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处 机房 升级改造招标公告(果洛藏族自治州公安局2022)


升级改造科信处机房项目(果洛州公安局)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升级改造科信处机房项目(果洛州公安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5楼105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1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旺利欣公招(货物)2022-057号

包一标项名称: 升级改造科信处机房(果洛州公安局)
预算金额(元):3240000
交货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投入正式使用。
包二标项名称: 升级改造科信处机房监理(果洛州公安局) 预算金额(元):30000 服务期:同货物交货安装时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 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要求:包二投标人须具备通信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2日至2022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5楼10508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元):500 /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1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1日 10:00
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发布媒体:《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果洛州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 址: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雪山路
联系方式:17809750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5楼10508室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 孙女士
电 话:15500502228

附件信息:

8.11最终版 升级改造科信处机房项目.doc8.11最终版 升级改造科信处机房项目.doc428.2 KB

8.11 监理招标文件.docx8.11 监理招标文件.docx93.9 KB

【青海旺利欣2022年8月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果洛州藏族自治州公安局采购项目名称:升级改造科信处机房项目(果洛州公安局)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旺利欣公招(货物)2022-057号公开招标文件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41.适用范围4一、说明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4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目录三、投标文件的编制5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55.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44.招标文件的构成4二、招标文件说明43.投标费用4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711.投标文件构成710.投标有效期69.投标保证金68.投标报价及币种5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516.开标9五、开标9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9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8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四、投标文件的提交820.评审方法和标准1419.评审工作程序1218.评标委员会10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017.资格审查9六、资格审查程序9十、其他1823.签订合同17九、授予合同1722.中标通知16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16八、中标16封面(上册)32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2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2026.中标服务费2325.废标1824.串通投标的情形18(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38(4)投标人承诺函37(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6(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5(1)投标函34目录(上册)33目录(下册)45(10)投标保证金证明43(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2(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1(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0(6)资格证明材料39(1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51(15)投标产品相关资料50(14)技术规格响应表49(13)分项报价表48(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47(11)评分对照表46(一)投标要求56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56(19)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55(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4(17.2)从业人员声明函53(17.1)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52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果洛州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升级改造科信处机房项目(果洛州公安局)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583.商务要求562.重要指标561.投标说明56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旺利欣公招(货物)2022-057号采购项目名称升级改造科信处机房项目(果洛州公安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额度3270000元最高限价包一货物:3240000元,包二监理:30000元项目分包个数2个包各包要求包一:升级改造科信处机房(果洛州公安局);包二:升级改造科信处机房监理(果洛州公安局);具体内容详见各包《招标文件》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其他要求:包二投标人须具备通信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2年08月12日至2022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5楼10508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348235110@q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及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南川西路53号采购人联系人采购人:果洛州藏族自治州公安局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7809750039联系地址: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雪山路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15500502228邮箱:348235110@qq.com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5楼10508室代理机构开户行青海银行城西支行收款人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201201000077792其他事项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发布媒体:《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单位:果洛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5-83827742.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4.1招标文件包括:4.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说明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3.投标费用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4)投标文件格式(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2)投标人须知(1)投标邀请(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5.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4.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8.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投标报价及币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投标保证金:60000元(陆万元整)9.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9.投标保证金8.4投标币种是人民币。8.3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2投标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银行行号:402851020201银行账号:82010000000607023开户行:西宁农商行西川南路支行收款单位: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0.投标有效期9.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9.3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9.2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函11.1、投标文件(上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1.投标文件构成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投标人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分项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评分对照表11.2投标文件(下册)投标保证金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技术规格响应表13.