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类创业培训招标公告(云和县就业服务中心2022)
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云和县就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电商类创业培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
1.项目编号: 浙志正招2022101号
2.采购项目:电商类创业培训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5.采购内容:
标段
培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备注
1
直播电商(创业准备)
500
人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5万元
本项目分3个标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履约能力和培训资格,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三个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单独装订、密封。
2
农村电商(创业准备)
300
人
45万元
3
民宿(创业准备)
200
人
30万元
6.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2)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供应商的记录名单(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3)投标人须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丽水市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名单内(本项内容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7.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磋商文件获取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257764204@qq.com),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报名登记。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非依法获取,如参与采购活动将被拒绝。
磋商文件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磋商文件售价:网上获取磋商文件不收取文件工本费。
10.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3日15:00(北京时间,以开标大厅时钟为准)。
1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云和县元和街道南山路158号201室)。
13.竞争性磋商时间:2022年8月23日15:00(北京时间,以开标大厅时钟为准)。
14.竞争性磋商地点: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云和县元和街道南山路158号201室)。
15.现场防护措施:
(1)根据云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第36号)通告要求,本项目开评标现场参与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能进入开评标现场。
(2)亮码通行。参与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进入投标活动现场。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
(3)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
(4)加强个人防护及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评标场所消毒制度。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所有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5)严格落实执行现场开标及评审法律规章制度。
16.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云和县就业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叶安琪 联系电话:0578-5531293
质疑联系人:王钟美 联系电话:0578-5132715
地址:云和县城北路6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雷紫其 联系电话:17858193319
质疑联系人:卜土娟联系电话:15988098628
传真:0578-5135252 地址:云和县元和街道南山路158号201室
采购人:云和县就业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1日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商类创业培训项目)定.doc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商类创业培训项目)定.doc331.5 KB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云和县就业服务中心项目名称:电商类创业培训项目项目编号:浙志正招2022101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商类创业培训项目前附表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一竞争性磋商邀请2第一章综合说明2目录二〇二二年八月六磋商无效的情形14五磋商会议和磋商12四响应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11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二磋商响应文件说明8一总则7十二验收19十一授予合同18十投诉18九质疑17八询问17七法律责任15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28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28第四章合同格式22第三章采购需求22十四其他事项19十三政府采购政策19一总则58第六章磋商办法和细则58五成交供应商公告内容57四外包装封面及响应文件封面格式56三报价文件格式53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36第一章综合说明六磋商纪律和要求63五评标办法和细则61四磋商内容及规定60三磋商程序58二磋商小组584.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采购项目:电商类创业培训项目1.项目编号:浙志正招2022101号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云和县就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电商类创业培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公告(3)投标人须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丽水市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名单内(本项内容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2)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供应商的记录名单(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6.供应商资格条件:5.采购内容:标段培训项目名称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备注1直播电商(创业准备)500人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75万元本项目分3个标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履约能力和培训资格,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三个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单独装订、密封。2农村电商(创业准备)300人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5万元本项目分3个标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履约能力和培训资格,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三个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单独装订、密封。3民宿(创业准备)200人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30万元本项目分3个标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履约能力和培训资格,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三个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单独装订、密封。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磋商文件获取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8.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7.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3日15:00(北京时间,以开标大厅时钟为准)。10.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9.磋商文件售价:网上获取磋商文件不收取文件工本费。磋商文件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257764204@qq.com),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报名登记。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非依法获取,如参与采购活动将被拒绝。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亮码通行。参与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进入投标活动现场。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1)根据云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第36号)通告要求,本项目开评标现场参与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能进入开评标现场。15.现场防护措施:14.竞争性磋商地点: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云和县元和街道南山路158号201室)。13.竞争性磋商时间:2022年8月23日15:00(北京时间,以开标大厅时钟为准)。1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云和县元和街道南山路158号201室)。项目联系人:叶安琪联系电话:0578-5531293(1)采购人名称:云和县就业服务中心16.联系方式:(5)严格落实执行现场开标及评审法律规章制度。(4)加强个人防护及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评标场所消毒制度。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所有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3)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传真:0578-5135252地址:云和县元和街道南山路158号201室质疑联系人:卜土娟联系电话:15988098628项目负责人:雷紫其联系电话:1785819331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和县城北路6号质疑联系人:王钟美联系电话:0578-5132715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022年8月11日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云和县就业服务中心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电商类创业培训项目2采购人云和县就业服务中心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组织方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6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7响应文件份数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肆份,三部分应独立密封包装。