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水土保持咨询业务招标公告(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22)



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等工程水土保持咨询业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校西路两侧绿化带(青年路—南川园路)、太平路绿化(国胜路—万通城)水土保持咨询业务,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
2、招标范围及内容、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校西路两侧绿化带(青年路—南川园路)、太平路绿化(国胜路—万通城)水土保持咨询业务。
(2)招标内容:
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校西路两侧绿化带(青年路—南川园路)、太平路绿化(国胜路—万通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及其验收。
项目需求:根据现行水土保持相关规范、标准、江苏省相关规定及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水土流失预测、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优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和专家评审等。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提出水土保持改进措施。
(3)各工程概况:
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已于2021年8月27日完工,用地面积约39435㎡);
校西路两侧绿化带(青年路—南川园路)(已于2021年8月27日完工,用地面积约11257㎡);
太平路绿化(国胜路—万通城)(已于2021年8月27日完工,用地面积约18341㎡);
(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申请参与各标段的投标。标段划分如下:
A标段: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校西路两侧绿化带(青年路—南川园路)、太平路绿化(国胜路—万通城)3个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
B标段: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校西路两侧绿化带(青年路—南川园路)、太平路绿化(国胜路—万通城)3个项目的水土保持验收。
本工程按A、B标段的开标顺序依次确定各标段的中标单位。A、B标段不可以兼中,已中A标段的单位不再参与B标段的评标。
3、工作周期安排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每个工程项目接招标人通知开展工作并资料提供齐全后,20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30天内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手续。
(2)水土保持验收:每个工程项目接到验收任务且招标人资料提供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关系、近三个月(2022年4月-2022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原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1项呈线性状工程项目(如道路、河道、轨道等)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监测或验收业绩。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22年8月1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他交易中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2)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用30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该费用概不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2022年8月1日上午9时30分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或邮寄至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同时举行开标会议(通过QQ群实时发布相关现场照片或视频),根据本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8、评标方法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特别提示: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招标人: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五楼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513-81550379
招标代理: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原港闸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
联系人:胡骏清
电话:0513-68002662、18260520658
传真:0513-68002662

2022年7月21日
附件:
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等工程水土保持咨询业务.rar
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等工程水土保持咨询业务.rar

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校西路两侧绿化带(青年路—南川园路)、太平路绿化(国胜路—万通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及其验收。(2)招标内容:(1)招标范围: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校西路两侧绿化带(青年路—南川园路)、太平路绿化(国胜路—万通城)水土保持咨询业务。2、招标范围及内容、标段划分1、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校西路两侧绿化带(青年路—南川园路)、太平路绿化(国胜路—万通城)水土保持咨询业务,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等工程水土保持咨询业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4)标段划分:太平路绿化(国胜路—万通城)(已于2021年8月27日完工,用地面积约18341㎡);校西路两侧绿化带(青年路—南川园路)(已于2021年8月27日完工,用地面积约11257㎡);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已于2021年8月27日完工,用地面积约39435㎡);(3)各工程概况:项目需求:根据现行水土保持相关规范、标准、江苏省相关规定及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水土流失预测、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优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和专家评审等。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提出水土保持改进措施。(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每个工程项目接招标人通知开展工作并资料提供齐全后,20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30天内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手续。3、工作周期安排本工程按A、B标段的开标顺序依次确定各标段的中标单位。A、B标段不可以兼中,已中A标段的单位不再参与B标段的评标。B标段: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校西路两侧绿化带(青年路—南川园路)、太平路绿化(国胜路—万通城)3个项目的水土保持验收。A标段: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校西路两侧绿化带(青年路—南川园路)、太平路绿化(国胜路—万通城)3个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申请参与各标段的投标。标段划分如下:(4)投标人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1项呈线性状工程项目(如道路、河道、轨道等)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监测或验收业绩。(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关系、近三个月(2022年4月-2022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原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2)水土保持验收:每个工程项目接到验收任务且招标人资料提供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1)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22年8月1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他交易中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5、招标文件的获取(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7、发布公告的媒介(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2022年8月1日上午9时30分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或邮寄至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同时举行开标会议(通过QQ群实时发布相关现场照片或视频),根据本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6、投标文件的递交(2)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用30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该费用概不退还。地址: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五楼10、招标人: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9、特别提示:8、评标方法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电话:0513-68002662、18260520658联系人:胡骏清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原港闸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招标代理: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13-81550379联系人:黄女士2022年7月21日传真:0513-68002662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目录招标代理: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文件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等工程水土保持咨询业务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8第五章技术要求3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三章评标办法2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一章招标公告1(2)招标内容:(1)招标范围: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校西路两侧绿化带(青年路—南川园路)、太平路绿化(国胜路—万通城)水土保持咨询业务。