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值限量监测监控建设增加招标公告(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若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人员从疫情中高风险区前来投标,投标时请提供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内的显示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并出具投标当天显示为绿色的防疫健康信息码与行程码,带好口罩,方可进入投标现场;其余投标单位的参与投标人员需出具投标当天显示为绿色的防疫健康信息码与行程码,带好口罩;以上所有参与投标单位人员不得有咳嗽或感冒、发热症状。因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能投标、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项目概况
限值限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增加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5-JSBH-T2022-0003
项目名称:限值限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增加项目
预算金额:36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36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类型:货物、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二、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单位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需有类似本项目的建设经验,需承担过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建设和运维项目(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1日至2022年08月17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获取
四、纸质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时,采购人将拒绝其响应文件。
地点:海安市科技研发大厦(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69号)行政审批大厅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安市科技研发大厦(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69号)行政审批大厅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中涉及谈判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谈判保证金执行。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见面模式。
3.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单位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谈判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人提出。
4.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疫情影响,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八、谈判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东69号
联系方式:李晓亮 138062789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佰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万星路86号
联系方式:夏海燕 15851282508

8.10版海安开发区限值限量招标文件.doc
8.10版海安开发区限值限量招标文件.doc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本项目(限值限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增加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斤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赔赔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典论等监督;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研发医公示。管理术开发宏采购单位(盖章):海安终济技术管理委员会3206712022年1日Y目录二〇二二年八月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竞争性谈判文件限值限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增加项目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四部分竞谈程序和内容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二部分谈判须知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限值限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增加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若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人员从疫情中高风险区前来投标,投标时请提供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内的显示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并出具投标当天显示为绿色的防疫健康信息码与行程码,带好口罩,方可进入投标现场;其余投标单位的参与投标人员需出具投标当天显示为绿色的防疫健康信息码与行程码,带好口罩;以上所有参与投标单位人员不得有咳嗽或感冒、发热症状。因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能投标、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项目类型:货物、服务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预算金额:36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360万元。项目名称:限值限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增加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85-JSBH-T2022-0003一、项目基本情况(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1)未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单位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方式:自行获取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08月11日至2022年08月17日三、获取谈判文件(3)投标单位需有类似本项目的建设经验,需承担过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建设和运维项目(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时间:2022年08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海安市科技研发大厦(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69号)行政审批大厅一楼开标室逾时,采购人将拒绝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四、纸质响应文件提交本项目不收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中涉及谈判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谈判保证金执行。1.谈判保证金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海安市科技研发大厦(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69号)行政审批大厅一楼开标室名称: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采购人信息八、谈判项目联系事项4.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疫情影响,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3.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单位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谈判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人提出。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见面模式。联系方式:夏海燕15851282508地址:海安市万星路86号名称:江苏佰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李晓亮13806278945地址: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东69号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二、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谈判。1.投标单位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投标单位理解并接受本谈判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投标单位不得在谈判结束后针对谈判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一、谈判文件由本单位解释。第二部分竞谈须知四、报价准备2.响应文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投标单位按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编写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采购单位可视情组织答疑会。投标单位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2、本项目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对其他中标单位(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除外)收取中标(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支票、汇票、履约保证保险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完成交付后一个月内凭成交单位收款收据退还。