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氧、瓶氧及其他医用气体招标公告(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第二医院)2022)



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医用氧、瓶氧及其他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意见征询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医用氧、瓶氧及其他医用气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采购要素公布如下,并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8月12日下午16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传真至0575-84127618。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96845534@qq.com;联系电话:13484324117;联系人:黄先生。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本人签名,并注明评审专业、被录用专家库及联系方式。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拟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详见附件。(查看招标文件请点击http://zfcg.czt.zj.gov.cn)
五、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采购人将予以及时关注但不进行逐一回复,最终以正式发出的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为准。
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9日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医用氧、瓶氧及其他医用气体采购项目8.9-公示稿.doc采购文件-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医用氧、瓶氧及其他医用气体采购项目8.9-公示稿.doc0.1 KB

标招开公项目编号:绍柯采[2022]号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医用氧、瓶氧及其他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目录2022年8月日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单位: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件文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名称: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医用氧、瓶氧及其他医用气体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绍柯采[2022]号一、项目基本情况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医用氧、瓶氧及其他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数量:___1___标项名称: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医用氧、瓶氧及其他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标项一: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元):1900000预算金额(元):1900000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两年,供货期内根据采购人供货指令分批供货。备注:______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内容主要包括供应液氧(两年用量约为820立方)、瓶氧(40L约8400瓶、10L约1000瓶、4L约2200瓶)两年用量约11600瓶、其他气体(40L装)两年用量约:二氧化碳120瓶、液氮60瓶、纯氮40瓶、氩气10瓶、乙炔10瓶至医院指定地点;采购人现有2只各为10立方的液氧储罐及配套的汽化器、管道等,上述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测由液氧供应中标单位负责。合同期内进行一次除锈油漆保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元):1900000时间:/至2022年7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与另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此次招标。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双方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双方的权利义务。牵头人具有1、有效的医用氧(液态)药品生产许可证;2、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具有氧气的药品注册证或再注册批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1、有效的医用氧(气态)药品生产许可证;2、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具有氧气的药品注册证或再注册批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医用氧(液态、气态)药品生产许可证;2、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具有氧气的药品注册证或再注册批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日14:30(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方式:供应商(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页面附件招标文件可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柯桥区卫健局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办公室(绍兴市柯桥区兴越路1356号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5楼)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开标时间:2022年8月日14:30传真:/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123号名称: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质疑联系方式:0575-88586707质疑联系人:曹友权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055036项目联系人(询问):徐乐质疑联系方式:0575-85680965质疑联系人:马佳琦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84324117项目联系人(询问):黄钢传真:0575-84127618地址:绍兴市柯桥区瓜渚路立新花园北区5-308监督投诉电话:0575-81162719联系人:郭乐乐传真:/地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名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注:本项目通用总则条款与前附表等专用特别规定有冲突之处,以专用条款(特别规定)为准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开展所需的供货、运输、检验、发货、送货、保险、装卸、仓储、保管、维护、保养、技术服务、各种税费、质保、售后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项目采购类型本项目为货物类购项目货物类:本项目货物类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分包或转包(1)采购人不同意分包 (2)本项目不得转包。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采购标的: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医用氧、瓶氧及其他医用气体采购项目(2)所属行业:工业5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在系统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投标无效。6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 7样品提供不要求。8演示不组织。9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本项目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费用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的5.6折计取;中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支付)以现金或电汇等方式向代理公司缴纳代理费用,代理公司提供发票。10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履约保证金金额无12电子招投标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6)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开始解密后1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定义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适用范围一、总则3.2节能环保要求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2.3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3.2.2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应当优先提供《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内产品,涉及项目评分条款加分项时,请提供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页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必须以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内产品投标,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或相关证明,投标无效。3.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清单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节能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供应商质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其中有误或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4.1供应商询问4.询问、质疑、投诉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4.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4事实依据;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供应商投诉4.2.6质疑接收人:详见前附表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澄清(修改)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内容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自行于招标公告所在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jzfcg.gov.cn)。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未按照公告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的,投标无效。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附件中直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7.招标文件的获取三、投标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需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可加盖实体印章)。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语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9.投标保证金11.1.5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上述证件;11.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1.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11.1.2投标声明函;11.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11.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11.2.4商务响应表;11.2.3技术响应表;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指标证明材料的(如官网查询截图、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投标人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项技术指标视为负偏离;11.2.2投标产品规格配置清单;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应当提供投标产品规格配置清单(设备名称、品牌及型号、规格配置详细说明、数量等)。所有技术指标表述均应采用中文,如当前公布的技术指标只有英文表述的,必须由投标人作出中文注释(评审时以中文注释为准)。否则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导致评标委员会技术扣分直至认定为投标无效都将是投标人的责任。11.2.1评分对应表;如果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投标人需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此评分对应表,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使用。11.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1.1.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1.2.10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11.2.9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11.2.8售后服务方案(如有)。售后服务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维护、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设置、驻点人员情况等。