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韶山市芙蓉学校2022)



韶山市芙蓉学校和韶山市清溪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韶山市芙蓉学校和韶山市清溪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韶山市芙蓉学校的委托,对韶山市芙蓉学校和韶山市清溪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芙蓉学校和韶山市清溪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XTSH-2022-059;
3、采购项目标的及预算:

包号
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元)
★预算金额及投标报价说明

包一
肉食类(含猪牛羊肉及冻品等)
474000.00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估算价,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投标人按价格折扣率报价(例如八折,折扣率为80%),投标价格折扣率不得高于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95%,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本招标项目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给委托方带来严重风险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现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做说明、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说明的,将被认定为恶意低价竞标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包二
蔬菜、鲜货类(含鸡鸭鱼等)
3760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①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②供应商须在韶山市有冷鲜仓储功能的仓储门店或仓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有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规违纪行为;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投一个包,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请所有投标申请人从2022年08月05日起至2022年08月1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2年08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磋商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7000.00元/包(人民币:柒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或者担保电子保函或者银行电子保函)。
3、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提交,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仅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明细为准。
4、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0:8089/G2/indexMh.jsp),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在“选择投标担保方式”栏目内选择保函类型(保证保险、担保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19115/content_860931.html)。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韶山市芙蓉学校
地 址:韶山市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0731-55681822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韶山市厦门大道与英雄路交汇处东升中央广场雅斯特酒店6楼
联 系 人:周博
电 话:0731-55661859 13027328877

采购文件附件:
韶山市芙蓉学校和韶山市清溪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韶山市芙蓉学校和韶山市清溪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
采购文件附件:
韶山市芙蓉学校和韶山市清溪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韶山市芙蓉学校和韶山市清溪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编号:XTSH-2022-059采购人:韶山市芙蓉学校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芙蓉学校和韶山市清溪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3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3第一章磋商邀请3目录2022年08月附页1采购履约担保函11磋商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磋商须知6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5五、磋商保证金:5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4一、磋商响应声明35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4第四章采购需求27第三章采购合同25磋商须知正文15附页2评审因素和标准13四、技术部分41附件339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39二、磋商保证金38附件237附件136第一章磋商邀请八、最后报价45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证明资料45六、磋商报价一览表44五、采购需求的响应43附件4423、采购项目标的及预算:2、委托代理编号:XTSH-2022-059;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芙蓉学校和韶山市清溪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韶山市芙蓉学校的委托,对韶山市芙蓉学校和韶山市清溪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包号标的名称预算金额(元)★预算金额及投标报价说明包一肉食类(含猪牛羊肉及冻品等)474000.00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估算价,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2、投标人按价格折扣率报价(例如八折,折扣率为80%),投标价格折扣率不得高于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95%,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本招标项目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给委托方带来严重风险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现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做说明、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说明的,将被认定为恶意低价竞标并作无效投标处理。包二蔬菜、鲜货类(含鸡鸭鱼等)376000.00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估算价,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2、投标人按价格折扣率报价(例如八折,折扣率为80%),投标价格折扣率不得高于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95%,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本招标项目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给委托方带来严重风险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现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做说明、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说明的,将被认定为恶意低价竞标并作无效投标处理。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二、供应商资格要求: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4、供应商不得有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规违纪行为;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①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②供应商须在韶山市有冷鲜仓储功能的仓储门店或仓库。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请所有投标申请人从2022年08月05日起至2022年08月1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2年08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zlxz/4018.jhtml。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4、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7、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投一个包,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提交,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仅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明细为准。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或者担保电子保函或者银行电子保函)。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7000.00元/包(人民币:柒仟元整)。五、磋商保证金: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张主任地址:韶山市采购人:韶山市芙蓉学校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4、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0:8089/G2/indexMh.jsp),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在“选择投标担保方式”栏目内选择保函类型(保证保险、担保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19115/content_860931.html)。