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垣曲县逸景幼儿园2022)



项目概况垣曲县逸景幼儿园装饰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8272022BCS00046
2.项目名称:垣曲县逸景幼儿园装饰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00649元
5.采购需求:对垣曲县逸景幼儿园进行装饰,其中包括:18个幼儿活动室,音体室,美术室及三层图书室新建墙体,一至三层的走道吊顶、寝室活动吊顶、墙面装饰、窗帘盒等。本次采购不分包,具体报价范围、施工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及本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6.项目地点:垣曲县逸景幼儿园
7.工 期:45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
采购
文件
1.
时间:
202
2

7

18

00时00分

20
22

7

23

00

00
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4.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
2022年7月29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


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政采云平台
线上
提交。
3.
方式:电子
投标文件
须使用系统提供的
投标文件
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投标文件
上传的,视为撤回
投标文件
,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启
1.
时间:
2022年7月29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
1
)山西省政府采购


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政采云平台
线上
开启

(2)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河东东街城建大厦开标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2
.
本次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运城市)发布。
3.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垣曲县逸景幼儿园
地 址:垣曲县逸景花城小区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295715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垣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垣曲县中条大街政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359-607025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59-6070255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垣曲县逸景幼儿园装饰工程项目).doc磋商文件(垣曲县逸景幼儿园装饰工程项目).doc437.7K

