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修缮工程招标公告(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天河第二幼儿园2022)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天河第二幼儿园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天河第二幼儿园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天河第二幼儿园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2-489852
(三)预算金额:229,691.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工程周期:20周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140天安全文明施工费(元):0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暂列金额(元):0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查看附件 其他材料:查看附件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年度维修项目,签订《天河区教育系统法定招标规模以下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作为补充协议
1
项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本次采购应按照需求明细中其他材料上传的《天河区教育系统法定招标规模以下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签订作为以此为准的补充协议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2年07月05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罗老师 18026291675
采购单位: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天河第二幼儿园
2022年07月05日
编号: \n天河区教育系统法定招标规模以下工程施工合同\n工程名称: \n工程地点: \n发 包 人: \n承 包 人: \n第一部分 协议书\n本合同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或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签订的模板合同的补充协议。若本合同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模板合同有出入,以本合同为准。\n发包人:(全称) (学校) \n承包人:(全称) (施工单位) \n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n一、工程概况\n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n合同类型:□总承包施工合同 □年度例行维修服务\n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 □其它: \n(在对应框内勾选)\n工程规模: \n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n二、工程内容与承包范围 \n工程内容与承包范围: \n三、合同工期\n□(1)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暂定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n□(2)年度例行维修服务:维修服务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n四、质量标准\n工程质量标准:确保符合国家、省、市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n五、合同价款(暂定价)\n本工程各子项单价及总价最终以结算评审核定为准,结算评审前采用暂定价,暂定价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或施工图预算书。年度例行维修服务的承包人应在每次实施维修前向发包人提交工程预算予以确认。(在对应框内勾选)\n£(1)含税合同总价(大写): 元;\n(小写): 元。\n其中:暂列金额 (如有则填) 元;\n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如有则填) 元。\n□(2)年度例行维修服务(费用控制在100万元以内),下浮率 %。\n□含税合同总价采用固定数额(大写): 元;\n(小写): 元。\n□含税合同总价采用不固定数额。\n六、工人工资支付\n承包人承诺将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并负相应法律责任。若该工程有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由承包人另行报送至发包人。\n七、组成合同的文件\n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服务承诺书;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招标文件及其附件;10.工程量清单;11.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n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n八、词语含义\n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n九、承包人承诺\n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竣工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n十、发包人承诺\n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n十一、合同生效\n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n本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n十二、合同份数\n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壹份正本、 份副本,乙方执壹份正本、 份副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n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n地 址: 地 址:\n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n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n电 话: 电 话:\n传 真: 传 真:\n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n帐 号: 帐 号:\n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n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n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n注:该部分内容与《关于使用、、等示范文本的通知》(穗建筑〔2019〕1179号)中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SF-2019-0204)相同。\n \n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n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n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n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服务承诺书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招标文件及其附件;10、工程量清单;11、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n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n2.1本合同使用汉语。\n2.2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n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现行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河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天府办规﹝2020﹞3号)、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天河区教育系统法定招标规模以下工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天教规建〔2020〕2号)。\n2.3适用标准、规范\n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除国家的标准、规范外,同时适用广东省及广州市地方标准、规范。\n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所有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负责(除行业标准、规范外)。\n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由发包人负责提供。 \n3. 施工设计图纸\n若发包人直接委托承包人代为设计的,不再另付设计费。设计图具体按下述专用条款3.1、3.2、3.3条款办理。