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纱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监理招标公告(喀什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2022)


项目概况
喀什经济开发区纺织家纺园纺纱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JJKFQZFCG(CS)2022-035
项目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纺织家纺园纺纱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8802
最高限价(元):60880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什经济开发区纺织家纺园纺纱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监理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8802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主要包括3栋纺纱车间和1栋库房,总建筑面积44611.78㎡。其中:5#纺纱车间:建筑面积10631.26㎡;6#纺纱车间:建筑面积12192.72㎡;7#纺纱车间:建筑面积11667.44㎡;1#库房:建筑面积10120.36㎡。(本次项目设计内容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监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施工工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2022年本单位缴纳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4)近三年(2019至2021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5)2022年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其他证明,非社会保险类)6)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拟派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查询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5日至2022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获取磋商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项目采购 → 获取磋商文件,通过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陕西大厦1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深圳城15楼
联系方式:15199321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解放路7区60栋
联系方式:139991026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婧
电 话:13999102658

附件下载:
喀什经济开发区纺织家纺园纺纱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监理-竞争性磋商8.4改14.50 .doc
喀什经济开发区纺织家纺园纺纱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监理-竞争性磋商8.4改14.50 .doc

招标人:喀什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第一册项目编号:KSJJKFQZFCG(CS)2022-035竞争性磋商文件喀什经济开发区纺织家纺园纺纱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监理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15层1508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199321999联系人:刘超地址: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8号深圳城2号楼15层一总则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目录2022年8联系电话:13999102658、13999243613联系人:范婧、蒋新哲5.磋商文件构成5二磋商文件54.适用法律43.投标费用42.资金来源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3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69.响应文件构成68.投标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6三响应文件的编制6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6.投标截止9四响应文件的递交9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913.投标有效期812.投标保证金711.投标报价721.投标偏离1220.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1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018.开标10五开标及评标917.纸质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9六确定中标1425.保密原则1324.废标1323.比较与评价1322.投标无效12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1231.履约保证金1530.签订合同14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1428.采购任务取消14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14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4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2036.质疑与接收1635.人员回避1534.廉洁自律规定15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532.中标服务费15第三章投标邀请49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32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23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23(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21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21第七章采购合同67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64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表63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58第五章项目服务内容及需求56第四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3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一总则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6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响应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2.3投标人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本项目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本级财政资金)。2.资金来源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磋商文件构成二磋商文件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4.适用法律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3.投标费用投标邀请第二册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第一册5.1磋商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三册评标方法和标准采购要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己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问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无论磋商文件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磋商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投标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证明投标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9.响应文件构成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报价10.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内容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10.2.3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2.2服务从开始至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正常进行施工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10.2.1服务主要内容和详细说明;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投标保证金代理机构开启第二轮报价环节后,各供应商应尽快在政采云系统提交各自的二轮报价,超过30分钟(自代理机构开启第二轮报价环节起计算)未提交二轮报价的视为放弃投标。敬请注意!!!整个开标环节需要供应商在系统确认的报价等信息最长时限均为30分钟。敬请注意!!!11.4竞争性磋商采用两次报价的方式。11.3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2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投标有效期1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2.6.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4.3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4.2所有响应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16.投标截止15.1为方便评审及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17.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7.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17.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时间以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撤回与解密18.开标五开标及评标17.6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使用上传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7.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17.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19.1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进入评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18.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上传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1个小时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响应文件的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3人及以上组成(政采云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3人及以上)。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0.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2.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投标偏离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23.2评标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六章。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比较与评价(8)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4.废标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保密原则(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六确定中标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8.采购任务取消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1.履约保证金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2磋商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签订合同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2.中标服务费31.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4.廉洁自律规定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6.质疑与接收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5.人员回避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6.5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36.4质疑的提出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6.1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8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36.7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6.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40.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36.9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三)质疑事项;(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40.2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40.1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1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40.4、质疑的审查和受理40.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五)法律依据;(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40.5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41.