投标文件的密封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2.2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注: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1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第13.1-13.2条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采购人、采购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应当拒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6.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6.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16.开标五、开标1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文件(上册)进行审查。17.资格审查六、资格审查程序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6.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资格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未按第11.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具备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的;17.3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7.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8.评标委员会七、评审程序及方法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2)宣布评标纪律;(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18.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8)核对评标结果,有20.4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8.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8.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18.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8.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3)社会影响较大。(2)技术复杂;19.1.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1.1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9.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符合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评审工作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产品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的;产品交货时间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未按第11.2(11)-(15)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9.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又不按19.1.3进行确认的;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9.2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19.1.1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9.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19.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0.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20.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0.2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0.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20.评审方法和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30分)在所有的有效响应报价中,以最低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单位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2技术水平(38分)(1)技术参数(35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5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5分,直到扣完为止。(此项评分以产品彩页或检验报告或生产厂家的技术文件等为依据)。2技术水平(38分)(2)节能和环保(3分):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得1.5分;投标产品为环保产品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该项得分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页截屏为准。3履约能力(32分)类似业绩情况(10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2019年08月3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包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10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3履约能力(32分)(2)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10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和配套设施供货、运输、产品安装调试以及售后服务中应包含的人员培训、定期回访、设备检修等服务环节设置了项目管理机构,并且对所投产品的定期维护、易损件更换以及软硬件升级有着详细的计划措施,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实施方案的得10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和配套设施供货、运输、产品安装调试,设置了项目管理机构以及软硬件升级有计划措施,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实施方案得6分。针对本项目作出计划措施,制定实施方案简单的得2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履约能力(32分)售后服务体系(12分):①为本项目提供至少一名驻场工程师的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人员相关证明、劳动合同、驻场承诺函等证明材料)。②根据投标供应商及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承诺以及响应时间、售后服务网点分布情况、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免费提供咨询、部件更换、维修服务等综合评定;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准确、详尽、完善得8分;内容部分不完整,有一定可行性和保障性的得 6 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简单,为通用售后服务计划的得4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③免费质保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每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2.中标通知21.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1.2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2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八、中标九、授予合同22.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2.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投标无效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投标无效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2.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23.4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3.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2签订合同时,可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或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确定,但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3.签订合同23.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23.9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3.8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3.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23.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2.5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4.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串通投标的情形十、其他25.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5.废标(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5.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废标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26.2收费金额:40000元26.1收取对象:中标人。26.中标服务费(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采购合同编号:QHWLX-2022-057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货物类)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采购日期:中标人(乙方):(盖章)采购人(甲方):(盖章)合同金额(人民币):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1.招标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甲、乙双方根据20XX年XX月XX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5.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包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交货地点:果洛州藏族自治州公安局;1.