\n3.1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绘制、提供图纸的\n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3套图纸。\n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不得向与本工程无关的人员、公司、单位、部门泄漏工程的所有内容。\n3.2发包人提供图纸的\n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3套图纸。\n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不得向与本工程无关的人员、公司、单位、部门泄漏工程的所有内容。\n3.3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由发包人负责。\n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n4、工程师\n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n姓名: 职务: 总监代表 \n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详见监理合同 \n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详见监理合同 \n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n姓名: (由学校选派) 职务: 驻场代表 \n职权:1、工程进度款的确认;2、提出设计变更的要求;3、确认工程工期的延长;4、审核、确认工程项目及费用的增减;5、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签证费用的确认;6、停工令、复工令的签署;7、合同规定发包人的其他权力。 \n5、项目经理\n姓名: (中标单位承诺的项目经理) 职务: 项目经理 \n6、发包人工作\n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n(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已具备,因为施工现场还在同时进行教学,因此,承包人的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吃饭及住宿(现场办公除外),并且承包人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施工噪音、尘土等影响正常的教学和办公。\n(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10天内指定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驳地点,施工所需线路的接驳由承包人负责。接驳方案须先报发包人及工程监理同意后才能实施。\n(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10天。\n(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10天。\n(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所有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由承包人协助办理。\n(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现场确定。\n(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3天。\n(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n(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按实商定。\n(10)年度例行维修服务的发包人应在每次实施维修前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预算。\n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见6.1(5)条。\n7、承包人工作\n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n(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按发包人指令要求。\n(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视项目实际情况而定)\n(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担施工安全、保卫、消防、文明施工工作责任,并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护夜间使用照明、围栏、警卫等等。 \n(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n(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视项目实际情况而定)\n(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项目移交前由承包人负责,不另行支付费用。\n(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做好相应的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n(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广州市对于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n(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1、施工所需水电管线,水、电使用计量表由承包人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施工需要自行安装解决。发包人或相关单位收取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的,其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预算报价中考虑,不再另行计费支付。2、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量清单内容和发包人的要求,绘制施工图及竣工图,其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预算报价中考虑,不再另行计费支付。\n(10)承包人应承担总承包责任,其中对于专业性较强,该单位自身较难完成部分应无条件进行分包,并报监理、发包人,具体报送表格详见附件4或省、市住建部门要求的表格。若承包人消极履行总承包责任,则发包人可无条件解约并提请将承包人列入天河区教育系统工程项目黑名单,并暂缓结算评审和工程款支付。\n(11)年度例行维修服务的承包人应在每次实施维修前向发包人提交工程预算予以确认。\n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n8、进度计划\n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施工进场前6天送发包人、监理单位审定。\n8.2发包人、监理单位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监理单位工程师收到后3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交发包人审核,发包人收到监理工程师的最后确认后3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n8.3年度维修的时间,由发包单位、施工单位约定:(此项按实际需求填写,如门锁、水龙头等应在X小时内完成等等)。\n9、工期延误\n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无。\n四、质量与验收\n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n双方约定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按国家规范规定办理。\n11、工程试车\n如有则按通用条款或发包人指令执行。\n五、安全施工\n详见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n六、合同价款与支付\n12、合同价款结算及调整\n(1)工程项目的结算方式: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及结算单价按实结算,结算时承包人须提供完整、真实的竣工图、签证依据及其他现场资料,交结算评审机构评审。\n(2)结算执行定额:按照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专业相应执行同期省、市住建部门颁布的综合定额及其计价方法。\n(3)计费依据取费执行同期省、市住建部门颁布的文件。\n(4)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的调整:执行施工期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颁布的《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各季度广州市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则参考同期(施工期)该材料的市场价格,最终以结算评审机构核准后确定。结算时承包人须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订货合同、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的公章。\n(5)工程结算按《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河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天府办规﹝2020﹞3号)要求,工程结算造价最终以结算评审机构的审核结果为准,本工程结算造价在30万元(含)以上的,送天河区财政局或其指定机构审核;10(含)-30万元(不含)的,送区教育局认可的第三方结算评审机构评审并由区教育局备案;10万元以下的,由学校自行审定。