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40.9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40.8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40.7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人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40.6、质疑的处理和答复(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41.4采购方将书面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包括下列内容:(二)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合格报价方仍不少于3家时,依法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报价方,否则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1.3采购方经调查、论证、核实,认定质疑不能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定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41.2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处理质疑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质疑人及被质疑人提交或补正材料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41.1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41.5质疑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由采购方建议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质疑答复日期。(四)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一)质疑人名称;(中标后开具)(本项目适用)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二)提供虚假材料;(一)捏造事实;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合同价款的5%。,并以此约定如下: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号合同履约保函致:(买方名称)签字人签名: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出具保函银行名称:谨启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采购人):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本项目适用)编号:(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公章:(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5%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1、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年月日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非社会保险类);5、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银行资信证明);4、提供2022年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响应文件格式一)1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10、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9、满足采购需求的监理单位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备注大写:小写:企业法人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说明:2投标人具有效法人营业执照4、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3、此报价包括施工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监理服务的全部费用。2、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单位盖章):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特此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编号名称)谈判,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盖单位章);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详细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说明:6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非社会保险类)提供(2019年至2021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说明:5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银行资信证明);4提供2022年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投标单位名称: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公开采购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7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提供提供依法缴纳的近三个月税收良好记录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非社会保险类)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说明:8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日期:年月日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须将本项目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有效凭证;(收据复印件或电子回执单复印件,若使用银行保函缴纳,则提供保函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10投标磋商保证金的有效凭证;9、满足采购需求的监理单位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2.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在本部分。说明:3、服务说明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1、投标书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注: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7、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2《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6-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5、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4、商务条款偏离表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致:采购人1投标书10、响应文件格式范本9、其他有利于投标的资料8、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文件或证明材料(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4)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地址传真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9)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高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2投标分项报价表日期投标人单位章投标人名称(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函件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序号名称报价备注1.2.3.4.5.6.总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服务说明一览表4.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3.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其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4商务条款偏离表注:各项服务措施应另页描述。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序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说明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6-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6-2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注: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虛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7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日期:________________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9.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其他有利于投标的资料注:参照“第六章评分方法和标准”,提供有力于投标人的其他证明文件或服务方案、实施方案等。8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文件或证明材料(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投标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固定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企业监理人员共计人注册监理工程师兼中、高级职称总人数企业监理人员共计人其他人员情况备注投标人名称:2、需提供本单位不少于近六个月社保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注:1、附所有人员相关注册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附件9.2职责分工姓名年龄专业岗位执业资格证证件种类职称驻场时间备注项目组人员项目组人员项目组人员项目组人员项目组人员项目组人员项目组人员项目组人员我方承诺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情况一览表附件9.3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职 称学 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监理年限监理注册证书注册号注册专业近三年承担同类或相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竣工验收日期质量等级目 前 正 在 监 理 工 程 附件9.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近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个人明细表复印件。附件9.4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响应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响应人:(盖章)我方承诺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企业承担类似或相近工程情况一览表投标单位主要业绩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竣工日期质量等级项目总监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响应人:(盖章)我方承诺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以上人员不得漏缺且根据项目可以自行添加人员(及表格延伸),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在本项目的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监理职务。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配备一览表附件9.6年月日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职务数量姓名年龄注册号职称监理培训证书号正在承担监理工程名称土建监理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暖通监理工程师给排水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监理职务数量姓名年龄职称专业培训证号现场监理员其他支持人员监理职务数量姓名年龄职称专业备注重点难点论述9.8监理大纲9.7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我方承诺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主要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9.9序号仪器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自有或委托检测或租借1234567喀什经济开发区纺织家纺园纺纱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监理*****************项目编号*****************响应文件投标单位:(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电话:地址:注:在xxx年xx月xx日之前不得启封*****************项目编号*****************响应文件投标单位:(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电话:地址:注:在xxx年xx月xx日之前不得启封10响应文件格式范本年月日第三章投标邀请2022年8月第二册项目编号:KSJJKFQZFCG(CS)2022-035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纺织家纺园纺纱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监理项目编号:KSJJKFQZFCG(CS)2022-035一、项目基本情况喀什经济开发区纺织家纺园纺纱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喀什经济开发区纺织家纺园纺纱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16:30 分前递交响应文件。数量:1标项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纺织家纺园纺纱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监理标项一: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元):608802.00预算金额(元):608802.00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约期限:按施工工期简要规格描述:主要包括3栋纺纱车间和1栋库房,总建筑面积44611.78㎡。其中:5#纺纱车间:建筑面积10631.26㎡;6#纺纱车间:建筑面积12192.72㎡;7#纺纱车间:建筑面积11667.44㎡;1#库房:建筑面积10120.36㎡。(本次项目设计内容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监理)。