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通接线改建工程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 互通接线改建工程 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招标公告(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


杭徽高速余杭互通接线改建工程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招标公告
杭徽高速余杭互通接线改建工程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徽高速余杭互通接线改建工程由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中心〔2021〕46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余杭区交通运输局余交〔2021〕58号文批复,招标人为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杭徽高速余杭互通出口处,顺接现状余杭互通,终点与运溪高架路相接。本项目设置三条地面道路,分别为新建的城南路(长882m,起于城东路东侧240m处支路,终于东西大道)、新建的科技大道(长1100m,起于余杭互通收费站,终于城南路)和新建的官山路(长927m,起于城东路,终于东西大道)。设置两条连接线,分别是新建的杭徽辅道(长574m,起于02省道,终于科技大道)和改建的荆余路(长307m,起于东西大道,终于科技大道)。一处互通,包含5条匝道,匝道总长约2923m,其中3座匝道桥的总长约1415.8m。两座新建隧道,分别是城南路隧道(总长约430m)和科技大道隧道(总长约940m)。人行天桥一座,并对余杭互通的收费站进行改建。本项目总概算约1447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98559万元。
本项目地面道路采用设计速度为60kmh的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标准进行设计,其中城南路标准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规模,路基宽度采用35m;科技大道标准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规模,路基宽度采用29m;官山路采用双向四车道规模,路基宽度采用30m。互通匝道采用设计速度为40kmh的双车道标准进行设计。其中城南路隧道采用单向两车道,科技大道隧道采用双向四车道。余杭互通按高速公路收费站标准进行改建。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杭徽高速余杭互通接线改建工程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其中第三方监测的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周边房屋等建筑物的位移监测、沉降监测、倾斜监测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出具监测报告、指导施工。安全鉴定的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周边房屋等建筑物的入户现状保存(入户查勘),并出具施工对周边房屋等建筑物影响程度及周边房屋结构安全性最终鉴定报告。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的隧道土建工程施工完成,并出具最终的房屋结构安全性最终鉴定报告止。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和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上的检测范围至少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登录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补充(答疑、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7月27日10 时30分00秒,地点为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S207径山公路服务站二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莫干山路1950-1
联 系 人:祝孟龙
电 话:0571-88729292

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海华嘉联华铭座603
联 系 人:金增权
电 话:0571-86707851、18248502823
邮 箱:376631460@qq.com

招标人: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8日

公告.pdf公告.pdf杭徽高速余杭互通接线改建工程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招标文件).zip杭徽高速余杭互通接线改建工程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招标文件).zip