2、招标范围及内容、标段划分1、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校西路两侧绿化带(青年路—南川园路)、太平路绿化(国胜路—万通城)水土保持咨询业务,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等工程水土保持咨询业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第一章招标公告太平路绿化(国胜路—万通城)(已于2021年8月27日完工,用地面积约18341㎡);校西路两侧绿化带(青年路—南川园路)(已于2021年8月27日完工,用地面积约11257㎡);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已于2021年8月27日完工,用地面积约39435㎡);(3)各工程概况:项目需求:根据现行水土保持相关规范、标准、江苏省相关规定及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水土流失预测、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优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和专家评审等。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提出水土保持改进措施。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校西路两侧绿化带(青年路—南川园路)、太平路绿化(国胜路—万通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及其验收。3、工作周期安排本工程按A、B标段的开标顺序依次确定各标段的中标单位。A、B标段不可以兼中,已中A标段的单位不再参与B标段的评标。B标段: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校西路两侧绿化带(青年路—南川园路)、太平路绿化(国胜路—万通城)3个项目的水土保持验收。A标段: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校西路两侧绿化带(青年路—南川园路)、太平路绿化(国胜路—万通城)3个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申请参与各标段的投标。标段划分如下:(4)标段划分:(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关系、近三个月(2022年4月-2022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原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2)水土保持验收:每个工程项目接到验收任务且招标人资料提供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每个工程项目接招标人通知开展工作并资料提供齐全后,20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30天内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手续。5、招标文件的获取(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1项呈线性状工程项目(如道路、河道、轨道等)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监测或验收业绩。7、发布公告的媒介(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2022年8月1日上午9时30分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或邮寄至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同时举行开标会议(通过QQ群实时发布相关现场照片或视频),根据本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6、投标文件的递交(2)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用30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该费用概不退还。(1)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22年8月1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他交易中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10、招标人: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9、特别提示:8、评标方法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联系人:胡骏清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原港闸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招标代理: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13-81550379联系人:黄女士地址: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五楼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7月21日传真:0513-68002662电话:0513-68002662、18260520658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地址: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五楼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513-81550379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原港闸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联系人:胡骏清电话:0513-68002662、18260520658传真:0513-68002662项目名称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等工程水土保持咨询业务建设地点南通市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工作周期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联合体√不接受口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口组织,踏勘时间、地点:见招标公告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地点:见招标公告1.11分包口允许√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期间招标人发布的标前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7天前3.2招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口否√是,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本次招标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A标段:13万元人民币;B标段:4.5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完成建设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供完整的水土保持服务以及需要的现场调查、勘察、资料收集、方案编制费、材料设备、验收鉴定费、咨询研究、专家评审费以及会务、劳务费、工作人员交通差旅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等与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相关的全部费用(包含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因卫生防疫要求采取的措施、物资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在进行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各环节成本因素,报价一经报定,不得更改。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3.4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不接受其他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4条款。2、投标保证金金额:A标段:人民币2000元B标段:人民币900元3.7投标文件的编制本款内容细化、补充为:投标单位须递交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本工程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三部分组成。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另须在封袋上标明“资格后审文件”或“商务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同时还要写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位置签署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4.1投标人须提交的原件材料无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收件人: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1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6.3评标方法价格单因素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口否7.2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在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7.3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5%。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负责受理履约保证金的单位: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户名:南通市财政局开户行:农行营业部账户:707001040001772□否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增加本条款:(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完成建设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供完整的水土保持服务以及需要的现场调查、勘察、资料收集、方案编制费、材料设备、验收鉴定费、咨询研究、专家评审费以及会务、劳务费、工作人员交通差旅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等与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相关的全部费用(包含由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影响,因卫生防疫要求采取的措施、物资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在进行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各环节成本因素,报价一经报定,不得更改。