预算金额(元):608802.004)近三年(2019至2021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2022年本单位缴纳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时间:2022年08月05日至2022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磋商文件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查询为准)7)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拟派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6)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2022年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其他证明,非社会保险类)五、响应文件开启投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16:3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获取磋商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磋商文件,通过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地点:线上获取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5日16:30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特别提示:2.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名称: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15199321999联系人:刘超地址: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8号深圳城2号楼15层1.采购人信息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第四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项目联系方式:13999102658、13999243613项目联系人:范婧、蒋新哲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15层1508三、服务要求:二、服务内容:主要包括3栋纺纱车间和1栋库房,总建筑面积44611.78㎡。其中:5#纺纱车间:建筑面积10631.26㎡;6#纺纱车间:建筑面积12192.72㎡;7#纺纱车间:建筑面积11667.44㎡;1#库房:建筑面积10120.36㎡。(本次项目设计内容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监理)。一、服务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空港物流产业园第五章项目服务内容及需求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1采 购 人:喀什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超联系方式:151993219991.2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15层1508项目联系人: 范婧、蒋新哲             项目联系方式:13999102658、139992436131.3.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提供2022年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4)近三年(2019年至 2021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银行资信证明);(5)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非社会保险类);(6)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满足采购需求的监理单位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 -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查询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是、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是、否)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虛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本项目预算金额:608802.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608802.00元高于最高限价将做废标处理。8.1如投标商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 / 包12.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基本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 账号:301538110920017623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北京西路支行注: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3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15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6.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16: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16.2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5日16:30分开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20.5详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3栋纺纱车间和1栋库房,总建筑面积44611.78㎡。其中:5#纺纱车间:建筑面积10631.26㎡;6#纺纱车间:建筑面积12192.72㎡;7#纺纱车间:建筑面积11667.44㎡;1#库房:建筑面积10120.36㎡。(本次项目设计内容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监理)。23.2评标方法: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7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三名 27.1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 (是、否)31.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转账、电汇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 5 日内服务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另行约定其他退还时间和方式及用途)。32成交服务费:根据相关协议协商确定,中标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支付形式:电汇、银行转账 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 否 (是、否)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2磋商文件中或有其它未尽事宜,以合同签订为准。5、监理工作内容:4、监理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的各项规范、标准、规定。监理公司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后,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编制监理规划。3、监理工作期限为施工承包人进驻施工现场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止。2、疆外企业需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1、监理工程师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土建、水暖、电气监理员;主要专业监理员未在3个以上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专业监理员。监理员同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和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上人员需在新疆建设云平台备案,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施工的全过程监理。(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7、监理机构职责:监理单位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承接本工程的监理业务后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分包。(23)针对招标工程特点,配备必要监理设备及仪器。(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四、付款方式验收中发现服务商未达到服务质量标准或合同的规定,服务商必须及时免费提供达到标准的服务,并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1、满足验收条件后,服务商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及时按照相关标准组织验收。(二)验收服务质量标准:合格。磋商文件有具体要求的,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文件没有具体要求的,应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一)质量标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16:30项目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纺织家纺园纺纱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监理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磋商开启及评审”、“六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主体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项目经审计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后15日内支付至审定价款的100%。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二、拒绝接收响应文件的情形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地点:https://www.zcygov.cn3.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2.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开启前1个工作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四.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三、不得开启响应文件的情形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与其他供应商串通参加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参加磋商;6.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5.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4.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六、项目评审专家:开标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进行。开标由采购代理主持,供采用电子投标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参加电子磋商会议。开标五、响应文件的开启11.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将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交友现场项目监督人员统一保管;1.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评审专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本项目评审专家由3人组成。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共中报价分值10分,商务及技术部分得分90分。1、评标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七、评标7.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初步评审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分为两步进行,磋商小组首先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除考虑投标价格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响应文件中所报交货期及付款方式;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供货能力;货物的质量和适用性;配套产品的安全性、先进性;投标方为其所供货物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有关服务费用;发货到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及其他费用;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节能、安全和环保等)。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5、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是指投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服务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投标方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投标的投标方的公平竞争地位。4、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前,依据投标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方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3、磋商小组成员到齐后,推选磋商小组组长。依据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进行认真查阅。审查响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磋商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1.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详细评审7.未实质性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投标有效期、交货期、供货范围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4.响应文件付款方式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1、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磋商小组成员或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评标的保密性3、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二)程序:(一)原则:招标人将依据本项目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1.定标标准八、定标2、投标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次项目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中标资格。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磋商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评标。(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不同的,最高分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标法,则:(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3、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响应文件和其他资料。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本地生产企业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虛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九、中小企业落实政策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表5.