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建工程招标公告(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


周口经济开发区徐庄路(创业路-麦仁店路)、麦仁店路(德兴路-昌盛路)新建工程

周口经济开发区徐庄路(创业路-麦仁店路)、麦仁店路(德兴路-昌盛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口经济开发区徐庄路(创业路-麦仁店路)、麦仁店路(德兴路-昌盛路)新建工程,已由 周开经发[2022] 32号、33号、38号、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 周口经济开发区;
2.2 建设规模:麦仁店路(德兴路-昌盛路)新建工程全长560米,红线宽度为25米,徐庄路(创业路-麦仁店路) 全长908.2米,红线宽度为25米;
2.3项目总投资:约3659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麦仁店路(德兴路-昌盛路)新建工程全长560米,红线宽度为25米,徐庄路(创业路-麦仁店路) 全长908.2米,红线宽度为25米;主要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 ,
1标段:本项目的施工
2标段:本项目的监理
2.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2年 8 月12 日 8 时0分至2022年 8月18日17时0分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时5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七 开标室
5.5投标人应在“周口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监管平台” 注册账号,参见平台“单位管理模块”填报企业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经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通过后登陆系统,进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于企业基础信息模块、优良信息模块及工程业绩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如有疑问可咨询(工作日)0394-828993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 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周口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张向科
电 话:13592257075
名称:公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商鼎路龙宇国际
联系人:王鑫
联系方式:13403870404
8、监督人
监督单位: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394-8273726

附件:

1、招标文件-施工V1.0.doc1、招标文件-施工V1.0.doc

2、监理招标文件.doc2、监理招标文件.doc

日期:二〇二二年八月招标代理机构:公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人: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招标文件1标段周口经济开发区徐庄路(创业路-麦仁店路)、麦仁店路(德兴路-昌盛路)新建工程2.招标文件81.总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37.合同授予126.评标125.开标114.投标113.投标文件9附表四:中标通知书18附表三:问题的澄清17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16附表一:开标记录表1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9.纪律和监督132.评审标准231.评标方法23评标办法前附表2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附表六:确认通知20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1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72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30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3.评标程序24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80三、授权委托书7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7一、投标函7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4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3七、项目管理机构86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85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84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83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82六、施工组织设计81(二)近年财务状况表90(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89九、资格审查资料89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8(二)主要人员简历表87(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86一、招标条件周口经济开发区徐庄路(创业路-麦仁店路)、麦仁店路(德兴路-昌盛路)新建工程-第一章招标公告十、其他材料93(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92(三)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91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3项目总投资:约3659万元。2.2建设规模:麦仁店路(德兴路-昌盛路)新建工程全长560米,红线宽度为25米,徐庄路(创业路-麦仁店路)全长908.2米,红线宽度为25米;2.1建设地点:周口经济开发区;二、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周口经济开发区徐庄路(创业路-麦仁店路)、麦仁店路(德兴路-昌盛路)新建工程,已由周开经发[2022]32号、33号、38号、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标段:本项目的监理1标段:本项目的施工2.7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2.6质量要求:合格。2.5招标范围:麦仁店路(德兴路-昌盛路)新建工程全长560米,红线宽度为25米,徐庄路(创业路-麦仁店路)全长908.2米,红线宽度为25米;主要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3.2、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投标人资格要求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4.2办理CA数字证书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1企业诚信库注册四、招标文件的获取3.5、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3.4、各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2022年8月12日8时0分至2022年8月18日17时0分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5.5投标人应在“周口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监管平台”注册账号,参见平台“单位管理模块”填报企业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经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通过后登陆系统,进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于企业基础信息模块、优良信息模块及工程业绩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如有疑问可咨询(工作日)0394-8289932。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09时50分。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六.发布公告的媒介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名称:公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3592257075联系人:张向科地址:周口经济开发区招标人: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七、联系方式电话:0394-8273726监督单位: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监督人联系方式:13403870404联系人:王鑫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商鼎路龙宇国际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周口经济开发区联 系 人:张向科电 话:13592257075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公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商鼎路龙宇国际联系人:王鑫 联系方式:134038704041.1.4项目名称周口经济开发区徐庄路(创业路-麦仁店路)、麦仁店路(德兴路-昌盛路)新建工程1.1.5建设地点周口经济开发区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资质条件:投标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2.2.2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时5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承诺书3.3.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后 60 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金额: 5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1、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人直接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里点击“申请电子保函”,按要求操作,在线确认企业信息并选择出函机构,由出函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交易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申请电子投标保函的操作方法见电子保函操作手册)2、银行转帐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交纳到指定帐户,对未能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交纳时在备注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账号:开户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西城支行保证金账号:411602010170003001104794;行号:3135080000253.4.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竞买)保证金统一代收代退办法》执行。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tf 格式)。(中标单位确定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3.7.5装订要求/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专家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控制价在网上下载。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被责令停业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11分包:不允许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9踏勘现场:不组织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2偏离:不允许(8)图纸;(7)投标文件格式;(6)技术标准和要求;(5)工程量清单;(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6)项目管理机构;(5)施工组织设计;(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3)投标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投标报价(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资格审查资料;(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3.4.