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组合机具招标公告(2022)
上海局集团公司阜阳工务段锂电组合机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2022-07-01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工务段委托,*因第一次采购公告报名不足两家,现就阜阳工务段锂电组合机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包件
品名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锂电组合机具
台
8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送至阜阳工务段(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幸福路1号)材料科库房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进口产品允许有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许可、认证和检测要求
1、国内产品需满足下列条件:
凡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目录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家3C认证(提供3C认证证书,证书上显示的设备名称应和本次投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相一致)
2、进口产品需满足下列条件:
上道使用的进口养路机械产品须通过欧盟CE认证或国际电工CB认证,通过CE认证的投标产品须提供CE认证证书或符合欧盟EC指令并提供生产商有效的声明书或证书,CE认证证书上显示的设备名称应和本次投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相一致。通过CB认证的产品须提供CB证书和CB测试报告(CB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显示的设备名称应和本次投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相一致),并取得国家进口许可。满足国内产品上道许可条件;
3、委托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省部级以上质量检测检验机构)对投标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进行检测(提供省部级及以上质检机构的合格检测报告,须认定合格、不缺页)。
(三)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四)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出具近两年(2020-2021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五)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须通过GBT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相当于上述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六)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地铁等行业供货业绩,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单位或本次投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及销售合同。
(注:中标通知书内容应和合同内容相符,合同为2019年1月1日之后的合同,投标文件所出具的合同应为生产企业或投标单位自己的合同,且合同的供货项目、规格型号应和本次投标产品相符,否则视为不响应,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应同时提供,如只提供一项则判定废标)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中)标人或其产品未列入国铁集团不良供应商信用评价通报;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铁路总公司)公布的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报价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八)用户使用证明:产品需提供段级及以上部门出具的用户使用证明。
(注:使用证明评价的对象应为生产单位或本次投标单位、本次投标产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应和投标产品一致,能够证明技术指标、质量性能、安全运用及投标单位售后服务良好;使用证明须为工务段或集团公司工务部及以上部门出具的使用证明,车间及科室出具的证明为无效证明,有效期为三年,以开标之日起为基准前推三年,如2022年5月1日开标,则2019年5月1日后出具的使用证明为有效使用证明;否则视为不响应)
(九)其他要求:
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生产企业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进口产品须取得国内针对投标产品的一级代理资格,并取得相应授权函(授权期限不得低于1年,授权函自开标之日起往后3个月内须在有效期内)。
(注:不是一级代理商、无授权函或授权函开标之日失效将会导致废标;授权函期限不足1年或三个月内失效视为不响应)
⑶进口产品代理单位提供的CE安全认证、授权函等须外方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外企的认证证书、授权文件须经国内公证机构公证,提供公证书证明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否则视为不响应。
(注:外资企业在中国大陆生产的进口品牌产品,以中文形式授权的无公证要求)
⑷检测资料要求:检测项目应齐全,投标文件提供的检测报告应合格有效,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或性能应齐全并符合要求。
(注:①招标文件中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合格全页检测报告,缺页报告视为无效报告,导致废标;②检测报告应为本次投标产品(规格型号、生产商均一致)的检测报告,否则视为未提供检测报告,导致废标;③原委托检测机构已注销或不是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报告的为无效检测,导致废标;④认证检测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显示项目不全或检测时未记录具体数值的,须委托省部级以上质量监督机构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提供具体数值和全页报告,检测项目不全或未提供具体数值会导致废标)
⑸招标文件标注★(下划线)的条文应点对点实质响应,否则导致废标;其它未标注★(下划线)的条文不响应处数累计应≤5处,如有6处及以上不响应则导致废标。
(6)投标文件正、副本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应为彩色复印件,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译稿。投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文字、图片等)均应清晰可辨,要求现场提供原件的投标现场须提供原件复核。
(注:未提供彩色复印件,图片过小致使无法辨识图文,均视为不响应;须原件复核的,投标时须携带原件现场核对,无原件复核的导致废标)
投标文件中各类资料的产品名称应尽可能保持一致,如前后不一应进行说明,各类资料显示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前后应统一,要求显示唯一值,如显示数值不同,取其中最大偏差值进行评判。
(8)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谈判文件。
(9)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下午14:00~16:30。