逸景幼儿园装修图纸和清单.zip逸景幼儿园装修图纸和清单.zip55.9M

采购代理机构:垣曲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垣曲县逸景幼儿园项目编号:1408272022BCS0004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垣曲县逸景幼儿园装饰工程项目第三章评审办法.....................................................................................................27第二章投标须知.......................................................................................................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目录2022年7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章图纸.............................................................................................................61第七章工程量清单.................................................................................................6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7第五章合同条款.....................................................................................................33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2项目概况 垣曲县逸景幼儿园装饰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5.采购需求:对垣曲县逸景幼儿园进行装饰,其中包括:18个幼儿活动室,音体室,美术室及三层图书室新建墙体,一至三层的走道吊顶、寝室活动吊顶、墙面装饰、窗帘盒等。本次采购不分包,具体报价范围、施工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及本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4.预算金额:2000649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垣曲县逸景幼儿园装饰工程项目1.项目编号:1408272022BCS00046一、项目基本情况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工期:45日历天6.项目地点:垣曲县逸景幼儿园4.售价:免费获取。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2.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1.时间:2022年7月18日00时00分至2022年7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时间:2022年7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3.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提交。1.截止时间:2022年7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河东东街城建大厦开标4室)2.地点:(1)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开启。地址:垣曲县逸景花城小区采购人:垣曲县逸景幼儿园1.采购人信息八、联系方式3.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2.本次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发布。联系电话:0359-6070255地址:垣曲县中条大街政务中心六楼采购代理机构:垣曲县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电话:18295715761联系人:李女士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联系电话:0359-6070255联系人:郭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采购人名 称:垣曲县逸景幼儿园地 址:垣曲县逸景花城小区联系人:李女士电 话:182957157611.2.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垣曲县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垣曲县中条大街政务中心6楼联系人:郭先生电 话:0359-60702551.2.3项目名称垣曲县逸景幼儿园装饰工程项目1.2.4项目类别工程1.2.5项目编号1408272022BCS000461.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000649元。投标人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1.2.9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设1包,对垣曲县逸景幼儿园进行装饰,其中包括:18个幼儿活动室,音体室,美术室及三层图书室新建墙体,一至三层的走道吊顶、寝室活动吊顶、墙面装饰、窗帘盒等。本次采购不分包,具体报价范围、施工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及本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1.2.10工期45日历天1.2.11项目地点垣曲县逸景幼儿园1.2.1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创新等方面发展。1.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非中小微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属于建筑业。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出具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4、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创新等方面发展:须出具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且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6、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4.3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资格审查表1.6.1现场勘察□ 组织☑ 不组织□其他(若需要组织现场勘察,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此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1答疑会□ 召开☑ 不召开□其他(若需要召开答疑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此通知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7.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1.7.3采购人澄清问题的时间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澄清问题的时间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少于1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澄清和修改中一并明确。1.10分包□ 允许,本项目鼓励获得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微企业分包,但中小微企业应满足本须知前附表第1.4.3项关于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分包须经采购人同意,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不允许3.3.3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 不要求☑ 要求,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sxzfcg.zcygov.cn)政采云平台完成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要求采用原件扫描件。3.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1份(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拷入投标人自备的U盘),同时电子投标文件加密递交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sxzfcg.zcygov.cn)政采云平台。3.5.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6.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2)递交方式: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交纳。(3)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当是山西省区域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3.8.3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明确要求签字盖章处必须有相应的CA数字证书签章(包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等)。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签章要求和自身情况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若在评标时发现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字之处投标人未进行CA数字证书签章、签字的,投标将被否决。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上传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4.1.1投标文件的密封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并加密上传。4.1.2备用投标文件密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4.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4.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是☑ 否4.2.6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澄清、修改等通知文件的确认函原件(若有);5.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投标人磋商代表的要求6.1.1磋商小组组成及确定方式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采购人代表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评标专家应从规定的专家库随机抽取。6.3.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 是□ 否8招标代理费无9.1履约担保☑ 不要求□ 要求补充内容1类似项目指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不分规模2同义词语本采购文件中出现的招标人、采购人、发包人、买方等在采购阶段均指采购人;投标人、报价人、承包人、卖方等在采购阶段均指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均指投标文件;天、日等均指日历天。3投标人提供的承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承诺均须符合相关规定及自身客观事实,若有不真实承诺和弄虚作假现象,磋商小组认为承诺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及自身客观事实,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承诺及声明函均要符合法律法规,且真实有效,若出现虚假资料、虚假承诺及虚假声明函,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交易平台, 网 址 :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电子交易应当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编制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所有电子投标文件须采用山西CA发布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确保文件合法有效。投标人未按规定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将予以拒收并提示。6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发出“磋商响应文件解密”通知,启动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程序;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在解密通知发出后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须使用CA数字证书(必须是在线加密递交文件时使用的同一CA证书)在线解密(各供应商需在线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报价视为无效。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在线磋商及最终报价的供应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备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磋商响应文件。7解释权采购文件中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8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具体要求如下:一、总体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sxzfcg.zcygov.cn)政采云平台组织进行,所有投标人须在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投标。2.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在线开标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3.投标截止时间已到,进入解密环节,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供应商需在线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报价视为无效;二、 投标文件补充要求1. 电子投标文件所有电子投标文件须采用山西CA发布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确保文件合法有效。2.投标文件递交在线加密递交正式电子投标文件,首先,投标人须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山西CA数字证书在线加密递交正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完成上述工作,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2.1采购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项目概况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1.1适用范围1.总则二、投标须知1.2.7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6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5项目编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4项目类别: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3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1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11项目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10建设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9采购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8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1.4.合格供应商的条件1.3.3“供应商”指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1.3.2“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1.3.1“工程”指本项目工程。1.3.定义(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近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CA锁上传投标文件程序未按“政采云平台”规定履行的;(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1.4.4接收投标文件或开标时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1.4.3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条件。1.4.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3)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的;(1)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报价的、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的、在设有最高限价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1.4.5评标时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5)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9)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建设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质保期等不满足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7)投标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规定的;(6)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5)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的内容、顺序、格式编制的;1.6现场考察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投标费用1.4.5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工程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11)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供应商串通投标的;1.7.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7答疑会1.6.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6.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6.2供应商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6.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现场。1.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8.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1.8.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8语言文件1.7.3答疑会后,采购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澄清内容,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7.2供应商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澄清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2.1采购文件的组成2.采购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0分包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计量单位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章评审办法;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1.1本采购文件包括:2.2.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疑问,应在本章第1.7.2条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或电子邮件等,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并要求予以澄清。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该澄清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工作人员所作出的一切口头表述,不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第八章图纸。第七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2.2.5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2.4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2.2.