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5资格审查资料3.4.3.2投标人涉嫌有违规行为或招标项目在公示期间有投诉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完毕后按有关规定办理。(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情形。(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3.1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特殊情形投标保证金的处理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4.1.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4.1投标文件的递交4.投标3.7.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t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业务操作手册》。4.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光盘/U盘)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U盘),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6.评标5.2.1本工程采用电子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按顺序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7.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履约担保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2中标通知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纪律和监督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8.2不再招标(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出现以上任何一款现象者,按废标处理。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除开标、评标期间外,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人控制价(投标人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2.1.(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问题的澄清附表三:问题的澄清年月日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2.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编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中标人名称):中标通知书附表四:中标通知书年月日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期:日历天。中标价:元。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人:(盖单位章)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未中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确认通知附表六:确认通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确认。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1.2资格评审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施工组织设计: 30 分项目管理机构: 8 分投标报价:40 分其他评分因素: 22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人控制价*50%。2、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人控制价*50%。注:其投标报价在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100%-95%(含100%-95%)之间的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施工组织设计(满分3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0-3分2.2.4(1)施工组织设计(满分3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4分2.2.4(1)施工组织设计(满分3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0-4分2.2.4(1)施工组织设计(满分3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4分2.2.4(1)施工组织设计(满分30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0-4分2.2.4(1)施工组织设计(满分30分)劳动力安排计划0-3分2.2.4(1)施工组织设计(满分30分)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与主要物质计划0-3分2.2.4(1)施工组织设计(满分30分)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0-3分2.2.4(1)施工组织设计(满分3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包括网络图)0-2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2)项目管理机构(满分8分)其它主要人员(8分)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外,五大员(至少应包含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预算员、资料员)配备齐全者得8分,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2.2.4(3)投标报价(满分40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40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扣完为止。2.2.4(4)其他评分因素(满分22分)投标人类似业绩(2分)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者,得2分,否则不得分。2.2.4(4)其他评分因素(满分22分)投标人承诺(10分)1、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0-2分;2、工程质量、工期承诺0-2分;3、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承诺0-2分;4、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垃圾处置方案0-2分;5、保修期内外及其他承诺0-2分。2.2.4(4)其他评分因素(满分22分)企业信用(满分10分)企业成功注册周口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监管平台(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周口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监管平台在投标截止前公布的最新季度企业信用等级为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8分,合格的得6分,较差2分,差的0分;按要求填写本企业信用主体基本信息并得到确认,暂时没有评级结果的,得6分;没有成功注册或虽成功注册但没有填写基本信息的,不得分。3.2.3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其它评分因素得分。3.2.5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由五名以下(含五名)评委组成时,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本办法计算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1.评标方法(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值计算(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3.2.3投标人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其他评分因素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5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发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3.4评标结果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承包人(全称):6.工程承包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②。5.工程内容:①;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自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后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参照住建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内容。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中投标文件和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廉政协议书及施工过程中发包人的工作管理文件及其会议纪要等。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市政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合同履行中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共同确定。1.1.3.9永久占地包括:合同履行中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共同确定。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不采用;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河南省和周口市现行的施工规范、技术规范、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操作规程等。专用合同条款;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双发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他合同文件。价格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通用合同条款;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部施工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三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天;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肆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7日内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工程量报表;每月25日报送本月工程进度完成报表、次月工程进度计划;每周一提交施工周报,包括上周完成情况及本周计划;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总进度计划、工程量报表、月报表及计划、竣工资料及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变更需要报送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价款变更的相关资料;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工程部;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监理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本工程不提供。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竣工验收前按承包方施工范围划分,施工范围内为场内交通。施工范围外为场外交通。