投标时有确定下浮率的,须将评审结果乘以下浮率作为最终结算金额。\n(6)本工程结算评审时间节点为(工程竣工验收后;年度例行维修服务结算评审可为每季度,半年,一年....视项目实际情况而定)。\n(7)以上(1)至(6)涉及的工程结算办法如与省、市、区的最新文件相冲突,按最新的相关文件执行。\n(8)本工程结算造价经审核后若超过工程合同暂定价10%的,则取合同暂定价作为最终结算价支付工程款,超出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负担,甲方不予支付。该条款优先于其他条款。\n13、工程预付款\n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本合同不设预付款。\n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比例: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全部扣回。\n 14、工程量确认\n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视发包人需要而定)\n 15、工程进度款、结算款和质量保修金的办理与支付\n15.1工程进度款、结算款支付:\n(1)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可以凭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清单,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同意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最高可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60%;年度例行维修服务最高可支付至已完成但未经结算评审工程量的60%+已结算评审工程量的100%。\n(2)工程竣工验收并通过结算审核,且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及质量保修金后,发包人于15个工作日内向区财政局申请办理支付结算款,支付至工程结算核定价的100%。\n(3)上述工程款实际到帐日期以区财局划拨为准\n15.2质量保修金:申请支付工程结算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缴交结算评审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推荐采用保函方式,也可采用转账方式。\n(1)若采用保函方式,则由承包人提供广州市内银行出具的保函给发包人,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年度例行维修服务则为服务期结束且竣工验收)壹年期满后14天内核算清楚,将保函返还至承包人。\n(2)若采用转账方式,则由承包人将质量保证金转至发包人指定账户,在竣工验收(年度例行维修服务则为服务期结束且竣工验收)壹年期满后14天内核算清楚,将剩余保修金无息退还至承包人。\n七、材料设备供应\n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无。\n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n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工程量范围所需的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至现场。饰面材料必须经发包人封板确认,并在材料运到工地现场时,由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对板签名确认,承包人才能投入施工,同时作为工程施工时发包人验收的依据。2、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试验报告等资料,并符合市、区住建部门有关建筑材料进入工地的检验制度,方可进场施工。\n八、工程变更\n(除年度例行维修服务)单项或累计工程变更超过合同暂定价10%的,承包人应报发包人、工程监理单位、天河区教育局审批后才能实施,未经审批而实施的,承包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n九、竣工验收\n 18、竣工验收\n 工程竣工验收以发包人签署验收文件之日算起,完成后30天内,按广州市有关规定要求,承包人提供竣工备案资料共3套。并且:①承包人必须按《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方法》的规定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的工作。②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要求规格编制成册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资料,除按法规上交存档外,并交一份给发包人存档。③承包人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工程档案资料、工程结算资料,视承包人放弃,发包人有权不予进行工程结算。\n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视项目实际情况而定)\n维修工程验收的,以发包单位使用人和总务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为准。\n十、违约、索赔和争议\n 19、违约\n 19.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详见本合同通用条款。\n19.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n发包人要求本工程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时全部完工。(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从逾期第7日起开始计算对承包人每天罚款额1000元。(2)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标准达不到本合同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无偿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工期不予延长。如工程质量经多次整改仍不合格,或承包人不积极整改,发包人有权提请将承包人列入天河区教育系统工程项目黑名单。(3)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人工资未按时发放引发维稳事件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每次罚款1000元,并提请将承包人列入天河区教育系统工程项目黑名单。\n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视项目实行情况而定)\n20、争议\n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约定向广州市天河区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十一、其他\n21、工程分包\n2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视项目实行情况而定) \n分包施工单位为: (视项目实行情况而定) \n22、不可抗力\n2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n23、保险\n23.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n(1)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 \n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n(2)承包人投保的内容: 按广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n24、担保\n24.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n(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n(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视项目实际情况而定)\n(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视项目实际情况而定)\n25、合同份数\n双方约定合同份数 份,甲方执壹份正本、 份副本,乙方执壹份正本、 份副本。 \n26、补充条款\n(1)本合同中未能详列的合同条款或不完善的合同条款,在双方友好协商后补充和完善,但原则上不允许与本合同的主要条款相矛盾。\n(2)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应按市、区住建部门等行政监督执法部门相关文件执行。\n(3)如上级行政部门有最新文件规定的,按最新文件执行。\n附件1\n工程质量保修书\n发包人(全称): (学校) \n 承包人(全称): \n 为保证 工程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n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n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建设单位要求)\n二、质量保修期\n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n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n1、土建装饰工程为 2 年;防水工程为 5 年;运动场工程保修 3 年。\n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工程为 2年 ;\n3、供热及供冷为 /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n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3 年;\n5、其他约定: 以上没有说明的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1年 。