8磋商文件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9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10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接收人: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3日15时00分00秒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云和县元和街道南山路158号201室)11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2年8月23日15时00分开始地点: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云和县元和街道南山路158号201室)12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评审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发布,并发出成交通知书。13评审办法和细则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14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5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16采购文件解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7特别提醒请供应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及评审办法要求提供相关原件,未提供原件所造成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1.1“采购人”系指云和县就业服务中心。2.定义1.1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适用范围一总则2.1.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2.1.7“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1.6“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1.5“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1.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1.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并报名参与项目的供应商。4.2联合体参加磋商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详见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4.联合体说明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3.1符合本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第“6”条的规定;3.合格的供应商6.响应文件的构成二磋商响应文件说明5.3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特别说明6.1.5磋商相关文件格式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6.1.3总体方案要求6.1.2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6.1.1竞争性磋商邀请6.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8.1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7.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风险6.1.7与本项目有关的磋商文件澄清、答复、更正、补充的内容6.1.6磋商办法和细则9.2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承担。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要求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适当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8.2报名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于规定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网站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11.1.2投标人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丽水市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名单内(本项内容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故不作装入资格审查文件要求);▲11.1.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1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0.1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响应文件应全部单独密封。10.响应文件的组成11.1.8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参加磋商需要提供)。▲11.1.7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1.1.6信用查询记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故不作装入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查询内容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11.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11.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1.1.3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11.3.3磋商报价11.3.2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列的相关内容编制。11.3.1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3报价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11.2商务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章。资格审查文件应装订成册,纸张建议采用A4规格。上述所涉复印件应装订入资格审查文件中,在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准备相关原件提交备查,资格审查结束后所有原件交回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12.响应文件格式11.5封面: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制作封面,并按第五章格式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其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1.4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建议采用黑色,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建议纸质文件纸张采用白色标准A4纸。11.3.3.3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磋商文件特殊说明外,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11.3.3.2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视报价分为零分,且供应商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11.3.3.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所附表格格式填写产品、服务的单价和磋商报价。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3.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电子文本、图纸和数据。13.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3.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2.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15.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15.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印刷,并由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相关位置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5.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的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5.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16.5对以下不符合密封、装订、包装要求的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人;16.4超过截止时间送达或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供应商标记错误造成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6.3响应文件统一左侧装订,采用不可拆卸方式装订。16.2响应文件封面及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制作要求:详见第五章提供的格式。16.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单独密封封装成纸质响应文件,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1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做好响应文件签收手续,明确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人等信息。▲17.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提交16.5.4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包装混装。16.5.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份数提交的采购响应文件;16.5.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装订的;五磋商会议和磋商18.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8.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18.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意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9.3.1响应文件正、副份数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供应商;19.3拆封响应文件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代表可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及监督人提出。但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9.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项目前期基本情况、供应商名单,宣读日程安排,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布磋商会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人员名单,应要求供应商代表书面提出其中是否有应当回避的人员。19.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磋商时所有供应商应到场,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如不派代表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19.磋商会议20.1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20.资格审查19.6磋商会议结束。