1.10.3场内交通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确认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签证;(2)对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施工的处置;(3)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等有关签证的确认;(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确认;(5)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审批;(6)处理和协调外部施工条件;(7)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职务:工程现场负责人;姓名:;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于开工前7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联系勘察测绘部门向承包人提供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等书面资料,交付承包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发包人应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资料,如有需要,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对地下管线进行探测。发包人负责协调提供电源。安装费、线路、设备购置费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电费,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负责提供水源。从水源至施工各用水点的管路安装、布置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其安装费、管材、设备购置费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水费,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水、电、工程地质、地下管线资料、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等。2.4.2提供施工条件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本合同工程的施工用地范围为招标图纸所示的红线范围内的区域。承包人可按此范围布置施工临时工程。在此范围以外的临时用地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给予协助。发包人有权对施工用地范围作适当的调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文字版及电子版。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本工程验收后28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书面4套、电子版1套)。(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监理人要求提交的资料清单内容提交。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⑥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环境保护和扬尘治理工作,由于承包人的相应措施不到位导致工程停窝工及相关处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⑤承包人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已有成品保护工作。现场运输材料、堆放材料等造成的路面的污染,承包人应该有专人负责跟踪打扫;市政、绿化等公用设施做好施工期间的保护工作;影响他人作业生活的,承担相应责任;现场施工及生活产生的垃圾应该每天有人清除;不允许在道路上搅拌砼及砂浆。④承包人使用的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设施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包人要求为其他承包人提供分表接口的,承包人应予无条件同意。③承包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雇员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如因雇员的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纠纷,导致雇员围堵发包人等的,除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外,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②承包人应积极主动核对图纸中的标高、轴线等技术数据,充分理解设计意图。若由于明显的设计图纸问题(例如尺寸标注不闭合、文字标识相互矛盾等)和发包人(包括监理)不正确的指令,承包人发现后有书面告知义务,否则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责任。(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对工程内容的任何增加和删减。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处理本项目的一切事务。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在开工当月起,每月不少于20天,每天必须8小时在现场组织施工,剩余10天如有需要离开施工现场需向发包人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5)项目部成员在工地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发现脱岗一人次扣1000元。(4)尽管承包人已按投标书附表中所列的数量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但若监理人或发包人认为这些人员仍不足以适应现场施工的需要并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用这类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不得无故拖延。(3)按施工人员的2%—4%配备专职的安全员,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其他满足本合同工程施工需要的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各类专业人员、质检人员、管理人员和有能力进行施工管理、并指导作业的工长;以及适应本工程需要的各类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和普通工。(1)按投标书附表中所报名单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和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批准,人员必须及时到位,不得替换,否则承包方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发包人批准、审核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3.3.1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承包人应向现场派驻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而需要的下述人员,所派往本工程的人员条件应与投标文件相符;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3.3.5承包人应执行政府有关民工工资的管理规定。如出现因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到政府部门或发包人处索要工资的情况,则每出现一次,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收取5万元违约金;若发包人代为支付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按所代付民工工资总金额的15%向承包人收取管理费;并拒绝承包人参与发包人及其关联单位企业以后的投标。3.3.4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撤换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若撤换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3.3.3特殊工种(电工、电梯工、起重工、电焊工、驾驶员、爆破工等)要经专业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上岗;说明承包人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承包人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承包人中的设计团队必须常驻项目现场进行服务,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3.2承包人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作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人,并经发包人同意方可执行。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除劳务外的全部工程。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见监理合同。通信地址:;电子信箱:;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2)/;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执行通用条款。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6.1.3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编制完成由监理审签后,作为开工报告文件附件上报。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施工现场必须设立保卫室,专人负责治安保卫工作。本工程在整个施工期间杜绝一切人身伤亡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上述事故,则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现行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其安全施工防护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内。6.1安全文明施工6.2.2减少夜间噪声6.2.1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被认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进行了现场考察,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以及可得到的有关资料进行了查看和核查,承包人已取得可能对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等必要资料。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护施工场地内外环境并防止由于其作业方法导致的污染、噪音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对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伤害和受损。因承保人原因造成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受损,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6.2环境保护执行通用条款。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①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地面道路硬化,道路不积水,其他道路用砖、焦渣、碎石等防护措施;②施工现场专人定时洒水、打扫、保洁。出入车辆100%冲洗:①工地出入口内侧应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建立车辆冲洗台账,干净无车轮泥印;②车辆冲洗采用循环用水,设置沉淀池,污水不能排入市政管网。物料赌放100%覆盖:①易扬尘材料存放库房,堆放土方、渣土要覆盖防尘网或绿色土工布,建筑垃圾集中堆放,严密覆盖;②土方作业分段进行,设置作业区标识牌,同时实施洒水和覆盖措施;③基坑开挖应及时支护,自然放坡开挖边坡边覆盖防尘网,市政工程作业采用渐进式分段进行,采取洒水、覆盖措施。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①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现场围挡,高度达标,围挡上设置喷淋装置,围挡外张贴公益广告;②在项目工地出入口设置扬尘防治职责和“三员管理”公示牌,要素齐全,信息正确。6.2.3扬尘防治承包人不得在夜间安排噪声很大的机械施工(经发包人同意的除外)。若施工单位违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的有关规定,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0.5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如有政府相关部门处罚亦由承包人自行承担。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对承包人未达到6个100%的处罚措施:项目开工后,承包人未按照扬尘治理要求做到上述规定,被区级监管单位通报者,除监管单位对承包人的处罚外,每通报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0.5万元罚款,并限期整改完毕;被市级及以上监管单位通报者,除监管单位对承包人的处罚外,每通报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罚款,并限期整改完毕;承包人限期未整改完毕,每逾期一天加罚500元,直至整改结束。