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及附属场地物业管理与服务招标公告(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学生公寓及附属场地物业管理与服务(YZSZCGK20...

受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学生公寓及附属场地物业管理与服务(YZSZCGK2022050082)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学生公寓及附属场地物业管理与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
07月

12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扬子津科教园。学生公寓分为梅香苑和竹青苑两个公寓区。本项目分为包

1、包
2。包
1:梅香苑,包含

1号—
7号学生公寓,共
7个合围,

13幢楼,可容纳住宿人数
10100人。包
2:竹青苑,包含

9号—
12号学生公寓,共
4个合围,

9幢楼,可容纳住宿人数
6200人。学生公寓物业管理与服务项目:学生公寓所属区域日常管理、卫生保洁、安全管理、公寓文化建设、思政育人建设、公寓住宿人员日常生活教育管理、维修服务、公寓设备管理、“一站式”学生社区场所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供应商可两包兼投,不可兼中。评标时,按包

1,包
2的顺序评审。投标按壹年期报价,包
1最高限价

194.5万元
年,包
2最高限价

135.5万元
年。本项目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合同首签壹年,若考核合格,则续签下一年合同。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YZSZCGK2022050082
2. 项目名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学生公寓及附属场地物业管理与服务
3.预算金额:

660万元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660万元,投标按


年期报价,包1最高限价194.5万元

年,包
2最高限价
135.5万元

年。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
(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019


1月
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

2

项与本项目类似(包含宿舍管理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和相应服务内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同一单位不同年度业绩不重复计算)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22


07月
12日

09



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9号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汪海洋
联系方式: 13773516121
2.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东路

9
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

1520室

联系人: 周正中
联系方式:

0514-82087118

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

https:www.crcrfsp.com

)”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

0514-87936653。

九、其他

1.

本次采购采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

《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110242e8af07f3f433b8dab4736d0b9ec98.shtml)

参加投标活动。

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
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联系方式见《操作手册》。

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

6.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附件:
YZSZCGK2022050082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学生公寓及附属场地物业管理与服务公开招标.doc
YZSZCGK2022050082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学生公寓及附属场地物业管理与服务公开招标.doc

