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管护 亮化招标公告(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2022)


2022-2023年度净月区亮化设施管护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2-08-10 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本采购项目2022-2023年度净月区亮化设施管护服务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JLCG[2022]114号政府采购计划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100%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采购。
项目概况
2022-2023年度净月区亮化设施管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B(JL)-2022-116
1.2项目名称:2022-2023年度净月区亮化设施管护服务
1.3预算金额(人民币):一标段:113.52万元;二标段:130.454万元;三标段:125.191万元;四标段:179.514万元
1.4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0
1.5采购需求:提供2022-2023年度净月区亮化设施管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并缴纳社保近一年任意一个月。
(3)投标单位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资金良好证明)
(4)可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招投标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9)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2年08月11日至2022年08月17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3.3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
3.4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6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2年08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4.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提交响应文件。
操作流程: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业务操作流程咨询电话:15506004020,由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办理完成的,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2014]68 号、[2017]141 号、[2019]9 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6.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0431-84533735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邦项目管理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学府B座4楼415室 
联系方式:15506004020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馨妍
联系方式:15506004020
7.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 1572 号
7.5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453237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施管护 亮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