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负压救护车招标公告(东莞市洪梅医院2022)


东莞市洪梅医院负压救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洪梅医院负压救护车采购项目品目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医疗车采购单位东莞市洪梅医院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2022年07月11日 16: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1日至2022年07月15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3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A501室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8日 14:30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A501室预算金额¥62.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小姐项目联系电话0769-22331990采购单位东莞市洪梅医院采购单位地址东莞市洪梅医院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东莞市洪梅医院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A501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小姐 0769-22331990

项目概况 东莞市洪梅医院负压救护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A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K2022177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洪梅医院负压救护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内容 交货期 采购供应商数量 1 东莞市洪梅医院负压救护车采购项目 签订合同,预付款到账后20天内完成本项目相对应的设备安装、调试;交付用户使用 1家  采购预算:62万元;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预付款到账后20天内完成本项目相对应的设备安装、调试;交付用户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定资格条件: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1日  至 2022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A501室 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查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A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洪梅医院      地址:东莞市洪梅医院         联系方式:东莞市洪梅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A501室             联系方式:王小姐 0769-22331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  0769-2233199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负压救护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