第二章磋商须知电话:0731-5566185913027328877联系人:周博地址:韶山市厦门大道与英雄路交汇处东升中央广场雅斯特酒店6楼采购代理机构: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55681822编号:采购履约担保函附页1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韶山市芙蓉学校和韶山市清溪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韶山市芙蓉学校 地 址:韶山市联系人:张主任电话: 0731-55681822 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韶山市厦门大道与英雄路交汇处东升中央广场雅斯特酒店6楼联 系 人:周博电 话:0731-55661859 13027328877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①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②供应商须在韶山市有冷鲜仓储功能的仓储门店或仓库。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供应商不得有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规违纪行为;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投一个包,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1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请所有投标申请人从2022年08月05日起至2022年08月1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包一:474000.00元;包二:376000.00元。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估算价,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2、投标人按价格折扣率报价(例如八折,折扣率为80%),投标价格折扣率不得高于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95%,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本招标项目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给委托方带来严重风险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现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做说明、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说明的,将被认定为恶意低价竞标并作无效投标处理。第二章第17.3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响应货物、或为响应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第二章第18.1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 ,提交的时间: 、地点: 。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7000.00元/包(人民币:柒仟元整)。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或者担保电子保函或者银行电子保函)。3、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提交,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仅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明细为准。4、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0:8089/G2/indexMh.jsp),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在“选择投标担保方式”栏目内选择保函类型(保证保险、担保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19115/content_860931.html)。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两份(电子版两份请分开单独包装并标注单位名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委托代理编号: . 供应商名称: 在2022年08月19日10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2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信息公布的媒体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要求提供□不要求提供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按每包预算金额的10%;履约担保方式:转账或保函。履约担保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提交,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具体费用如下:包一:6700.00元;包二:5300.00元。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采购人):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本表中如要求提交的与评分项目相关的各类证明文件或资料,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注:1、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附页2评审因素和标准年月日保证人:(公章)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因素及分值评 分 标 准1投标报价(25分)投标报价(2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评分分值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本磋商项目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给委托方带来严重风险的,供应商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现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做说明、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说明的,将被认定为恶意低价竞标并作无效响应处理。2商务部分(35分)对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20供应商全部响应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得20分,有漏项或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注:供应商须对采购需求的每一项逐条进行响应或说明,并在响应文件中编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未提供采购需求响应文件的计0分。3商务部分(35分)业绩5包一:2019年7月至今具有类似配送业绩(指肉食类(含猪牛羊肉及冻品)配送经验),每提供一个计1分,最多计5分。包二:2019年7月至今具有类似配送业绩(指蔬菜、鲜货等(含鸡鸭鱼)配送经验),每提供一个计1分,最多计5分。注: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合同期内两个月的全部配送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方予以计分。4商务部分(35分)供货保障5包一:根据供应商货源的保障情况,提供指肉食类(含猪牛羊肉及冻品)的供货商供货协议的计5分。包二:根据供应商货源的保障情况,提供(指蔬菜、鲜货等(含鸡鸭鱼)的正规屠宰场供货协议的计5分。注:本项必须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供货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5商务部分(35分)配送能力5包一、包二:供应商有普通送货车的计5分,最多计5分。注:本项最多计5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图片、以及车辆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租赁协议必须附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没有提供的不计分;6技术部分(40分)整体服务方案(结合韶山实际情况)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及韶山实际情况制定的整体服务方案进行综合对比评审,优秀计10分,良好记8分,一般记6分,提供了方案但内容明显不符合实际或内容较差的记分4分,没有提供不计分。7技术部分(40分)突发事件处理能力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事件处理方案进行综合对比评审,优秀计8分,良好记6分,一般记4分,提供了方案但内容明显不符合实际或内容较差的记2分,没有提供不计分。8技术部分(40分)质量与安全管理措施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与安全管理措施方案进行综合对比评审,优秀计8分,良好记6分,一般记4分,提供了方案但内容明显不符合实际或内容较差的记2分,没有提供不计分。9技术部分(40分)档案管理5根据供应商的档案管理方案进行综合对比评审,优秀计5分,良好记3分,一般记2分,提供了方案但内容明显不符合实际或内容较差的记1分,没有提供不计分。10技术部分(40分)服务团队安排7服务团队组织机构合理科学,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计1分;在韶山市区内有专人、专用办公场地负责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的,计6分;人员、场地缺项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注:人员应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方予以计分;办公场地需提供照片、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附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方予以计分。11技术部分(40分)服务承诺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响应时间、是否能够承诺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配送任务、及时退换货、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补充原材料及时配送等内容)等进行综合评审:服务承诺内容完整、合理、明确、可行性突出计2分,服务承诺内容较完整、较合理、可行性较强计1分;服务承诺内容欠完整、合理性计0分,无服务承诺不计分。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第四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附表”(简称磋商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磋商须知正文4、本表要求提供的证书等证明文件,如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得分。3、本表中如有要求提交的与评分项目相关的各类证明文件或资料,需清晰反映相关的数据及印章等,如模糊不清无法辨别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该项评分为零分。2.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2.4“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1“采购人”系指韶山市芙蓉学校。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定义(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联合体形式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磋商的费用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0.