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采购文件中的相关事项,进行澄清和修改。2.2.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在本章第1.7.3条规定的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但不得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供应商须登陆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澄清文件,因未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3.2投标内容填写说明3.1.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3.1.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3.3.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3投标文件编制及装订3.2.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3.2.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3.2.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六章规定的内容、顺序和格式逐项填写,加*项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除特别注明外不允许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内容;其它未加*项也必须作出响应,无相应内容可填时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3.2.2供应商照搬照抄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3.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投标文件份数3.3.3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均须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如需提供纸质版标书的项目,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应一致,若有不一致,以电子版为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2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7投标报价3.6.2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3.6.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形式、截止时间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6投标保证金3.5.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5.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3.8.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3.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3.7.4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3.7.3本次采购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3.7.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3.7.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工程费、税金、利润等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8.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3.8.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亲笔签字。3.8.3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8.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4.2.3未按规定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上传和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2.1供应商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份数应符合本章第3.4条的规定。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2密封套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1.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密封。4.3.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4.3.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按照政采云系统要求自行解决。4.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4.2.6供应商应将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4.2.5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后,就和供应商确认。5.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5.4各供应商自行进行在线解密操作,解密完成后,进行唱标,唱标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5.3如需开标时,由签到供应商各推荐1名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并签字后开始唱标。如存在异议,由参会领导根据采购文件规定进行裁定。5.2供应商参会代表的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有关工作人员参加。5.开标(1)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6.1.3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2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6.1.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组成及确定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1磋商小组6.磋商6.2磋商(6)其他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4)与供应商有其他社会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项目主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6.4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6.3评标过程保密若因交易平台系统原因导致电子标无法进行时,须供应商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以各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磋商为线上在线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在线磋商及最终报价的供应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磋商程序”规定的程序依次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并按照第三章“磋商程序”中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审因素、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磋商程序”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6.5.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6.5采购项目废标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7.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7.1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所有投标人在刊登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获取中标和未中标信息,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中标通知6.5.3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6.5.2采购项目废标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9.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9.1条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担保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9.履约担保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费。8.招标代理费7.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0.5违反上述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0.4中标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10.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工程,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10.2中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10.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果未按规定及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0.签订合同12.2披露供应商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投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12.1保密12.保密和披露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1.验收13.1.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13.1.1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13.1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13.询问和质疑12.2.2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12.2.1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13.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3.1.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13.1.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13.1.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3.1.4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13.1.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所递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13.1.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13.1.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8)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中标人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签约;(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供应商在递交最后报价后撤回投标文件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4.违约处罚13.1.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第三章评审办法(8)供应商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7)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6)供应商未按投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5)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付招标代理费的;(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资格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若竞争性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是否已提供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一、评审程序: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具备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6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磋商供应商2022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凭证(养老或医疗或失业)及明细表(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须在明细中)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磋商供应商2022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工资明细表(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须在明细中)符合磋商文件要求9磋商供应商2022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凭证或零纳税申报记录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0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2银行保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3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报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名称一致2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格式”要求3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5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工期6质量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要求7响应文件报价投标报价低于(含等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要求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要求10其他响应文件没附有磋商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2)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5.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招标文件处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当场告知供应商:二、评审方法及标准: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相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分。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在线询标的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回复,未作出回复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各供应商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或抽签顺序进行磋商。6.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6)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价格部分(30分)(2)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近五年(2017年6月至今)承担过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其他证明无效,所附资料必须为清晰的扫描件,如不清晰不得分),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6月至今)每提供一个已竣工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其他证明无效,所附资料必须为清晰的扫描件,如不清晰不得分)得3分,满分9分;2.1商务部分(15分):2.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第一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2.3施工组织设计(55分)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2)其他价格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以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检测设备是否满足本项目需要进行评审。优得8分,良好得6分,一般得4分,较差得2分。(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以投标人劳动力配备情况是否满足本项目需要进行评审。优得8分,良好得6分,一般得4分,较差得2分。(2)劳动力计划情况(8分)以施工方案内容详实、完整、叙述清楚且合理、安全,符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评审。优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较差得4分。(7)文明施工(5分)以工期、网络计划编制科学合理;有保证计划完成的组织措施;对现场可能发生的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提出了完善的应对方案进行评审。优得8分,良好得6分,一般得4分,较差得2分。(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8分)以投标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是否合理、可行进行评审。优得8分,良好得6分,一般得4分,较差得2分。(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以投标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安全建设保证措施是否考虑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进行评审。优得8分,良好得6分,一般得4分,较差得2分。4.计算每个磋商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时以磋商小组各成员的算术平均为其得分,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3.计算每个磋商供应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得分以磋商小组共同认定的得分为其最终得分。2.评审因素缺项或存在错误或违反国家和省建筑施工规范要求(经批准的除外)的评审因素可计零分。1.在磋商过程中,经磋商小组认定技术部分某一处技术参数确实具有唯一的指向性的,该项技术参数将不列入评价评审标准。备注:以是否考虑全面、有针对性,是否措施完善进行评审。优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较差不得分。三、预算金额:2000649元二、项目名称:垣曲县逸景幼儿园装饰工程项目为了改善校园环境,特对垣曲县逸景幼儿园进行装饰,其中包括:18个幼儿活动室,音体室,美术室及三层图书室新建墙体,一至三层的走道吊顶、寝室活动吊顶、墙面装饰、窗帘盒等。一、项目概况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发包方:(甲方)第五章合同条款七、质量:施工过程中注意环保、文明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建筑工程相关法律规定,竣工验收达到合格六、工期:45日历天五、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一包。该项目主要对垣曲县逸景幼儿园进行装饰,其中包括:18个幼儿活动室,音体室,美术室及三层图书室新建墙体,一至三层的走道吊顶、寝室活动吊顶、墙面装饰、窗帘盒等。具体报价范围、施工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及本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四、项目地点:垣曲县逸景幼儿园1.3承包范围:1.2工程地点:1.1工程名称:第一条工程概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承包方:(乙方)第二条甲方工作¥:元(人民币)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1.6工程质量: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至年月日,工期天。1.4承包方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