1、投标单位承担参与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五、相关费用3.最终报价将作为谈判小组评定成交中标单位的依据。2.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1.本次谈判,投标单位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一、有关要求说明请投标单位在获取谈判文件前和制作相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投标单位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中标单位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如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第三部分项目需求采购人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开启,采购人审查响应投标单位资格,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中标单位。六、竞争性谈判程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备注:中标(成交)单位可自主选择符合试行规定要求的保险公司申办履约保证保险[其中:集中采购的中标(成交)单位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履约保证保险”模块在线申请投保]。(一)项目需求说明二、项目具体需求说明4.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技术方案,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要求相对应的技术证明材料。3.产品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1.主要技术参数: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投标单位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6、34个微站的点位论证;5、园区上风向(新生幼儿园站点)点位优化调整服务(包含走航服务、技术方案编制、点位论证材料、专家论证等);4、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站点(科创园9号楼顶)站点搬迁至东部家具城下风向(开发大道与211省道交叉口);3、东部家具城上风向点(东部家具城A馆楼顶)站点搬迁至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风向大气监测点(对新生幼儿园站点进行论证重新选址);2、微型空气监测站(SO2、NO2、CO、O3、PM10、PM2.5)增补16套;对已经建设的18个微型空气监测站按照采购方确认的点位论证方案进行位移;1、常安纺织园上风向监测点(原西场人民政府点)与常安纺织园下风向(开发区姚池路与春风西路交叉口)VOC在线监测系统(包含57种PAMS)基础上增补国标六参数(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PM10、PM2.5)仪器及质控设备;2、HJ66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1、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规范(二)项目建设内容7、常安纺织园上下风向2个站点(增补国标6参数)和16个增补微型气站运维服务3年(服务期内涉及站点电费、网络费、人工、耗材等一切涉及运维服务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序号建设类型站定名称现有设备限值限量增补建设内容数量单位备注1标准气站常安纺织园上风向监测点(原西场人民政府点)VOC在线监测系统(包含57种PAMS),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增补国标六参数(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PM10、PM2.5)仪器及质控设备、配套设施1套含安装、系统集成、防雷施工、站房改造等1标准气站常安纺织园下风向监测点(开发区姚池路与春风西路交叉口)VOC在线监测系统(包含57种PAMS),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增补国标六参数(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PM10、PM2.5)仪器及质控设备、配套设施1套含安装、系统集成、防雷施工、站房改造等2微型气站开发区工业园区内 增补16个微站(含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PM10、PM2.5 TVOC.)16套设备包含太阳能+市政电+锂电池,含立杆,套杆,水泥基础,安装等费用2微型气站开发区工业园区内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PM10、PM2.5 TVOC.位移18个18套对已经建设的18个微型空气监测站按照采购方确认的点位论证方案进行位移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移机及系统集成服务东部家具城上风向点(东部家具城A馆楼顶)VOC在线监测系统(包含57种PAMS),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东部家具城上风向点VOC在线监测系统搬迁至: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监测点(新生幼儿园站点)1套站点搬迁,站房改造,设备安装,系统集成,防雷施工等4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移机及系统集成服务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站点(科创园9号楼顶)国标六参数(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PM10、PM2.5)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站点(国标6参数)搬迁至:东部家具城下风向(开发大道与211省道交叉口)1套站点搬迁,站房改造,设备安装,系统集成,防雷施工等5园区上风向点位优化调整服务(新生幼儿园站点)1次包含走航服务、技术方案编制、点位论证材料、专家论证等634个微型气站点位论证1次包含走航服务、技术方案编制、点位论证材料、专家论证等(点位论证结合省级限值限量编制方案、走航服务进行污染物分布初步分析)7全托管运维常安纺织园上下风向2个站点运维(国标6参数)3年含标气,人工,耗材、备件,运维期电费、网络费等7全托管运维新增16套微型空气监测站点运维3年含标气,人工,耗材、备件、运维期电费、网络费等8、HJ965《环境空气一氧化碳的自动测定非分散红外法》7、HJ1044《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自动测定紫外荧光法》6、HJ1043《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化学发光法》5、HJ290《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4、《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3、HJ/T19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14、HJ65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13、HJ817《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12、HJ655《环境监测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11、HJ8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CO、O3)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10、HJ19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9、HJ1100《环境空气中颗粒物(PM10和PM2.5)β射线法自动监测技术指南》(四)项目建设清单19、HJ212《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18、DB32/T310006《长三角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技术规范》17、JJF1172《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光粒子化监测仪校准规范》16、HJ1010《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与检测方法》15、《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的逐级校准紫外光度法(征求意见稿)》序号建设内容单位数量备注一、常安纺织园园上下风向气站增补国标6参数仪器,质控设备和配套设施1仪器配置SO2分析仪台22仪器配置NO2分析仪台23仪器配置CO分析仪台24仪器配置O3分析仪台25仪器配置PM10颗粒物分析仪台26仪器配置PM2.5颗粒物分析仪台27仪器配置零气发生器台28仪器配置动态校准仪台29标准气体(含瓶阀)SO2标气套210标准气体(含瓶阀)NO标气套211标准气体(含瓶阀)CO标气套212配套辅助设施采样系统套213配套辅助设施系统集成与数据采集传输软件套214配套辅助设施稳压电源套215配套辅助设施机柜套416配套辅助设施空气压缩机套2二、微型空气站1微型空气站颗粒物检测模块(PM2.5、PM10)套162微型空气站气态污染物检测模块(SO2、NO2、CO、O3、TVOC)套163微型空气站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套164微型空气站安装及其他安装附件套165微型空气站移位对已经建设的18个微型空气监测站按照采购方确认的点位论证方案进行位移 个18最终以实际迁移工作量核算该项结算价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移机及系统集成服务1东部家具城上风向点:将原东部家具城上风向点(东部家具城A馆楼顶)VOC在线监测系统整个系统迁移至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监测点(新生幼儿园)站点建筑物内进行集成套12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站点:将原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站点(科创园9号楼顶)国标6参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整个系统迁移至东部家具城下风向(开发大道与211省道交叉口)站点建筑物内进行集成套1四、点位论证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新生幼儿园站点)点位优化调整服务次1234个微型气站点位论证次1五、运维服务1常安纺织园上下风向2个站点(国标6参数)年32新增16套微型空气监测站点年3最低检测限:≤0.4ppb零点噪声:≤0.2ppb分析方法:紫外荧光法(1)SO2分析仪1、常安纺织园园上、下风向气站增补国标6参数仪器,质控设备和配套设施项目设备技术要求24h20%量程漂移:±2.5ppb24h零点漂移:±1/24hppb80%量程精密度:≤2ppb20%量程精密度:≤0.5ppb示值误差:±0.2%F.S.