交货时间:;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大写)元。四、付款方式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六、违约责任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签订合同之后付款30%,到货验收后付款40%。验收合格后付款2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项目验收之日起一年内无任何问题后支付。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十、合同争议解决九、其他约定: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七、不可抗力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账号: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合同通用条款时间:2022年月日负责人或经办人: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约时间:年月日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定义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技术规格要求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合同文件和资料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合同范围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知识产权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保密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货物质量保证7.质量保证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包装要求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检验费用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价格11.检验和验收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交货期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60个工作日内。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检验验收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开箱验收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3.履约保证金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具体规定。12.付款方法和条件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使用过程检验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3.3.2支票或汇票。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九授予合同”中第23.2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索赔16.违约赔偿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迟延交货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8.税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不可抗力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违约解除合同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合同争议的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破产终止合同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4.通知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3.合同修改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转让和分包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26.适用法律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计量单位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资格审查文件)(上册)投标文件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正本/副本封面(上册)目录(上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投标人承诺函…………………………………………………………………所在页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投标函…………………………………………………………………………所在页码投标函(1)投标函投标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所在页码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1.我方已详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致: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致: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022年月日2022年月日投标人:(公章)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身份证号码:地址:性别:年龄:民族: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升级改造科信处机房项目(果洛州公安局)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致: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022年月日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职务:职务: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联系电话: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关于贵方2022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致: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承诺函(4)投标人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6、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4、我方承诺,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其他投标人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致: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诚信承诺书(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2022年月日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投标人的相关处理。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资格证明材料(6)资格证明材料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2、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上年度(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按照招标文件第2.2款(1)中第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特此声明。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致: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证明(10)投标保证金证明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开户银行:户名: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基本户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致: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正本/副本(下册)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开户帐号:投标人:(公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下册)投标文件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所在页码评分对照表……………………………………………………………………所在页码目录(下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所在页码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所在页码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评分对照表(11)评分对照表序号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投标响应部分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项目名称投 标 报 价交货期免费质保期升级改造科信处机房项目(果洛州公安局)大写:小写:优惠承诺及其他:投标人:(公章)5.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招标预控价,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3.“交货时间”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投标人名称:包号:分项报价表(13)分项报价表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备注1234…投标总价大写:小写:(14)技术规格响应表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注:1.本表应依照每包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注:1.本表应按照每包“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名称:包号:技术规格响应表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偏离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12…投标产品相关资料(15)投标产品相关资料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17)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2019年08月3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使用功能、合同规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包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的质监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相关认证等资料。