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评价招标公告(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2)



金湖县第三自来水厂防洪评价发包项目招标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金湖县第三自来水厂项目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投资核〔20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洪评价进行发包,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金湖县
2.1.2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64936万元,规划占地面积66599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取水工程包含取水头部、自流引水管线、取水泵房等;2.净水工程包含配水井及预臭氧接触池、絮凝沉淀池、砂滤池、深度处理综合池、臭氧制备车间及氧气站、清水池、二级泵房、变配电间、加药间,回用水池、排泥水调节池、浓缩池、脱水机房及平衡池、综合楼、食堂、机修间、仓库、门卫等。3.清水输送管线、增压泵站等。
2.1.3合同估算价:65万元
2.1.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出具正式的经主管部门批复的防洪评价成果报告。
2.1.5发包范围:对金湖县第三自来水厂厂区部分(含取水头部)、管线穿越部分分别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其中拟建第三自来水厂水源采用宝应湖,目前为扬州市宝应县应急水源地,取水口拟选择宝应县应急水源选址处,位于金湖水上森林景区附近。取水泵房与第三水厂采用合建方式,总占地约100亩,选址于新淮村庄南侧,东临宝应湖,西靠于沟河。
管线穿越部分涉及宝应湖、于沟河、程纪沟、曙光河、丰收河、新淮中心河、血防河、老金宝航道、东荡河、陈桥河、陈桥中心河、金宝航道、横沟河、德兴中心河、涂沟河、涂沟顺圩河、双桥引水河、东中心河、向阳河、西中心河等河道(工程所涉及的河道以最终的设计图纸为准)。
2.1.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如所执行的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2付款方式:
本项目取水制水部分防洪评价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价40%,管线穿越防洪评价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发包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需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2022年1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1、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代建人、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①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5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文件。
②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3.4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
③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④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⑤投标企业需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并完善诚信库建设,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⑥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具体支付详见文件。
特殊说明事项
1、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文件或者获取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洪评方案文件明显与本项目不符合、以及故意违反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发包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人的损失,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发包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发包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它系统—淮安金易采—投标人界面获取。
4.2相关资料获取地址为:投标人直接进入“淮安金易采”、“投标人”中下载投标项目,下载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它系统—淮安金易采—投标人。
4.3文件每套售价壹佰零伍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31日上午09:30
5.2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开标
1、开标时间:2022年08月31日上午09:30
2、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三楼开标六室。
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不接受投标人开标现场使用CA证书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资格审查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
9.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10.联系方式
发包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船塘路
联系人:赵爱芳
联系电话:15252323330
代理人:江苏同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金湖西路139号利达大厦三单元408室
联系人:杨鑫
联系电话:0517-86890580
投标人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电话:18962289236、0517-80996058。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洪评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