服务承诺未明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视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11.2.7项目组人员名单;11.2.6项目负责人情况表;11.2.5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投标文件未按本条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1.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1.3.1投标(开标)一览表;11.3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商务技术文件”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基础上适当调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5.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14.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6.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6.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16.投标有效期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无效”章节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8.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8、资格审查17.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1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7.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7.开标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9.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9、信用信息查询18.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8.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8.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六、定标20.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五、评标19.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9.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2.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在政采云平台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22.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1.确定中标供应商2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七、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人可采用合同寄送盖章方式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合同的签订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八、合同授予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履约验收九、履约验收27.采购人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九、合同公示25.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8.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8.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8.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以及合同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验收结果应于验收结束后及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28.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8.2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3.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它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以“★”标明。1.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特别说明:2.3、供气压力:氧气用于医用,使用压力0.55~0.65Mpa。2.2、供气方式:连续式供气,每天24小时使用。2.1液氧指标: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标准。2、技术要求及其他要求1、货物清单序号名称2年暂估用量备注1液氧820立方液氧纯度≥99.95%2瓶氧(40L )8400瓶液氧纯度≥99.95%3瓶氧(10L)1000瓶液氧纯度≥99.95%4瓶氧(4L)2200瓶液氧纯度≥99.95%5二氧化碳(40L装)120瓶6液氮(40L装)60瓶7纯氮(40L装)40瓶8氩气(40L装)10瓶9乙炔(40L装)10瓶供货期两年,供货期内根据采购人供货指令分批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2.1供货时间、地址二、商务要求2.6保证常规白天配送到位,每次配送20瓶(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实施),紧急情况下1小时配送到位、正常情况下12小时配送到位;提供所招气体钢瓶及相关配件装置,并承担年检与维护费用;提供院内汇流排备用的安全阀、压力表,并承担检测及费用。供方指导需方对供气系统的运行和操作(供方提供操作规程,钢瓶调换过程中供方需有专业技术人员把关,并有专业技术人员巡访和进行规定的定期维修保养和可能的故障排除)。2.5、采购人现有2只各为10立方的液氧储罐及配套的汽化器、管道等,上述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测由液氧供应中标单位负责。合同期内进行一次除锈油漆保养。2.4、使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一定的安全余量,能保证安全、可靠、稳定地供应氧气。由于设备问题造成的停气等损失由设备提供方承担。2.3.3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同时提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税费)。2.3.2中标供应商未能在约定的供货时间内完成的,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暂缓支付货物款;2.3.1本项目无预付款,验收合格开始供气后,每月按实支付用气费用;▲2.3付款方式采购人保留合同履行中调整部分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服务类别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合同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投标单价进行计算,追加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采购人确认后实施。▲2.2数量调整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2.5.1连续式供气,每天24小时使用,如液氧设施突发故障影响医院供气,中标单位需在4小时内到位维修,并提供应急供气。▲2.5售后服务2.4.2验收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2.4.1验收以招标文件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安装技术要求为依据。▲2.4验收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4.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4.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4.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5.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5.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5.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4.6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6.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四、评审程序评标委员会成员有5.1-5.7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5.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5.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5.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10.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0.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9.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8.比较与评价。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7.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在1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0.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0.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0.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0.4投标价格的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0.3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2.2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2.1评审后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取产生第一中标候选人。12.中标候选人推荐。11.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无效。10.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3.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对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13.4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13.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13.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3.11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13.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9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应当提供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内的节能产品或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如果本项目采购涉及节能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13.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3.7投标文件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13.6投标文件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13.17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3.16《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13.1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14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13.13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13.12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13.18.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3.18.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3.18.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3.18.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3.18.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13.18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13.19.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3.19.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3.19.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19.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3.19.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3.19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3.19.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19.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19.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19.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19.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3.19.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六、废标15.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4.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五、评标报告13.20违反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3.19.