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平整工作监理服务招标公告(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储中心2022)


汽开区储备土地及重点项目场地平整工作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2-06-28 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汽开区储备土地及重点项目场地平整工作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JTH-2022-06-005-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汽开区储备土地及重点项目场地平整工作监理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储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汽开区储备土地及重点项目场地平整工作监理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场地平整工作监理服务。
2.3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
2.4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场地平整工作验收结束止。
2.5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6预算金额::100万元(投标人以折扣系数形式填报投标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3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监理能力。(执行吉建办〔2021〕99号、建市〔2020〕9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3.4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5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上一年度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29日至2022年07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携带以下材料到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088号绿地中央广场B10B幢740室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请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需是总监理工程师本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的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9日13时4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5.4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二套(电子版形式为U盘:PDF一份,可修改word一份)。
6. 其它补充事宜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储中心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7766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431-8150155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吉泰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088号绿地中央广场B10B幢740室
联 系 人:皮女士
电    话:0431-80744341
监督单位: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431-8150167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场地平整工作监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