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臭氧源解析 大气招标公告(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2022)
项目概况
第三方开展大气臭氧源解析研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1212022CCS00079
项目名称:第三方开展大气臭氧源解析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00
采购需求:为掌握清徐县的O3污染特征及污染成因,开展清徐县VOCs监测工作,明确我县O3污染成因、VOCs的主要来源,并基于VOCs环境效应,筛选出对O3贡献较高的关键组分,提出控制策略建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
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8月12日00点00分00秒至2022年8月19日0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双休除外)
地点:政采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开启现场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清徐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
地 址:清徐县湖东二街环兴路27号
联系方式:0351-5722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大国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平阳南路龙兴街万立科技大厦13层
联系方式:0351-83339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毅军、刘佐昊、何雨佳
电 话:0351-8333935
附件信息:
大气臭氧源解析研究项目磋商文件.docx大气臭氧源解析研究项目磋商文件.docx104.9K
大气臭氧解析.pdf大气臭氧解析.pdf155.1K
2022年8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大国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项目编号:1401212022CCS00079磋商文件第三方开展大气臭氧源解析研究项目第五章合同原则35第四章采购需求34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项目名称:第三方开展大气臭氧源解析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401212022CCS000791、项目基本情况第三方开展大气臭氧源解析研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服务期限: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采购需求:为掌握清徐县的O3污染特征及污染成因,开展清徐县VOCs监测工作,明确我县O3污染成因、VOCs的主要来源,并基于VOCs环境效应,筛选出对O3贡献较高的关键组分,提出控制策略建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预算金额:35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地点:政采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平台线上获取。1、时间:2022年8月12日00点00分00秒至2022年8月19日0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双休除外)3、获取采购文件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纸质版响应文件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开启现场递交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1.截止时间:2022年8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4、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7、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公告期限2、地点:清徐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1、时间:2022年8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5、开启电话:0351-5722865联系人:贾少峰地址:清徐县湖东二街环兴路27号采购人: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351-8333935联系人:马毅军、刘佐昊、何雨佳地址:太原市平阳南路龙兴街万立科技大厦13层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大国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2.2.3现场考察否是2.2.3答疑会否是3.5.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否是,1、磋商保证金金额:3500元(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1%);2、保证金形式:转帐或保函。(自主选择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选择保函,保单保函获取成功的时间须为所投项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1)账户信息:名称:山西中大国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68120078801400000105开户行:浦发银行太原南中环街支行税号:91140100563590948A注意事项: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供应商的保证金交纳后,需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否则,您的汇款我公司财务将无法确认,无法退还您的保证金。(2)保函:提供针对本项目且满足保证金金额的由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①电子保函:包括电子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②银行保函:即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的基本户或一般户出具的银行保函。4.1.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自行抽取 4.2.1供应商现场出席不要求要求4.3磋商小组现场出席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要求4.4.9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人数3人5.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6.2.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否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 ;2、履约保证金的数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政府采购政策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根据晋财购[2022]6号的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5%。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3%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1%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 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同时符合绿色发展或者创新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的中小企业,采用阶梯递增的方式给予更大幅度的评审优惠,达到采购政策规定的优惠幅度上限。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8.2代理服务费集采机构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成交单位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费率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8.3分包不允许1.2定义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1.1适用范围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提供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总则注:如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时,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1.3合格供应商1.2.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1.2.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1.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磋商的服务机构。1.2.1“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1.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3.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服务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1.4供应商委托有关说明1.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3.2.3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1.3.2.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1.5磋商响应费用1.4.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2供应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1.4.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1.6.1.3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6质疑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通讯地址:sxguoxin2020@163.com联系电话:13133001147联系部门:管理部方式:电子文件1.6.2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信息: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1.6.3.5必要的法律依据;1.6.3.4事实依据;1.6.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6.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6.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6.3质疑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本磋商文件包括:2.1磋商文件的组成2、磋商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1.6.3.6提出质疑的日期。2.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6响应文件格式。2.1.5合同原则;2.1.4商务、技术要求;2.1.3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1.2供应商须知;2.2.6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2.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7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逾期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2.2.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3.1.3报价文件3.1.2商务、技术服务文件3.1.1资格文件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服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3.1响应文件的组成3、响应文件的编制3.3.2磋商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及其验收所发生的一切成本、保险、税金和利润等。