南京市教学多媒体等信息化设备及软件 机器人设备 机器人赛事扩展包招标公告(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2022)
浦口区教育局部分学校教学多媒体等信息化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网上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PKZC-2022GK0025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浦口区教育局部分学校教学多媒体等信息化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网上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KZC-2022GK0025
2.项目名称:浦口区教育局部分学校教学多媒体等信息化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2750000元
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45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即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地点: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四、网上投标时间、开标时间:
网上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6月18日 09:30:00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7月13日 09:30:00
开标方式: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5)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
《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如有);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的。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5.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行知路5号
联系方式:58882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B座
联系方式:025-69659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颖博
电话:58882126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供应商应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注册登记,否则,影响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9.供应商应办理南京市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交易服务>下载中心>示范文本>《南京市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申请表》)
附:招标文件(免费下载http:221.226.86.151group1M0BF50BCsRgBmKr77iAS2B0AByazpRy5Og591.pdf)
http:221.226.86.151group1M0BF50BCsRgBmKr77iAS2B0AByazpRy5Og591.pdf
http:221.226.86.151group1M0BF50BCsRgBmKr77iAS2B0AByazpRy5Og591.pdf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项目编号:PKZC-2022GK0025项目名称:浦口区教育局部分学校教学多媒体等信息化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2022年6月17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浦口区教育局部分学校教学多媒体等信息化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网上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PKZC-2022GK00252.项目名称:浦口区教育局部分学校教学多媒体等信息化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3.采购项目预算:2750000元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5.合同履行期限:45天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地点: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方式:网上自行下载售价:免费四、网上投标时间、开标时间:网上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6月18日09:30:00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7月13日09:30:00开标方式: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在线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如有);《分包意向协议》(如有)。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的。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5.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行知路5号联系方式:588821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B座联系方式:025-696590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沈颖博电话:58882126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7.供应商诚信档案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供应商应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注册登记,否则,影响发布中标结果公告。9.供应商应办理南京市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交易服务>下载中心>示范文本>《南京市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申请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1.2采购方法1.2.1本次采购采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2.定义2.1“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产品”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组成4.1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验收标准、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货物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4.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不接受备选方案。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1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交易中心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5.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三、投标6.网上投标6.1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6.2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6.3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6.4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5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产地、性能参数。6.6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应扫描上传认证证书复印件。6.7投标产品属于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在投标系统说明。6.8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6.9应急保障: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及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无法完成制作或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请及时(投标截止时间2小时前)与招标文件编制人及系统维护人员联系,系统维护人员24小时联系电话:18951132035;CA签章维护人员24小时联系电话:18801511808。如供应商未能及时联系而导致投标不成功的,责任有供应商自行承担。7.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技术标准和编制7.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7.4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8.联合投标8.1采购项目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8.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8.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8.4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项目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中标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之间应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8.5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8.6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中,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投标费用9.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2本次采购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供应商予以关注。10.投标文件组成10.1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的,也可从其规定)10.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0.3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1.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11.1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3)★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第六条第1款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合同条款;(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12.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12.1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2.2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2.3提供的技术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12.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3.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3.1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13.2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3.3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3.4供应商应在《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标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供应商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和服务的,须在《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中注明,供应商应当如实申报,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优惠政策。14.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6.投标有效期16.1自开标之日起六十日内投标有效。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交易中心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投标保证金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报价17.1供应商应对投标系统内的《产品清单》分别报价,投标总价由系统自动汇总。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供应商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数据)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8.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19.投标文件盖章19.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需要加盖公章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有关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9.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加盖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供应商20.开标20.1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开标。20.2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开标信息。20.3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可按监管部门规定转为其他采购方式。如果变更为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交易中心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与参加投标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21.评标21.1评标组织21.1.1评标工作由交易中心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5)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1.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1.2评标程序21.2.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21.2.1.1采购人代表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1.2.1.2采购人代表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2.1.3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2.1.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21.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1.2.2.1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2.2.2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带“★”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1.2.2.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1.2.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2)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项目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帐户转出;(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9)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0)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招标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11)属于投标邀请中第六条第2款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的;(12)没有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产地、性能参数,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21.2.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6)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21.2.3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评审21.2.3.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2.3.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1.2.3.3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1.2.3.4澄清有关问题。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有关问题澄清”,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在线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3.5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3评标方法和标准21.3.2评标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22.确定中标供应商22.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第三章“评标标准”说明中确定的评分因素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排名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22.2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1)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2)采购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按第二种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交易中心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2.3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22.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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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JOY AI普及赛--冰雪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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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不接受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详见《报价表》。本合同总价款包含以下内容:(1)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2)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3)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4)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合同期限45天。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PKZC-2022GK0025号的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响应)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文件。第五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八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招标(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响应)文件所承诺的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九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若招标(采购)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2)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响应)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响应)承诺执行;(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修复;(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商定。第十条履约保证金1.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以下第(3)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3)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本项目合同总额的5%。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质保满三年时止。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十一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乙方开具发票,甲方按照本条第3款的约定支付。3.付款条件:1、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本项目合同总额的5%履约保函(限南京地区银行)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区教育局职能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入项目质量保证金,自验收之日起三年后,无质量异议无息退回。2、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后30日内,可办理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手续;3、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结算款剩余部分(付款时间不超过60日)。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本条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投标(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投标(响应)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赔偿金。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六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两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4.其他:________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盖章),(盖章)代表人:沈颖博,代表人:电话:58882126,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交易中心: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盖章)第六章附件6.1投标声明格式投标声明致: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根据贵方浦口区教育局部分学校教学多媒体等信息化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项目名称)PKZC-2022GK0025(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我方授权________________代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并声明如下:1.我方的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方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我方的总报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3.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我方在全国范围内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已满。6.我方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招标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未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8.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夫妻、直系血亲关系。9.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0.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11.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12.一旦我方中标,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按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13.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14.与本次投标有关的联系方式为: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姓名(签字):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6.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根据浦口区教育局部分学校教学多媒体等信息化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项目名称)PKZC-2022GK0025《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如我方中标,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当的工作和义务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住所:,住所:通信地址:,通信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6.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6.4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多媒体等信息化设备及软件 机器人设备 机器人赛事扩展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