19.5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验核对,并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审过程,但有可能影响供应商诚信。19.4采购代理机构按递交的响应文件顺序宣布供应商名称、磋商初始报价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9.3.2因响应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造成供应商不足三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22.3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22.2磋商过程中,实行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否则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响应内容须加盖公章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22.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响应文件的澄清21.磋商流程:详见第六章。20.2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保密和磋商过程的监控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23.2评审报告2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及重新承诺情况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3.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估(7)修正错误的磋商最终报价,经供应商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2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的;25.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25.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无效:六磋商无效的情形24.2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4.1自磋商时间起至成交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5.8磋商有效期不足的;25.7不具备响应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25.6开启响应文件后,响应文件份数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25.5开启响应文件后,响应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25.4响应文件无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5.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5.14磋商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5.13磋商文件中未要求,但供应商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5.12报价超过响应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5.1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5.10磋商小组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项数的;25.9磋商小组评定有实质上“▲”条款的负偏离的;2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七法律责任25.18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25.17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5.1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5.1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26.4.6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6.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6.4.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6.4.3违反磋商承诺的相关内容及条款的;26.4.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6.4.1最后报价后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26.4.12其他严重扰乱磋商程序的;26.4.1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6.4.10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的;26.4.9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6.4.8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26.4.7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27.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7.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3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1向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有前款26.1至26.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27.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30.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3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9.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28.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28.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30.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30.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30.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30.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0.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0.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八询问30.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0.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0.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0.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0.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对供应商澄清的要求予以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予以公布,请供应商在报名时正确填写传真号码及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1.2.1采购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内容包括:磋商文件内容、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31.2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31.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供应商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提出询问。32.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供应商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2.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2.3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2.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质疑3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十投诉32.6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2.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32.4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2.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6.签订合同35.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之前,采购人经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同意,补充合同交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备案。35.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4.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十一授予合同十二验收36.5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6.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按有关法律法规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6.3成交人不遵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36.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2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十三政府采购政策37.4验收结果要报代理机构处备案。37.3其他供应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7.2其他供应商如要参与验收,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7.1如本项目采购人将邀请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成交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保修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磋商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的内容相符合。37.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服务情况进行验收。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8.3小微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8.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8.1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8.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38.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典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8.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38.10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8.9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8.