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药新兴产业项目工程监理 生物医药新兴产业项目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东莞汇恒科技置业有限公司2022)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2年08月11日至2022年08月31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5525001001
招标编号: SHBSHA12210810
建设单位:东莞汇恒科技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工程名称:松山湖科学城生物医药新兴产业项目工程监理
工程地址:东莞松山湖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投资金额:860000000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拟建设集GMP车间与公共产业服务平台于一体的区域示范性项目,占地面积55389.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约22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16.61万平方米,容积率为3.0。(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以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发包范围:松山湖科学城生物医药新兴产业项目工程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的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有关工作的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对本项目范围施工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具体按本工程施工招标图纸、设计变更、施工合同、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监理;保修阶段,按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完成监理工作;设计阶段主要对设计成果进行设计深度、技术规范合理性等的核查并提出相应的意见,配合甲方完成各阶段施工图审查,协助完成相关政府报批手续等。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专业和等级)工程监理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不分等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的通知》(东建质安〔2019〕31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设工程不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为48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具体期限以监理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缺陷责任期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08月31日15时00分 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2022年08月31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08月11日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31日15时0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黎工 0769-22890097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陈志溢 0769-23663761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6)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5)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9)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汇恒科技置业有限公司 ,电话:0769-22890097,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怡然路1号1栋1单元1003室。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话:0769-23663761,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汇恒科技置业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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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科学城生物医药新兴产业项目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电子版v1.0.zbs
2022-08-10 15:17:52
招标文件-松山湖科学城生物医药新兴产业项目工程监理.pdf招标文件-松山湖科学城生物医药新兴产业项目工程监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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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条款及格式-松山湖科学城生物医药新兴产业项目工程监理.pdf监理合同条款及格式-松山湖科学城生物医药新兴产业项目工程监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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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0 15:23:10
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0424版)松山湖科学城生物医药新兴产业项目工程监理招一标文件2210810招标编号:KBSHA12210815H技置料业招标人:东技置业(盖章)天多签发人:(签字或盖章)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招标代理机构复核人:(签字或盖章)8月10日2022年重要提示1.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标书。2.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可向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申请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数字证书和个人数字证书)。3.除特别说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4.投标人必须使用计算机互联网络(以下简称网络)将投标文件以jjb格式上传提交至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并在网上签到时,关联到对应的投标项目中。5.投标人在投标会上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必须为机构证书或制作本工程投标文件的业务证书。6.投标人应及时提交投标文件,如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因网络等任何原因未能成功12210810上传投标文件,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A7.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需设置投标文件查询密码(用于查询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撤H销投标文件及签到时匹配对应的招标文件)。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后,交易系统将自动随机生BS成投标文件识别码。识别码是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唯一凭证,投标人须妥善保管。识别码丢失后,投标人将无法找回投标文件,需重新上传提交。,HS8.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匹配对应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未提交。本招标文件中签到、投标文件匹配、投标保证金关联等时间均以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时间为准。9.本招标项目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等法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发布内容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使用指引一、制定宗旨为规范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制定了《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二、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2011.4.22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1999.8.30);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2011.12.20);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2017.10.7修订版);6.《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2001.1.17);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2007.6.26)8.《广东省实施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8.11.29)122108109.《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2号,A2013修订版);H10.《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2022﹞28号);BS11.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适用范围HS属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监管范围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监理项目。四、相关说明1.本招标文件中用“■”或“□√”标识时表示该选项已选用;用“□”或“□×”标识时表示该选项未被选用。2.除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可以直接填写内容的地方及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条件”外,其余对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补充、删除或修改,须统一写入本招标文件第七章。同时,应明确注明是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何部分的何章何节何条何款进行的补充、删除或修改。第七章内容与其他部分有冲突的,以第七章内容为准,但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的除外。3.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招标人应依据国家、广东省、东莞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相关条款,需要对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直接在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条件”中编写。如果行业主管部门发布新的合同示范文本,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采用新的合同示范文本。4.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地点的描述须与项目审批部门的立项文件中的一致;建设规模、投资金额的描述不得超出立项文件中的范围,且相关参数须能反映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要求。5.