量程噪声:≤2ppb零点噪声:≤0.2ppb分析方法:化学发光法(2)NO2分析仪流量误差:±2%响应时间(上升/下降):≤120s24h80%量程漂移:±4ppb24h零点漂移:±1/24hppb80%量程精密度:≤1ppb20%量程精密度:≤1ppb示值误差:±0.2%F.S.量程噪声:≤1ppb最低检测限:≤0.4ppb(3)CO分析仪流量误差:±2%响应时间(上升/下降):≤100s鉬炉转化率(NO2):>98%24h80%量程漂移:±5ppb24h20%量程漂移:±3ppb20%量程精密度:≤0.2ppm示值误差:±0.4%F.S.量程噪声:≤0.1ppm最低检测限:≤0.1ppm零点噪声:≤0.1ppm分析方法:气体滤波相关红外法流量误差:±2%响应时间(上升/下降):≤100s24h80%量程漂移:±0.3ppm24h20%量程漂移:±0.3ppm24h零点漂移:±0.2/24hppm80%量程精密度:≤0.2ppm示值误差:±0.3%F.S.量程噪声:≤3.5ppb最低检测限:≤0.4ppb零点噪声:≤0.2ppb分析方法:紫外吸收光度法(4)O3分析仪响应时间(上升/下降):≤100s24h80%量程漂移:±7ppb24h20%量程漂移:±5ppb24h零点漂移:±0.2/24hppb80%量程精密度:≤1.5ppb20%量程精密度:≤1.5ppb温度示值误差:±2℃仪器量程:0-1000μg/m³或动态量程加热方式:湿度控制的动态加热分析方法:β射线吸收法(5)PM10颗粒物分析仪流量误差:±2%(6)PM2.5颗粒物分析仪测量周期:5min-1h流量误差:5%校准膜重现性:≤±2%(标称值)大气压示值误差:1KPa湿度示值误差:5%RH大气压示值误差:1KPa湿度示值误差:5%RH温度示值误差:±2℃仪器量程:0-1000μg/m³或动态量程加热方式:湿度控制的动态加热分析方法:β射线吸收法输出流量:20SLPM,当30Psig时;(7)零气发生器以上选用仪器技术性能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应通过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性能检测,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测量周期:5min-1h流量误差:5%校准膜重现性:≤±2%(标称值)③带有零气露点报警和仪器故障报警功能;②输出的零气流量最大可达20L/min,输出压力可调节;①输出的零气干燥、清洁、流量稳定;功能要求:输出浓度:SO2稀释气流量范围:0~5SLM、0~10SLM、0~20SLM(可选)技术参数要求:(8)动态校准仪⑥外置空气压缩机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可以实现自动排水功能⑤可以长期连续安全可靠地运行;④日常维护量少;流量线性:±1%F.S.臭氧发生器输出范围:0.1~6ppm(1SLM)标气输入口:3个或以上流量控制重复性:±0.2%F.S.流量控制准确度:±1%F.S.标气流量范围:0~50sccm、0~100sccm、0~200sccm(可选)CO:2000ppm,8L(含瓶和减压阀)NO:50ppm,8L(含瓶和减压阀)SO2:50ppm,8L(含瓶和减压阀)规格要求:标准气体及气瓶各一套,气体能满足常规监测仪器的校准校对工作,质量满足国家或国际标准要求。(9)标准气体(含瓶阀)⑤制作材料:应选用不与被监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和不释放有干扰物质的材料一般以聚四氟乙烯或硼硅酸盐玻璃等为制作材料。④管线外壁加装保温套或加热器,加热温度控制在30℃~50℃。③采样总管:总管内径范围在1.5~15cm,采样总管内的气流保持层流状态,采样气体在总管内的滞留时间小于20s,各支管接头之间间隔距离大于8cm。②采样头:防止雨水和粗大的颗粒物落入总管,同时避免鸟类、小动物和大型昆虫进入总管。采样头的设计保证采样气流不受风向影响,稳定进入总管。①采样装置:垂直层流式采样总管。(10)采样系统2)主要技术参数要求用于监测站内所有在线分析仪器和校准设备的工作控制、数据采集、零气和标准气的供给时序、数据通讯等任务的执行。控制功能应满足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控制、通讯等全部要求。1)总体功能要求(11)系统集成与数据采集传输软件⑦雷诺数⑥全面支持网络通讯:可以支持有线网络、无线网络(含4G等)多种通讯方式,所有具有数字通讯功能的设备均实现了远程网络通讯;⑤停电后应长期保存系统设置参数,电源恢复后可自动启动,进入工作状态;④应不少于8个串口;③应内置通讯协议(“HJ212-2017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Modbus等协议),兼容各类环境监测分析仪器;②软件每个采集定时器的周期与每个分析仪器测量周期应保持一致且一一对应,并且软件采集周期可设;①应能通过RS232、RS485通讯、有线网络、无线网络(含4G等)多种通讯方式,实现与分析仪器联接并采集仪器的测量结果和工作状态,具备千兆以上以太网接口。③设备控制:操作人员可在现场对设备进行校零、校标等操作或结合中心端软硬件平台远程对设备进行校零、校标等操作;②系统报警:系统应灵活设置各种报警方式;应远程显示现场工作状态、仪器设备故障自动报警、异常值自动报警,并能将报警信号自动发送至监控中心;①数据上传:数据上传握手机制与断点续传机制,支持监测站点多通道监测数据上传(一点多发模式);3)软件功能要求⑧系统安全性:数据采用加密传输和严格的权限控制,身份认证,确保系统不受内部和外来的安全威胁。⑦系统稳定性:整套软件运行于window系统之上,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安全;⑨应具备测量数据及实时状态的查询功能,按需要进行各种方式的数据查询;数采软件应可正确显示分析仪测定的资料;⑧数据输出:数据采集与传输应支持数字量和模拟量输出,其中模拟量采集值与测量值误差≤1%(满量程);⑦数据备份:数据应实现异地备份与恢复;⑥数据审核:系统应对报警信号,监测数据进行自动审核和有效性判断,自动对无效数据进行标注,实现数据的前端一级审核(需结合中心站);⑤用户管理:系统具备严格的用户管理和权限控制功能;④数据存储:系统应实时存储保存一年以上实时数据及小时均值;并每月进行一次数据备份(12)稳压电源⑭平台补遗:在数据中心平台缺失数据情况下,应下发补遗命令给数采软件,补遗缺失数据。⑬仪器参数:支持测量仪器参数(温度、压力、流量等参数)采集到数采软件,并上传给数据中心平台。⑫仪器数据补遗:支持测量仪器数据补遗到数采软件,防止数据缺失。⑪应具备数据查询功能,不仅能查询一定时间段的历史数据,而且能查询5分钟均值、小时均值,并且配有形象的图形显示,便于用户了解各个参数随时间的变化趋势;⑩数据一致性:数采软件显示的监测数据对应的监测时间应与监测仪显示的时间一致;2、微型空气站系统配套辅助设施包括空气压缩机、随机工具包和工程安装包。(14)配套辅助设施适当数量的立式机柜,散热性能良好,机柜应有接地孔线,所有的连接管线、接头等应采用防腐材质,不与被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13)机柜可以最大程度保持输入电压的稳定,保持电源输出的电压恒定,为子站所有设备和工控机数据采集系统等提供稳定电源。室外比对最大允许测量误差>100µg/m3:±20%室外比对最大允许测量误差0-100µg/m3:±25µg/m3检出限:5µg/m3测量范围:0-2000µg/m3测量原理:光散射法(1)颗粒物浓度检测模块(PM10)检出限:5µg/m3测量范围:0-1000µg/m3测量原理:光散射法(2)颗粒物浓度检测模块(PM2.5)仪器平行性≤15%室外比对测量相关系数r≥0.85实验室技术指标二氧化硫(SO2)仪器平行性≤10%室外比对测量相关系数r≥0.8室外比对最大允许测量误差>100µg/m3:±20%室外比对最大允许测量误差0-100µg/m3:±20µg/m3零点漂移:不超过±10nmol/mol传感器响应时间:≤1min重复性:≤5%示值误差:不超过±10%FS检出限:5nmol/mol测量范围:0-500nmol/mol二氧化氮(NO2)室外比对测量相关系数r:≥0.8室外比对最大允许测量误差>100nmol/mol:±20%室外比对最大允许测量误差0-100nmol/mol:±20nmol/mol室外应用指标量程漂移:不超过±10%传感器响应时间:≤1min重复性:≤5%示值误差:不超过±10%FS检出限:5nmol/mol测量范围:0-500nmol/mol实验室技术指标室外比对测量相关系数r:≥0.8室外比对最大允许测量误差>100nmol/mol:±20%室外比对最大允许测量误差0-100nmol/mol:±20nmol/mol室外应用指标量程漂移:不超过±10%零点漂移:不超过±10nmol/mol重复性:≤5%示值误差:不超过±10%FS检出限:5nmol/mol测量范围:0-500nmol/mol实验室技术指标(5)臭氧(O3)室外比对最大允许测量误差>100nmol/mol:±20%室外比对最大允许测量误差0-100nmol/mol:±20nmol/mol室外应用指标量程漂移:不超过±10%零点漂移:不超过±10nmol/mol传感器响应时间:≤1min示值误差:不超过±10%FS检出限:0.1umol/mol测量范围:0-50umol/mol实验室技术指标(6)一氧化碳(CO)室外比对测量相关系数r:≥0.8室外比对最大允许测量误差0-2umol/mol:±0.4umol/mol室外应用指标量程漂移:不超过±10%零点漂移:不超过±0.2umol/mol传感器响应时间:≤1min重复性:≤5%检出限:5nmol/mol测量范围:0-50umol/mol实验室技术指标(7)TVOC室外比对测量相关系数r:≥0.9室外比对最大允许测量误差>2umol/mol:±20%室外应用指标量程漂移:不超过±5%零点漂移:不超过±0.1umol/mol传感器响应时间:≤1min重复性:≤5%示值误差:不超过±5%FS测量范围:-40~80℃;①温度(8)气象五参数室外比对测量相关系数r:≥0.9室外比对最大允许测量误差>2umol/mol:±10%室外比对最大允许测量误差0-2umol/mol:±0.2umol/mol分辨率:0.1%RH;精度:±2%RH;测量范围:(0~100)%RH;②湿度分辨率:0.1℃;精度:±0.3℃;测量范围:0~359.9°;④风向分辨率:0.1m/s;精度:±0.3m/s(风速小于10m/s)或读数3%;测量范围:0~60m/s;③风速分辨率:0.1hpa;精度:±0.3hpa;测量范围:(10~1100)hpa;⑤大气压力分辨率:0.1°;精度:±3°;(3)《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04-2005)(2)《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3.1.1论证编制依据:3.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位优化调整服务内容(站点选址)3、点位论证(3)实施方式:合同签订3日后根据采购方要求和有关监测规定,由中标单位自行进行监测服务;采购方协调电源接入(产生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2)技术要求:6个项目分析测试方法应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T193-2005《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654-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中的相关技术要求。(1)服务内容:对市东部家具城上风向点点位进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6个项目的连续15天24小时不间断监测(国家标准方法),并提供大气常规6参数+VOC移动走航服务,提供周报及污染源清单源。3.1.2服务基本要求:(5)《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4号)(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664-2013)(3)对存疑的监测结果须在4小时内响应处置(产生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2)监测须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采样分析测试方法按国家和江苏省相关监测技术规范执行,采样现场如发现异常情况应拍照(或视频)留证并立即通知采购方。