3.3.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3.3磋商报价3.2.2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3.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电子文件,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3.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5.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3.5.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3.5磋商保证金3.4.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3.4.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5.3.5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的;3.5.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协议恶意串通的;3.5.3.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5.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5.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5.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3.7响应文件的密封3.6.3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的正(一本)、副本(三本)、电子版(word版)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全部密封于一袋内,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6.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6.1供应商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服务文件顺序,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3.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2)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未解密的;(1)领取磋商文件时签署的单位名称与其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公章不一致的;3.8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磋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纸质文件密封要求:密封袋(箱)上须包含的内容:(8)采购货物未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进口产品的;(7)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的事项,而响应文件中未做出响应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且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5)如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的;(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项目负责人员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14)磋商小组要求澄清的事项,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1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磋商的除外;(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中所包括的软件类产品为非正版软件的;(11)采购货物中含有《实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须强制3C认证的产品,但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10)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各项技术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9)响应文件中的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未提供其中文译文,磋商小组无法评判的;4.1组建磋商小组4、竞争性磋商程序(1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供应商相互串通、弄虚作假的;(15)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采购规定的活动;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4.2.1采购代理价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准时参加,是否要求现场出席开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组织开标程序竞争性磋商小组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4.3.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4.3.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到磋商现场参加磋商活动。4.3组织磋商程序4.2.3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信息。4.2.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价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4.4磋商小组磋商程序4.3.7磋商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4.3.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做好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评审资料进行签字确认。4.3.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3.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小组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4.3.3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4.4.5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电子印章。4.4.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的相关规定。4.4.3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方式进行。4.4.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4.4.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4.5磋商原则4.4.10编写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4.4.9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4.4.7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4.6磋商小组按标项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解密文件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5.2确定成交供应商依据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4.5.3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5.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4.5.1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进行独立评审,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6.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1签订合同6、合同授予5.5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3采购人未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合同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合同款打入成交供应商帐户。7、合同款的结算6.2.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6.2.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6.1.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成交无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一、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序号审查内容标准1竞争性磋商声明函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供应商自行填写。2磋商保证金按时足额交纳响应保证金,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转账凭证复印件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证明,并加盖公章。3纳税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或零申报证明;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需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4社保磋商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证。5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供应商自行填写。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供应商自行填写。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供应商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9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0供应商对《合同文本》的签署意见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1财务状况文件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2020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2供应商基本情况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3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4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4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当天14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14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14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如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5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磋商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响应文件的报价①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响应文件的报价②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报价情形。1响应文件的报价③不存在投标总价或投标单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情形。