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车辆维修招标公告(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ZBGS2022-07099
项目名称: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最高限价(%):按费率(折扣报价)配件费加价率抵于10%;工时费折扣率高于20%(工时定额按《辽宁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期,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汽车维修能力的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5日 至 2022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室
方式:现场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提供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        
联系方式:潘先生 024-57719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 号             
联系方式:仲晓萍 024-52606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仲晓萍
电 话:  024-5260620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2年08月12日 15:1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08月15日至2022年08月19日每日上午:8:3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仲晓萍

项目联系电话
024-52606202

采购单位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潘先生 024-57719227

代理机构名称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 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仲晓萍 024-5260620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辽宁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