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狂犬疫苗扩产改造招标公告(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2022)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209#厂房狂犬疫苗扩产改造项目(第三包-
第四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68-2242CSIMC458/03-0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9#厂房狂犬疫苗扩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货物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生物反应器; (002)细胞工厂全自动操作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生物反应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税收(增
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1.2.4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
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原件。
1.2.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原件。1.2.8 投标人需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
(以上1.2.1-1.2.8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002细胞工厂全自动操作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税收(增
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1.2.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
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原件。
1.2.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
1.2.7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1.2.8投标人需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
(以上1.2.1-1.2.8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11日 08时30分到2022年07月25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4层(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四层406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四层406会议室
七、其他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209#厂房狂犬疫苗扩产改造项目(第三包-第四包)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9#厂房狂犬疫苗扩产改造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0768-2242CSIMC458/03-04
招标人: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1616号
联系人:郭瑞龙
联系方式:010-8466382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
联系人: 胡丽伟
联系方式:010-84438845
招标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03 生物反应器 9台
04 细胞工厂全自动操作系统 2套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公开招标
03包 生物反应器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税收(增
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1.2.4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
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原件。
1.2.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1.2.8 投标人需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
(以上1.2.1-1.2.8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04包 细胞工厂全自动操作系统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税收(增
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1.2.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
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原件。
1.2.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
1.2.7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1.2.8投标人需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
(以上1.2.1-1.2.8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投标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25日,每天08:30
时至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参与。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4层(邮件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四层406会议室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四层406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标准见招标文件。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
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购买标书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的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1616号
联 系 人:郭瑞龙
电 话:010-84663829
电子邮件:guoruilong@sinophar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
联 系 人: 胡丽伟、曲凯中
电 话: 010-84438845/8700
电子邮件: 2351211414@qq.com/963898589@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厂房狂犬疫苗扩产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