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程 改造招标公告(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


清河区兴盛巷(清河路--繁荣路)整体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清河区兴盛巷(清河路--繁荣路)整体改造工程品目采购单位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行政区域清河区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6日 19:4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25日至2022年07月29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铁岭市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图县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楼五楼开标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8日 14: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预算金额¥91.387377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丁宁宁项目联系电话13188695577采购单位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采购单位地址铁岭市清河区向阳街4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188695577代理机构名称铁岭市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代理机构地址铁岭市清河区红旗街昌盛路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029271010附件:附件1附件6(货物类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清河区兴盛巷(清河路--繁荣路)整体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7-25 至 2022-07-29 撰写单位: 铁岭市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清河区兴盛巷(清河路--繁荣路)整体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清河区兴盛巷(清河路--繁荣路)整体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204-00003 项目名称:清河区兴盛巷(清河路--繁荣路)整体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13,873.77 最高限价(元):913,873.77 采购需求:查看 市政:道路全长272米,路宽6米。改造道路面积1902平方米(包括道口改造)。改造彩砖1734平方米;边石550延长米;雨污分流制排水管线,检查井,雨水井;路灯改造建设;临街透视墙粉刷及外楼梯维修维护等。园林:改造沿街路数80棵。环卫设施建设:购置、安装临街果皮箱6组,建设垃圾临时存放点一处。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 12月 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市政三级(含三级)资质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7月2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图县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楼五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1.6来自风险地区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且行程码为绿码方可参加开标。1.7 疫情期间,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投标备份文件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请发送至邮箱835494656@qq.com,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13029271010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 铁岭市清河区向阳街4号 联系方式: 13188695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铁岭市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铁岭市清河区红旗街昌盛路 联系方式: 13029271010 邮箱地址: 835494656@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铁岭清河支行 账户名称: 铁岭市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1050171740400000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宁宁 电  话: 131886955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 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辽宁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