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招标公告(海口市农业农村局2022)



关于公开征集第三方机构对海口市2022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进行考核评估的公告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办发〔2020〕44号)精神,为做好海口市2021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估工作,现公开征集第三方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和范围
对四个区、桂林洋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进行考核评估。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8月-9月,在对2021年度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存在问题进行督查督办的基础上,对2022年全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和抽查,梳理出问题清单,指导加以整改。
(二)10月-11月中旬,研究制定《海口市各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办法(试行)》,制定各区、各有关部门考核评分细则;配合做好国家对海南省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工作。
(三)11月中旬-12月底,做好迎接海南省对我市考核准备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对各区、市直有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预先评估,建立问题清单,指导整改;撰写评估报告。
(四)2023年1月-3月,配合做好海南省对我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实施对各区、市直有关部门考核评估工作等。
(五)提交评估报告和考核结果,考核评估成果汇编等。
二、项目成果
(一)问题整改清单。
(二)《海口市各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办法(试行)》,对各区、市直部门考核评分细则。
(三)海口市2022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台账和四个区、桂林洋开发区工作台账。
(四)《海口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第三方评估报告》和《海口市2022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报告》。
(五)市直部门得分排名,四个区综合排名。
三、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控制在35万元内。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
(三)具有相应的评估或者评价、统计调查资质和经验。
五、提供材料
(一)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二)2022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转账记录凭证和任意3个月的税收转账记录凭证。(加盖单位公章)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四)开展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及其他关联材料。(合同、协议等至少3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执行方案。
(六)报价函。(密封)
有意报名者,请在2022年8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送至海口市长滨三路17栋南楼4053室,联系人:晁先生,联系电话:0898-68723596(上班时间),邮箱:hkswnbmsk@163.com。
特此公告。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口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