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致: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企业名称(盖章):(19)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2022年月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企业名称:(公章)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说明(一)投标要求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格式自定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2.2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联系。2.1“技术参数”中用“*”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响应。2.重要指标1.5项目中标后转包及分包情况: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1.3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国产产品;1.4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1.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4.免费质保期:3年3.3.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3.2.交货地点:果洛州藏族自治州公安局3.1.交货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投入正式使用。3.商务要求2.3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注:1.为保证服务统一性、及时性,服务器机柜、精密空调、UPS电源、蓄电池、配电柜、监控系统为同一品牌且同一制造商生产(可为全资子公司),无外委制造,拒绝OEM贴标产品;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资格证明材料。(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注:中标单位须在机房建设完成后配合采购人完成消防验收并通过。(一)智能一体化机房序号名称设备配置要求数量单位1机柜系统1、服务器机柜,38台。2、拼装机柜,含前后门和机柜底板; 3、机柜框架采用冷轧钢板; 4、黑色外观;5、并柜件1套;垂直理线槽两条;密封组件一套 6、含螺丝、螺母50套;1U盲面板200个,固定层板65个,托放设备.承载120kg设备。7、每个机柜配1套,包含机柜左安装和右安装各1个。铝合金外壳,单路32A输入/10A国标12口,16A国标4口输出(带接线盒,带指示灯,机柜后门 左和右侧垂直安装8、机柜尺寸:冷通道机柜尺寸(W×D×H):600mm×1200mm×2000mm。9、承重:为满足机柜高密度安装需求,服务器机柜裸机状态测试下承重能力不低于2500kg,且承重试验时间不低于72H;10、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证明。11、抗震:服务器机柜满足YD 5083-2005标准要求,在带载>600kg测试状态下通过8、9烈度测试并结果合格;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证明。 38套2空调系统行级精密空调室内机制冷量≥50kW,风冷型,水平前送风,含加热加湿,直流变频压缩机,EC风机,电子膨胀阀,7寸彩色触摸屏,柜体尺寸(W*D*H)300*1200*2000mm,配套1200mm深拼装机柜使用1.密闭通道内部部署50KW行级水平送风精密空调;总冷量≥50kW,显冷量≥52kw,风量≥11000m3/h,加热量≥9kw,加湿量≥3.5kg/h。2.空调尺寸:600W×1200D×2000H,与服务器机柜并柜安装在微模块内。3.制冷型式:采用风冷型制冷机组。4.送风方式:采用前送风后回风方式。5.机组特性:精密空调室内机应由压缩机、蒸发器、EC风机、控制器、电子膨胀阀、高效加湿器、G4过滤器等主要部件组成。6.风机类型:后倾离心高效EC风机。风机应选用等同或优于EBM(依比安派特)、施乐佰、台达、AVC等品牌档次的风机,确保风机运行可靠、稳定。7.压缩机类型:风机精密空调采用高效工业用直流变频涡旋压缩机,无极调节,按需输出冷量,大幅降低能耗。8.加热器类型:采用PTC电加热器,可自适应调节加热量,提高系统可靠性;9.采用环保型制冷剂R410A10.具备来电自启动功能;11.支持报警提示且可存储2500条以上报警记录;12.具备接入微模块的主控平台接口:提供RS485接口,对系统进行远程巡检和参数的设置,及提供Modbus开放协议,以接入机房环境监控系统,降低服务成本;13.精密空调需通过中国节能产品认证(CQC),并提供相应证书。14.精密空调需通过TLC认证,提供相应的泰尔证书及检测报告。15.精密空调制造商具备焓差实验室并需通过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提供相应证书。16.精密空调需通过CRAA认证,提供相应证书。17.制造商需具备CNAS实验室证书,请提供官方网站截图证明。18.为达到售后服务统一管理及便利,IT机柜、蓄电池、精密空调、动环监控需为同一品牌或厂家,不允许贴标产品。5套3配电系统精密列头柜1 100AP*2、25AP*28,电量仪全支路采集、铜母排连接1套3配电系统精密列头柜2 100AP*2、25AP*30,电量仪全支路采集、铜母排连接1套3配电系统精密列头柜3 125AP*2、25AP*36,10AP*5 电量仪全支路采集、铜母排连接1套4动力配电柜需支持630AP*1、400AP*4、125AP*2、100AP*4、63AP*6、32AP*3、25AP*1、16AP*1,数显表、铜母排连接,带防雷器1套5UPS系统200KVA模块化0套6UPS电池1、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额定容量12V100AH,含电池架2、外观要求:无变形、漏液、裂纹及污迹;标识清晰3、结构要求:正负极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4、阻燃性能:符合YDT799-2010中6.4条的要求5、气密性:能承受50KPa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6、大电流放电:以30I10放电3min,极柱不熔断,内部汇流排不熔断,外观不出现异常7、耐过充电能力:完全充电后电池以0.3I10A连续充电160小时,无变形,无漏液8、端电压均衡性:开路状态下,最高与最低电压差值≤20mV;浮充状态:进入浮充24小时后,端电压差值≤50mV;放电状态:端电压差值≤200mV9、电池间连接电压降≤10mV10、过度放电恢复能力:过度放电后容量恢复值≥99%11、再充电性能:恒压充电24小时的再充电能力因素≥98%;12、容量一致性:同组蓄电池10小时率容量试验时,最大实际容量与最小实际容量差值≤2%;13、容量保存率: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25±2°的环境中,静置28天后,其容量保持率应在98.5%C10以上;14、密封反应效率:97%以上;15、蓄电池内阻:≤6mΩ,同组蓄电池内助偏差≤10%;16、蓄电池的安全阀有自动开启和关闭的功能,开阀压应是10--49kPa,闭阀压应是10--49kPa;17、须提供国内权威的泰尔认证以及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厂商原厂公章。18、蓄电池为自行研发生产,不得外委制造,提供蓄电池排污许可证等证明文件;19、蓄电池厂家应具备蓄电池的自主研发自主设计能力,请提供不低于2个专利的技术证明文件;20、蓄电池必须标配防漏液绝缘毯或防护托盘等防漏液措施,需具备防碰撞及控制蓄电池有效安装距离的设计,并提供技术方案及证明文件; 21、蓄电池产品需通过9级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并提供有效期内抗震合格证。 20节7冷通道组件配件1、适配双排通道宽度1200mm,双开左右滑动门,自动开关门(电机驱动),配套1200mm深拼装机柜使用,含声光告警安装辅件。门楣含LED显示屏天窗控制盒 1台,集成控制盒,含翻转天窗控制,含烟感消防接口,可为LED灯,翻转天窗电磁锁以及全自动双开门电机供电。2、600mm宽天窗22套,配600mm宽机柜,旋转天窗,含安装支架。含LED照明灯,天窗内线缆。3、300宽天窗1套,配300宽空调,含安装支架,含LED照明灯,天窗内线缆。4、LED照明灯22个,安装在通道的两侧顶部。顶部线槽30个,适用600mm宽机柜,单通道走线槽,强弱电分离则需要配置2个。5、机柜侧门3块,适用用IDM模块最外侧侧门,带读卡器孔位,带通道照明控制开关,配套1200mm深拼装机柜使用。6、灯带控制器2套,含灯带控制器2套。7、机柜灯带2套,每个机柜配一套,含两条双色灯带。8、21寸触摸屏安装侧门1块,适用IDM模块最外侧侧门,带显示屏和读卡器孔位,带通道照明控制开关,配套21寸触摸屏使用,配套1200mm深拼装机柜使用。9、为检测微模块数据中心整体节能性,制造商需提供第三方PUE值测试报告,且采用与本次项目一致的行级空调制冷方式,报告内PUE值≤1.4;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证明。10、为检测微模块数据中心整体抗震性能,并达到8或9级抗地震性能要求;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证明。 2套8自动门全自动双开滑动门。双开左右滑动门,自动开关门(电机驱动)4套9动环监控系统1、声光告警模块1个,本地声光报警2、短信告警模块1个,动力环境监控主机专用短信模块,支持移动和联通手机4G卡3、电容触摸屏1台,工业级电容触控屏,21.5英寸(16:9)显示屏,分辨率:1920*1080;使用寿命:> 50000小时;整机功耗:2套10智能一体化机房门禁系统指纹+ID卡+密码控制,用户容量5000个用户,记录容量100000条,通讯方式:TCP/IP,WIFI,支持手机远程开门,显示屏:2.4英寸彩屏。4套11机柜接地定制,采用3*40mm紫铜排,围绕墙边布置一圈接入大楼配电接地。2项12通道桥架配套机柜强弱电分离,采用冷通道机柜配套桥架,尺寸300*600(宽长)92套13PDU采用16位插口PDU,功率满足3KW以上80套14冷通道灯带定制LED双色,配套灯带控制器,可根据冷通道内环境温度红蓝色变换示警。2套15冷通道底座定制,采用50mm角钢根据冷通道设备尺寸现场制作,表面平整,防锈。2套16线缆采用国标3*6BVR护套线缆30卷17线缆采用国标5*16RVV护套线缆300米18线缆采用国标YJV3*120+2铠装线缆200米19辅材空调铜管、保温管、制冷剂、胶带、扎带等(根据空调功率50KW配置)1项(二)机房装修序号名称设备配置要求数量单位1静电地板瓷面防静电地板600*600*40(mm)钢板壳结构,水泥填充,瓷砖面。铺设高度25CM。110平方2吊顶白色金属铝扣天花板600*600(mm)110平方3机房墙面彩钢板定制彩钢板厚度1.2cm,具有防火、防尘积、防静电、放潮湿、隔音降噪、防霉、防震、抗磁干扰、耐酸碱腐蚀、不易脱色、无色差等实用功能。160平方4防火门采用甲级防火门,尺寸1.5*2.3防火门,1,0*2.3防火门2套5七氟丙烷消防1、系统储存压力:2.5MPa(90L);2、气体喷放时间:数据机房≤8s;3、海拔高度修正系数取值0.61;4、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5、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强不小于1.2KPa,防护区应设甲级防火门,且防护区的门应向外开且能自动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6、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7、灭火系统的使用环境温度为-10℃~+50℃2套6七氟丙烷消防1、系统储存压力:2.5MPa(40L);2、气体喷放时间:配电室室≤10s;3、海拔高度修正系数取值0.61;4、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5、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强不小于1.2KPa,防护区应设甲级防火门,且防护区的门应向外开且能自动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6、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7、灭火系统的使用环境温度为-10℃~+50℃1套7新风系统风量800m³/h,噪音≤50db,功率≤150w,吊卧式安装,标配粗效、中效、亚高效三级过滤器,三档调速风机、液晶前面控制器,可显示并设定温度、根据温度自动运行,特殊的结构强化消音设计、有效降低噪音35%,可实现风机与消防联动。2套8新风系统风量800m³/h,噪音≤50db,功率≤150w,吊卧式安装,标配粗效、中效、亚高效三级过滤器,三档调速风机、液晶前面控制器,可显示并设定温度、根据温度自动运行,特殊的结构强化消音设计、有效降低噪音35%,可实现风机与消防联动。