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密封密闭措施平装,达到无外漏、无高尖、无沿路遗撒。土方工程100%湿法作业:①安装环绕喷淋系统,并配备洒水车、雾炮机,定期洒水降水,每小时开启1次,每次0.5小时,道路每天至少6次;②进行截桩、地砖、石材、砌砖、土方作业时开启喷雾装置;③4级以上大风或启动重污染天气3级以上预警响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作业;④安装检测监控设备,现场PM2.5浓度3h平均值大于等于78μg/m³或PM10浓度3h平均值大于等于115μg/m³时,应启动现场喷淋及其他应急措施。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接收之日起7天以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七天。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七天。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接收之日起7天以内。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七天。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3%。每逾期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按合同总造价的1‰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客观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程工期做相应顺延。(3)/。(2)/;(1)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通用条款。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部分按实调整;2、设计变更;3、现场签证。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3.由于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原因而影响施工的,只调整工期,不调整合同价款。2.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发包人做出的变更及工程洽商引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减,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投标报价中项目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计算;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投标报价中项目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调整后进行结算;投标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16版)》相应定额、规定及其配套文件,以及河南省周口市现行文件汇编价格信息等相关规定(按中标价和招标控制价的降幅比例让利),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后执行;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和税金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1.工程设计变更与发包人签证工程量及价格同时认定且据实结算。确定的变更及签证价款随当期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承包人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要求采购所需的暂定(估)材料,经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人三方共同确认据实结算(不再进行优惠)。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政策性调整;图纸会审纪要;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工程签证;发包方清单缺项、漏项;乙方漏项的造价视为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不再增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a人工费按中标时人工单价执行,结算时不做调整;b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投标综合单价将不予调整的风险;c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累计停工在八小时以内的风险。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⑤材料价格变动超过约定的比例后,按照专用条款11.1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④投标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参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16版)》相应定额、取费文件以及周口市造价信息相关规定(按中标价和招标控制价的降幅比例让利),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后执行。③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投标报价中项目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进行结算。②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投标报价中项目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计算。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支付期限:/。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⑴报送资料为广联达文件包1份和一式4份书面计价资料;⑵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后作为计量依据;⑶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审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⑸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的25日前。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以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三方共同签认的实际发生量准。12.3.1计量原则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每次付款时,须提供发票、工程进度验收表、已完成工程量认定表。工程进度验收表和已完成工程量认定表由施工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职业印章)编制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职业印章)、报发包方认可。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工程进度付款,已完成工程量经监理、发包人确认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的50%;工程完工经监理、发包人确认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工程审计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退还余款。12.4.1付款周期(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个工作日。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照发包方要求提交。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工程试车内容/。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后7天内。13.6.1竣工退场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陆份书面资料,一份电子版资料。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15.2缺陷责任期(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3%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立即内派人修理,乙方不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事故引起方承担。15.4.3修复通知(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承包人应承担因此导致的鉴定、检验、返工及拆除重建等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经监理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承包方无条件执行监理整改意见,并承担相应损失。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3)保险期限:自被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机械、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至发包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发包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工程之时止(以最迟者为准)。(2)保险金额:本工程工地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及用于该工程的材料、机械、设备的实际总价值。(1)投保内容:本工程工地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及用于该工程的材料、机械、设备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用已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18.1工程保险18.保险承包人还应购买设计责任险,保险费用已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18.3.2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保险,其保险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另行结算。由于承包人未办理此项保险而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18.3.1其他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保险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8.2第三者责任险(4)保险受益人:按投资主体确定受益人。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工程尚未完工但保险已过期的情况,承包人应主动续保,涉及费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按50%比例承担。若承包人不主动续保,因保险过期各类损失无法得到保险赔偿,由此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因非承包人原因(除不可抗力)出现工程尚未完工但保险已过期的情况,承包人应主动续保,涉及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承包人不主动续保,因保险过期各类损失无法得到保险赔偿,由此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8.4保险的延期18.3.4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议解决。承包人应在开工后一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18.3.3保险凭证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21.补充条款(2)向周口市人民法院起诉。(1)向周口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20.争议解决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协议书附件:附件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2: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二、质量保修期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收报修通知之日后1天内派人维修。承包人不再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修理,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由事故引起方承担。