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是指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的一段时间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宜过短,因在这段时间内要保证开标、定标、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签订合同等,一般投标有效期在90~120天之间。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可由编制招标文件的编制人或复核人兼任。7.如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除发布补充通知外,还需重新生成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答疑(不涉及修改),只发布补充通知,无需重新生成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办法前附表”(详细性评审部分)中,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合理设置商务、经济、技术评审标准和得分比例。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评分标准,设置各评审因素的评分范围。五、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料必须使用以下格式上传至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电子版的招标图纸pdf或dwg文件格式扫描,压缩后用rar格式上传;电子版的招标图纸pdf或dwg文件格式扫描,压缩后用rar格式上传;122108102.预算采用pdf文件格式扫描,压缩后用rar格式上传;A3.补充通知采用pdf文件格式扫描,压缩后用rar格式上传。H六、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省和东莞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东莞市公共资源企业库及交易系统是为实现招标投标会议,BS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顺利开展的辅助工具,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准确性与合法性,H负责。S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暂停、中止或终止电子交易活动:1.交易系统因网络病毒、黑客攻击引起故障;2.交易系统因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行政监督部门可以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暂停电子交易活动的;4.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形。八、本示范文本自2022年4月24日起发布试行。请使用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将意见、建议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书面反映,以便在修订中改正和完善,在此预致谢忱。目录使用指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投标担保8.其它说明9.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概述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A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5H1.9计价货币1.10踏勘现场BS1.11投标预备会1.12分包.........................................................................................................................15H1.13响应和偏差.............................................................................................................15S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有关说明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更新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i4.1投标文件的加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退回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签到要求5.2开标程序5.3否决投标的情形规定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2评标结果异议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7.4定标7.5中标通知7.6履约担保7.7签订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22108108.1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31A9.纪律和监督H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BS9.3投诉10.其他..................................................................................................................................32H10.1文件的真实性........................................................................................................32S10.2其他说明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附件二: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附件三: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附件四:工程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估算表附件五:投标保函(银行电子保函参考样式)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前附表1-1(技术标部分初步评审)评标办法前附表1-2(商务标部分初步评审)评标办法前附表1-3(价格标部分初步评审)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办法前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ii评标办法前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2-3价格标部分评审标准1.评标依据2.评标原则和目的2.1评标原则2.2评标目的3.评标方法4.评审标准4.1初步评审标准4.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5.评审细则5.1评标组织机构5.2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6.评标程序6.1评标程序6.2技术标初步评审6.3技术标详细评审6.4商务标初步评审6.5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6.6价格部分初步评审6.7价格部分详细评审6.8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6.9.评标结果6.10其他说明.................................................................................................................53A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H第五章委托人要求BS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72,H目录.........................................................................................................................................74,S一.诚信守法投标承诺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五.投标函六、资格审查资料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6.3主要人员简历表6.4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如有)七.商务部分评审资料7.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2近年财务状况表八.其他材料iii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综合评估法适用】第三部分报价信封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公示表格【综合评估法适用】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公示用)二、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公示用)三、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表格(公示用)第七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12210810AHBSHSiv第一章招标公告松山湖科学城生物医药新兴产业项目(项目名称)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致:投标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松山湖科学城生物医药新兴产业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6-441900-04-01-84933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汇恒科技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莞汇恒科技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松山湖科学城生物医药新兴产业项目工程监理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松山湖。2.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拟建设集GMP车间与公共产业服务平台于一体的12210810区域示范性项目,占地面积55389.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约22万平方米,计容建筑A面积约16.61万平方米,容积率为3.0。(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以政府最终批复为准)。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约86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72000万元(投资金额H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BS2.5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为48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24个,HS月,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具体期限以监理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缺陷责任期为准)。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松山湖科学城生物医药新兴产业项目工程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的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有关工作的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对本项目范围施工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具体按本工程施工招标图纸、设计变更、施工合同、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监理;保修阶段,按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完成监理工作;设计阶段主要对设计成果进行设计深度、技术规范合理性等的核查并提出相应的意见,配合甲方完成各阶段施工图审查,协助完成相关政府报批手续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专业和等级)工程监理资质。