2响应文件编制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盖章等。3服务(方案)不存在可选择服务方案的情形。4商务技术指标响应内容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5其他未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磋商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1、评审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三、评标办法前附表:(100分)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序号评分类型分值评分标准一、资信商务部分(23分)1供应商业绩8分供应商合同案例必须以三年内(2019年8月至今)提供的业绩证明为准,每提供一项有效的合同案例得2分,最多得8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注:需提供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验收证明。)2专业能力8分供应商具有臭氧敏感性分析、光化学污染分析、臭氧前体物减排效果评估、臭氧成因诊断模型等软件著作权且登记满6个月,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3履约能力7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齐全得7分,否则不得分。注: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二、技术服务部分(67分)1项目需求理解7分对本项目需求分析透彻、十分了解情况、应答准确极其完整,充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基本了解情况、应答准确较完整,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有简单的分析理解、应答状况偏离少,得3分;无分析、应答漏洞多,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2项目实施方案6分1、对VOCs监测方案(在线、离线、臭氧激光雷达)进行评定。提供了内容极其完整、详实可行的监测方案,针对性极强,点位布设科学合理,监测频次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提供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监测方案,针对性强,点位布设较科学合理,监测频次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监测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方案有缺陷、可行性差,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2项目实施方案6分2、对臭氧前体物(VOCs)化学组成特征分析方案进行评定。方案分析内容主要包括污染物的浓度水平、化学组成及其时间分布特征等多项关键内容,提供了极其完整的分析思路、内容及框架,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能力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提供了完整的分析思路、内容及框架,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能力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分析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方案有缺陷、可行性差,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2项目实施方案6分3、对臭氧生成机制及最佳减排比例分析方案进行评定。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关键VOCs组分识别、臭氧敏感性分析、减排情景分析等多项关键内容,提供极其完整的臭氧生成机制分析思路、内容及框架,对臭氧生成机制及最佳减排比例综合分析和应用能力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提供了完整的实施方案,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实施方案,较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方案有缺陷、可行性差,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2项目实施方案6分4、对O3来源解析分析方案进行评定。主要包括臭氧来源分析方案等多项关键内容,提供了极其完整的来源解析分析思路、内容及框架,对O3来源解析分析和应用能力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提供了较完整的实施方案,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实施方案,较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方案有缺陷、可行性差,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3实验研究能力6分供应商具有VOCs分析实验室,得6分:如供应商具有VOCs分析实验室,实验室需配备采样和分析设备,包括采样罐、气质联用仪、预浓缩仪(液氮)、自动进样器、清罐仪;注:①实验室及设备须同时具备,否则不计分;②实验室场地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所有人名称须与供应商一致;实验室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附产权证明;实验室设备提供发票,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4人员配备6分对人员配备方案进行评定。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了内容极其完整、详实可行的配备方案,分工合理,职责清晰明确,针对性极强,得6分;提供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配备方案,分工合理,职责清晰明确,针对性强,得5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配备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4分;方案有缺陷、可行性差,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4人员配备4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相关经验丰富,有从事过相关项目的领导经验,得4分;项目经理相关经验薄弱且无相关领导经验,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人员配备2分供应商具有本项目相关领域专家技术支撑服务人员,得2分。注:须提供专家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5项目实施质控方案6分对项目实施质控方案进行评定。方案包括:采样前质控、存储运输质控和分析检测质控方案;完善的数据质控方案;报告质控方案三部分;每一部分提供了科学合理,筹划有序、切实可行的方案,保证数据分析报告成果的准确性及可靠性,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每一部分提供了可行的方案,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每一部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配备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方案有缺陷,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6工作进度计划6分提供了内容极其完整、详实可行的计划方案,有极强的针对性,得6分;提供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计划方案,有较强的针对性,得5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计划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4分;方案有缺陷、可行性差,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7质量保证措施方案6分提供了内容极其完整、详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方案,分工合理,职责清晰明确,针对性极强,得6分;提供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方案,分工合理,职责清晰明确,针对性较强,得5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质量保证方案,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4分;方案有缺陷、可行性差,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三、磋商报价(10分)1价格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是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2.2评分标准2.1.3磋商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技术服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信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分值构成2、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2.3.1.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2.3.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2.2.3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技术服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资信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2.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3.2.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3.1.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3.1.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3.1.2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报价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3.4.1供应商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2.3.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3.2.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磋商报价得分计算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3.1资信商务、技术服务及其他因素得分计算3、评分结果2.3.4.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2.3.4.2供应商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四章采购需求供应商得分=资信商务得分+技术服务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小组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供应商得分3.2.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3.2.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4、VOCs关键组分:基于观测数据,综合考虑VOCs对O3的贡献度,计算臭氧生成潜势(OFP),筛选亟需优先控制的关键组分。3、臭氧污染成因诊断:借助清徐县常规污染物监测体系,联合VOCs在线监测,实时获取臭氧及其前体物浓度水平,利用基于观测的模型(OBM)绘制清徐县本地的臭氧生成浓度等值线(EKMA曲线),进行臭氧敏感性分析。2、开展清徐县挥发性有机物离线监测和分析工作,得到大气VOCs污染特征及时间变化规律。1、VOCs污染特征分析:勘察布设1个VOCs在线监测点位,开展VOCs监测及分析工作,获得清徐县大气环境高时间分辨率的VOCs组分数据,监测组分包括PAMs和TO15。为掌握清徐县的O3污染特征及污染成因,开展清徐县VOCs监测工作,明确我县O3污染成因、VOCs的主要来源,并基于VOCs环境效应,筛选出对O3贡献较高的关键组分,提出控制策略建议。项目的主要目标如下:一、项目具体要求服务合同草案(仅供参考)第五章合同原则清徐县VOCs污染特征和化学组成、臭氧污染成因、VOCs关键组分、VOCs主要源类贡献值和分担率等。清徐县大气臭氧前体物减排路径研究报告1份,包含内容:二、验收要求5、VOCs来源解析:利用受体模型对环境空气VOCs进行来源识别。定量各污染源类对清徐县大气VOCs的贡献值与分担率。