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7.采购进口产品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邀请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4.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磋商公告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5.响应文件的组成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5.1.5采购需求的响应15.1.4技术部分15.1.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15.1.2磋商保证金15.1.1磋商响应声明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5.4根据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1.8最终报价15.1.7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15.1.6报价一览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报价(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8.样品提供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磋商保证金(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电子文件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响应文件有效期(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1响应文件正、副本应一起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一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响应文件审查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5.磋商程序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8.无效响应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响应无效。27.实质性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6)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5)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30.磋商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澄清(8)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7)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响应文件评审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2.提出成交供应商31.4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31.3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磋商终止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确定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重新评审31.2磋商小组应将磋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保密及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关于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34.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8.询问及质疑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成交信息的公布(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2)质疑事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4.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3.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成交通知34.7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监督部门提出投诉。34.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34.5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相关请求及主张。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40.签订合同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36.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包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第三章采购合同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2.其他规定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合同标的及金额(2)项目名称:包()(1)采购方式:1.项目管理信息序号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年限单价(年)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服务方式:服务范围:履行合同的时间:(3)成交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6.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生效(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注:此合同为范本合同,供参考。具体由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法律法规,也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份,采购代理机构份。8.合同份数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四、产品质量及相关要求:★三、供货期限:一年,起始时间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二、采购预算:一、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芙蓉学校和韶山市清溪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第四章采购需求包/品目号标的名称预算(元)★预算金额及投标报价说明包一肉食类(含猪牛羊肉及冻品)474000.00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估算价,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2、供应商按价格折扣率报价(例如八折,折扣率为80%),投标价格折扣率不得高于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95%,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本采购项目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给委托方带来严重风险的,供应商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现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做说明、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说明的,将被认定为恶意低价竞标并作无效响应处理。包二蔬菜、鲜货类(含鸡鸭鱼)376000.00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估算价,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2、供应商按价格折扣率报价(例如八折,折扣率为80%),投标价格折扣率不得高于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95%,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本采购项目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给委托方带来严重风险的,供应商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现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做说明、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说明的,将被认定为恶意低价竞标并作无效响应处理。4、产品包装3、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2、食材分类及要求见下表★1、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包一肉食类(含猪牛羊肉及冻品)1、肉类产品必须经固定合法牲畜屠宰场屠宰,经检疫合格,产品质量合格,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2、冻货类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产品质量合格,正规供货商供货。包二蔬菜、鲜货类(含鸡鸭鱼)蔬菜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禽类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产品质量合格,正规供货商供货。1根据采购方要求及时送货。成交供应商接收到食材清单后应向采购人提前列明报价,经采购方比较确认后,成交供应商单位按要求及时供货及配送。2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及人员必须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必须提前告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3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配送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负责食材在当地的采购,直至食材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配送人员的人身保险,配送人员发生的任何意外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方不负责任和赔偿。4成交供应商负责食材在配送地点的保管,直至食材验收合格。5成交供应商不对采购人所需的食材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学校的食材,在成交供应商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6成交供应商所供食材需使用厢式车辆和保鲜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7成交供应商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成交供应商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8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9成交供应商将食材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食材运输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供应商承担。