3.2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的通知》(东建质安〔2019〕31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设工程不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3.3其他要求:(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12210810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A(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H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BS(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HS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财政投资项目必选条款】(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7.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委托人名称委托人地址委托人电话合同价格监理服务期限12210810监理内容HA总监理工程师BS项目描述SH备注备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2、本表后应附: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合同金额或建筑面积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即可)等有效证明材料。3、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的,其业绩不予认定。7.2近年财务状况表项目或指标单位年年年一、注册资金万元二、净资产万元三、总资产万元四、流动资产万元五、固定资产万元六、负债合计万元12210810七、流动负债万元八、营业收入万元九、净利润万元十、现金流量净额万元A十一、主要财务指标BSH1.总资产报酬率%2.净资产收益率SH%3.主营业务利润率%4.资产负债率%5、流动比率%6、速动比率%注:1、本表后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原件扫描件即可(财务报表附注等内容可不提供)。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一致。3、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分别填写此表和提交财务报告,并加盖牵头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八.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2(8)规定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2210810AHBSHS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综合评估法适用】封面格式另册,技术部分的编制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实际情况编制技术部分,内容宜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进行编制。12210810AHBSHS第三部分报价信封12210810AHBSH注:报价信封由投标人在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编制并生成。报价信封的编制要求详见第二,S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由投标人按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电子签名。,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公示表格【综合评估法适用】12210810AHBSHS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公示用)序号项目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2项目所在地3委托人名称4委托人地址5委托人电话122108106合同价格7监理服务期限8监理内容9总监理工程师HA10项目描述BS11备注SH填写要求: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投标人栏目据实填写。2.本表其余栏目应与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七节“商务部分评审资料”中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填报内容一致。二、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公示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专业证书名称级别证号12210810AHHBSS填写要求:1.投标人据实填写。2.本表其余栏目应与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六节中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填报内容一致。三、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表格(公示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商务标部分评审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表商务标部分评审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表商务标部分评审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表商务标部分评审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表商务标部分评审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表序号业绩项目名称任职岗位合同金额(万元)竣工(完工)时间123122108104567A8BSH9HS填写要求:1.如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内采取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作为评审标准时,应填写并提交本表。2.本表应与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七节“商务部分评审资料”中对应证明材料内容一致。第七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以下内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1、增加内容:1.1第几章条款号:修改类型:增加现文:1.2第几章条款号:修改类型:增加现文:2、删除内容:2.1第几章条款号:修改类型:删除原文:2.2第几章条款号:修改类型:删除12210810原文:,A3、修改内容:H3.1第几章条款号:BS修改类型:修改原文:,HS现文:3.2第几章条款号:修改类型:修改原文:现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东莞汇恒科技置业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2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初验合格日期)。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具体期限以监理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缺陷责任期为准)。(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东莞松山湖。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3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4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5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6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7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8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9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10委托人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有权单方解除合同;6、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不履行监理职责、怠于履行职责、违反监理规范或本合同,处予违约金1万元,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委托人的要求,必须进行更换,并按第1条和第2条追究违约责任,赔偿项目委托人的损失;7、节假日期间应有适当监理人员在场,以督促承包人施工,否则委托方将处予违约金1万元;第三条设施与设备违约责任1、检测仪器及设备等在开工后十天内未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数量、规格、时间进场的,每件每日处予违约金1000元,超过10天未到场的,处予违约金3万元;2、检测仪器及设备等在监理责任期间,不能保持良好运作性能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监理人将按第1条款处理;3、未能在开工前5天内将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报送委托人的,每延误一天处予违约金1000元;4、未能在相应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或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造成工程开工延误,处予违约金2万元;第四条质量、安全控制违约责任1、未能督促承包人履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的,每次处予违约金0.3万元;2、怠于履行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使委托人或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或东莞松山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直接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的,处违约金0.3万元(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的;3、怠于履行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导致工程施工出现质量安全事故,被勒令停工的,处予违约金2万元;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予违约金5万元,并追究经济、刑事责任。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在接到委托人的应急通知后,原则上应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没正当理由将处予违约金2000元/次;5、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按规定需进行旁站不进行旁站监理的,每次处违约金1万元;第五条工程造价控制违约责任1、对工程计量、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支付出现较大错误的,如工程设计变更计量虚报或计量与实际相差超过10%,处予工程设计变更金额的10%违约金,如工程进度款与实,27际相差超过5%,处予超出部分的2%违约金;第六条工程进度控制违约责任1、如因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不力,造成节点工期延误的,每次处违约金5000元;2、如因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不力,造成总工期延误的,处予违约金2万元;第七条监理资料违约责任1、未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提交监理月报(每月10日前)、监理总结、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总结、质量评估报告的提交时间由委托人另行通知)的,每件处予违约金0.5万元;2、监理人未履行监理职责,在签收到完整工程变更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结算等资料后三天内不配合签署工作(如资料不完整,应及时提出,不提出将视为资料完整),造成时间延误,处违约金1000元/天。