(1)建议投标单位事先联系采购方前往实地踏勘,确定工作任务量,所产生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及工作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费用的要求。3.1.3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5)中标单位对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并负有保密义务,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以及利益相关方;检测技术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以及事故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派遣检测技术人员与他人发生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方不承担责任;检测技术人员在执行服务外包工作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作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人员伤亡等,责任及损失均有中标单位承担;现场检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在服务过程中出现各类意外而导致缺失、维修等情况,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采购方不提供任何费用补助。(4)中标单位根据HJ/T193-2005《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环办[2011]107号《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管理办法》及上级环保部门要求,编制点位优化调整论证报告,经专家评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①可实时、在线、原位监测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同时能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准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2)TOF-MS移动走航车监测设备要求(1)常规6参数走航要求:移动走航要求(结合点位论证要求,5公里范围清单)(4)出具的点位优化调整论证报告应当至少包括采样点位基本信息、监测结果、质控信息、所使用的仪器、监测依据、调整点位结论等内容(需提供电子版)。序号设备名称作用1零气发生器主要通过对压缩空气进行净化干燥处理,生成比较纯净的零气用于给各分析仪进行零点校准2动态校准仪用于控制标气配比产生ppm~ppb级的标气,配合内置臭氧发生器和臭氧光度计模块可产生特定浓度的臭氧3臭氧分析仪基于Beer-Lambert定律,利用光度法测定通过仪器的气体中臭氧的含量4一氧化碳分析仪基于Beer-Lambert定律,即气体对特定波长光吸收的强弱与气体的浓度和厚度间的关系来进行测量5二氧化硫分析仪根据SO2在紫外光下受激发后产生荧光的原理对气体参数进行测量6二氧化氮分析仪基于化学发光法,检测NO和O3反应发出的荧光来测量NO2的含量7颗粒物分析仪基于β射线吸收法,通过分析颗粒物沉积前后的β射线强度变化实现对大气颗粒物浓度的测量。8车辆改装厂须为专业的正规改装厂家,具有专业改装资质,投标时提供CCC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和车辆改装厂营业执照复印件;注:中标单位自有或租赁满足走航需求的移动走航车,投标时需要提供车辆行驶证以及走航车内部集成证明材料(提供车辆自有行驶证或租赁协议,加盖中标单位公章,否则做无效标处理)⑧分辨率:大于等于900(FWHM,甲苯);检出限:0.1ppb(甲苯)(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院技术评价分析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复印件)⑦具有GIS地图功能,走航和物质浓度分布轨迹图功能;⑤电离开方式:离子源采用高通量真空紫外灯,要求电离能不小于11eV(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院技术评价分析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复印件)④响应时间:小于等于1秒;T90:小于等于3S(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院技术评价分析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复印件)③要求所有气体组分能全部进到检测分析系统。②原理:TOF-MS质谱质控点布设在园区上风向标准空气站周边半径10m范围内,用于微型空气站监测设备传递与平行比对,保证监测数据质量。3.2.1微型空气站点位布设论证依据3.2.34个微站点位论证⑪实时数据分析:走航过程中,要求采集软件实时处理监测结果,并统计所监测物质的浓度。⑩数据网络同步:能够将走航数据上传至网络服务器,可以通过其他联网计算机查看结果。⑨质量范围:1-1000amu;稳定性:24小时连续测量苯、甲苯、二甲苯标气(每60分钟采集一次)对于三种物质的峰高RSD主导风向下风向点位布置示意图上下风向空气自动站周边微站布设示意图按照风向划分,在开发区周界布设8个空气微站,并且在园区第一主导风向和第二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分别增设一个近地面点、一个高空点,用以模型核算。同时,在园区内部布设一定数量的网格化监测点,用来监控园区内部污染物排放情况,具体布设根据园区的面积、产业分布等来确定,网格选用通常不大于2.0km×2.0km。示意图如下所示:1km园区1km高空监测点影响范围最大汽地浓度出具的点位论证报告应当至少包括点位基本信息、调整点位结论、结合江苏省限值要求,组织专家论证等内容(需提供电子版)。3.2.2微型气站论证要求根据上述要求,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风向标准空气站周边半径10m范围内共布设3个空气微站作为质控点;周界共布设8个空气微站;开发区内部按照1.0km×1.0km的网格布设微站,共需布设3个站点,其余依托已建或待建标准站;在第一主导风向和第二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影响范围内分别布设三个监测点,用于模型核算,根据要求将18个微站移动位置、新增站点满足布点要求。开发区内部网格化点位布置示意图开发区边界点位设置示意图将原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站点(开发区科创园9号楼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整个系统迁移至东部家具城下风向(开发大道与211省道交叉口)站点建筑物内进行集成。(2)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站点将原东部家具城上风向点(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家具城A馆楼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整个系统迁移至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监测点(新生幼儿园)站点建筑物内进行集成。站点电费以及网络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1)东部家具城上风向点4.1.工作内容和要求4、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移机及系统集成服务中标单位应组织对站房主体及辅助设施、采样设施、安防设施、电力和网络通讯设施、防雷设施、周边环境等基础保障内容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安全排查(参照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要求、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基础保障核查内容),负责安全隐患等的整体维护、维修(由于部分站点基础设施老化,无法满足站房安全,需要中标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根据采购人意见自行组织更新或更换)。注: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服务具体范围和事项,投标单位要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进行估价,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单位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费用自行承担。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费用的要求,中标后需签订中标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移机及系统集成服务建设内容清单中标单位必须与原站点安装集成和运维单位对接做好仪器设备系统性能合格性测试工作,确保集成安装调试后系统满足HJ654-2013、HJ193-2013、HJ653-2013、HJ655-2013规范要求,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数据实现与上级相关空气质量数据平台无缝隙对接。如迁移安装调试过程中系统部分单元受损,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搬迁集成过程中数据中断时间不得超过3天,须提供无条件响应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性能要求与测试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原东部家具城上风向点(东部家具城A馆楼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系统迁移安装调试在线式气相色谱分析仪(高碳)EXPEC 2000(规格:315H/315L)1套; 氮气发生器CN GC HC 1套;800×600×1827mm标准机柜3套;氢气发生器1套;动态校准仪AQMS-200 共1套,零气发生器AQMS-100共1套;配套采样系统等辅助设备(含气体采样系统、标气系统及减压阀、稳压电源)原东部家具城上风向点(东部家具城A馆楼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系统迁移安装调试3组机柜等原东部家具城上风向点(东部家具城A馆楼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系统迁移安装调试迁移后原系统采样口封堵及防水处理。