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四、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工程保修期限为12个月。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1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若承包方不能按履行保修责任,发包人有权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附件4: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附件6: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5: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8: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发包人名称):履约担保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单位章)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附件9: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预付款担保担保人:(盖单位章)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承包人):支付担保附件10: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四、代偿的安排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五、保证责任的解除七、争议解决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免责条款担保人:(盖章)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八、保函的生效(2)向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附件11:年月日传真: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承包人提出采用的其它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监理工程师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二、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本规范适用于本工程施工,详细内容均已注明于有关文件之中。一、适用范围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执行。三、工程验收:本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所用技术规范和标准与新技术规范和标准不一致时,以新技术规范和标准为准。本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施工工程的习惯作法。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六、施工组织设计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四、投标保证金三、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十、其他材料九、资格审查资料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七、项目管理机构(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3.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招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邮政编码:电话:地址: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证明。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总价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相应凭证的复印件。)四、投标保证金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单位盖章)投标人:(小写):投标总价(大写):工程名称:招标人:编制日期:年月日(造价人员签字或盖章)编制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人:法定代表人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六、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七、项目管理机构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证、身份证、职称证的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九、资格审查资料分包人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电 话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 要 内 容预计造价(万元)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十、其他材料(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三)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二)近年财务状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3、若我单位中标,保证按照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设备表组织进场,否则自愿按照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2、若我单位中标,保证按照投标文件中拟配备人员组织进场,否则自愿按照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1、保证此投标文件中所附企业资料复印件均真实有效且与原件无误,否则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我单位所投工程,在此郑重承诺:投标人承诺书建议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附件1、投标人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4、若我单位中标,保证安全生产目标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工期、质量要求各项目标完成工程任务,否则自愿按照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联系电话: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我单位承诺,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附件2、周口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周口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年月日承诺人(盖章):承诺人(盖章)联系电话: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我单位承诺,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打招呼”现象登记表周口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附件3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招标人、评标专家的承诺书,一份承诺人留存备查,一份纳入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一并提交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投标人的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年月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分别填写此表,一并纳入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一并提交至招投标监管部门。项目名称“打招呼”人单位姓名职务方式时间“打招呼”具体事项登记人单位身份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姓名联系方式备注项目名称“打招呼”人单位姓名职务方式时间“打招呼”具体事项登记人单位身份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姓名联系方式备注日期:二〇二二年八月招标代理机构:公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人: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招标文件2标段周口经济开发区徐庄路(创业路-麦仁店路)、麦仁店路(德兴路-昌盛路)新建工程第五章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工作主要内容4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2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一章招标公告3目录一、招标条件周口经济开发区徐庄路(创业路-麦仁店路)、麦仁店路(德兴路-昌盛路)新建工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八章图纸6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7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6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3项目总投资:约3659万元。2.2建设规模:麦仁店路(德兴路-昌盛路)新建工程全长560米,红线宽度为25米,徐庄路(创业路-麦仁店路)全长908.2米,红线宽度为25米;2.1建设地点:周口经济开发区;二、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周口经济开发区徐庄路(创业路-麦仁店路)、麦仁店路(德兴路-昌盛路)新建工程,已由周开经发[2022]32号、33号、38号、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标段:本项目的监理1标段:本项目的施工2.7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2.6质量要求:合格。2.5招标范围:麦仁店路(德兴路-昌盛路)新建工程全长560米,红线宽度为25米,徐庄路(创业路-麦仁店路)全长908.2米,红线宽度为25米;主要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3.2、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投标人资格要求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4.2办理CA数字证书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1企业诚信库注册四、招标文件的获取3.5、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3.4、各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2022年8月12日8时0分至2022年8月18日17时0分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5.5投标人应在“周口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监管平台”注册账号,参见平台“单位管理模块”填报企业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经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通过后登陆系统,进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于企业基础信息模块、优良信息模块及工程业绩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如有疑问可咨询(工作日)0394-8289932。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09时50分。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六.发布公告的媒介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名称:公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3592257075联系人:张向科地址:周口经济开发区招标人: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七、联系方式电话:0394-8273726监督单位: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监督人联系方式:13403870404联系人:王鑫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商鼎路龙宇国际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周口经济开发区联 系 人:张向科电 话:13592257075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 公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龙都红星广场4号楼联系人:贺华磊联系电话:156394397951.1.4项目名称周口经济开发区徐庄路(创业路-麦仁店路)、麦仁店路(德兴路-昌盛路)新建工程1.1.5建设地点周口经济开发区1.1.6建设规模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1.3.2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1.3.3质量控制目标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同招标公告要求。