2、*谈判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工务段委托,*因第一次采购公告报名不足两家,现就阜阳工务段锂电组合机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包件
品名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锂电组合机具
台
8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送至阜阳工务段(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幸福路1号)材料科库房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进口产品允许有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许可、认证和检测要求
1、国内产品需满足下列条件:
凡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目录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家3C认证(提供3C认证证书,证书上显示的设备名称应和本次投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相一致)
2、进口产品需满足下列条件:
上道使用的进口养路机械产品须通过欧盟CE认证或国际电工CB认证,通过CE认证的投标产品须提供CE认证证书或符合欧盟EC指令并提供生产商有效的声明书或证书,CE认证证书上显示的设备名称应和本次投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相一致。通过CB认证的产品须提供CB证书和CB测试报告(CB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显示的设备名称应和本次投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相一致),并取得国家进口许可。满足国内产品上道许可条件;
3、委托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省部级以上质量检测检验机构)对投标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进行检测(提供省部级及以上质检机构的合格检测报告,须认定合格、不缺页)。
(三)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四)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出具近两年(2020-2021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五)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须通过GBT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相当于上述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六)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地铁等行业供货业绩,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单位或本次投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及销售合同。
(注:中标通知书内容应和合同内容相符,合同为2019年1月1日之后的合同,投标文件所出具的合同应为生产企业或投标单位自己的合同,且合同的供货项目、规格型号应和本次投标产品相符,否则视为不响应,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应同时提供,如只提供一项则判定废标)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中)标人或其产品未列入国铁集团不良供应商信用评价通报;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铁路总公司)公布的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报价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八)用户使用证明:产品需提供段级及以上部门出具的用户使用证明。
(注:使用证明评价的对象应为生产单位或本次投标单位、本次投标产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应和投标产品一致,能够证明技术指标、质量性能、安全运用及投标单位售后服务良好;使用证明须为工务段或集团公司工务部及以上部门出具的使用证明,车间及科室出具的证明为无效证明,有效期为三年,以开标之日起为基准前推三年,如2022年5月1日开标,则2019年5月1日后出具的使用证明为有效使用证明;否则视为不响应)
(九)其他要求:
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生产企业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进口产品须取得国内针对投标产品的一级代理资格,并取得相应授权函(授权期限不得低于1年,授权函自开标之日起往后3个月内须在有效期内)。
(注:不是一级代理商、无授权函或授权函开标之日失效将会导致废标;授权函期限不足1年或三个月内失效视为不响应)
⑶进口产品代理单位提供的CE安全认证、授权函等须外方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外企的认证证书、授权文件须经国内公证机构公证,提供公证书证明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否则视为不响应。
(注:外资企业在中国大陆生产的进口品牌产品,以中文形式授权的无公证要求)
⑷检测资料要求:检测项目应齐全,投标文件提供的检测报告应合格有效,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或性能应齐全并符合要求。
(注:①招标文件中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合格全页检测报告,缺页报告视为无效报告,导致废标;②检测报告应为本次投标产品(规格型号、生产商均一致)的检测报告,否则视为未提供检测报告,导致废标;③原委托检测机构已注销或不是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报告的为无效检测,导致废标;④认证检测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显示项目不全或检测时未记录具体数值的,须委托省部级以上质量监督机构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提供具体数值和全页报告,检测项目不全或未提供具体数值会导致废标)
⑸招标文件标注★(下划线)的条文应点对点实质响应,否则导致废标;其它未标注★(下划线)的条文不响应处数累计应≤5处,如有6处及以上不响应则导致废标。
(6)投标文件正、副本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应为彩色复印件,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译稿。投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文字、图片等)均应清晰可辨,要求现场提供原件的投标现场须提供原件复核。
(注:未提供彩色复印件,图片过小致使无法辨识图文,均视为不响应;须原件复核的,投标时须携带原件现场核对,无原件复核的导致废标)
投标文件中各类资料的产品名称应尽可能保持一致,如前后不一应进行说明,各类资料显示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前后应统一,要求显示唯一值,如显示数值不同,取其中最大偏差值进行评判。
(8)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谈判文件。
(9)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下午14:00~16:30。
2、*谈判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锂电组合机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