备注:东部家具城上风向点VOC在线监测系统搬迁至: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监测点(新生幼儿园站点) 新站房监测系统配备电源过压、过载和漏电保护三相稳压电源装置(容量不小于5KVA)后通过配备的UPS(总功率≥5KW,输入380V、输出220V)供电给仪器设备单独使用,保证断电后主要仪器设备能继续工作4小时以上备注:东部家具城上风向点VOC在线监测系统搬迁至: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监测点(新生幼儿园站点) 新站房内部配2个悬挂式贮压干粉自动灭火器(2Kg)和2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配外框),加装烟雾报警器备注:东部家具城上风向点VOC在线监测系统搬迁至: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监测点(新生幼儿园站点) 新站房内部安装内部环境显示器,实时显示温度、湿度备注:东部家具城上风向点VOC在线监测系统搬迁至: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监测点(新生幼儿园站点) 新配2个标气支架备注:东部家具城上风向点VOC在线监测系统搬迁至: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监测点(新生幼儿园站点) 集成软件具有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分析仪控制软件的著作权和软件类别鉴定证书,保证系统匹配;(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和省级及以上电子信息产品软件类别鉴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原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站点(科创园9号楼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系统迁移安装调试二氧化硫分析仪AQMS-500共1套;二氧化氮分析仪AQMS-600共1套;一氧化碳分析仪AQMS-400共1套;臭氧分析仪AQMS-300共1套;PM10颗粒物分析仪BPM-200共1套;PM2.5颗粒物分析仪BPM-200共1套;动态气体校准仪AQMS-200共1套;零气发生器AQMS-100共1套;气象五参数分析仪MM-500共1套;数据采集硬件及软件(工控机、采集软件、网络传输模块)1套;配套采样系统等辅助设备(含气体采样系统、标气系统及减压阀、机柜、稳压电源)原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站点(科创园9号楼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系统迁移安装调试监控设备移机(1个球机)原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站点(科创园9号楼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系统迁移安装调试3组机柜等原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站点(科创园9号楼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系统迁移安装调试迁移后原系统采样口封堵及防水处理备注: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站点(国标6参数)搬迁至:东部家具城下风向(开发大道与211省道交叉口)新站房监测系统配备电源过压、过载和漏电保护三相稳压电源装置(容量不小于5KVA)后通过配备的UPS(总功率≥5KW,输入380V、输出220V)供电给仪器设备单独使用,保证断电后主要仪器设备能继续工作4小时以上备注: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站点(国标6参数)搬迁至:东部家具城下风向(开发大道与211省道交叉口)新站房内部配2个悬挂式贮压干粉自动灭火器(2Kg)和2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配外框),加装烟雾报警器备注: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站点(国标6参数)搬迁至:东部家具城下风向(开发大道与211省道交叉口)新站房内部安装内部环境显示器,实时显示温度、湿度备注: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站点(国标6参数)搬迁至:东部家具城下风向(开发大道与211省道交叉口)新配2个标气支架备注: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站点(国标6参数)搬迁至:东部家具城下风向(开发大道与211省道交叉口)集成系统软件满足:账号密码认证、密码加密、验证码、防SQL注入的安全要求。(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智能技术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功能检测报告并具有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集成系统数据采集传输性能指标:系统性能满足至少500个数据采集传输设备进行并发登录,登录交易成功率99.5%以上,平均响应时间小于1秒钟。24小时内,能满足2000个数据采集传输设备非并发登录,登录交易成功率达到99.5%以上,并维持长连接状态,在长连接状态下,总吞吐量的最低为64KB/S以上。(须提供省级及以上电子信息检测机构第三方软件测评报告,否则作无效标处理)②环境空气监测自动站的设备维护及维修;①环境空气监测自动站的日常运行维护;根据环境空气自动站的托管目标,托管过程中完成以下几项工作:(1)总体运维5.1常安纺织园上下风向2个站点(国标6参数)5.运维服务(2)运维工作一般维护内容⑥更换的耗材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⑤运维期中标单位需每年提供一次站房等防雷检测报告(检测费由中标单位承担)。④运维人员需为中标单位本单位人员,具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上岗合格证(投标时时需提供具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上岗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近3个月中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按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设备日常维护,并按照仪器使用规范要求进行预防性维护按仪器说明书中的维护内容、周期及相关程序进行维护,同时达到国家、南通市相关空气自动监测标准的要求。每月定期提交《空气自动站运行月计划》、《空气自动站运行情况月报告》,并陈述空气自动站的运行状况和事件处理情况。③环境空气监测自动站的系统质量管理。⑥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⑤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④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③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25℃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小于5℃,相对湿度保持在80%RH以下;②检查供电、电话及网络通讯的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①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③发现运行数据有持续异常值时,立即通知总站,在每日6时~23时出现的故障,在4小时内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其他时间出现的故障,在第二天12时前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将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②根据电源电压、站房温度、湿度数据判断站房内部情况;①判断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远程查看站点数据并形成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内容包括:(3)日常维护工作⑦进行维护时,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对于未能按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的数据,将于数据产生一周内,以正式文件形式向业主单位报送书面审核结果及未能按时完成审核的原因。针对月底未能按时审核上报的监测数据,将于下月3日前将所有审核结果报送至总站。⑧每天完成对前一日各监测点位原始小时值的审核,并向业主单位提交小时值审核结果和根据小时值生成的各点位日均值。⑦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二氧化氮分析仪进行零点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将进行校准。⑥每日检查数据是否及时上传并正常发布,发现数据掉线及时恢复。⑤根据故障报警信号判断现场状况;④根据仪器分析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②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①查看站点设备是否齐备,无丢失和损坏;检查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常的噪声和气味。站房内外环境每周至少巡视站点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检时将完成的工作包括:每周定期巡检(4)运维工作具体内容⑦每周对站房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及时保洁。⑥检查空调、电源等辅助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滤网是否清洁。检查站房内温度是否保持在20-30℃,相对湿度保持在80%以下,在冬、夏季节注意站房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使采样装置出现冷凝水,将及时调整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温控措施,防止冷凝现象。⑤在经常出现雷雨的地区,将经常检查避雷设施是否可靠,站点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和天线是否有损坏,站房外围的其他设施是否有损坏或被水淹,如遇到以上问题将及时处理,保证系统安全运行。⑤对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及时清除,当周围树木生长超过规范规定的控制限时,对采样或监测光束有影响的树枝及时进行剪除。④采样头周围1m范围内无障碍物或其他采样口,与低矮障碍物之间的距离至少2米,与高大障碍物之间水平距离至少是障碍物高出采样口垂直距离的两倍以上。采样口具有270°以上自由空间(自由空间包括主导风向)。采样头防护网完整。③检查各分析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参数,判断是否正常。例如流量、气温、气压等是否正常。监测系统情况⑫填写运维记录表。⑪检查NO2分析仪干燥剂变色硅胶是否需要更换。⑩检查运维工具、耗材、备件是否充足、完好。⑨检查标气及减压阀状态。⑧检查站房的消防、安全实施设施是否正常,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⑥检查通讯系统,保证站点与远程监控中心的连接正常,数据传输正常。⑤检查电路系统,保证系统供电正常,电压稳定。④检查标准气使用情况。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二氧化氮分析仪进行零点、跨度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③检查各分析仪器运行状况或工作参数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运行正常。②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①查看仪器设备是否齐全,有无丢失和损坏;检查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标准气的消耗情况。⑬检查数采及网络传输是否正常。⑫对监测仪器设备中的过滤装置,按仪器设备使用手册规定的更换和清洗周期,定期进行更换和清洗。对于采样支管与监测仪器连接处的颗粒物过滤膜要定期观察其污染状况并及时更换,一般情况下每2周至少更换1次滤膜。⑪对颗粒物的采样纸带或滤膜进行检查,如纸带即将用尽或滤膜负载超过50%,及时进行更换。