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个,本单位在职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本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个,需有执业证书。监理员资格:拟派本工程监理员不少于 2个,需有相应的岗位证。财务要求:近两年的财务报表。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限制、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的;其它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要求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人有疑问以书面形式送至招标代理机构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2.2.2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时5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见投标文件格式。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标段: 2000元整 ①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人直接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里点击“申请电子保函”,按要求操作,在线确认企业信息并选择出函机构,由出函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交易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申请电子投标保函的操作方法详见电子保函操作手册)②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交纳到指定账户,对未能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资审)文件予以拒绝。周口市投标保证金专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行号:开户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西城支行保证金账号:411602010170003001104793;行   号:313508000025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9年、2020年或2020年、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应有相关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注册会计师签章。(成立不足二年的投标企业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 年(2019年1月1日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 年(2019年1月1日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签字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盖章要求签字和盖章的地方必须签字和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系统指定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2)本项目无需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结果发布后各投标人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电子U盘一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3.7.5装订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左侧无线胶装4.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制作,并对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网址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本项目实行在线网上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远程在线解密会员端操作手册》(为应对解锁异常,投标人可持移动电脑在交易中心附近解锁);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专家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7.3.1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形式:/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报价要求本工程设招标人控制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控制价在网上下载。10.2其它1、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2、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改为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采取远程解密方式开标。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和质量要求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总监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被责令停业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9踏勘现场:不组织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2偏离:不允许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进行不分包承诺(格式自拟)。1.11分包:不允许(6)技术标准和要求;(5)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工作主要内容;(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凭CA数字证书登录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在网上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但不得留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否则视为有串标嫌疑。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图纸;(7)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文件2.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答疑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网上答疑为准。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网上答疑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概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2.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澄清文件在网上公布,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4)监理大纲;(3)投标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3.2投标人的监理酬金计算公式:人民币/费率形式报价3.2.1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费率形式报价,由投标人根据监理责任范围、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市场行情,结合本企业的实力及本工程实际情况自主报价。3.2投标报价(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资格审查资料;(5)项目管理机构;3.4投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网上答疑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4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3.2.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投标报价;(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资格审查资料3.7.4投标文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1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制作,并对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5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的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5.开标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或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确认最后一次上传的为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本项目实行在线网上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远程在线解密会员端操作手册》(为应对解锁异常,投标人可持移动电脑在交易中心附近解锁)。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公开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履约担保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2中标通知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8.2不再招标(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出现以上任何一款现象者,按废标处理。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除开标、评标期间外,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监理大纲和项目管理机构的优劣确定先后顺序。1.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1初步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1初步评审标准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1初步评审标准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1初步评审标准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1初步评审标准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1初步评审标准报价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 项规定2.1初步评审标准监理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2.1初步评审标准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2.1初步评审标准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如有)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方法2.2详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他评分因素:20分项目管理机构:10 分监理大纲: 40分报价: 3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通过初步评审且在招标控制价范围100%(含)到90%(不含)范围内的投标人报价为有效投标人报价,不在此范围内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人控制价*50%;当所有有效投标人大于五家(含五家)时,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人控制价*50%。