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2022)



垫江县普顺镇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垫江县普顺镇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1.2.3.7.8组通畅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项目类别:
公路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5楼会场2022年8月19日9:30至10: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2年8月19日10: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
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5楼会场

采购单位:
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
董老师:13996862577

招标采购科:
建管办

附件下载:
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公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doc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公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doc迎凤村2022年公路硬化详情.xls迎凤村2022年公路硬化详情.xls

项目名称: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公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公路硬化工程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1、2、3、7、8组项目编码:(招标编号:DJ-PSZ-2022-08)招标人: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村民委员会(盖单位公章)项目业主: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村民委员会(盖单位公章)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1、2、3、7、8组公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承包商须知3第一章竞争性比选招标公告1目录2022年8月(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全长约3.4公里,预算总投资约180万元,路面硬化(C25标号、硬化宽度4.5米×厚度0.2米)。护栏600米,规格及标准:立柱2.1m埋深1.4m冒出地面0.7m,薄厚2.5mm,(护栏补助资金为12万/公里)公路硬化涉及迎凤村1、2、3、7、8组,路段比较分散。(一)项目建设地点:普顺镇迎凤村。二、项目概况与施工范围本招标项目普顺镇迎凤村1、2、3、7、8组公路硬化建设工程已由垫江县交通局以垫交发【2022】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补助、一事一议等其他资金。经审查,项目符合公开竞争性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的承包商进行公开比选。一、比选条件《招标编号:DJ-PSZ-2022-08》四、项目比选价结算办法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本次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承包商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三、承包资格要求(四)招标范围:路面工程。(三)项目工期:60日历天。(二)报名地点: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2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17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并于2022年8月17日17时30分前向建设单位标人报名时需提交竞标保证金贰万元,资料费伍佰元的银行存入票据。由竞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单位指定的银行账号(账号:2501010120010007754-707001,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开户名:垫江县财政局-普顺镇人民政府,备注:普顺镇迎凤村公路竞标保证金20000元、资料费500元)。六、报名时间和比选时间及地点凡有意报名参加比选的法人,请于2022年8月12日起在垫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qsdj.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综合单价等开标前的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比选过程和事宜。五、招标文件的获取路面混凝土硬化工程:实行比选中标价(含安全生产费、税费等一切费用)的单价×实际验收里程=结算价。八、发布公告的媒介(二)符合条件的按公告载明资格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项目业主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一并纳入比选范围。(一)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七、比选范围(四)比选地点: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三)比选时间:2022年8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联系人:彭老师电话:18696815618地址:垫江县普顺镇项目业主: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村民委员会九、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垫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附件:1.《确认文书》;第二章承包商须知2022年8月12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名称: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垫江县普顺镇1.1.2项目名称普顺镇迎凤村1、2、3、7、8组公路硬化建设工程1.1.3建设地点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1.1.4建设规模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公路建设工程:工程总造价约180万元,路面硬化(C25标号、硬化宽度4.5米×厚度0.2米),规格质量按交通局验收标准执行。全长约3.4公里,涉及1、2、3、7、8组。护栏600米,规格及标准:立柱2.1m埋深1.4m冒出地面0.7m,薄厚2.5mm,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 交通补助、一事一议等其他资金 。 1.2.2资金落实情况己落实。1.3.1工期60日历天(投标函中必须填报投标工期、且投标工期必须满足此要求,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3.2质量要求达到重庆市“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承包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和复印件);(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4)市外企业需提交市外企业在本市施工分支机构登记备案证明。(4)质量认证三体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备注:纳入普顺镇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必须已在投标企业注册)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公路或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效证件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均不少于一人,安全员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管理人员实行押证(复印件)施工,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更换。以上人员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包含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最近半年的社保)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在社保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3.信誉要求:(1)最近3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招标投标的处罚,或受到停止处罚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的;(2)2019年至今无拖欠民工工资和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如果投标人有上述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3)2019年至今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4.其他要求:投标人2019年至今完成过质量达到合格的单项合同2km及以上的水泥混凝土公路施工业绩一个(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相关部门出具质量合格证明)。注: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时才被视为资格审查合格。(2)招标人不允许更换中标人,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1.5是否接受联合报名不接受口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6踏勘现场不组织口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7.1分包不允许1.7.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招标期间在(http://www.cqsdj.gov.cn)上发出的本招标项目补遗书、答疑书、补充通知或修改函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7.3招标文件的修改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都将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都将以修改后的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3.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网上发布。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垫江县人民政府(http://www.cqsdj.gov.cn)网上发布,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关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7.4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裁止日起计算)1.8.1报名(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22 年8月12日 9时30 分至2022年8月19日10时 00 分止。报名地点:垫江县普顺镇政府五楼会议室1.8.2比选时间及地点比选时间为:2022 年8月19日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比选地点为:垫江县普顺镇政府五楼会议室1.9本工程设置单价区间最高限价480元-520元/m³混凝土。