3、机构人员为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利用监理职权无偿使用承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娱乐设施等,委托人接到投诉后经核实,一次处予违约金3万元。4、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配合委托人办理报建手续,在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供相关报建资料,逾期提交的,按延误时间处予违约金1000元/天。5、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检查工程参建各单位做好工程文件的积累、整理、立卷及验收归档工作;负有检查、审核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的责任;并在工程档案专项预验收前,提出所监工程文件质量的结论意见。向委托人报送全套(原件)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等材料,进行预验收;监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业务范围内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在其监理任务完成后两个月内,向委托人资料室移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材料。监理单位怠于履行上述职责,处违约金1万元。第八条工程结算及保修阶段1、在工程结算及保修期内,监理人应每三个月对工程进行一次巡视、检查(要到委托人处签到),并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检查报告,发现有质量缺陷的,要及时通知委托人,会同委托人组织承包人维修,按施工保修书的条款界定责任归属。如监理人未按本条规定,每次处违约金0.5万元。2、在工程结算及保修期内,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到达现场的,监理人必须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2天内到达现场,履行监理职责。如监理人未按本条规定,每次处违约金1万元。3、如监理人在保修期内不履行1、2条的,委托人有权不支付余款。对监理人的违约责任以相关文件、现场记录、审核报告、有效证明等为依据。监理人对违约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违约通知书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松山湖工程科提出,28书面申诉意见,工程科应在收到通知书的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监理人对没有异议的违约决定,应在收到违约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交至委托人指定帐户,否则,委托人有权不支付当期监理费。开户名称:东莞汇恒科技置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湖科技支行银行帐号:589000014713999年月日现场监理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部总监签名:委托人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名:,29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相关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委托人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办理外部关系的协调工作。,30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2.生活用房///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1合同签订后/2.工程勘察文件1合同签订后/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2合同签订后/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1合同签订后/5.施工许可文件1合同签订后/6.其他文件1需要时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312.办公设备///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32附件: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人员表,33廉政合同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为了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项目的委托人与监理人特订立本廉政合同如下:第一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严格执行本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自觉按协议书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委托人的义务(一)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监理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监理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监理人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监理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监理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人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第三条监理人义务(一)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34礼品。(二)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四)监理人不得为委托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监理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六)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监理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二)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监理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委托人或委托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监理人或监理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本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的附件,与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委托人:(公章)监理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35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上级部门:(公章)上级部门:(公章),36投标文件招标编号:SHBSHA12210810项目名称:松山湖科学城生物医药新兴产业项目工程监理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诚信守法投标承诺书;目录日期:年月日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招标人:②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资格审查资料5、投标函4、联合体协议书(仅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需提交);3、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须提交);2.采用简易招标法时,投标文件商务标内容只需提交上述第1~5点。注: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上述第4条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8、其他材料。7、商务部分评审资料④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如有)③主要人员简历表;(二)我司将按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及“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派驻符合相应要求的监理人员到本项目中,并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补充投入符合上述要求的监理人员的完整资料。如我司拟派驻的人员不满足上述要求或未按要求补充监理人员的完整资料,招标人则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采用简易招标法时适用】(一)不组织、不参与任何串通投标或以弄虚作假的方式投标的行为;我公司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广东省、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作为投标人参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项目的投标。就本次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招标人名称):一.诚信守法投标承诺书3.上述商务标目录,投标人可结合投标文件组成内容进行扩展或添加目录索引。3、已取得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身份或已有签订工程合同等其他导致不能正常受理本工程业务的情形。2、在参与本工程投标时,同时参与其他正处于开标、评标阶段的投标项目;1、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五)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招标人确认可兼任的除外):(四)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填报的信息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存在属于《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限制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一日,已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核实所填报数据真实有效。如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填写一致。(三)本公司及参与投标的从业人员均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投标文件提交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其附带的证明材料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采用综合评估法时适用】特此承诺。我公司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和履约性负责,如有违诺,将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并且无条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在接受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期间,同意暂停我公司在东莞市参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九)积极主动地协助、接受相关部门调查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八)我公司如有质疑或投诉,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流程提出。(七)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积极主动地协助、接受相关部门调查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说明: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公司技术负责人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公司技术负责人:(电子签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电子签名)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日期:年月日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注:委托期限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说明: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四.