⑩仪器配备的干燥剂等每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⑨对气象仪器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⑧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检查监测仪器散热风扇污染情况,按要求及时更换滤膜或清洗风扇。⑤每月检查校准各仪器时钟。设备与数据采集仪连接的需要同时检查数据采集仪的时钟。④检查PM10及PM2.5监测仪、气态分析仪、动态校准仪流量,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校准。③进行仪器漏气检查。②清洗各仪器散热防尘网和站房空调机的过滤网,防止尘土阻塞过滤网。①清洗PM10及PM2.5切割器,检查β法颗粒物分析仪仪器喷嘴、压环等部件,若重污染天气应加密开展;检查PM2.5设备的动态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5)每月维护工作项目②校准和检查PM10及PM2.5分析仪的温度、气压和时钟;①更换PM10、PM2.5分析仪滤纸带(必要时),进行系统自检;(6)每两个月维护工作⑧若零气发生器连续使用,将根据情况及时排空空气压缩机储气瓶中的积水。定期观察滤水阀中的积水是否已到警戒线,若接近警戒线将立即将积水排干。如果使用变色干燥剂,经常观察干燥剂的变色情况,根据观察变色经验确定是否更换干燥剂。⑦每月对数据进行备份。⑥对仪器显示数据和数据采集仪之间的一致性进行检查。④每季度对气态污染物仪器进行精密度检查与多点线性校准。③对PM10和PM2.5监测仪器进行标准膜校准或K0值检查,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时,及时进行校准。②每季度清洗颗粒物采样管①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采样总管、支管及采样风机。(7)每季度维护工作③用标准气压计、温度计、湿度计、手持式风速风向仪,校准相关的自动仪器。③对零气源中的洗涤剂进行定期更换或再生。由于洗涤剂在各地使用频次和受污染程度不同,除按厂家提供的使用手册和质量保证手册规定要求更换洗涤剂外,观察低浓度监测时各项目的监测误差和零点漂移是否普遍增大,查明原因确定是否需要更换,一般情况下每6个月需更换一次。②对采样支管(从采样总管到监测仪器采样口之间的气路管线)和竹节式采样总管每半年至少清洗一次。①检查PM10、PM2.5分析仪相对湿度、温度传感器和动态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每半年更换在线颗粒物过滤器。(8)每半年维护工作⑥检查颗粒物仪器采样管及气态采样总管加热装置是否正常。⑤检查或校准颗粒物仪器温湿度、大气压读值准确性。⑪进行臭氧校准仪或动态校准仪臭氧量值传递。⑧对二氧化氮分析仪钼炉转化率进行检查。⑦更换零气源净化剂和氧化剂,对零气性能进行检查。⑥采用臭氧传递标准对臭氧工作标准进行标准传递。⑤对动态校准仪流量进行20点检查,必要时校准;进行动态校准仪MFC流量控制器线性检查。④对气态污染物监测仪进行多点校准,绘制校准曲线,检验相关系数、斜率和截距。⑥开展质控仪器检定。⑤检查标气用量及有效期。③每年对站点所有仪器进行准确度测试,给出站点仪器的准确度。②每年对采样管路至少进行一次清洗。采样管清洗后必须进行气密性检查,并进行采样流量校准。①按仪器说明书要求,对仪器及组件进行预防性维护,包括泵维护、采样管路更换等。(9)年度维护工作⑤当仪器损坏报废不能修复时,在48h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并同时报告采购人,采购人确认仪器损坏情况及原因,酌情处理。④保证满足对站点故障的响应时间要求,当每日6时~23时出现的故障,将在1h之内响应,4h内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将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若仪器故障无法排除,在48h内提供并更换相应的备机,保证自动站正常运行。③每月5日前,将上月各类记录表格交给采购人,用于数据复核。②及时制定每月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若有变更将及时通知采购人。①每周更换的气态污染物监测仪器所用滤膜,必须为聚四氟乙烯材质。(10)日常运维其他相关内容③每周进行仪器现场巡查,进行必要的校准、维护、维修、耗材更换工作。以保障仪器准确可靠运行。②负责每天进行一次仪器运行状态检查,如发现问题则在第一时间解决。①负责所辖区域微型站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换件、耗材更换等事项,保证微型站的正常运转,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1)运维基本工作:5.2.16套微型空气站监测站点运维要求⑥严禁擅自改变采样管路连接方式和更改仪器参数设置。(2)微型空气站点质控管理⑧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考核,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⑦维护的站点备有常用耗材与配件及必要的交通工具,以保障维修及时。⑥每月作运营工作报告,陈述每个站点和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营情况。⑤对所有在线监测站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帐,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帐检查。④按仪器运行要求每月对系统进行校准,以保证仪器数据的准确有效。②每月对仪器进行一次同步比对校准;每月远程巡检设备运行状况至少1次,具体内容包括设备运行状态、异常率、运行负荷、质控合格情况等,远程巡检如设备状态异常需现场检查仪器①每周及时检查站点设备电、网络、太阳能板、在线率、报警情况、运行维护计划等至少一次,保证系统仪器具有良好的运行环境;设计表格及时做好记录。(3)微型空气站点日常运维③传递校准:在没有国标设备的情况下,采用移动校准车或便携式校准设备,对微型站数据进行现场比对校准或验证,确保现场测量准确。②现场校准:根据现场环境状况,利用国标设备或周边国控站的数据,对微型站进行云平台校正,确保现场设备运行的数据准确可靠。①组网驯化校准:出厂前与国标方法设备进行组网驯化校准,形成每个微型站独有的基因变量。(1)设备验收:项目验收5.3运维工作考核细则④每年对设备的气路、光路和电路板等进行检查和清洁处理,按厂家提供的使用和维护手册规定的使用寿命,更换仪器中传感器、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并送质量保证实验室进行准确性、平行性检查等工作,对检查不通过的设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校准、维修、报废等操作。③每季度进行一次过滤器更换;每季度检查内容包括质量浓度准确性、平行性、设备状况、周边环境、设备运行状况等。安装气象传感器的站点,应使用标准温湿度气压计、手持式风向风速仪进行比对校准。序号评分内容满分评分说明1运维情况中标方按照仪器设备运维要求做好相应巡检工作、例行维护、更换耗材及校准标定工作,做好相关记录,以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行。中标方须及时发现、报告及解决问题,如业主先于中标方发现问题则认为运维不响应。30一次不响应的扣2分,扣完为止。2运维响应中标方按照要求及时响应,保证运维仪器设备及平台系统正常运行。10一次不响应的扣2分,扣完为止。3运行时长除停电、台风、地震、山洪、战争等不可抗拒因素外,仪器24小时正常开机,仪器无故障运行时间占理论运行时间的98%以上。20达不到98%的,每降低1%扣2分,扣完为止。4数据有效获取率仪器数据有效获取率的均值不低于95%。20达不到95%的,每降低1%扣2分,扣完为止。5数据审核时效性一级数据审核员每日12时前完成前一日监测数据的审核,并提交异常数据审核无效的佐证材料(如运维、质控、仪器故障、断电等)。二级数据审核员每日24时前完成前一日监测数据的审核,对一审提交的审核无效数据佐证材料进行核实,对存在异常的数据发回一审重新审核。三级审核员于二审完成后第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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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前对一、二级审核完成情况进行研判,完成审核数据入库。15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核数据的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6协助开展其他相关工作根据业主要求协助开展其他相关工作。5未完成一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人:注:每季度考核一次被考核人:项目结束,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考核要求、国家以及行业标准,对中标单位运维期间数据进行考核验收(包含:数据有效获取率,数据审核时效性,故障处理时间,数据准确性等),最终考核满足要求,为验收通过。(3)运维验收按照江苏省限值限量要求,结合园区污染源排放、产业类型,企业分布,站点周边污染物源清单等具体情况,编制验收材料,形成点位论证专家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运调试,调试后实际使用能够完全满足HJ19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和HJ655《环境监测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文件要求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验收。(2)建设验收②所有设备安装结束进入试运行阶段后中标单位申请预验收(提供设备到货清单,经双方确认无误);试运行稳定1个月期满后,由采购人组织对通过试运行的在线监测系统各项技术指标进行验收,中标单位制定验收方案并具体实施;由行业专家见证验收测试过程,对验收结果进行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可根据采购人要求出具专家意见;由验收组织方完成验收报告,并报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①设备的到货验收包括: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产品合格证(原件)、原厂保修卡、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检测报告。内容:仪器的操作、系统的运行维护。时间:在安装调试后10天内进行,为期3~5天。培训地点:安装现场。参加人数:不少于2人。协助采购方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中标单位应组织技术培训,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担任教员到招标方所在地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需进行厂家培训的品目也应及时安排(培训教员的差旅费、食宿费、受训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及使用的培训教材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产品维护、故障排除、性能优化等)以及统计分析软件的使用方法等,培训以实现仪器设备实际操作与软件运用掌握为目标;7、培训(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设备质保期限(自正常运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3年。(2)服务期限:设备采购、安装25天,站房搬迁3天、点位优化调整10天、微站调整10天,运维服务3年(自正常运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签定合同日期:自中标(成交)公告结束后15日内签约。三、其他要求注:(1)提供正式的现场培训计划和培训材料提纲。