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 设施改造 施工招标公告(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

鄞州经济开发区一期公共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2022-08-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经济开发区一期公共设施改造工程已由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与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96.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49.46万元,建设规模:鄞州经济开发区一期公共设施改造工程主要对鄞州经济开发区一期联胜路、宏围路、鄞东路等范围内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肩墙、指示牌、导视牌、道旗、隔离栏、雕塑小品等,建设地点:鄞州经济开发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路肩墙、指示牌、导视牌、道旗、隔离栏、雕塑小品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49.46万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的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完成时间以交(竣)工时间或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1)或(2)业绩证明资料确认:(1)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2)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可查询该业绩情况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联系方式或公示网址三项资料确认(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要求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5日16时00分之前*。 
5.2 标书费:每份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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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 设施改造 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