联合体协议书注:1.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无需填写本授权委托书。2、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数字证书电子签名。3.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2)(1)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甲公司名称:(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丁公司名称:(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6、本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愿意以报价信封中的投标值作为投标总报价,监理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致:(招标人名称):五.投标函说明:需由联合体各方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招标文件及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6.若因自身原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履行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愿意接受按自动弃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注:年月日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单位地址:公司技术负责人:(电子签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电子签名)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函附录3、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2、本投标函篇幅超过壹页的,须每页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签名;本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的格式打印,手写、涂改无效。1、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公司技术负责人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1.1.10姓名: 注册执业证书编号: 2监理服务期限协议书第六条(1)工程监理: 。(2)保修阶段: 。(以上分项和内容请对照第一章中的监理服务期内容填写)...................................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六、资格审查资料2、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注:1、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监理资质证书类型: 等级: 证书号: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3.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2.所填报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经核实,如表中技术人员为非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或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注:1.本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本表可以延伸。6.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注:1.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分别填写此表并加盖牵头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2、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扫描件,并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6.4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如有)备注:1.填写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每人填写一表;2.本表后应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岗位证书、相关部门培训证书、企业聘书(岗位证书和相关部门培训证书上注明工作单位不是投标人本单位时,需提交)和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扫描件。岗位证书、相关部门培训证书要求:①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提交注册证书,无注册证书的可提交:培训证书或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证(注: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没有取得《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交建设部定点院校培训的监理工程师培训班结业证书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教育培训证书或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证。)②项目监理员应提交建设部定点院校培训的监理员培训班结业证书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教育培训证书或岗位证书或监理员证。3.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目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4.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6.3主要人员简历表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分别填写此表,并加盖牵头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姓 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职 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备 注7.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使用牵头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其他辅助说明资料。(如有,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格式自定)按照招标文件附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要求逐项提交资料(如有),其中业绩及财务状况根据表7.1,表7.2填报并提供佐证材料。七.商务部分评审资料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委托人名称委托人地址委托人电话合同价格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内容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描述备注7.2近年财务状况表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的,其业绩不予认定。3、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本表后应附: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合同金额或建筑面积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即可)等有效证明材料。备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项目或指标单位 年 年 年一、注册资金万元二、净资产万元三、总资产万元四、流动资产万元五、固定资产万元六、负债合计万元七、流动负债万元八、营业收入万元九、净利润万元十、现金流量净额万元十一、主要财务指标1.总资产报酬率%2.净资产收益率%3.主营业务利润率%4.资产负债率%5、流动比率%6、速动比率%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综合评估法适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2(8)规定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八.其他材料3、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分别填写此表和提交财务报告,并加盖牵头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一致。注:1、本表后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原件扫描件即可(财务报表附注等内容可不提供)。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公示用)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公示表格【综合评估法适用】注:报价信封由投标人在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编制并生成。报价信封的编制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由投标人按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电子签名。第三部分报价信封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实际情况编制技术部分,内容宜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进行编制。封面格式另册,技术部分的编制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序号项目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2项目所在地3委托人名称4委托人地址5委托人电话6合同价格7监理服务期限8监理内容9总监理工程师10项目描述11备注填写要求:二、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公示用)2.本表其余栏目应与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七节“商务部分评审资料”中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填报内容一致。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投标人栏目据实填写。填写要求: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1.如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内采取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作为评审标准时,应填写并提交本表。填写要求:三、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表格(公示用)2.本表其余栏目应与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六节中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填报内容一致。1.投标人据实填写。总监理工程师: 商务标部分评审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表序号业绩项目名称任职岗位合同金额(万元)竣工(完工)时间1234567892.本表应与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七节“商务部分评审资料”中对应证明材料内容一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医药新兴产业项目工程监理 生物医药新兴产业项目 工程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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