2022年06月21日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文件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学生公寓及附属场地物业管理与服务编号:YZSZCGK2022050082二\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34第四章项目需求23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一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学生公寓及附属场地物业管理与服务(YZSZCGK2022050082)项目的招标公告3目录包2分项报价表59包1分项报价表57五、分项报价表57四、开标一览表56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5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6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学生公寓及附属场地物业管理与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扬子津科教园。学生公寓分为梅香苑和竹青苑两个公寓区。本项目分为包1、包2。包1:梅香苑,包含1号—7号学生公寓,共7个合围,13幢楼,可容纳住宿人数10100人。包2:竹青苑,包含9号—12号学生公寓,共4个合围,9幢楼,可容纳住宿人数6200人。学生公寓物业管理与服务项目:学生公寓所属区域日常管理、卫生保洁、安全管理、公寓文化建设、思政育人建设、公寓住宿人员日常生活教育管理、维修服务、公寓设备管理、“一站式”学生社区场所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供应商可两包兼投,不可兼中。评标时,按包1,包2的顺序评审。投标按壹年期报价,包1最高限价194.5万元年,包2最高限价135.5万元年。本项目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合同首签壹年,若考核合格,则续签下一年合同。项目概况受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学生公寓及附属场地物业管理与服务(YZSZCGK2022050082)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第一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学生公寓及附属场地物业管理与服务(YZSZCGK2022050082)项目的招标公告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62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61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660万元,投标按壹年期报价,包1最高限价194.5万元年,包2最高限价135.5万元年。3.预算金额:660万元2.项目名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学生公寓及附属场地物业管理与服务1.项目编号:YZSZCGK2022050082一、项目基本情况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2.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三、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2项与本项目类似(包含宿舍管理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和相应服务内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同一单位不同年度业绩不重复计算)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六、其他补充事宜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网上开标大厅1.时间:2022年07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汪海洋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9号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名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采购人信息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无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联系方式:0514-82087118联系人:周正中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1520室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联系方式:13773516121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联系方式见《操作手册》。1.本次采购采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110242e8af07f3f433b8dab4736d0b9ec98.shtml)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九、其他2.1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YZSZCGK2022050082号项目。1、招标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4、投标费用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适用法律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2.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合格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构成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4.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关于降低部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1〕1178号)文件,到扬州市公证处交纳公证费。4.2本次招标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4)项目需求(3)合同条款及格式(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7、招标文件的澄清6.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6)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2交易中心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按照法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招标文件的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10、投标文件构成9.3投标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6、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5、分项报价表4、开标一览表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2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2.3其它费用处理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2标的物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分项报价表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服务说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4投标货币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3.4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3.3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7、投标文件的递交16.2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交易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15.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9、投标文件的拒收18.2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8、投标截止日期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0.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9.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1交易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开标20.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1开标后,交易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评标委员会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2开标仪式由交易中心组织。“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读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23.4交易中心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3在评标期间,交易中心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联系。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4、投标的澄清23.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交易中心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交易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交易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25.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25.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1.1投标人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无效投标条款26、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5.8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评委会联系。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2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26.1.10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2.4评委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废标条款: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3交易中心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7.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27、确定中标单位27.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7.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27.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7.4.2向采购人、交易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2.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质疑处理28.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8.6交易中心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交易中心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8.5交易中心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28.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8.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8.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0、签订合同29.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9.2中标人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中标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中标通知书28.10交易中心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其他3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0.