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储运中心招标公告(岐山县枣林镇政府2022)
岐山县枣林镇政府2022年枣林镇贾家村小麦储运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枣林镇贾家村小麦储运中心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岐山县枣林镇政府行政区域岐山县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0日 16:09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21日至2022年07月27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7开标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4日 09: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邹工项目联系电话0917-3807560采购单位岐山县枣林镇政府采购单位地址枣林镇街道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7-8311144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鼎祥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海棠风尚1510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807560
合同包1(2022年枣林镇贾家村小麦储运中心项目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3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9,773.9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1310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10,000.00 1,309,773.9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2022年枣林镇贾家村小麦储运中心项目2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490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90,000.00 49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枣林镇贾家村小麦储运中心项目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2(2022年枣林镇贾家村小麦储运中心项目2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枣林镇贾家村小麦储运中心项目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6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和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6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5)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6)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文件;(8)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①“信用中国”网站:须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带水印)、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名单并加盖公章。②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2022年枣林镇贾家村小麦储运中心项目2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6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和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6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5)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6)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①“信用中国”网站:须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带水印)、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名单并加盖公章。②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21日 至 2022年07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7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8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7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须知: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2022年07月21日 至 2022年07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网上确认单、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宝鸡市行政中心海棠风尚1510室确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磋商文件谢绝邮寄;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缴费确认或未在文件发售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项目投标指南》。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5、提醒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由于近期疫情,请各位做好个人防护,自觉检视自身情况是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宝鸡市行政中心海棠风尚1510室时须主动配合疫情监管,宝鸡市以外人员购买文件进入场地时,须持本人 48 小时内阴性核酸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执行不可进场确认报名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枣林镇政府 地址:枣林镇街道 联系方式:0917-83111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鼎祥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海棠风尚1510室 联系方式:0917-3807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话:0917-3807560 陕西鼎祥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麦储运中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