1套9数据中心门禁人脸识别一体机,摄像头200万像素1080P,宽动态 Linux操作系统,4.3英寸屏幕,面部识别容量1000张,记录容量20000条事件记录1套10网格桥架铝合金走线架,宽度400mm,主梁规格:31*45*4mm,连接件采用2.5mm厚冷轧钢,表面镀锌处理,每米配置3根横撑,横撑间距300mm,每米承重≥100KG37米11防雷接地接地铜牌及紫铜带,采用3*40mm紫铜排1项12照明灯采用嵌入式集成平板LED灯,48W,额定电压220V,高度30MM尺寸:600*600mm16套13辅材防尘漆、水泥、施工工具、龙骨、地板支架等(采用环保型防尘漆)1套14原机房拆除及清理原科信机房拆除及垃圾清运110㎡(三)机房综合布线序号名称设备配置要求数量单位1超6类屏蔽网线传输率1000MBPS,可稳定传输千兆网络信号,导体材质:无氧铜,导体直径:0.53±0.005mm,绝缘材质采用高密度聚乙烯,护套材质采用环保聚乙烯,屏蔽类型U/UTP,工作温度-20~75℃15箱2光纤24芯光纤,光缆外径:0.95cm,铺设方式可架空、管道直埋,弯曲半径:静态10D 动态20Dmm 允许拉伸力:长期600N,短期1500N,使用温度-40~+70℃200米3光纤跳线单模单芯跳线可定制1M/2M/3M/5M/10M规格,陶瓷插芯,回波损耗≥50db,插入损耗:≤0.2db 外被:LSZH低烟无卤,工作温度:-20~85℃1批(四)机房搬迁序号名称设备配置要求数量单位1设备搬迁网安、技侦108台2设备搬迁科信205台3设备搬迁配电间9台4辅材标签、扎带、水晶头等1项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旺利欣公招(服务)2022-057号采购项目名称:升级改造科信处机房项目监理(果洛州公安局)公开招标文件(果洛州公安局)升级改造科信处机房项目监理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8第一部分投标邀请5目录2022年08月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果洛州藏族自治州公安局4.招标文件的构成8二、招标文件说明83.投标费用8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81.适用范围8一、说明89.投标保证金108.投标报价及币种10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95.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8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2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2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211.投标文件构成1110.投标有效期11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417.资格审查14六、资格审查程序1316.开标13五、开标13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322.中标通知21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21八、中标2120.评审方法和标准1819.评审工作程序1618.评标委员会14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0第三部分项目合同书范本25十一、其他23十、招标代理费2323.签订合同22九、授予合同22(4)投标人承诺函4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4(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3(1)投标函42目录(上册)41封面(上册)40(下册)52(10)投标保证金证明51(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0(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8(6)资格证明材料47(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46(15)投标服务方案58(14)服务要求响应表57(13)分项报价表56(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55(11)评分对照表54目录(下册)53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二)服务内容及要求53(一)投标要求52第五部分项目服务要求及内容62(17)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60(1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59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果洛州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升级改造科信处机房项目监理(果洛州公安局)”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旺利欣公招(服务)2022-057号采购项目名称升级改造科信处机房项目监理(果洛州公安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额度30000元最高限价30000元项目分包个数无各包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6.其他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通信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2年08月12日至2022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15500502228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5楼10508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348235110@q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及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南川西路53号采购人联系人采购人:果洛州藏族自治州公安局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7809750039联系地址: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雪山路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15500502228邮箱:348235110@qq.com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5楼10508室 代理机构开户行青海银行城西支行收款人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201201000077792其他事项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发布媒体:《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招标文件说明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3.投标费用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2.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4)投标文件格式(3)项目合同书范本(2)投标人须知(1)投标邀请4.1招标文件包括:4.招标文件的构成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投标人可以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变更事宜,应当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投标人。5.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4.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活动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9.投标保证金8.4投标币种是人民币。8.3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2投标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投标人派驻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监理派遣费用、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投标报价及币种银行行号:402851020201银行账号:82010000000607023开户行:西宁农商行西川南路支行收款单位: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6000.00元整(大写:陆仟元整)9.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9.3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9.2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汇(转)入9.1条规定的账户。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函11.1、投标文件(上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1.投标文件构成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0.投标有效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投标人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开标一览表(报价表)评分对照表11.2投标文件(下册)投标保证金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注: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服务方案质量保障及重难点分析分项报价表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2.4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12.3投标文件的正本(上、下册)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副本(上、下册)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上、下册)用光盘或U盘制作,采用不可修改文档格式(如:PDF格式),内容必须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上、下册)完全一致,包括封面、页码、签字、盖章等。12.2投标人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上、下册)、副本2份(上、下册),电子文档1份(上、下册)。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上、下两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接受。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3.3投标人如投多个包,投标文件每包分别按上述规定装订(如果有)。13.2密封后的投标文件密封袋用“于*年*月*日上午*点*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13.1投标文件正本(上、下册)、所有副本(上、下册)、电子文档(上、下册),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一份电子版。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16.开标五、开标1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第13.1-13.2条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6.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6.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主要内容。16.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7.3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7.