服务地点:项目名称:第三方开展大气臭氧源解析研究项目第一条项目概况根据第三方开展大气臭氧源解析研究项目(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乙方:甲方: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三条合同委托服务期限(二)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一)甲方权利和义务双方权利义务结算方式:合同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合同金额:资金性质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二)乙方权利和义务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中正式成果的知识产品归甲方所有。知识产权归属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的完好无损,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3、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2、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工作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项%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当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责任履约验收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保密条款合同变更与解除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的损失有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结束后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不可抗力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合同争议解决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及其他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3、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2、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第十四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章):乙方(章):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正/副本正/副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本合同的签署地: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目录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技术商务要求和相关的条款和规定。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贵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为:)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我方已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竞争性磋商:致:(采购人)竞争性磋商声明函(格式)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竞争性磋商最低的报价,并有权拒绝所有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磋商的费用。4.我们同意提供山西中大国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要求的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所有资料,并声明所提交的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的天,在此期间,本磋商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磋商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3.我们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起计算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E-mail: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磋商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证;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或零申报证明;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需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转账凭证复印件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证明。磋商保证金相关资料注:以上内容不得改动,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日期: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现针对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日我方的“供应商资格”情况声明如下:山西中大国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我方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八、关于“供应商资格”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事项(没有补充说明事项的,直接删除)。七、能够提供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产品规定的特殊资格、证照等。如没有提供,我方认为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没有特殊资格、证照的规定,且不再提供关于生产或经营该产品的其它资格、证照等。六、能够提供特定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五、参加本项目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注:山西中大国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保留核查供应商上述内容及相关原件的权利,如经核查与上述声明不符,或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拒不配合提供相关原件,均视为弄虚作假。日期: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特此声明!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保持公平的竞争关系。三、坚决做到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和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采购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合同规定的任务,准确兑现售后服务承诺。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成交,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注: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本次磋商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护照的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是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山西中大国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负责签署本次响应文件、全权处理响应文件开启、评审、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全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我姓名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山西中大国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可全权代表我签署本次响应文件,处理响应文件开启、评审、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书年月日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2.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参加本次磋商,应签署《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日期: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注: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特此声明。日期: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合同纠纷解决方式,请选择其一:(以“√”标识)……2.对《合同文本》有异议的,请具体说明。有异议()无异议()1.供应商对此次《合同文本》有无异议,请选择(以“√”标识):供应商对《合同文本》的签署意见财务状况文件日期: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2)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服务文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营业执照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2020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经营范围备注项目名称: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日期: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近三年同类项目及相关证明资料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服务时间业主名称1234服务方案日期: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注: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本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中对所采购服务的详细参数,在此表中逐条做出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中填写“无偏离”“负偏离”“正偏离”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参数偏离情况备注报价一览表(格式)(一)报价一览表第三部分报价文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格式自拟)项目名称总 报 价(元)服务期限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注:①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②报价的内容可以根据磋商供应商实际情况增加但开标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_]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监狱企业声明函(四)监狱企业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货币:人民币/元创新服务明细表(五)创新服务明细表日期: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创新服务价格合计:(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日期: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为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说明:情况说明我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发布了第三方开展大气臭氧源解析研究项目采购意向公示,因时间紧急,需尽快完成采购,故采购意向公示时间不足30天。特此说明!态环X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2022年8月4日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臭氧源解析 大气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