10★供应商必须承诺成交后购买食品安全意外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应在标识内容之中。肉类(水产品)、水果、蔬菜、蛋类和半成品等非定量简易包装的食材应使用独立洁净的食品盛放箱(筐)放置,避免挤压。供应商应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以保持食材新鲜度。①由于成交供应商采取欺骗、隐瞒、虚报等手段,送货清单食材价格超过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的(成交供应商在填写送货清单中食材单价前,必须自行了解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供应商配送食材的价格进行抽查核实,无论供应商有意或无意,只要经采购人调查发现配送价格高于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均按罚款(扣款)5000元/次处理);4、凡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每发现一次,采购人将在履约担保金中罚款(扣款)5000元;其他任何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过程中不得出现质量投诉情况;1、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五、履约要求:③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条款或未按照磋商文件承诺诚信履约或因食材质量问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②三次及以上月度考评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或出现质量投诉情况且经查实为成交供应商责任的;①超过4次(含)配送不及时,超过3次(含)出现食品霉烂变质或食品超过国家规定的保质期;5、凡有下列情况出现的,采购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担保金;其他任何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③超过2次(含)配送不及时,超过1次(含)出现食品霉烂变质或食品超过国家规定的保质期;②采购人月度考评达不到合格标准;★七、供应商考核办法及考核表(4)因配送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奖惩:对成交供应商实行绩效考核、年终考评,实施奖惩等措施。(2)考核形式:采取定期检查并实行打分制、问卷形式、采购人及食材加工人员综合评定。(1)检查时间:每月月底为定期检查日,遇到节假日或公休日,检查时间顺延。六、检查与考核3、结算金额=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成交折扣率。2、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按月按实结算,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费用,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成交供应商开具。1、付款人:韶山市芙蓉学校、韶山市清溪镇学校;★八、结算要求《供应商月度考核表》按送货及时性、物资新鲜程度、数量符合度、物品价格、服务态度等进行评估考核。按实际情况评价供应商等级,90分以上为优,90-80分为良,80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的考核采取月度考核办法,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并给出考核评语,对供应商进行评分。2、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合法的配送运输设备及车辆,确保所配送的食材(特别是夏季)保持新鲜优质。1、成交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各类票据、检测报告、价格预期表、送货清单等,均应使用电脑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成交供应商每天随货将送货清单及相关票据送至采购人审查备案,对随意涂改、增减的票据,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无效票据,并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九、其他重要要求6、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需求按时将食材配送达学校,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食材配送学校后,由学校监管人员在送货清单上签字核对,配送公司和学校各留一份清单备查,对重量、单价、品种、品质详细记录。无学校监管人员签字认可的送货清单在结算时一律不予认可。5、每天的“采购计划单”、“送货清单”数量明细及价格、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成交折扣率作为结算依据。4、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供应商配送食材的价格进行抽查核实,核实价格为一周内的平均价格。如采购人对价格进行核实的,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以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价格和供应商送货清单食材单价两者中较低的为准。主要考核人:考核日期:附:供应商月度考核表(供参考,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特别说明:对于上述采购需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逐条作出承诺及说明。4、如果成交供应商配送的食材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其履约保证金将被扣除并将追究其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赔偿义务或其他附加责任。3、成交供应商须对当天配送的所有食材均应留样待查,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反查。供应商名称供应货品指标考核描述说明得分备注送货及时性(15)1、几乎总是早于约定时间或在约定时间及时送到,得15分;2、偶尔比约定时间晚,但不耽误食堂工作得10分;3、送货经常不守时,耽误食堂工作,得0-5分。物资新鲜程度(15)1、物资新鲜,原材料使用率达100%,得15分;2、经常送存货来,但都可使用,未变质,影响口感,原材料使用率达95%,得10分;3、偶尔送变质食品,原材料使用率达90%,得0-2分。物品数量符合度(15)1.重量总是足称,不缺斤少两,得15分;2.偶尔有重量不合格现象,但有证据显示不是有意的,得10分;3.重量经常不达标,有意缺斤短两者,得0-2分。物品价格(20)食材价格全部低于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的,得20分;物品价格基本低于或等于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的,得15分;物品价格高于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的,得0分。服务态度评价(15)1、态度良好、诚恳,有问题及时改正,得10-15分;2、态度一般,但与之合作基本不影响食堂工作,有问题整改稍有拖延,得5-10分;3、态度恶劣,有欺诈、怠慢行为,影响食堂工作,有问题严重拖延整改,得0-5分。综合评价(20分)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必须进行食品留样采集,由专人负责,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每个样品重量不少于150g。得4分;综合评价(20分)使用专门的食品留样标签,记录好食品名称,出品时间精确记录到分钟,在冷藏条件下(0-10°C)存放48小时以上,并制作专门的留样记录台账。得4分;综合评价(20分)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必须持有有效综合评价(20分)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接触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勤洗手,按规定的消毒制度做好相关消毒工作。得4分;综合评价(20分)对于监管通知或监管人员提出的意见要认真对待,按要求时间落实整改内容。得4分;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评价人:评价时间: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一、磋商响应声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八个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名称:五、采购需求的响应附件4主要人员简历表四、技术部分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二、磋商保证金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包()(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委托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磋商响应声明八、最终报价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六、报价一览表六、我方在此声明:五、我方承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受到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受到刑事处罚;注册地址:注册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1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包()(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附件2注: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请将此身份证明单独另备一份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现场身份验证时使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注:提供付款凭证或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或者担保电子保函或者银行电子保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采用转账方式的,还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磋商保证金注: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请将此授权书单独另备一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于开标现场身份验证时使用。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备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3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提供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要求提供。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一、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提供以下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4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和标准编制方案。