(2)不论是否由招标人组织,专家评审或论证的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列,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3)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协助招标人报批工作等服务工作费用,不单独计列,含在投标报价中。(4)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本项目中标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5)投标人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6)水土保持服务期间,招标人不提供食宿、交通、通讯等,服务单位需自行考虑,并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7)同一个标段中如有多个工程,则应按照每个工程分别报价,然后汇总成一个总报价。特别提醒(一)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可采用以下方式:(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顺丰或邮政快递)。邮寄送达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接收人:胡骏清,联系方式:18260520658。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3)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备查不作要求,招标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备查。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招标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如采用邮寄快递方式的且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则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本条款。(二)针对本次采用邮寄方式的且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增加QQ群作为本项目的备用远程交互群,群号为:611504259,群名称为:盘香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通甲路)等工程水土保持咨询业务远程交互群,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在开标前以“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的格式申请加入此群,并在入群后修改自己在群里的备注名称为“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在开评标全过程中,QQ群是默认的远程交互工具(招标人将在QQ群中发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资审情况、投标报价情况、最终得分等),若投标人未加入备用QQ交互群,则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三)所有到现场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均须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授权)、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格式见本文件附件)、2022年4月~2022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原件,上述材料不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提供或未提供齐全材料的,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若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人员的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或行程码带“*”或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姓名身份证号家庭详细地址投标项目名称手机号为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请如实填报下列情况,在相应的“□”内打“√”:①14天内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呕吐、腹泻等症状?有□无□②28天内是否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无□③28天内是否有国(境)外旅居史?有□无□④14天内是否与其他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正在居家医学观察期的人员共同居住?有□无□⑤是否被判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是□否□⑥是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A.已接种第三针加强针□B.已完成两针□C.仅接种第一针□D.未接种□有此情况请简单描述:需要申报的其他情况:本人承诺:①人已知悉防疫告知事项,投标期间将自觉配合体温测量等各项防疫工作,并自行做好防护,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将自觉接受流行病学调查,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愿承担并接受有关处理。②本人上述报告的内容属实,如隐瞒、虚报、谎报,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后果。投标单位(盖章):承诺人(签名):2022年月日姓名身份证号家庭详细地址投标项目名称手机号为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请如实填报下列情况,在相应的“□”内打“√”:①14天内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呕吐、腹泻等症状?有□无□②28天内是否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无□③28天内是否有国(境)外旅居史?有□无□④14天内是否与其他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正在居家医学观察期的人员共同居住?有□无□⑤是否被判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是□否□⑥是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A.已接种第三针加强针□B.已完成两针□C.仅接种第一针□D.未接种□有此情况请简单描述:需要申报的其他情况:本人承诺:①人已知悉防疫告知事项,投标期间将自觉配合体温测量等各项防疫工作,并自行做好防护,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将自觉接受流行病学调查,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愿承担并接受有关处理。②本人上述报告的内容属实,如隐瞒、虚报、谎报,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后果。投标单位(盖章):承诺人(签名):2022年月日姓名身份证号家庭详细地址投标项目名称手机号为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请如实填报下列情况,在相应的“□”内打“√”:①14天内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呕吐、腹泻等症状?有□无□②28天内是否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无□③28天内是否有国(境)外旅居史?有□无□④14天内是否与其他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正在居家医学观察期的人员共同居住?有□无□⑤是否被判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是□否□⑥是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A.已接种第三针加强针□B.已完成两针□C.仅接种第一针□D.未接种□有此情况请简单描述:需要申报的其他情况:本人承诺:①人已知悉防疫告知事项,投标期间将自觉配合体温测量等各项防疫工作,并自行做好防护,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将自觉接受流行病学调查,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愿承担并接受有关处理。②本人上述报告的内容属实,如隐瞒、虚报、谎报,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后果。投标单位(盖章):承诺人(签名):2022年月日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总则(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1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次招标范围及工作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和工作周期(7)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1.5.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代理费1000元标段(现金)。1.5费用承担(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1.9踏勘现场2.招标文件(2)分包人的资格要求:拟定的分包人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其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相关工作,且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和批准。