获得中标后提供全套的培训材料,培训材料符合标准并用中文书写,包括本系统操作介绍、系统中相关设备操作规范、软件安装说明、远程通讯控制软件的用户手册等;(2)培训所需全部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备注:原18个微型气站移位最终以实际迁移工作量核算该项结算价。签订合同一个月内预付运维服务费合同价款的10%,其余运维费分三期支付,每一年运维期满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年度运维服务费。运维服务按季度考核,年终汇总,全年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分95分以上(含95分)付该年度运维费用的100%;90-95分(含90分),付该年度运维费用的90%(按考核扣除该年度运维费用的10%);85-90分(含85分)付该年度运维费用的85%(按考核扣除该年度运维费用的15%);低于85分,付该年度运维费用的70%(按考核扣除该年度运维费用的30%)。②运维服务费签订合同一个月内预付货物合同价款的30%,全部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一个月,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收到中标单位发票后15日内支付。①设备(5)付款方式2.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职责: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财政部门批准后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1.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一、采购人组织竞谈第四部分竞谈程序和内容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投标单位。三、谈判程序、内容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竞谈会。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单位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3.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的义务: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投标单位参加谈判;审查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投标单位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本中心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投标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投标单位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投标单位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单位。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单位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单位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小组在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为中标单位(明显低于成本价除外),并编写评审报告。四、评定方法谈判时间由谈判小组掌握。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5.最后报价是投标单位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因招标过程中提交相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只有两家,而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与该两家投标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可以是2家。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投标单位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相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只有两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规定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与该两家投标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4)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2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投标单位需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单位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七、成交通知②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通财购〔2021〕41号),对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贷款产品专栏。①中标(成交)供应商如需获得履约保证金支持,可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直接线上办理线上履约保证保险申请,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履约保证保险专栏。(6)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5)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投标单位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中标单位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中标单位串通或要求中标单位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中标单位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中标单位在按合同约定履约后,采购人须在中标单位提请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或采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开展验收工作。采购人应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规定,对验收合格并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应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不得以机构变更、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延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中标单位付款条件。一、中标单位和采购人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单位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单位私下订立背离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成交结果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单位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备注:原18个微型气站移位最终以实际迁移工作量核算该项结算价。签订合同一个月内预付运维服务费合同价款的10%,其余运维费分三期支付,每一年运维期满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年度运维服务费。运维服务按季度考核,年终汇总,全年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分95分以上(含95分)付该年度运维费用的100%;90-95分(含90分),付该年度运维费用的90%(按考核扣除该年度运维费用的10%);85-90分(含85分)付该年度运维费用的85%(按考核扣除该年度运维费用的15%);低于85分,付该年度运维费用的70%(按考核扣除该年度运维费用的30%)。②运维服务费签订合同一个月内预付货物合同价款的30%,全部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一个月,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收到中标单位发票后15日内支付。①设备五、付款方式(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2.未参加活动的中标单位或在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中标单位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当事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一、质疑的提出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4)提起质疑的日期;(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中标单位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1.质疑人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2.质疑人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人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采购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人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收到投标单位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质疑成立的处理三、质疑处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单位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中标单位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3.虚假质疑的处理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单位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中标单位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中标单位;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谈判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谈判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标、商务技术标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可合并或分别装订;响应文件一正二副,正副本可合并或分别密封在档案袋里)。