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文件(上册)进行审查。17.1资格审查六、资格审查程序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资格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未按第11.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具备第2.2款“合格的投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宣布评标纪律;(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18.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8.评标委员会七、评审程序及方法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文档的。(8)核对评标结果,有20.4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8.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评审专家支付监理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监理报酬;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3)社会影响较大。(2)技术复杂;(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8.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8.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8.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8.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9.1.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1.1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9.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符合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评审工作程序对投标无效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投标无效的原因。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产品交货时间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未按第11.2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19.1.1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9.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9.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19.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9.2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服务内容、服务方案、人员配置、类似业绩、投标人实力、本地化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0.2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0.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20.评审方法和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30分)在所有的有效响应报价中,以最低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单位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2服务方案(20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详细、清晰、科学、合理的监理服务方案。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质量保障措施完善,针对性强的得20分;实施方案较科学、合理, 内容较完整,质量保障措施较 完善,针对性较强的得15分;实施方案基本合理, 内容不完整,质量保障措施可行性差,针对性差的得10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质量保障措(15)针对本项目有详细的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完全可行,具有明确的时间节点,进度保障措施完善的得15分;有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进度计划安排合理、有可行性,具有时间节点,进度保障措施基本完善的得10分;有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进度计划安排合理性、可行性低,无明确时间节点,进度保障措施简单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4重点 、难点分析与 对策措施(20)针对本项目可研报告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同时根据提供的对策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建 议叙述全面,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得20分;对本项目的重 点难点分析较全面,建议叙述较全面,有重点得15分;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不到位,建议叙述不全面,无重点得10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类似业绩(15分)提供自2019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包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每提供1项得3分;满分15分;不提供不得分。(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0.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20.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1.2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2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1.确定中标人八、中标投标人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2.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2.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22.中标通知21.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3.2签订合同时,可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或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或采购人可接受的中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确定,但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3.签订合同九、授予合同22.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3.8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3.7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3.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2.5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3.4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3.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十一、其他2、收费金额:5000元。1、收取对象:本项目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十、招标代理费23.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废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合同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合同书(服务类)第三部分项目合同书范本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采购日期:中标人(乙方):(盖章)采购人(甲方):(盖章)合同金额(人民币):2.招标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1.招标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签订合同的依据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升级改造科信处机房项目监理(果洛州公安局))项目编号:(青海旺利欣公招(服务)2022-057号)的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4.中标通知书;3.其他相关承诺;2.合同通用条款1.服务内容表;二、合同组成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服务地点:服务范围:合同期限:。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本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三、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履约保证金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商定,但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签订合同时需明确履约保证金金额、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与退还的情形)七、履约保证金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六、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由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具体付款方式、付款比例等事项在签订合同时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五、付款方式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2.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第2章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1章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十、违约责任2、合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招标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2.