对创新产品或创新性企业的优惠措施为:无4.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序号评审内容供应商序号评审内容是否合格是否合格是否合格1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近三年(2019年至 2021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银行资信证明);4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提供2022年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6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非社会保险类);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 -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查询为准)。8满足采购需求的监理单位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9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10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结论评审内容评审意见序号是否合格1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2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3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6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7响应文件载明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8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9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结论:通过评审打“√”,未通过评审打“×”评审内容评审意见序号是否合格1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2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3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6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7响应文件载明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8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9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结论:通过评审打“√”,未通过评审打“×”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2.《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注:★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及评分标准备注:如果磋商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3)磋商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不通过”,表示该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是,“×”表示否;说明: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报价 (10分)1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注:1.根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本地生产企业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2.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虛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商务部分(32分)企业业绩5分提供近三年(2019年8月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多得5分(需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商务部分(32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4分提供近三年(2019年8月至今)承担过类似或相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每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商务部分(32分)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5分投标文件完整,商务响应内容全面、具体,无缺漏,得5分;投标文件完整,商务响应内容较具体,得3分;投标文件有缺陷,商务响应内容不全面,内容顺序混乱,得1分;没有全部响应不得分。商务部分(32分)企业设备仪器10分针对招标工程特点,配备的监理设备、仪器切合实际需求,满足招标工程要求且考虑全面,得10分针对招标工程特点,配备的监理设备、仪器基本满足招标工程要求考虑不够全面,得6分针对招标工程特点,配备的监理设备、仪器不满足招标工程要求,得3分商务部分(32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8分配备得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每一人得1分,最多得4分。商务部分(32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8分专业监理工程承担的工作内容划分清晰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58分)工程概况15分工程的各项主要参数以及现场状况表述清晰、监理工程涉及专业阐述全面、准确监理范围、内容、目标及监理依据准确全面、监理工程实施难点分析合理有针对性,得15分;工程的各项主要参数以及现场状况表述基本准确、监理工程涉及专业阐述基本满足招标需求、准确监理范围、内容、目标及监理依据准确全面、监理工程实施难点分析合理,得10分;工程的各项主要参数以及现场状况表述不明确、监理工程涉及专业阐述不全面、准确监理范围、内容、目标及监理依据不够准确全面、监理工程实施难点分析不合理,得5分。技术部分(58分)质量控制15分质量有总目标、质量控制内容,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切实可行、质量控制方法先进,得15分;质量有总目标、质量控制内容,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具有一定可行性、质量控制方法基本满足工程要求,得10分;质量没有总目标、质量控制内容,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不可行、质量控制方法无法满工程足要求,得5分。技术部分(58分)质量控制措施12分材料、设备质量控制措施;分部、分项质量控制措施;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质量控制措施;技术难点质量控制措施;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12分。技术部分(58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10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制度合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责任明确,管理方法合理切实可行;得10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目标基本明确,工作制度合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责任基本明确,管理方法合理基本可行;得6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目标不明确,工作制度合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责任不明确,管理方法合理基不可行;得3分。技术部分(58分)组织协调 6分结合工程提出的组织协调的内容全面、协调的方法、程序和协调措施可行,得6分;结合工程提出的组织协调的内容满足工程需求、协调的方法、程序和协调措施基本可行,得3分;结合工程提出的组织协调的内容无法工程需求、协调的方法、程序和协调措施不可行,得1分。第七章采购合同2022年8月第三册政府采购合同喀什经济开发区纺织家纺园纺纱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监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监理人(全称):委托人(全称):第一部分协议书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二、词语限定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3.工程规模:;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4.专用条件;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协议书;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四、总监理工程师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6.附录,即:5.通用条件;2.相关服务酬金:。1.监理酬金:。包括:签约酬金(大写):(¥)。五、签约酬金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六、期限(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其中:(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1.监理期限:1.订立时间:年月日。八、合同订立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七、双方承诺(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住所:住所: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2.订立地点:。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定义1.定义与解释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解释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通用条件;(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协议书;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监理人的义务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2.2.1监理依据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1)严重过失行为的;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履行职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6文件资料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5提交报告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1告知3.委托人的义务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4委托人代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3.7支付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6答复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4.3除外责任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2支付申请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1支付货币5.支付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6.1生效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3支付酬金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变更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暂停与解除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7.争议解决(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6.4终止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3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2调解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1协商8.3咨询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检测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1外出考察费用8.其他8.6保密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5守法诚信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4奖励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8.8著作权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7通知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监理人义务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解释1.定义与解释第三部分专用条件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2.1.1监理范围包括: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4履行职责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2.1监理依据包括: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2.5提交报告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3.委托人义务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3.6答复委托人代表为:。3.4委托人代表5.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5.3支付酬金币种为:,比例为:,汇率为:。5.1支付货币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变更本合同生效条件:。6.1生效7.2调解7.争议解决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8.其他(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7.3仲裁或诉讼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8.4奖励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2检测费用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6保密奖励金额的比率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9.补充条款。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8.8著作权。A-2设计阶段:。A-1勘察阶段: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A-3保修阶段: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 2.生活用房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2.工程勘察文件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施工许可文件6.其他文件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2.办公设备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说明:除招标文件中已经约定的内容,专用条件中的其他条款有中标人与业主另行协商确定。附加协议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纺纱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