(格式自拟)四、技术部分其他说明: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统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均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二、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提供有效的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门店或仓库的照片(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和冷鲜仓储功能)及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提供租赁合同的应附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采购代理编号:XTSH-2022-059五、采购需求的响应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2.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项目名称:韶山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包()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2、在评审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评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评委会将保留对其作废标处理的权利。备注:1、投标人报价按折扣率填报,结算价=实际采购量×招标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成交折扣率。六、磋商报价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项目名称韶山市芙蓉学校和韶山市清溪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包( )采购代理编号XTSH-2022-059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按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 %(即价格折扣率,如八折的折扣率为80%)供货期限一年备注:八、最后报价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证明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_投标人名称(单位章):(全文完)说明:(1)最后报价表由代理机构现场提供(供应商代表现场填写)采购代理机构: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编号:XTSH-2022-059采购人:韶山市芙蓉学校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芙蓉学校和韶山市清溪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3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3第一章磋商邀请3目录2022年08月附页1采购履约担保函11磋商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磋商须知6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5五、磋商保证金:5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4一、磋商响应声明35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4第四章采购需求27第三章采购合同25磋商须知正文15附页2评审因素和标准13四、技术部分41附件339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39二、磋商保证金38附件237附件136第一章磋商邀请八、最后报价45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证明资料45六、磋商报价一览表44五、采购需求的响应43附件4423、采购项目标的及预算:2、委托代理编号:XTSH-2022-059;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芙蓉学校和韶山市清溪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韶山市芙蓉学校的委托,对韶山市芙蓉学校和韶山市清溪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包号标的名称预算金额(元)★预算金额及投标报价说明包一肉食类(含猪牛羊肉及冻品等)474000.00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估算价,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2、投标人按价格折扣率报价(例如八折,折扣率为80%),投标价格折扣率不得高于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95%,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本招标项目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给委托方带来严重风险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现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做说明、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说明的,将被认定为恶意低价竞标并作无效投标处理。包二蔬菜、鲜货类(含鸡鸭鱼等)376000.00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估算价,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2、投标人按价格折扣率报价(例如八折,折扣率为80%),投标价格折扣率不得高于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95%,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本招标项目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给委托方带来严重风险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现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做说明、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说明的,将被认定为恶意低价竞标并作无效投标处理。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二、供应商资格要求: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4、供应商不得有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规违纪行为;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①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②供应商须在韶山市有冷鲜仓储功能的仓储门店或仓库。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请所有投标申请人从2022年08月05日起至2022年08月1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2年08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zlxz/4018.jhtml。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4、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7、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投一个包,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提交,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仅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明细为准。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或者担保电子保函或者银行电子保函)。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7000.00元/包(人民币:柒仟元整)。五、磋商保证金: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张主任地址:韶山市采购人:韶山市芙蓉学校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4、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0:8089/G2/indexMh.jsp),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在“选择投标担保方式”栏目内选择保函类型(保证保险、担保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19115/content_860931.html)。第二章磋商须知电话:0731-5566185913027328877联系人:周博地址:韶山市厦门大道与英雄路交汇处东升中央广场雅斯特酒店6楼采购代理机构: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55681822编号:采购履约担保函附页1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韶山市芙蓉学校和韶山市清溪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韶山市芙蓉学校 地 址:韶山市联系人:张主任电话: 0731-55681822 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韶山市厦门大道与英雄路交汇处东升中央广场雅斯特酒店6楼联 系 人:周博电 话:0731-55661859 13027328877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①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②供应商须在韶山市有冷鲜仓储功能的仓储门店或仓库。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供应商不得有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规违纪行为;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投一个包,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1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请所有投标申请人从2022年08月05日起至2022年08月1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包一:474000.00元;包二:376000.00元。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估算价,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2、投标人按价格折扣率报价(例如八折,折扣率为80%),投标价格折扣率不得高于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95%,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本招标项目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给委托方带来严重风险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现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做说明、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说明的,将被认定为恶意低价竞标并作无效投标处理。