响应文件格式仅为制作响应文件提供方便)。提示: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投标单位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投标单位诚信档案中。(1)质疑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6.具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上岗合格证5.其它在竞谈文件中需要提交的材料4.请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的“二、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谈判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1.谈判投标单位情况一览表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1、投标报价单(首轮报价,格式见附件)二、价格响应文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7.无条件响应承诺函6.评审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5.为方便评委评审,请投标单位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4.响应方案、货物(服务)清单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附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谈判投标单位(盖公章):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价格响应文件(封面)项目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愿就由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的(采购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活动进行谈判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响应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关于投标单位资格声明函附:法定代表人情况: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谈判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有关的事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单位名称(公章)手机:传真: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授权委托书附件: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粘贴此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手机:传真: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职务:附:授权委托人情况: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附件: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时将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粘贴此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年月日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本单位(具备/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方参加你方的(项目名称)的投标,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参加你方的(项目名称)的投标,现我方向你方声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年月日投标单位情况一览表附件: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单位名称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额实现利润单位概况流动资金万元人主要产品1.单位概况固定资产(万元)原值:净值:万元人2.单位概况占地面积M2原值:净值:万元3.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名称型 号上年产销量产品技术先进水平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其他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投标单位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他人举证成立,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其他1、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中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单位接受谈判文件的所有要求。完全响应部分不填到此表中。注:项目名称: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序号货物名称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是否响应偏离说明技术条款偏离表附件:投标单位名称:(盖章)4、投标单位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3、投标单位如果虚假响应,将承担被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相应谈判文件,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项目名称:序号货物名称谈判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投标单位名称:(盖章)4、投标单位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3、投标单位如果虚假响应,将承担被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相应谈判文件,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1、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中技术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单位接受谈判文件的所有要求。完全响应部分不填到此表中。注:2、我方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1、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我方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在合同规定的实施期内、按合同约定承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依据贵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谈判工作,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价函(首轮报价)附件: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5、我方尊重评审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也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4、我方承诺在本次招标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3、我方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序号设备/服务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一、常安纺织园上下风向监测点补国标六参数仪器,质控设备和配套设施1SO2分析仪 台2   2NO2分析仪 台2   3CO分析仪 台2   4O3分析仪 台2   5PM10颗粒物分析仪 台2   6PM2.5颗粒物分析仪 台2   7零气发生器 台2   8动态校准仪 台2   9SO2标气 瓶2   10NO标气 瓶2   11CO标气 瓶2   12采样系统 套2   13系统集成与数据采集传输软件 套2   14稳压电源 套2   15机柜 套4   16空气压缩机 套2   二、新建微型气站  套16  二、微型空气站移位 点18  该项结算价按实际迁移量为准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移机及系统集成服务(东部家具城上风向点VOC监测系统)套1四、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移机及系统集成服务(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站点(国标6参数)套1五、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新生幼儿园站点)点位优化调整服务 次1   六、34个微站点位论证次1七、全托管运维(常安纺织园上下2个站点国标6参数) 年3   七、全托管运维(16个微型气站) 年3    八、其他(3)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保险费及装卸费(含目的地卸货费用);(2)货物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市场价格变动和国家政策调整风险费;(1)运维服务期内耗材更换费用;2此表报价包含:注: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招标中的最后报价1.(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5)本项目其它所需要的费用。(4)货物的安装调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等费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附件2:海安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海安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海安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海安市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海财购[2022]5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系统查询联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限值限量监测监控建设增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