\n三、质量保修责任\n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必须派人到现场进行勘察,3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n2、发生频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n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n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n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总造价的 3 %。\n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零 。\n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n 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壹年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n六、其他\n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n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n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n 年 月 日 年 月 日\n附件2\n廉 政 合 同\n发包人:(全称) (学校) \n承包人:(全称) \n \n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 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 本合同。\n1 双方权利和义务\n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n1.2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n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 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n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n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n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87 条规定处。\n2 发包人义务\n2.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n2.2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n2.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n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n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n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n3 承包人义务\n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n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n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n3.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n3.5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n4 违约责任\n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n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 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 1~3 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 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n双方约定\n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 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n6 合同法律效力\n本合同作为 (工程名称) 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n7 合同份数\n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n发 包 人:(盖章) 承 包 人:(盖章)\n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n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n上级部门:(盖章) 上级部门:(盖章)\n 年 月 日 年 月 日\n附件3\n天河区教育系统法定招标规模以下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n发包人:(全称) (学校) \n承包人:(全称) \n为了加强天河区教育系统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工程建设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发包合同的配套补充协议:\n第一条 工程概况。\n项目名称: \n项目地点: \n第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n第三条 双方安全责任、权利。\n(一)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n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n2.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n3.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n(二)乙方的责任、权利:\n1.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内全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施工无事故;\n2.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应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建立安全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演练; \n3.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n4.乙方在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为负责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应当在施工开始前,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特点,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并明确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职责和范围,每天进行安全检查;\n5.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n第四条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达到要求。\n(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n(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n(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n(四)未经甲方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n(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n(六)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n(七)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n(八)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n(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n(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n(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施工现场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管理员或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施工人员对管理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可以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或安全管理员报告。