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8.7小微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8.6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为标段一:人民币壹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11250.00)。标段二:人民币陆仟柒佰伍拾元整(¥6750.00)。标段三: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中标人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40.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39.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39.解释权十四其他事项38.1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三章采购需求联系电话:15957817876开户行:浙江云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解放街分理处帐号:201000199875464户名: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注:本项目分3个标段,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三个标段或选择其中任一标段进行投标,多个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单独装订、密封。二、采购内容▲2.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履约能力和培训资格,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如一个公司作为二个或三个标段中标人的,培训服务项目应同步开展(即可多个标段,同一时间开班进行培训),需提供承诺书。1.根据《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2020〕55号)文件规定,结合2022年我县创业培训目标任务,拟定对本年度创业培训计划,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培训。一、项目概况标段培训项目名称计划班次计划数(人)学时要求▲最高限价(万元)1直播电商(创业准备)17500不少于56学时752农村电商(创业准备)10300不少于56学时453民宿(创业准备)7200不少于56学时30备注:每学时45分钟,创业准备培训每班不超过30人。(二)培训监管3.往年有参加过同类创业项目培训的学员不得再次作为参加培训对象。▲2.培训对象同一年度内只能参加三个标段的其中一个项目,不得重复,需提供承诺书。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云和县户籍或在云和县就业创业或在云和县办理失业登记的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和在校大学生。财政供养人员不得参加。(一)培训对象三、采购要求(2.3)培训班应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教师授课。在保证基础理论知识授课学时的基础上,邀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讲解相关扶持政策,邀请成功创业者介绍创业经验和体会等辅助教学。(2.2)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和改善企业培训,应使用并发放部颁GYBSYB和IYB教材。(2.1)培训机构应按照人社部组织编写的《创业培训讲师手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创业模拟实训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中就培发(2011]1号)《关于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推广工作的通知》(中就培函(2016]9号)和自行开发培训项目课程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并按课时、培训人数要求组织开展培训。2.教学管理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备案内容组织培训,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培训时间、内容、学员名单的,须事先报批。培训机构应规范办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认真执行学员考勤签到制度,并将相关情况按要求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对到课率低于90%的学员,不予安排考核。由县人力社保部门对照备案内容,不定期对培训班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对办班不规范、日常管理松散随意删减培训内容、培训质量难以保证的培训班,取消办班资格。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1.班期管理3.自行开发培训项目。根据项目设置确定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合格的,发放统一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2.创业模拟实训。该项目考核内容包括创业实务知识考核和《商业计划书》评审,两项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的,发放统一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1.SIYB创业培训。参加创业意识培训的学员需完成《创业想法分析书》,创办(改善)企业培训的学员需完成《创办(改善)企业计划书》《创办(改善)企业计划书》(创业想法分析书),由考核人员负责审核并签署姓名、点评和审核结论。审核合格的,发放统一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培训考核在县人力社保部门监督下组织实施,创业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相应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各创业培训项目考核的内容规定如下:(三)考核管理(2.4)创业培训结束后,及时将培训学员考核结果、考勤记录表等培训台账报送至县就业服务中心。三、商务要求2.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各类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1.创业培训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的,其承接主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服务费不得超过规定的补贴标准和培训人数计算的金额。服务费直接支付给承接主体,参加培训个人不再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五)服务费支付为使培训效果最大化,并取得持续稳定的学员满意度,培训机构应对学员开展提供不少于六个月的后续指导服务,并对学员的培训后创业或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定期回访,为学员提供开业指导和创业服务资源对接服务。(四)后续跟踪成交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合同编号:_________第四章合同格式2.付款方式:承接主体在培训结束后向云和县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云和县就业服务中心将申请的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拨付给承接主体。费用按实际培训合格人数进行结算。1.时间要求: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三、技术资料甲乙双方均应积极确保双方的合作,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二、服务期限甲方将项目全权委托乙方。一、合同标的根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在2022年月日磋商会上,经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评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五、项目进度和付款方式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四、合同价格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八、履约保证金2.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1.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七、知识产权及产权担保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另有协议除外。六、税费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范围,应由乙方直接负责,不得转让他人;九、合同的转让和分包无十二、违约责任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十一、不可抗力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1.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1种方式解决争议:十三、争议的解决2.若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有权暂缓拨付合同款。1.乙方擅自转让或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在收到守约方书面七日内未纠正违约行为的,剩余尾款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代理机构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年月日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5、授权委托书、身份证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2、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2、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注: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章。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6、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参加磋商需要提供)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我公司作为该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代理机构名称):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企业基本情况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我公司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招标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决定参与该项目的磋商活动。并承诺,如中标,我公司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代理机构名称):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企业性质:__________企业人数:_______人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二)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材料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公司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代理机构名称):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5、授权委托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委托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方对被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我(负责人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注: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性别: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负责人身份证件扫描件: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正面: 反面:正面: 反面:(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乙方:甲方:7、联合体协议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本次联合体中三、联合体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采购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二、在本次采购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采购内容而对(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或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采购活动,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采购响应文件。