第二章第17.3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响应货物、或为响应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第二章第18.1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 ,提交的时间: 、地点: 。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7000.00元/包(人民币:柒仟元整)。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或者担保电子保函或者银行电子保函)。3、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提交,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仅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明细为准。4、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0:8089/G2/indexMh.jsp),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在“选择投标担保方式”栏目内选择保函类型(保证保险、担保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19115/content_860931.html)。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两份(电子版两份请分开单独包装并标注单位名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委托代理编号: . 供应商名称: 在2022年08月19日10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2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信息公布的媒体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要求提供□不要求提供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按每包预算金额的10%;履约担保方式:转账或保函。履约担保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提交,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具体费用如下:包一:6700.00元;包二:5300.00元。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采购人):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本表中如要求提交的与评分项目相关的各类证明文件或资料,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注:1、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附页2评审因素和标准年月日保证人:(公章)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因素及分值评 分 标 准1投标报价(25分)投标报价(2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评分分值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本磋商项目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给委托方带来严重风险的,供应商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现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做说明、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说明的,将被认定为恶意低价竞标并作无效响应处理。2商务部分(35分)对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20供应商全部响应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得20分,有漏项或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注:供应商须对采购需求的每一项逐条进行响应或说明,并在响应文件中编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未提供采购需求响应文件的计0分。3商务部分(35分)业绩5包一:2019年7月至今具有类似配送业绩(指肉食类(含猪牛羊肉及冻品)配送经验),每提供一个计1分,最多计5分。包二:2019年7月至今具有类似配送业绩(指蔬菜、鲜货等(含鸡鸭鱼)配送经验),每提供一个计1分,最多计5分。注: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合同期内两个月的全部配送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方予以计分。4商务部分(35分)供货保障5包一:根据供应商货源的保障情况,提供指肉食类(含猪牛羊肉及冻品)的供货商供货协议的计5分。包二:根据供应商货源的保障情况,提供(指蔬菜、鲜货等(含鸡鸭鱼)的正规屠宰场供货协议的计5分。注:本项必须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供货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5商务部分(35分)配送能力5包一、包二:供应商有普通送货车的计5分,最多计5分。注:本项最多计5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图片、以及车辆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租赁协议必须附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没有提供的不计分;6技术部分(40分)整体服务方案(结合韶山实际情况)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及韶山实际情况制定的整体服务方案进行综合对比评审,优秀计10分,良好记8分,一般记6分,提供了方案但内容明显不符合实际或内容较差的记分4分,没有提供不计分。7技术部分(40分)突发事件处理能力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事件处理方案进行综合对比评审,优秀计8分,良好记6分,一般记4分,提供了方案但内容明显不符合实际或内容较差的记2分,没有提供不计分。8技术部分(40分)质量与安全管理措施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与安全管理措施方案进行综合对比评审,优秀计8分,良好记6分,一般记4分,提供了方案但内容明显不符合实际或内容较差的记2分,没有提供不计分。9技术部分(40分)档案管理5根据供应商的档案管理方案进行综合对比评审,优秀计5分,良好记3分,一般记2分,提供了方案但内容明显不符合实际或内容较差的记1分,没有提供不计分。10技术部分(40分)服务团队安排7服务团队组织机构合理科学,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计1分;在韶山市区内有专人、专用办公场地负责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的,计6分;人员、场地缺项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注:人员应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方予以计分;办公场地需提供照片、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附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方予以计分。11技术部分(40分)服务承诺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响应时间、是否能够承诺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配送任务、及时退换货、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补充原材料及时配送等内容)等进行综合评审:服务承诺内容完整、合理、明确、可行性突出计2分,服务承诺内容较完整、较合理、可行性较强计1分;服务承诺内容欠完整、合理性计0分,无服务承诺不计分。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第四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附表”(简称磋商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磋商须知正文4、本表要求提供的证书等证明文件,如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得分。3、本表中如有要求提交的与评分项目相关的各类证明文件或资料,需清晰反映相关的数据及印章等,如模糊不清无法辨别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该项评分为零分。2.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2.4“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1“采购人”系指韶山市芙蓉学校。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定义(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联合体形式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磋商的费用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0.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7.采购进口产品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邀请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4.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磋商公告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5.响应文件的组成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5.1.5采购需求的响应15.1.4技术部分15.1.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15.1.2磋商保证金15.1.1磋商响应声明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5.4根据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1.8最终报价15.1.7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15.1.6报价一览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报价(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8.样品提供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磋商保证金(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电子文件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响应文件有效期(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1响应文件正、副本应一起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一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响应文件审查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5.磋商程序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8.无效响应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响应无效。27.