备注:税费在我县税务机关申报,并全额缴纳,否则视为违约。1.10签字盖章要求按照具体要求执行(投标报价函一律机打,手写一律无效,作为废标)。1.11.1资格审查材料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性1.资格审查资料要求装订成册,并在资料封面页上注明“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资格审查资料;2.装入“资格审查资料”文件袋内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投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在资料封面页上注明“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公路建设工程”投标文件资料;4.装入“投标文件资料”文件袋内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1.11.2文件袋上写明应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文件袋上写明如下内容: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公路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投标文件)资料在 2022年 8月19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1.12递交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地点垫江县普顺镇政府五楼会议室1.13.1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要求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成员,参加开标会时,委托代理人除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外,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包含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最近半年的社保)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在社保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否则不予参加开标会,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还给投标人。每个投标人最多派1人参加开标会。[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复印件要随身携带壹份以供监督人员核实身份]招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对前三名拟中标候选人的人员社保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未按照规定要求缴纳社保,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为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移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并作不良行为挂网公示,然后由招标人依法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1.13采用二次平均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办法为二次平均法①、按照二次平均办法来确定中标价和中标单位。第一次平均数为有效报价之和除以有效报价单位数;②第二次平均数为第一次平均数与村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招标价平均数进行平均,得除第二次平均数。③投标企业投标价与第二次平均数相差的绝对值最小的为中标单位,投标价及为中标价④如遇接近标准价数值相同的有效报价,优先选取低于标准价的有效报价为中标价。如遇相同中标价,则由主持人现场公开组织相同报价投标人抓阄确定最终中标单位。⑤中标价(含税费)为项目建设合同价格,最后结算价以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量为准。⑥依据投标报价将投标单位最接近排列选三名中标候选人,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并列的也按照抓阄产生。递选中标人的中标价确定原则:递选中标人的中标价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1.14中选结果通知书比选结束后,业主在垫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投诉后核发中选结果通知书。1.15合同签订由中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凭(中选)通知书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1.16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现金;付费方式:银行转账。 ①收款单位: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 ②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账号:2501010120010007754-707001打款时必须备注:迎凤村1、2、3、7、8组公路硬化工程履约保证金,留打款依据。2.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格的 10%。3.提交时间:比选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到业主指定账户(3个工作日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选资格)。4..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三日内未签订合同的;(2)签定合同之日起十日内未开工的。5.退还要求及方式:工程全面完工且在甲方组织的初步验收合格后全额无息退还。退还时中标人应提供单位名称、金额、开户银行证明依据。 1.17重新比选中选承包商无故放弃中选、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项目业主单位应按依次递补确定承包商。1.18投诉处理1.投诉及处理程序参照《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执行。2.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20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账号:2501010120010007754-707001。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一)银行转账:本项目招标公告上的《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二)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 8月 17日17时30。(三)缴纳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整),备注(迎凤村1、2、3、7、8组公路硬化工程履约保证金,资料费500元)。竞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保证金存入票据和资料费票据,开标结束后,竞标保证金由发包人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资料费不予退还。(共计贰万零伍佰元正)。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所有进入“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的资金,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延期、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投标保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开标前均不予退还,开标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2.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3.流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退还。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5.其它情况,如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等情况的,普顺镇根据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21投诉电话重庆市垫江县交通局:023-74638761附件16.低价风险担保承诺函。5.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回单复印件》;2.《投标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施工的竞争性比选,对贵单位发出的该工程竞争性比选文件及其相应的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中标后绝不转包或挂靠公司,一旦发现、查实我公司有转包、挂靠行为,我公司自愿承担违约责任或违约金。*************(发包人名称):确认文书二、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路面混凝土硬化工程****元/m3,按交通局实际验收据实结算。护栏600米,规格及标准:立柱2.1m埋深1.4m冒出地面0.7m,薄厚2.5mm,(护栏补助资金为12万/公里)本工程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内容,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重庆市“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发包人名称):投标报价函附件2年月日四、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四)我方承诺如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我公司愿意缴纳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作为风险担保金。(三)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内容,经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完善并移交全部工程资料。(二)我方承诺按照投标公告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一)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三、如我方中标: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及资料费回单复印件盖鲜章后粘贴附件3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五、(其他补充说明)。地址:单位性质: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件4特此证明。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本人(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附件:5年月日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低价风险担保承诺函附件6: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也要随身携带壹份以供招标人核实身份。2.在竞争性比选活动现场于投标文件开封前,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比选活动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招标人核实身份。