各方经协商,就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实施的的采购活动联合参与采购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七、本协议一式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份。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五、有关本次联合体的其他事宜:(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2、供应商参标申请表1、磋商声明书目录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2、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电子文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等相关材料。注:1、若是联合体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本协议;8、师资配备及储备情况7、教材内容编制计划6、整体实施方案5、资信商务证明材料4、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3、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或商务技术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的资料13、合理化建议1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培训质量保障措施10、管理制度方案9、场地配备条件相关材料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供应商名称)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供应商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代理机构名称):1、磋商声明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报价表。供应商须知要求的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格审查文件;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5、我方的磋商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三)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电话:传真:地址:邮编: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10、如中标,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2、供应商参标申请表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机构代码编号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编号供应商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供应商网址E-mail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磋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234……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3、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4、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单位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备注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2、供应商应对递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1、评标办法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本表后。注: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6、整体实施方案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5、资信商务证明材料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7、教材内容编制计划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9、场地配备条件相关材料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8、师资配备及储备情况姓 名年龄专业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责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工作年限类似工作经验年限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10、管理制度方案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1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11、培训质量保障措施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13、合理化建议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1、报价书(开标一览表)2、分项报价表1、报价书(开标一览表)三报价文件格式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或商务技术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的资料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2、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服务费、税金保险、配套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注:标段: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1电商类创业培训项目小写:大写:2、报价表格式由供应商自拟。1、供应商需按“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对产生总报价的分项报价进行详细列表说明。分项报价表内容要求:2、分项报价表日期:供应商盖章: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封面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四外包装封面及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日期:供应商盖章: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名称(盖章):响应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2)主要标的信息:(1)中标(成交)结果:项目编号:采购项目:五成交供应商公告内容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2第六章磋商办法和细则5、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中标人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中标人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以邮件的方式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中标人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2、填写该表不代表中标人已具有中标人资格。本表只作为中标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注:1、中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2.1磋商小组二磋商小组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磋商小组按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一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人,特制定本办法。磋商小组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或特殊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3.1符合性审查三磋商程序2.2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磋商小组成员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提交的顺序分别进行磋商(若有演示内容,演示顺序同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3.2磋商(1)磋商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派代表在指定的地点参加磋商。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人员应及时解释和澄清磋商响应文件相关内容,以书面的形式重新做出承诺并签署确定。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3.2.2磋商注意事项(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特殊情况除外。(2)各供应商的技术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对该供应商的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顺序为响应文件递交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3.3.1商务技术文件评审3.3评审(3)出席磋商的有关人员:监督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小组负责现场监督。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每次报价及重新承诺)截至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接收,任何参与磋商的个人均不得私自拆封。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人、填写评审报告等。(2)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3.3.1评审结果汇总,同品牌供应商的确定,供应商结果排序;3.3评标结果(3)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2)报价修正;(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保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3.3.2报价文件评审4.3磋商小组成员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两位小数。4.2磋商报价权重为15%,分值为15分,磋商小组按各磋商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统一计算。4.1项目商务技术权重为85%,分值为85分,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的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磋商小组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各磋商供应商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四磋商内容及规定(适用于标段1、标段2和标段3)3.3.2起草评标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标段3:5.1商务技术文件得分为85分,权重为85%,由评委独立完成打分。5.评标内容和标准标段1、标段2:五评标办法和细则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资信商务分9分类似项目业绩1.5分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磋商截止之日止)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5分。