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账号: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3、本合同一式八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2份,乙方2份,招标代理机构2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合同通用条款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负责人或经办人: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旺利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约时间:年月日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定义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技术规格要求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合同文件和资料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合同范围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知识产权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保密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货物质量保证7.质量保证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包装要求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检验费用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价格11.检验和验收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交货期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60个工作日内。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检验验收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开箱验收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3.履约保证金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项目合同书”中具体规定。12.付款方法和条件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使用过程检验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3.3.2支票或汇票。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九授予合同”中第23.2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索赔16.违约赔偿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迟延交货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8.税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不可抗力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违约解除合同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合同争议的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破产终止合同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4.通知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3.合同修改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转让和分包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26.适用法律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计量单位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采购项目编号:(资格审查文件)(上册)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封面(上册)投标函……………………………………………………………所在页码目录(上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公章)采购项目名称: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所在页码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投标人承诺函……………………………………………………所在页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致: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函(1)投标函投标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1.我方已详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性别:年龄:民族: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年月日投标人:(公章)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身份证号码:地址: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期限必须满足投标有效期的要求)。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致: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职务:();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关于贵方20XX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承诺函(4)投标人承诺函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公章)4.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其他投标人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诚信承诺书(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年月日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投标人的相关处理。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资格证明材料(6)资格证明材料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是非法人资格的投标人,须提供身份证明。(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投标企业简介及获得相关证书证明文件;(2)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材料包括:(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2、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上一年度(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按照招标文件第2.2款(1)中第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致:采购代理机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0)投标保证金证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公章)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特此声明。户名: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基本户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致: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证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注: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9.1条规定的账户。开户帐号:开户银行: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下册)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下册)评分对照表………………………………………………………所在页码目录(下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投标包号: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投标服务方案……………………………………………………所在页码质量保障及重难点分析………………………………………所在页码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所在页码投标人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评分对照表(11)评分对照表序号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投标响应部分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派遣服务期备注大写:小写:24个月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公章)3.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分项报价表(13)分项报价表序号项目实施服务内容数量及单位金额备注1234…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投标总价大写:小写:(15)监理服务方案根据采购项目内容及评标标准,投标时提供详细的质量保障措施及重难点分析方案。质量保障及重难点分析(14)质量保障及重难点分析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提供2019年以来相关类似有效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包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服务方案(格式自定)监理服务方案1、投标说明一、投标要求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格式自定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17)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3、商务要求招标文件在服务内容中列出了招标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指标,投标人必须对服务内容中各项内容和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推荐的每一项服务内容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服务要求。2、服务指标1.3、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1.2、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1.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即所有服务项目的总和。3.2.服务地点:果洛藏族自治州公安局。3.1.服务期限:6个月(具体服务月份按合同签订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科信处 机房 升级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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