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6.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6.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1.商务技术分(50分)八、具体评标标准18.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17.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七、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类别项目评分细则分值商务技术标投标人同类项目供货业绩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的同类产品(至少应包含医用液氧)供货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每有一份合同得1分,最高得3分。3分商务技术标投标企业运输相关服务资质1、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每项得1分,共2分;(提供许可证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3、具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自有专用车辆的得2分(提供有效期内车辆行驶证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6分商务技术标产品技术及质量根据投标人生产场地、制造设备情况、质量体系建设、产品质量把控,方面以及产品制作工艺流程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评分(优14分、良11、一般8分)14分商务技术标供应、运输方案投标供应商制定本次供货响应计划表、组织计划;合理运输方案,由评委根据以上情况酌情打分(优7分、良5、一般3分)。7分商务技术标人员安排安排参与项目的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装卸人员的素质、技术能力、经验和人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比较打分(优6分、良4、一般2分)6分商务技术标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措施的及时性,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比较打分(优6分、良4、一般2分)6分商务技术标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能力,提供专业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服务机构服务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专家分析比较打分(优6分、良4分、一般2分)。6分商务技术标其他优惠和承诺根据投标供应商其他对买方的实际优惠和承诺由专家自行比较打分:(优2分、良1分、一般0.5分)。2分(货物类样本)(合同按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部分主要条款)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2.价格分(50分)(计算得分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方法最低有效投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一、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关于项目编号为的(标项及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乙方(供应商):甲方(采购人):确认书号:合同编号: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二、技术资料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注:1.项目具体技术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以及询标记录。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技术需求数量单价总价详见项目对应招投标文件合 计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五、转包或分包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四、产权担保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三、知识产权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七、项目工期及实施地点无六、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允许分包部分。不允许转包。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税费付款方式:八、货款支付2.实施地点:1.交货期:详见采购文件(签订时需细化)。十二、货物包装详见采购文件(签订时需细化)。十一、调试和验收详见采购文件(签订时需细化)。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合同管理办法》向财政备案。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3.乙方逾期交付项目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十三、违约责任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诉讼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甲方(盖章):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开户行:地址:乙方(盖章):签名日期:年月日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目录资格文件部分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签名日期:年月日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账号:(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页码)(5)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页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页码)(2)投标声明函………………………………………………………………(页码)(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我方(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申明如下:致:(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二、投标声明函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8、我方中标后拟在中标后将工作分包,分包承担主体是,我方承诺分包承担主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再次分包。(不再将工作进行分包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的,下划线处填写“/”。)7、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我方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6、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5、我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4、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真实的。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且合法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3、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和正在处罚有效期的情况。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9、我方承诺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愿接受依法处理。二、以(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配合处理质疑投诉等一切和采购活动相关的事宜。一、各方一致决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各方经协商,就响应(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实施的(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乙方:甲方:…甲方:…乙方:…六、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项(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投标。四、如果中标,联合投标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各方对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过程中的各种书面承诺、澄清等均予以认可,对联合投标各方均产生约束力。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八、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甲方:…乙方:…七、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合同金额和比例分别为: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其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目录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由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如果本项目没有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则不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六、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五、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页码)(5)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页码)(4)商务响应表………………………………………………………(页码)(3)技术响应表………………………………………………………(页码)(2)投标产品规格配置清单…………………………………………(页码)(1)评分对应表……………………………………………………(页码)一、评分对应表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10)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页码)(9)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页码)(8)售后服务方案(如有)…………………………………………(页码)(7)项目组人员名单…………………………………………………(页码)二、投标产品规格配置清单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注:如果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需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此评分对应表。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四部分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制造商产地(国产/进口)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性能及指标123…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技术响应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注: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须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此配置清单。货物部分序号货物名称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1…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注:四、商务响应表日期:年月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类别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供货时间、地点数量调整付款方式验收售后服务…六、项目负责人情况表(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五、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2、“类别”一栏按采购文件第三章中商务要求的分类填写。姓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相关资质证书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七、项目组人员名单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工作内容(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十、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九、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八、售后服务方案(如有)一、投标(开标)一览表(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页码)(1)投标(开标)一览表……………………………………………………(页码)目录报价文件部分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详见前附表)均计入报价。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如无对应内容,则填写:“无或/”。注:项目编号:标项:项目名称:货物类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国产/进口)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元)1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货物类样本)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日期: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企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投标人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对应的划型标准作出申明,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无效。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单位名称(电子签名):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用氧、瓶氧及其他医用气体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