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比选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比选活动并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若我单位在*******(项目名称)投标活动中中标,且投标总报价低于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将无条件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缴纳低价风险担保金。若我方无论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招标人不退还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并作不良行为公示。我方特此承诺。致:************人民政府2、工程地点: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境内1、工程名称: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公路建设工程一、工程概况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村民委员会(下称发包人)与*******(下称承包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公正、平等、自愿、诚信原则,双方就本合同段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年月日三、质量标准合同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下达的开工令日期为准二、合同工期4、工程内容:调平压实等达到路面硬化标准,水泥路面硬化厚20cm,强度C25。护栏600米,规格及标准:立柱2.1m埋深1.4m冒出地面0.7m,薄厚2.5mm,3、工程规模:路面硬化(C25标号、硬化宽度5.0米×厚度0.2米)。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1、2、3、7、8组公路硬化工程,主要建设路段:1组:主干道至文加富处150米,至刘述忠处60米,土地坡至电池浜1400米;2组:何家桥至粱家湾420米,主干道至陈前山处130米;3组:孙云明至孙珠才230米,老办公室至李家湾150米,7组:十二坡至徐厚发处120米,8组:孙家桥至王老八丫口600米,三百步水库至彭云周处120米。硬化工程全长共约3400米,硬化路面宽4.5米,厚度0.2米,强度C25,护栏600米,规格及标准:立柱2.1m埋深1.4m冒出地面0.7m,薄厚2.5mm,计划工期60日历天,规格质量按交通局验收标准执行)。四、合同价款5、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从工程交工证书签发之日算起;本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从缺陷责任期终止之日算起。4、垫江县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3、发包人委派出义务监督员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监督工作。2、验收标准及质量等级:重庆市“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质量验收标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1、技术规范及图纸:承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设计通用图及施工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要求组织施工。六、工程款支付及结算办法2、承包人交纳的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完成并检验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1、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必须按比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并按比选招标文件规定的额度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五、履约保证金2、本工程应交纳的税费和保险费,以及施工用水、用电、安全设施、临时用地、承包人驻地建设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承包人的中标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m3。(一)发包人违约八、违约责任发包人委派***为业主现场代表;承包人委派***为项目经理、***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除法定因素外不得变更。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文件均以其代表签字认可为准。七、双方代表2.结算办法:路面混凝土硬化工程:实行比选中标价****元/m3(含安全生产费、税费等一切费用)的单价×实际验收方量=结算价。1.本项目承包方全垫支,通达工程验收合格后,县交通局下拨的村级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到位后支付路基工程款,通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县交通局下拨的村级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及群众集资款到位后30天内支付至中标单位,资金缺口部分待发包人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到位后立即支付,若项目工程完工后向上级部门争取的缺口资金在质保期内全部到位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97%,工程总造价的3%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结算余款,若过了质保期后资金才全部到位的,不再扣取质保金,所有工程款必须通过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3、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押证(复印件)施工,施工作业时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发包人如发现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在施工作业时不在施工现场,每人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违约金500元,承包人无权变更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工程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低劣,工程进度达不到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时,发包人有权撤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2、承包人未按规定办理其装备及人员保险,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责令承包人立即退场,已实施的工程不支付工程款。(二)承包人违约2、发包人未按期进行期中支付或最后支付,未付款不计利息。1、发包人未按期交付施工场地,由此延误承包人工期的责任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发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承包人已完成的合格工程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并由政府审计机关审计,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款应扣除承包人按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已完成的合格工程款在工程交工验收后一年内付清(转包及违规分包除外)。6、终止合同后发包人将重新选择承包人,重新选择的承包人有权使用原承包人的材料和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处理(工程估价、拖期损失及给发包人造成的其它损失等)在全部工程完成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进行。5、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承包人必须自费整改,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能在限期内整改合格,发包人根据情节轻重处承包人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次;承包人超过限期45天仍未整改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限期撤场,由承包人另行赔偿发包人损失人民币50000元。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交工,承包人须承担人民币500元/天的违约金;承包人超过合同工期30日历天仍未完工并将合格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限期撤场,并由承包人另行赔偿发包人损失人民币50000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发包人: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村民委员会承包人:********本合同协议书一式捌份,双方各执四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合同生效1.发包人职责为在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民委员会(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日期:2022年月日日期:2022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承包人职责(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3.违约责任(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发包人: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民委员会(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十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五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关部门认定责任。发包人: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民委员会施工廉政责任书垫江县普顺镇迎凤村1、2、3、7、8组公路硬化工程年月日年月日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一、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承包人: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二、发包人责任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三、承包人责任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四、违约责任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普顺镇迎凤村民委员会(盖章)承包人:(盖章)本责任书一式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五、责任书有效期年月日年月日电话:电话:\n迎凤村公路详细名单\n迎凤村公路详细名单\n迎凤村公路详细名单\n\n序号\n地点详情\n长度(米)\n\n1\n十二坡至徐厚发处\n119\n\n2\n老办公室至李家湾\n154\n\n3\n孙家桥至王老八丫口\n595\n\n4\n孙云明至孙珠才家\n230\n\n5\n迎凤村1组主干道至刘述忠处\n56\n\n6\n迎凤村1组主干道至文加富处\n145\n\n7\n土地坡至电池浜\n1400\n\n8\n何家桥至梁家湾\n420\n\n9\n迎凤村2组主干道至陈前山处\n130\n\n10\n迎凤村8组三百步水库至彭云周处\n120\n\n合计\n\n3369\n\n\n\n\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