\n第五条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六项附件:\n(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n(二)提供施工方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n(三)提供施工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n(四)提供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等;\n(五)提供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n(六)双方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n第六条 安全责任。\n(一)本协议约定期间 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n(二)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n第七条 其他约定。\n(一)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n(二)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署后即生效,有效期同发包合同协议条款。\n(三)本协议一式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n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n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n年 月 日 年 月 日\n附件4\n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n工程名称: 编号:\n\n\n\n致: (监理单位全称)\n经考察,我方拟选择的 (分包人)具备承担下列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可以保证本工程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我方承诺:分包后,我方承担总包人的全部责任。请予以审批。\n附:1.分包人资质材料;\n2.分包人业绩材料。\n\n\n\n\n分包工程名称(部位)\n\n\n工程数量\n\n\n拟分包工程合同额\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合 计\n\n\n\n\n\n\n \n 承包人(章) \n承包人代表 \n日 期 \n\n\n\n\n审查意见:\n 监理人(章) \n监理工程师 \n日 期 \n\n\n\n\n审批意见:\n发包人(章) \n发包人代表 \n日 期 \n\n\n\n说明:本表一式 份,由承包人、监理单位、发包人按合同规定程序填制,并连同分包人各存一份。\n附件5\n联合体施工协议书\n(备注:如有则填写,如无则删去)\n甲公司(全称): \n乙公司(全称): \n……公司(全称): \n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n1. (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主办人,(乙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n2. 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对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n2.1 联合体由主办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n2.2 合同工程一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组织,由联合体各方当事人按内部工作分范围具体实施;\n2.3 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工程文件,共同承担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同时按照内部工作范围划分的职责,各自承担自身的责任和风险;\n2.4 联合体各方当事人的内部工作范围划分如下:\n2.4.1(甲公司名称)承担合同工程工作内容: \n2.4.2(乙公司名称)承担合同工程工作内容: \n2.4.3(……公司名称)承担合同工程工作内容: \n2.5 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对合同工程的其他约定:\n2.6 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所占比例分摊,或由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具体协商确定。\n3.本协议书签署后,联合体主办人应将本协议书及时送交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n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各方当事人履行完施工合同全部义务后自行失效,并随施工合同的终止而终止;\n5. 本协议书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效力,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n正本一式 份,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n(以下无正文)\n甲公司名称:(盖章) 乙公司名称:(盖章)\n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n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n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n 年 月 日 年 月 日\n
2022年年度维修项目清单
2022年年度维修项目清单
2022年年度维修项目清单
2022年年度维修项目清单
2022年年度维修项目清单
建设单位: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天河第二幼儿园
建设单位: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天河第二幼儿园
建设单位: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天河第二幼儿园
建设单位: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天河第二幼儿园
建设单位: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天河第二幼儿园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教师办公室墙面处理
1
将教师办公室原来墙面凿除
m2
10
2
拆除外飘雨蓬
项
1
3
打掉漏水部份外墙饰面,批荡
m2
15
4
将漏水部位凿开清理
m2
12
5
装饰墙体做防水补漏处理
m2
15
6
用水泥砂浆批荡
m2
15
7
制安不锈钢防水挡板
m
7.5
8
教师办公室墙面防水补漏
m2
10
9
补漏墙身水泥砂批荡
m2
30
10
补漏墙面扇灰
m2
30
11
补漏墙面油漆
m2
30
12
安装原来雨蓬
项
1
13
清运余坭
项
1
小计
二:园大堂两边宣传装饰墙
1
清理天面杂物凿开漏水部位
项
1
2
做天面防水(二次)
m2
18
3
水泥砂批荡,压光
m2
18
4
做引流排水
m
8
5
拆除大门两边花格,板饰面
项
1
6
用12厘饰面板包柱
m2
10.88
7
更换防腐木框架
项
1
8
将补漏墙体扇灰
m2
15
9
将补漏墙体油漆
m2
15
10
清运余坭
项
1
小计
三:中三班排污管漏水处理
1
将排污管墙身拆除
m2
10
2
更换排污管
m
10
3
用砂砖砌墙
m2
10
4
水泥砂批荡
m2
10
5
墙身扇灰
m2
10
6
墙身油漆
m2
10
7
清理天面杂物凿开漏水部位
m
7.5
8
做天面排水沟防水(二次)
m
7.8
9
用不锈板加工排水沟做引流
m
7.5
10
做天面防水(二次)
m2
5.5
11
用水泥砂浆批荡压光
m2
5.5
12
清运余坭
项
1
小计
四:楼梯梯台外漏
1
搭排栅
m2
15
2
产除原来旧墙体饰面及批荡
m2
12
3
重新用水坭砂浆批荡
m2
12
4
将补漏墙体扇灰
m2
12
5
将补漏墙体油漆
m2
12
6
做防水处理(二次)
m
12
7
平台做水泥沙及压光
m2
4.8
8
安装天面排水管
m
12
9
安装走廊雨蓬
m2
4.5
小计
五:广场走廊防撞防滑条
1
拆除原来旧防滑条
项
1
2
铺贴防撞防滑条
m
58
小计
六:音乐室天花处理
1
将原来旧饰面产除重新做背胶防水
m2
18
2
用内墙腻子粉扇灰
m2
18
3
墙身油漆
m2
18
小计
七:广场走廊底部防水,扇灰,油漆
1
将原来旧饰面产除重新做背胶防水
m2
15
2
用内墙腻子粉扇灰
m2
15
3
墙身油漆
m2
15
小计
八:小一班,小二班天花防水补漏,扇灰
1
将原来旧饰面产除重新做背胶防水
m2
23
2
用内墙腻子粉扇灰
m2
23
3
墙身油漆
m2
23
小计
九:幼儿园大门改造
1
施工现场安全围敝
m
35
2
搭钢混合排栅
m2
147
3
大门,大门柱拆除
项
1
4
拆除围墙砖墙
项
1
5
挖大门柱基础
m3
2.5
6
倒柱砼基础
m3
2.5
7
安装柱身模板
m2
18
8
倒大门柱砼
m3
2.8
9
拆除模板支顶
项
1
10
水泥砂浆砌240砖墙
m3
12.8
11
大门墙身批荡
m2
48
12
大门墙身铺贴大理瓷砖
m2
48
13
钢结构制安大门顶
T
1.8
14
铝皮烤漆造形定制安装
m2
28
15
10+10夾有色玻璃制安
m2
3.2
16
铝单板制安
m2
55
17
12厘起白钢化玻璃制安
m2
3.6
18
园形玻璃窗
m2
2
19
铝合窗制安
m2
1
20
10*10铝方通制安
m
30
21
大门照明电路安装
项
1
22
焗漆仿古大门制安
m3
13.5
23
趣味童年铁皮烤漆LOGO
幅
1
24
大门校名发光字
幅
1
25
大树做花基
项
2
26
清运余坭
项
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