杭徽高速余杭互通接线改建工程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杭徽高速余杭互通接线改建工程由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中心〔2021〕46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余杭区交通运输局余交〔2021〕58号文批复,招标人为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杭徽高速余杭互通出口处,顺接现状余杭互通,终点与运溪高架路相接。本项目设置三条地面道路,分别为新建的城南路(长882m,起于城东路东侧240m处支路,终于东西大道)、新建的科技大道(长1100m,起于余杭互通收费站,终于城南路)和新建的官山路(长927m,起于城东路,终于东西大道)。设置两条连接线,分别是新建的杭徽辅道(长574m,起于02省道,终于科技大道)和改建的荆余路(长307m,起于东西大道,终于科技大道)。一处互通,包含5条匝道,匝道总长约2923m,其中3座匝道桥的总长约1415.8m。两座新建隧道,分别是城南路隧道(总长约430m)和科技大道隧道(总长约940m)。人行天桥一座,并对余杭互通的收费站进行改建。本项目总概算约1447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98559万元。本项目地面道路采用设计速度为60kmh的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标准进行设计,其中城南路标准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规模,路基宽度采用35m;科技大道标准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规模,路基宽度采用29m;官山路采用双向四车道规模,路基宽度采用30m。互通匝道采用设计速度为40kmh的双车道标准进行设计。其中城南路隧道采用单向两车道,科技大道隧道采用双向四车道。余杭互通按高速公路收费站标准进行改建。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杭徽高速余杭互通接线改建工程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其中第三方监测的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周边房屋等建筑物的位移监测、沉降监测、倾斜监测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出具监测报告、指导施工。安全鉴定的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周边房屋等建筑物的入户现状保存(入户查勘),并出具施工对周边房屋等建筑物影响程度及周边房屋结构安全性最终鉴定报告。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的隧道土建工程施工完成,并出具最终的房屋结构安全性最终鉴定报告止。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规范、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上的检测范围至少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登录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补充(答疑、澄清)。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7日10时30分00秒,地点为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S207径山公路服务站二楼开标室。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莫干山路1950-1联系人:祝孟龙电话:0571-88729292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海华嘉联华铭座603联系人:金增权电话:0571-86707851、18248502823邮箱:376631460@qq.com招标人: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7月18日
二〇二二年七月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杭徽高速余杭互通接线改建工程周边建筑物4.招标文件的获取23.投标人资格要求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招标条件1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7.联系方式26.发布公告的媒介25.投标文件的递交2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1项目概况131.总则13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2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1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101.8计量单位141.7语言文字141.6保密141.5费用承担1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1.3招标范围和服务期132.1招标文件的构成152.招标文件151.12偏差141.11分包141.10投标预备会141.9踏勘现场143.3投标有效期163.1投标文件的构成163.投标文件16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162.3招标文件的修改152.2招标文件的澄清15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84.投标183.7投标文件的编制173.6投标人信息的核查173.5资格审查表173.4投标保证金166.2评标原则206.1评标委员会196.评标195.开标18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4.2投标文件的递交187.2中标通知207.1定标207.合同授予206.5评标结果异议206.4评标结果公示206.3评标209.纪律和监督228.2不再招标218.1重新招标21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7.4签订合同217.3履约担保2010.其他规定229.5投诉22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2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2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2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2评标办法前附表2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5附表二:中标通知书24附表一:开标记录表2310.2行贿查询2210.1联系方式2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3第五章服务范围及要求40技术咨询合同35第四章合同格式34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311.总则31三、资格审查表49(二)授权委托书48(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47一、投标函46第一卷商务文件44一、报价函62第三卷报价清单60一、技术建议书59目录58第二卷技术文件57四、其他材料56本招标项目杭徽高速余杭互通接线改建工程由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中心〔2021〕46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余杭区交通运输局余交〔2021〕58号文批复,招标人为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1.招标条件招标公告杭徽高速余杭互通接线改建工程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报价清单63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杭徽高速余杭互通接线改建工程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其中第三方监测的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周边房屋等建筑物的位移监测、沉降监测、倾斜监测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出具监测报告、指导施工。安全鉴定的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周边房屋等建筑物的入户现状保存(入户查勘),并出具施工对周边房屋等建筑物影响程度及周边房屋结构安全性最终鉴定报告。2.2招标范围本项目地面道路采用设计速度为60kmh的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标准进行设计,其中城南路标准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规模,路基宽度采用35m;科技大道标准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规模,路基宽度采用29m;官山路采用双向四车道规模,路基宽度采用30m。互通匝道采用设计速度为40kmh的双车道标准进行设计。其中城南路隧道采用单向两车道,科技大道隧道采用双向四车道。余杭互通按高速公路收费站标准进行改建。本项目起点位于杭徽高速余杭互通出口处,顺接现状余杭互通,终点与运溪高架路相接。本项目设置三条地面道路,分别为新建的城南路(长882m,起于城东路东侧240m处支路,终于东西大道)、新建的科技大道(长1100m,起于余杭互通收费站,终于城南路)和新建的官山路(长927m,起于城东路,终于东西大道)。设置两条连接线,分别是新建的杭徽辅道(长574m,起于02省道,终于科技大道)和改建的荆余路(长307m,起于东西大道,终于科技大道)。一处互通,包含5条匝道,匝道总长约2923m,其中3座匝道桥的总长约1415.8m。两座新建隧道,分别是城南路隧道(总长约430m)和科技大道隧道(总长约940m)。人行天桥一座,并对余杭互通的收费站进行改建。本项目总概算约1447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98559万元。2.1工程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上的检测范围至少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投标人资格要求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规范、标准。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的隧道土建工程施工完成,并出具最终的房屋结构安全性最终鉴定报告止。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7日10时30分00秒,地点为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S207径山公路服务站二楼开标室。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投标文件的递交4.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登录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补充(答疑、澄清)。4.招标文件的获取联系人:祝孟龙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莫干山路1950-1招标人: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联系方式本次采购公告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上发布。6.发布公告的媒介邮箱:376631460@qq.com电话:0571-86707851、18248502823联系人:金增权地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海华嘉联华铭座603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1-88729292续上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7月18日招标人: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莫干山路1950-1联系人:祝孟龙电话:0571-887292921.1.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海华嘉联华铭座603联系人:金增权电话:0571-86707851、18248502823邮箱:376631460@qq.com1.1.2项目名称杭徽高速余杭互通接线改建工程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1.1.2建设地点杭州市余杭区1.2资金来源财政出资1.2出资比例1.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杭徽高速余杭互通接线改建工程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其中第三方监测的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周边房屋等建筑物的位移监测、沉降监测、倾斜监测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出具监测报告、指导施工。安全鉴定的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周边房屋等建筑物的入户现状保存(入户查勘),并出具施工对周边房屋等建筑物影响程度及周边房屋结构安全性最终鉴定报告。1.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的隧道土建工程施工完成,并出具最终的房屋结构安全性最终鉴定报告止。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主要人员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1.4.2联合体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允许(仅允许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进行分包)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截止时间: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发送日期为准)。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76631460@qq.com。2.2招标文件的澄清第2.2.2款细化为: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不足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发布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不足3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由投标人自行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上下载,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收悉。2.3招标文件的修改第2.3.1款细化为: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不足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发布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不足3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由投标人自行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上下载,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收悉。3.1.1投标文件形式双信封3.2.2招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是,最高投标限价为241260元。