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梯改造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2022)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急救楼四台电梯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5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j20220719-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急救楼四台电梯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20000 最高限价(元):4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急救楼四台电梯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2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均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资质要求(满足其中一条即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 其中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其中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打印。)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2日至2022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506室 方式:线下现金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均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供应商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网页打印件一套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如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无二维码或者因为复印件模糊不清造成二维码无法查询企业信息的,则必须提供原件查验或重新提供清晰准确的复印件,供应商对招标公告索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获取招标文件。)4、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联系方式:0991-85625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506室联系方式:13109969229、187991850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金龙、周志伟电 话:13109969229、18799185025附件信息: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docx26.7K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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