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化育秧招标公告(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人民政府2022)
施河镇工厂化育秧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施河镇工厂化育秧项目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2022]54号的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河镇工厂化育秧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施河镇双福村四组
2.1.2建设规模:施河镇工厂化育秧项目,包括机具库房、展览用房,育秧大棚的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及安装工程。其中机具库房及展览用房面积各约为601m2,门式钢架结构,基础为独立基础,±0.00以下墙体材料为MU20混凝土实心砖,±0.00以上墙体材料为MU15混凝土空心小砌块,0.6厚彩钢板墙面及屋面。安装包括给排水、消防及照明工程等内容;育秧大棚为60m*104m(跨*长)薄膜温室大棚,采用15丝塑料膜,骨架采用镀锌钢管,新建配套的灌溉管网等内容。(本工程具体项目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36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30日,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日期为准)
2.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钢结构厂房(土建、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有效。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3.5 提供项目负责人 2021 年 7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或以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有效)。
3.8 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21 年 7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或以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有效)。
3.10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有效)。
3.11 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两年,(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有效)。
3.12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有效)。
3.1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弄虚作假、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等行为的书面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有效)。
3.1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①以上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 资格评审标准”,如有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②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特别说明: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8月12日09时00分至2022 年08月22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404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2 年8月
23
日上午
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 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人民路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7-897033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淮安区天时晋酒店东门向南三十米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17-85777666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华西路 63 号
联系电话:0517-85189609 、85189618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2 年8月11日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施河镇工厂化育秧项目招标文件标段编号:3208030401826574-BD-00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2022年08月11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截止时间6.资格审查7.评标方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9.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分包1.11偏离1.12知识产权1.13同义词语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控制价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7投标备份文件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II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2开标程序5.3特殊情况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评标结果公示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7.3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异议与投诉9解释权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2初步评审标准2.3详细评审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2评标入围3.3初步评审3.4详细评审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6推荐中标候选人附件A附件B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3.其他说明第六章图纸III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IV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施河镇工厂化育秧项目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2022]54号的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河镇工厂化育秧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施河镇双福村四组2.1.2建设规模:施河镇工厂化育秧项目,包括机具库房、展览用房,育秧大棚的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及安装工程。其中机具库房及展览用房面积各约为601m2,门式钢架结构,基础为独立基础,±0.00以下墙体材料为MU20混凝土实心砖,±0.00以上墙体材料为MU15混凝土空心小砌块,0.6厚彩钢板墙面及屋面。安装包括给排水、消防及照明工程等内容;育秧大棚为60m*104m(跨*长)薄膜温室大棚,采用15丝塑料膜,骨架采用镀锌钢管,新建配套的灌溉管网等内容。(本工程具体项目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360万元。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30日,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日期为准)2.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2.2招标范围:钢结构厂房(土建、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有效。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3.5提供项目负责人2021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有效)。3.8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1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9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有效)。3.10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有效)。3.11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两年,(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有效)。3.12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有效)。3.1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弄虚作假、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等行为的书面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有效)。3.1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①以上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资格评审标准”,如有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②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特别说明: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8月12日09时00分至2022年08月22日17时3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HuiYuanInfoMis_HuaiAn/Pages/SSO/login.aspx);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404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上午9时00分。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184.89.82/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5.4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5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人民路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17-89703316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区天时晋酒店东门向南三十米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17-85777666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华西路63号联系电话:0517-85189609、85189618招标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022年8月11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人民政府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人民路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517-8970331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金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区天时晋酒店东门向南三十米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17-85777666电子邮箱:1556506106@qq.com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项目名称:施河镇工厂化育秧项目标段名称:施河镇工厂化育秧项目1.1.5建设地点施河镇双福村四组1.2.1资金来源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及自筹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待上级财政部门专项工程款拨付到位,主体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决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质保期二年)一次性无息付清。注:付款前,承包人(中标单位)应向发包人提供正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3.1招标范围钢结构厂房(土建、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日期为准)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1.11偏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3日前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3日前2.4招标控制价金额:人民币叁佰陆拾玖万捌仟贰佰玖拾贰元叁角肆分(3698292.34元)其中暂估价:/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拟分包计划表(如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本节由招标人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以及项目具体情况摘录。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函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工程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工期日历天。2、我方承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3、我方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中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的相关要求。4、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5、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6、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7、。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写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性别年龄年龄职务职称职称学历学历建造师证号建造师证号专业专业专业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从事项目经理年限从事项目经理年限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序号发包人名称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项目负责人合同金额(万元)开竣工日期拟分包计划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备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名称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213213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厂化育秧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