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11分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534348839@qq.com提交招标人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和答疑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投标文件格式;(5)技术要求;2.3.2招标人可能会以发布答疑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网上发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2.3.1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截止期前,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方式,经“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如果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且修改和补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2.2.4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2.2.3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遗漏、错误、含义不清甚至多处表述不一致或者前后矛盾情况的,不属于异议,属于疑问,疑问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2.2.2投标人应及时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等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1)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1.1.1资格后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3.1.1本工程投标文件由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的刻录在U盘或光盘的PDF)、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结合项目建设要求及评标办法,编制投标文件)(按所报标段分别制作并提交)3.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7)资格审查文件表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6)投标保证金转账回执及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4)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1项呈线性状工程项目(如道路、河道、轨道等)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监测或验收业绩(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3)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3.1.2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同时,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1)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文件以PDF格式刻录在U盘或光盘中。3.1.1.3电子投标文件(未尽之处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具体要求)(1)投标函;3.1.1.2商务标文件3.4投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最高投标限价开户名: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3.4.1.3采用转账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3.4.1.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不接受其他形式。3.4.1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3.4.3.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4.3.1放弃中标项目的;3.4.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4.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不计息)。银行账号:506658202762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青年东路支行3.7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签约合同价的5%作为违约金。3.6投标人信息的核查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5备选投标方案3.4.3.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1.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视为逾期送达。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4.1投标文件的递交4.投标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需另行增加的,应以复印件的形式编入投标文件相应章节,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4.3.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4.3.1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4.3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6)开标结束。(5)开启商务标文件,进行唱标;(4)开启资格审查文件;(3)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2)公布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1)宣布开标纪律;6.1.2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内部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5.3特殊情况处理6.2评标原则(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7.2中标人公示及中标通知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同时,则报价较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投标报价均相同,则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中标单位。7.1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3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将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8.5异议与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9.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9.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9.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9.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9.1评标准备9.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9.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9.4款的规定进行。9.3澄清、说明或补正(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1)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9.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9.4.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9.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9)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的(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不适用于资格后审);(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不适用于资格后审);(5)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4)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1)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10)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不适用于资格后审);(21)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19)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3、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商务标开标阶段;2、若投标人数量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为两个的,则直接进入竞争性谈判,两家投标单位竞谈的最高限价为各自的第一轮报价(即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然后进行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低价者中标(两家投标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时,若两家投标单位的第二轮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中标单位);若投标人数量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为一个的,则直接与该投标单位当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谈判的最高限价为该投标单位第一次的投标报价(即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然后进行第二轮谈判,第二轮投标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的投标报价,最终以第二轮谈判报价为中标价;1、投标人数量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少于三个的,则进入评标程序;第一条开标及评标原则第三章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法)招标文件未明列的无效标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资格审查→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二条开评标程序7、评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6、开标顺序:本工程按A、B标段的开标顺序依次确定各标段的中标单位。A、B标段不可以兼中,已中A标段的单位不再参与B标段的评审;5、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则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4、评标委员会按照本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审方式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咨询业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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