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l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甲、乙双方根据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乙方:(卖方)_________甲方:(买方)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名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学生公寓及附属场地物业管理与服务项目编号:YZSZCGK2022050082扬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三、技术资料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二、合同金额1.2项目服务内容:1.1项目(产品)名称:一、服务及产品内容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或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产权担保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四、知识产权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或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七、转包或分包6.4履约保证收取: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如中标人无违约行为,采购人应在合同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无息还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在履约期间违约或单方提前终止协议,采购人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6.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6.1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8.1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八、质保期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或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十、货款支付9.3交付地点:_________9.2交付方式:_________9.1交付期:_________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或产品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税费合同签订,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服务开始后,剩余合同总价的90%,甲乙双方每3个月结算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实行每月考核、每3个月支付制度,月度考核结果单独应用,不进行季度加权),甲乙双方按考核结果确定实际支付费用,甲方自收到正式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10.3甲方付款方式: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服务或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⑶退还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服务或产品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款项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2.2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在质量期内因服务及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3.4对技术复杂的服务或产品,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2乙方交付前应对服务或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交付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或产品交甲方。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或产品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交付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十三、调试和验收12.5上述的服务或产品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14.4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3乙方在服务或产品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交付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受交付。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交付甲方。14.1乙方应在服务或产品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服务或产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十四、服务或产品包装、发运及运输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4乙方所交的服务或产品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或产品,乙方愿意更换服务或产品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服务或产品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5.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或产品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或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款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十五、违约责任14.5服务或产品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服务或产品已送达。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扬州市。十七、诉讼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9.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各执一份。19.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9.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盖章后生效。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十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n\n\n甲方: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n\n\n乙方: \n\n\n\n\n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9号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n\n\n地址: \n\n\n\n\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n\n\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n\n\n\n\n联系电话:\n\n\n联系电话:\n\n\n\n\n日期: 年 月 日 \n\n\n日期: 年 月 日\n\n\n\n注:本章内容里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请各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符合证明文件格式”中准确填写或上传。第四章项目需求日期:年月日项目经办人:周正中见证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香苑始建于2004年,1号、2号、4号、5号学生公寓建成于2005年;3号、6号、7号学生公寓建成于2006年。2.建筑年份:1.我校学生公寓分为梅香苑和竹青苑两个公寓区,共有11个合围,分别命名为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9号、10号、11号、12号学生公寓,共22幢楼。每幢6层,学生宿舍有4人间、6人间和2人间三种结构,总床位数约16300张。(二)项目规模及类型:(一)地理位置: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一、项目概况:由一幢楼独立组成,共有202间宿舍,学生宿舍有2人间和4人间;1-2层为二人间;3-6层为四人间,约570张床位。公共部位均由宿舍改造,由值班室、自习室、活动室、厨房间、电房、弱电间、浴室等组成。b.7号学生公寓简介每个学生公寓由A、B座两幢楼组成封闭式合围,每幢楼202间宿舍,约404间宿舍。学生宿舍为4人间,约1600张床位。各公寓均有独立公共部位2层,由值班室、自习室、功能室、电房、弱电间、办公室、浴室、开水间、合围间晾衣场等组成。a.1号—6号学生公寓简介(1)包1标段:梅香苑,包含1号—7号学生公寓,共7个合围,13幢楼,床位数约10100张床。竹青苑始建于2004年,9号、10号、11号学生公寓建成于2005年;12号学生公寓建成于2014年。3.本项目共分包1、包2两个标段。(三)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30万元年,包1预算194.5万元年,包2预算135.5万元年。供应商可两包兼投。评标时,按包1、包2的开标顺序中标,同一供应商不可以两包兼中。每个学生公寓由A、B座两幢楼组成封闭式合围,学生宿舍为6人间。10号学生公寓有206间宿舍,1221张床位。11号学生公寓有253间宿舍,1518张床位。12号学生公寓有198间宿舍,1164张床位。各公寓均有独立公共部位2层,由值班室、自习室、活动室、电房、弱电间、办公室、浴室、开水间、合围间晾衣场等组成。b.10号、11号、12号学生公寓简介由A、B、C座三幢楼组成封闭式合围,每幢楼约128间宿舍,共382间宿舍。学生宿舍为6人间,共2292张床位。独立公共部位2层,由值班室、自习室、活动室、电房、弱电间、浴室、开水间、合围间晾衣场等组成。a.9号学生公寓简介(2)包2标段:竹青苑,包含9号—12号学生公寓,共4个合围,9幢楼,床位数约6200张床。2.1号—6号,10—12号学生公寓基本人员如下:1.根据管理与服务需要,包1设物业管理部主任1名,维修工2名;包2设物业管理部主任1名,维修工2名。(一)物业用工基本要求二、学生公寓物业用工基本要求和工作要求(五)具体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考核标准详见附件《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委托管理协议》。(四)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合同首签壹年,若考核合格,则续签下一年合同\n\n\n序号\n\n\n人员类别\n\n\n人数\n\n\n备注\n\n\n\n\n1\n\n\n宿管员\n\n\n4\n\n\n白天2人,晚上2人\n\n\n\n\n2\n\n\n保洁员\n\n\n2\n\n\n每幢设1人\n\n\n\n\n合计\n\n\n6\n\n\n\n\n\n1.包1梅香苑需求总人数(1号—7号)(二)各标段用人总需求4.9号学生公寓基本人员如下:3.7号学生公寓基本人员如下:\n\n\n序号\n\n\n人员类别\n\n\n人数\n\n\n备注\n\n\n\n\n1\n\n\n宿管员\n\n\n3\n\n\n白天2人,晚上1人\n\n\n\n\n2\n\n\n保洁员\n\n\n1\n\n\n每幢设1人\n\n\n\n\n合计\n\n\n4\n\n\n\n\n\n\n\n\n序号\n\n\n人员类别\n\n\n人数\n\n\n备注\n\n\n\n\n1\n\n\n宿管员\n\n\n6\n\n\n白天3人,晚上3人\n\n\n\n\n2\n\n\n保洁员\n\n\n3\n\n\n每幢设1人\n\n\n\n\n合计\n\n\n9\n\n\n\n\n\n\n\n\n序号\n\n\n人员类别\n\n\n人数\n\n\n备注\n\n\n\n\n1\n\n\n物业管理部主任\n\n\n1\n\n\n\n\n\n\n2\n\n\n维修工\n\n\n2\n\n\n\n\n\n\n3\n\n\n宿管员\n\n\n27\n\n\n白天2人,晚上2人(7号公寓晚上1人)\n\n\n\n\n4\n\n\n保洁员\n\n\n13\n\n\n每幢设1人\n\n\n\n\n合计\n\n\n43\n\n\n包1用工总数不得低于43人。\n\n\n\n(3)中标人在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招标人不承担责任。(2)中标人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学校日常临时工作安排,采购人参与对中标人从业人员的考核。(1)管理部主任、保洁员、维修工为常日班,管理员为两班制。(三)工作要求2.包2竹青苑需求总人数(9号—12号)\n\n\n序号\n\n\n人员类别\n\n\n人数\n\n\n备注\n\n\n\n\n1\n\n\n物业管理部主任\n\n\n1\n\n\n\n\n\n\n2\n\n\n维修工\n\n\n2\n\n\n\n\n\n\n3\n\n\n宿管员\n\n\n18\n\n\n10、11、12号公寓白天2人,晚上2人,9号公寓白天3人,晚上3人\n\n\n\n\n4\n\n\n保洁员\n\n\n9\n\n\n每幢设1人\n\n\n\n\n合计\n\n\n30\n\n\n包2用工总数不得低于30人。\n\n\n\n三、投标人的要求(8)设有服务接待联络人,公示服务电话。各种维修保修服务能够及时得到处理。(7)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6)学生公寓及附属场地物业委托管理及服务,具体内容及考核标准见附件《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委托管理协议》。(5)学校只提供水电等基本设施,其它一切所需人工、物品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负担。(4)合同执行期间,全员交纳社保,请充分考虑政策性调整因素。遇政策性上调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如中标,人员工资则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所需增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公寓及附属场地物业管理与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