实质性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6)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5)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30.磋商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澄清(8)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7)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响应文件评审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2.提出成交供应商31.4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31.3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磋商终止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确定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重新评审31.2磋商小组应将磋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保密及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关于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34.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8.询问及质疑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成交信息的公布(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2)质疑事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4.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3.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成交通知34.7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监督部门提出投诉。34.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34.5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相关请求及主张。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40.签订合同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36.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包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第三章采购合同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2.其他规定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合同标的及金额(2)项目名称:包()(1)采购方式:1.项目管理信息序号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年限单价(年)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服务方式:服务范围:履行合同的时间:(3)成交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6.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生效(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注:此合同为范本合同,供参考。具体由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法律法规,也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份,采购代理机构份。8.合同份数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四、产品质量及相关要求:★三、供货期限:一年,起始时间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二、采购预算:一、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芙蓉学校和韶山市清溪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第四章采购需求包/品目号标的名称预算(元)★预算金额及投标报价说明包一肉食类(含猪牛羊肉及冻品)474000.00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估算价,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2、供应商按价格折扣率报价(例如八折,折扣率为80%),投标价格折扣率不得高于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95%,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本采购项目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给委托方带来严重风险的,供应商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现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做说明、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说明的,将被认定为恶意低价竞标并作无效响应处理。包二蔬菜、鲜货类(含鸡鸭鱼)376000.00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估算价,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2、供应商按价格折扣率报价(例如八折,折扣率为80%),投标价格折扣率不得高于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95%,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本采购项目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给委托方带来严重风险的,供应商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现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做说明、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说明的,将被认定为恶意低价竞标并作无效响应处理。4、产品包装3、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2、食材分类及要求见下表★1、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包一肉食类(含猪牛羊肉及冻品)1、肉类产品必须经固定合法牲畜屠宰场屠宰,经检疫合格,产品质量合格,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2、冻货类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产品质量合格,正规供货商供货。包二蔬菜、鲜货类(含鸡鸭鱼)蔬菜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禽类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产品质量合格,正规供货商供货。1根据采购方要求及时送货。成交供应商接收到食材清单后应向采购人提前列明报价,经采购方比较确认后,成交供应商单位按要求及时供货及配送。2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及人员必须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必须提前告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3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配送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负责食材在当地的采购,直至食材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配送人员的人身保险,配送人员发生的任何意外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方不负责任和赔偿。4成交供应商负责食材在配送地点的保管,直至食材验收合格。5成交供应商不对采购人所需的食材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学校的食材,在成交供应商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6成交供应商所供食材需使用厢式车辆和保鲜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7成交供应商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成交供应商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8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9成交供应商将食材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食材运输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供应商承担。10★供应商必须承诺成交后购买食品安全意外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应在标识内容之中。肉类(水产品)、水果、蔬菜、蛋类和半成品等非定量简易包装的食材应使用独立洁净的食品盛放箱(筐)放置,避免挤压。供应商应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以保持食材新鲜度。①由于成交供应商采取欺骗、隐瞒、虚报等手段,送货清单食材价格超过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的(成交供应商在填写送货清单中食材单价前,必须自行了解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供应商配送食材的价格进行抽查核实,无论供应商有意或无意,只要经采购人调查发现配送价格高于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均按罚款(扣款)5000元/次处理);4、凡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每发现一次,采购人将在履约担保金中罚款(扣款)5000元;其他任何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过程中不得出现质量投诉情况;1、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五、履约要求:③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条款或未按照磋商文件承诺诚信履约或因食材质量问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②三次及以上月度考评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或出现质量投诉情况且经查实为成交供应商责任的;①超过4次(含)配送不及时,超过3次(含)出现食品霉烂变质或食品超过国家规定的保质期;5、凡有下列情况出现的,采购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担保金;其他任何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③超过2次(含)配送不及时,超过1次(含)出现食品霉烂变质或食品超过国家规定的保质期;②采购人月度考评达不到合格标准;★七、供应商考核办法及考核表(4)因配送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奖惩:对成交供应商实行绩效考核、年终考评,实施奖惩等措施。