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函、资格审查表及报价清单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7.5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中标后再补交两份),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以U盘形式包装进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录续上表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1.2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人地址及名称:(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人地址及名称:(寄)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外层封套:送达投标文件地址:招标人名称:杭徽高速余杭互通接线改建工程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S207径山公路服务站二楼开标室4.2.5投标文件的不予受理的情形对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S207径山公路服务站二楼开标室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时间:第一信封开标时通知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S207径山公路服务站二楼开标室5.2.1开标程序(第一个信封)(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后递交先开标的顺序开标。5.2.4开标程序(第二个信封)(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后递交先开标的顺序开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库选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6.4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上公示3日。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名。7.3.1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9.5投诉行业主管部门:余杭区交通运输局电话:0571-88729235地址:余杭区五常街道浙财科创中心A幢邮政编码:31002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2投标文件的构成双信封,投标文件构成如下: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3)资格审查表;(4)其他材料。第二卷技术文件(5)技术建议书。第二信封(报价清单)第三卷报价清单报价函;(7)报价清单;7.1定标第7.1款细化为:7.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确定中标人,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名。10.2行贿查询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页显示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日期为准,查实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标段资质等级要求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上的检测范围至少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3、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2、合同协议书、业主证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1、本表所要求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合同协议书中未能体现工程规模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注:本表所要求的资质标准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第一卷资格审查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全本)的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制件、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19】41号,已取消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地区也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标段业绩要求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4、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等职务犯罪档案查询。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等职务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时间以法院判决书上判决时间为准。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人员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其在2022年1月(含1月)至今期间至少6个月在本单位缴费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投入的项目负责和项目组成人员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2、类似业绩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合同协议书中未能体现姓名、任职或工程规模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1、表后须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书(如有)、获奖证书(如果有)的扫描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项目组其他人员2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1.总则注:1、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信誉要求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2、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黑名单。1.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范围及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和服务期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作否决投标处理;(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按照信用评价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信用评价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4.1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人员、信誉、仪器设备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0)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8)被责令停业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施工承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施工承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施工承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3)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12)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1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偏差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且严禁转包。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8款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1.1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1.12.2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构成2.招标文件(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审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各评审因素满分分值的40%。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投标文件格式。(5)服务范围及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3.1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3.1.1投标文件采用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投标文件的构成3.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2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报价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同时,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3.2.1投标人应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费用。3.2投标报价3.1.2投标文件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和第3.4.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4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6投标人信息的核查3.5.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3.5资格审查表3.7.4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所有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交通运输质量监督管理部门。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投标3.7.6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3.7.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和第4.1.2项要求对外层封套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2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统一包装在一个内层封套中;第二信封(报价清单)的正本与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统一包装在一个内层封套中;然后将第一、第二信封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招标人将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分别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5.1款采用以下条款:5.开标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款的要求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2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8)开标会议结束。(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函的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1)宣布开标纪律;5.2.4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不予开封,并交监标人密封保存。6.评标5.2.5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未在报价函上填写投标总价,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经监标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评标委员会。(8)开标会议结束。(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当众开标,公布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具体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分值,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7.1定标7.合同授予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6.5评标结果异议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6.4评标结果公示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3履约担保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2中标通知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确定中标人,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2名。7.4.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招标人不得以压低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费、增加工作量、缩短服务期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同时,向中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质量监督管理部门。7.4签订合同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质量监督管理部门。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4.5如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5条和本章第3.6款、第7.3.2项或第7.4.1项等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7.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4)第7.4.5项规定的情形;(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8.2不再招标(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1联系方式10.其他规定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不满意的,或招标人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9.5投诉工程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将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实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10.2行贿查询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序号投标人送达情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互通接线改建工程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 互通接线改建工程 周边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及安全鉴定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