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招标公告(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2022)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院内比选项目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院内比选项目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

各投标供应商:
根据我院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比选公告及报名情况,请经审核符合投标要求的已报名供应商按本公告要求参加院内比选。

比选项目:科技成果评价服务
比选时间:2022年8月5日下午14点10分
签到时间:请各供应商在2022年8月5日下午13点40至14点到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十号楼二楼209会议室进行签到,逾期未签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四、比选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十号楼二楼209会议室五、比选资料准备(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印章):※来院参加比选的投标人员及同行人员必须提供截止到开标时间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并最迟不得晚于8月5日上午11点前将下午来院人员信息(公司名称、授权及同行人员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Excel版(详见附件4)发送到邮箱454112589@qq.com ※根据医院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医院办公场所需对来院外来人员信息进行备案,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按时准确的提供人员信息,将无法参与院内招标比选,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投标所需资料根据挂网公告进行准备。2、请将附件《院内比选确认表》单独准备1份空表,并加盖公司鲜章。3、请将附件《投标承诺函》打印1份,放入投标文件,并加盖公司鲜章。4、请将附件《新冠肺炎期间来院人员承诺函》打印1份,如实承诺表上有关信息并加盖公司鲜章。5、来院人员24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截止到开标时间)。六、联系人:余老师七、联系电话:028-82726368附件: 特此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2年8月3日

1、院内比选确认表.xlsx1、院内比选确认表.xlsx
2、投标承诺函.docx投标承诺函.docx
3、新冠肺炎期间来院人员告知书.docx3、新冠肺炎期间来院人员告知书.docx
4、来院人员信息报备.xlsx4、来院人员信息报备.xlsx

相关附件

1、院内比选确认表1、院内比选确认表
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
3、新冠肺炎期间来院人员告知书3、新冠肺炎期间来院人员告知书
4、来院人员信息报备4、来院人员信息报备

\n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n\n\n\n\n各类设施设备、物资、服务等院内谈价、询价、调研报价及服务内容确认\n\n\n\n\n项目名称\n\n\n\n\n规格型号\n\n\n\n\n项目品牌\n\n数量\n\n\n生产厂家\n\n单价(元)\n\n\n产地\n\n总价(元)\n\n\n质保期\n\n备注\n\n\n※以上信息请严格按照报价单信息填写;质保,价格以现场承诺为准,不得在填写时另行变更。\n\n\n\n\n备件、耗材、易损部件价格:\n\n\n\n\n售后服务承诺、响应时间、是否提供备用机及其他承诺事项\n\n\n\n\n1、维修到场时间: 电话响应时间:\n\n\n\n\n2、到货时间:\n\n\n\n\n3、有无备机:\n\n\n\n\n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n\n\n\n\n确认签名: 20 年 月 日 \n\n\n\n\n\n\n\n\n\n\n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外来人员信息备案表\n\n\n\n\n\n\n\n投标公司名称\n被授权人员姓名\n身份证号\n联系方式\n同行人员姓名\n身份证号\n联系方式\n\n\n\n\n\n\n\n\n\n请根据项目开标公告时间要求,将表格发送到454112589@qq.com\n\n\n\n\n\n\n\n\n\n\n\n\n附件二:\n投标承诺函\n致: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n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n一、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完全满足医院采购公告相关产品授权及商务要求。\n二、所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相关内容均如实填写,并真实准确,若采购人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发现我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则我方的参选无效;若中选将取消我方的中选资格,我方不会有异议。\n三、若我公司经综合评审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中标产品的供货价格不超过四川地区其它医院;如中标产品为四川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产品,我公司同时承诺其供货价格不高于平台各项参考价格。\n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品价格如遇国家政策性上调,上调部份由我方自行承担,供货价格不变;产品价格如遇国家政策性下调,我方会立即下调供货价格。如我方未按规定及时下调供货价格,经查实,医院有权取消我方的供货资格。\n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如遇国家政策性上调,对应产品供货价格不变;相关检查项目收费如遇国家政策性下调,我方愿意在第一时间按收费标准下调比例下调对应产品的供货价格。我方如未按规定及时下调供货价格,经查实,医院有权取消我方的供货资格。\n六、一旦我方中选,保证按医院物流软件管理要求完成相关工作。\n七、一旦我方中选,我方将按采购人要求签订合同。\n八、我方未提供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n九、我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与医院采购活动,积极配合医院营造风清气正的清亲营商环境。不以现金、红包、回扣、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任何形式影响采购人采购行为。\n十、我公司郑重承诺:不组织、不参与任何陪标、围标、串标行为;绝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以任何弄虚作假的方式参加投标。\n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n投标人名称: (盖章)\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n日期:\n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n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来院人员承诺函\n尊敬的来院人员:\n 根据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保障来院人员及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乃至全社会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请您如实告知以下情况,如隐瞒事实,造成疫情扩散等情况发生,您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n(1)来院人员来院前14天内是否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n是 □ \n否 □ \n(2)来院人员来院前14天内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n 是 □ \n 否 □ \n (3)来院人员来院前14天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病例报告社区有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n 是 □ \n 否 □ \n(4)2周内您周围是否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或您及家人近三日有无发烧、干咳、疲劳、有痰、呼吸急促、肌肉或关节痛、喉咙痛、头痛、发寒、恶心或呕吐症状请主动告知科室人员。\n 是□\n 否□\n请来院人员如实填写此表,如隐瞒事实,造成疫情扩散等情况发生,您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n来院人员签名:\n来院人员身份证号码:\n来院人员联系方式:\n日期: 年 月 日\n采购科签名:\n健康码、行程码核验:\n日期: 年 月 日\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