(2)考核形式:采取定期检查并实行打分制、问卷形式、采购人及食材加工人员综合评定。(1)检查时间:每月月底为定期检查日,遇到节假日或公休日,检查时间顺延。六、检查与考核3、结算金额=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成交折扣率。2、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按月按实结算,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费用,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成交供应商开具。1、付款人:韶山市芙蓉学校、韶山市清溪镇学校;★八、结算要求《供应商月度考核表》按送货及时性、物资新鲜程度、数量符合度、物品价格、服务态度等进行评估考核。按实际情况评价供应商等级,90分以上为优,90-80分为良,80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的考核采取月度考核办法,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并给出考核评语,对供应商进行评分。2、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合法的配送运输设备及车辆,确保所配送的食材(特别是夏季)保持新鲜优质。1、成交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各类票据、检测报告、价格预期表、送货清单等,均应使用电脑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成交供应商每天随货将送货清单及相关票据送至采购人审查备案,对随意涂改、增减的票据,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无效票据,并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九、其他重要要求6、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需求按时将食材配送达学校,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食材配送学校后,由学校监管人员在送货清单上签字核对,配送公司和学校各留一份清单备查,对重量、单价、品种、品质详细记录。无学校监管人员签字认可的送货清单在结算时一律不予认可。5、每天的“采购计划单”、“送货清单”数量明细及价格、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成交折扣率作为结算依据。4、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供应商配送食材的价格进行抽查核实,核实价格为一周内的平均价格。如采购人对价格进行核实的,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以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价格和供应商送货清单食材单价两者中较低的为准。主要考核人:考核日期:附:供应商月度考核表(供参考,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特别说明:对于上述采购需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逐条作出承诺及说明。4、如果成交供应商配送的食材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其履约保证金将被扣除并将追究其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赔偿义务或其他附加责任。3、成交供应商须对当天配送的所有食材均应留样待查,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反查。供应商名称供应货品指标考核描述说明得分备注送货及时性(15)1、几乎总是早于约定时间或在约定时间及时送到,得15分;2、偶尔比约定时间晚,但不耽误食堂工作得10分;3、送货经常不守时,耽误食堂工作,得0-5分。物资新鲜程度(15)1、物资新鲜,原材料使用率达100%,得15分;2、经常送存货来,但都可使用,未变质,影响口感,原材料使用率达95%,得10分;3、偶尔送变质食品,原材料使用率达90%,得0-2分。物品数量符合度(15)1.重量总是足称,不缺斤少两,得15分;2.偶尔有重量不合格现象,但有证据显示不是有意的,得10分;3.重量经常不达标,有意缺斤短两者,得0-2分。物品价格(20)食材价格全部低于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的,得20分;物品价格基本低于或等于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的,得15分;物品价格高于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的,得0分。服务态度评价(15)1、态度良好、诚恳,有问题及时改正,得10-15分;2、态度一般,但与之合作基本不影响食堂工作,有问题整改稍有拖延,得5-10分;3、态度恶劣,有欺诈、怠慢行为,影响食堂工作,有问题严重拖延整改,得0-5分。综合评价(20分)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必须进行食品留样采集,由专人负责,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每个样品重量不少于150g。得4分;综合评价(20分)使用专门的食品留样标签,记录好食品名称,出品时间精确记录到分钟,在冷藏条件下(0-10°C)存放48小时以上,并制作专门的留样记录台账。得4分;综合评价(20分)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必须持有有效综合评价(20分)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接触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勤洗手,按规定的消毒制度做好相关消毒工作。得4分;综合评价(20分)对于监管通知或监管人员提出的意见要认真对待,按要求时间落实整改内容。得4分;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评价人:评价时间: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一、磋商响应声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八个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名称:五、采购需求的响应附件4主要人员简历表四、技术部分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二、磋商保证金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包()(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委托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磋商响应声明八、最终报价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六、报价一览表六、我方在此声明:五、我方承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受到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受到刑事处罚;注册地址:注册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1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包()(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附件2注: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请将此身份证明单独另备一份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现场身份验证时使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注:提供付款凭证或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或者担保电子保函或者银行电子保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采用转账方式的,还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磋商保证金注: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请将此授权书单独另备一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于开标现场身份验证时使用。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备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3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提供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要求提供。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一、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提供以下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4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和标准编制方案。(格式自拟)四、技术部分其他说明: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统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均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二、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提供有效的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门店或仓库的照片(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和冷鲜仓储功能)及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提供租赁合同的应附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采购代理编号:XTSH-2022-059五、采购需求的响应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2.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项目名称:韶山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包()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2、在评审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评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评委会将保留对其作废标处理的权利。备注:1、投标人报价按折扣率填报,结算价=实际采购量×招标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成交折扣率。六、磋商报价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项目名称韶山市芙蓉学校和韶山市清溪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包( )采购代理编号XTSH-2022-059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按韶山市大中型超市同期同品质产品正常价格 %(即价格折扣率,如八折的折扣率为80%)供货期限一年备注:八、最后报价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证明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_投标人名称(单位章):(全文完)说明:(1)最后报价表由代理机构现场提供(供应商代表现场填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