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商务技术文件。资信商务分9分投标人综合实力6分供应商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电子商务类培训机构或电子商务类实践基地的得6分,市级得3分,县级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商务技术文件。资信商务分9分投标人认证1.5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商务技术文件。技术分76分整体实施方案6分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项目实际情况要求,并结合供应商自身经验,制定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方案科学、严密、合理、全面的得6分,方案存在缺陷的每项扣1-2分,扣完为止。技术分76分教材内容编制10分根据供应商的培训教材编制以及与创业培训项目的匹配度,紧密性,教材科学、合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得10分,存在缺陷的每项扣1-2分,扣完为止。技术分76分师资配备及储备情况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师资配备及储备情况合理性、科学性等综合比较打分(0-5分);从资质、教学经验、专业性等方面综合比较打分(0-7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技术分76分场地配备条件18分根据投标人自有场地的软、硬件配备情况,由评审专家综合评定后打分(0-6分);需提供自有房屋或租赁证明、软硬件配备图片等,否则不得分。针对本次项目有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并且能够满足同期5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与办班规模相匹配)的专用教室,至少需要3个以上专用教室,每个教室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由专家综合比较打分(0-6分);需提供承诺书或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针对本次项目具有能满足多媒体教学培训的教学仪器、音像设备等设备设施;有固定、独立的专用档案室(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由专家综合比较打分(0-6分)。需提供承诺书或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技术分76分管理制度方案5分根据对项目的理解,重点、难点的分析,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方案,方案全面合理、可行性强的得5分,存在缺陷的每项扣1-2分,扣完为止。技术分76分培训质量保障措施5分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制定出培训质量保证方案,方案合理有效的、完整的、可行性强的得5分,存在缺陷的每项扣1-2分,扣完为止。技术分76分应急预案5分根据供应商如何处理突发状况,及时组织做好各项教学工作,方案全面合理的、科学的、可行性强的得5分,存在缺陷的每项扣1-2分,扣完为止。技术分76分现场述标10分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从如何班期管理、教学管理、考核管理、后续指导服务等方面进行现场述标,评委根据讲解是否全面、可行,综合比较打分(0-10分)。述标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不含评委询问时间。技术分76分合理化建议5分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建议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由评委综合比较打分(0-5分)。5.2.2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5.2.1报价评分应在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磋商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属供应商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5.2磋商报价得分为15分,权重为15%,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5.1商务技术文件得分为85分,权重为85%,由评委独立完成打分。5.评标内容和标准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资信商务分9分类似项目业绩1.5分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磋商截止之日止)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5分。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商务技术文件。资信商务分9分投标人综合实力6分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组成部门荣誉或表彰的得6分,市级的得3分,县级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商务技术文件。资信商务分9分投标人认证1.5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商务技术文件。技术分76分整体实施方案6分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项目实际情况要求,并结合供应商自身经验,制定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方案科学、严密、合理、全面的得6分,方案存在缺陷的每项扣1-2分,扣完为止。技术分76分教材内容编制10分根据供应商的培训教材编制以及与创业培训项目的匹配度,紧密性,教材科学、合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得10分,存在缺陷的每项扣1-2分,扣完为止。技术分76分师资配备及储备情况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师资配备及储备情况合理性、科学性等综合比较打分(0-5分);从资质、教学经验、专业性等方面综合比较打分(0-7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技术分76分场地配备条件18分根据投标人自有场地的软、硬件配备情况,由评审专家综合评定后打分(0-6分);需提供自有房屋或租赁证明、软硬件配备图片等,否则不得分。针对本次项目有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并且能够满足同期5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与办班规模相匹配)的专用教室,至少需要3个以上专用教室,每个教室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由专家综合比较打分(0-6分);需提供承诺书或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针对本次项目具有能满足多媒体教学培训的教学仪器、音像设备等设备设施;有固定、独立的专用档案室(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由专家综合比较打分(0-6分)。需提供承诺书或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技术分76分管理制度方案5分根据对项目的理解,重点、难点的分析,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方案,方案全面合理、可行性强的得5分,存在缺陷的每项扣1-2分,扣完为止。技术分76分培训质量保障措施5分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制定出培训质量保证方案,方案合理有效的、完整的、可行性强的得5分,存在缺陷的每项扣1-2分,扣完为止。技术分76分应急预案5分根据供应商如何处理突发状况,及时组织做好各项教学工作,方案全面合理的、科学的、可行性强的得5分,存在缺陷的每项扣1-2分,扣完为止。技术分76分现场述标10分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从如何班期管理、教学管理、考核管理、后续指导服务等方面进行现场述标,评委根据讲解是否全面、可行,综合比较打分(0-10分)。述标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不含评委询问时间。技术分76分合理化建议5分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建议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由评委综合比较打分(0-5分)。(3)磋商基准价=各有效供应商中的最低评审价;(2)并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评标价;评审价=小微企业报价×(1-20%);(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统称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其评审价计算公式如下:5.2.4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5.2.3最终报价有漏项的或报价数量少于磋商文件要求数量的,其报价无效。6.1磋商小组成员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六磋商纪律和要求5.4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5.3本项目最终得分=商务术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评审价)×报价权重×100。(4)评审价等于磋商基准价的得15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磋商小组成员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如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磋商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6.5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磋商小组成员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文件的,可询问供应商,并允许供应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4磋商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6.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6.2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6.1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1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6.10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磋商小组成员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6.9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成交人的合法依据,磋商小组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磋商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成交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必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6.8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15.2在知道自己为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供应商的;6.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6.15磋商小组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6.1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6.17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6.16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磋商小组成员的考核管理依据。6.15.6上述6.15.1至6.15.5行为影响成交结果的,成交结果无效。6.15.5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6.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商类创业培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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