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负值为负偏差,正值为正偏差。2.2.4(1)其他评分因素(20)企业业绩( 5分)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监理过的类似项目有一项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2.2.4(1)其他评分因素(20)服务承诺(5分)1、施工期间履行职责的服务承诺;(0-3分)2、与监理工作相关的协调工作承诺、保修期间服务承诺;(0-2分)2.2.4(1)其他评分因素(20)企业信用(满分10分)企业成功注册周口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监管平台(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周口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监管平台在投标截止前公布的最新季度企业信用等级为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8分,合格的得6分,较差2分,差的0分;按要求填写本企业信用主体基本信息并得到确认,暂时没有评级结果的,得6分;没有成功注册或虽成功注册但没有填写基本信息的,不得分。2.2.4(2)项目管理机构(10分)总监理工程师( 2 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得2分。2.2.4(2)项目管理机构(10分)专业监理工程师( 4 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得 2分,每增加1名符合要求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加2分,加满 4 分为止。2.2.4(2)项目管理机构(10分)项目监理人员配置( 4 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的得 2分,每增加1名符合要求的监理员加 1 分,加满 4分为止。2.2.4(3)监理大纲(40))质量控制措施(8分)有质量控制措施得5分;全面、有效,有针对性 加1~3分 ;无此项0分。2.2.4(3)监理大纲(40))工期控制措施(8分)有工期控制措施得5分;全面、有效,有针对性 加1~3分 ;无此项0分。2.2.4(3)监理大纲(40))投资控制措施(10分)有投资控制措施得5分;全面、有效,有针对性 加1~5分 ;无此项0分。2.2.4(3)监理大纲(40))合同信息管理与工程协调措施(4)有合同信息管理与工程协调措施得2分;内容 明确、管理方式方法得当加1~2 ;无此项0分。2.2.4(3)监理大纲(40))安全文明控制措施(10分)有安全文明控制措施得5分;合理、保证措施得当加1~5分; 无此项0分。2.2.4(4)投标报价(30分)偏差率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得满分(3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其有效报价偏差率每偏差(正偏差或负偏差)1%,扣 1分,扣完为止。分值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中间值计分按直线插入法计算。3.3.3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企业资信情况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监理大纲得分+投标报价得分。3.3.4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由五名以下(含五名)评委组成时,评委评分总和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本办法计算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3)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l)企业资信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1评标准备3.评标程序(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企业资信情况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评标权力。3.1.2推荐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及负责人职责(3)评标委员会成员具有第二章6.1.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招标人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更换。(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有关评标管理规定以及评标纪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并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主动出示专家证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监管工作人员确认其身份后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参加评标。3.1.1评标委员会签到3.1.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④整理编写评标报告。③在评审中出现不同意见时进行复核,组织讨论。②负责清标、修正;①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招标文件;(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除履行自己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标的职责外,主要负责以下工作:(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对“通过”、“不通过”的意见有分歧的,以评标委员会全体评标专家三分之二以上的意见作为结论意见。3.2初步评审(1)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本工程的招标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主要合同条件,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3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投标报价(修正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电子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4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3投标人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一部分协议书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3.7.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7.1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3.7评标结果3.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监理人(全称):委托人(全称):1.协议书;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二、词语限定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3.工程规模:;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6.附录,即:5.通用条件;4.专用条件;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签约酬金(大写):(¥)。五、签约酬金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四、总监理工程师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六、期限(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其中:(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1.监理期限:1.订立时间:年月日。八、合同订立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七、双方承诺(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住所:住所: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2.订立地点:。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定义1.定义与解释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解释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通用条件;(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协议书;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监理人的义务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2.2.1监理依据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1)严重过失行为的;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履行职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6文件资料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5提交报告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1告知3.委托人的义务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4委托人代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3.7支付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6答复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4.3除外责任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2支付申请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1支付货币5.支付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6.1生效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3支付酬金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变更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暂停与解除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7.争议解决(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6.4终止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3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2调解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1协商8.3咨询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检测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1外出考察费用8.其他8.6保密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5守法诚信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4奖励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8.8著作权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7通知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监理人义务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无。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无。1.2解释1.定义与解释第三部分专用条件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相关工程建设标准。2.2.1监理依据包括:《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建设工期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行信息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四控、两管、一协调”。2.1.1监理范围包括:。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全面控制。2.4履行职责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3.委托人义务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签订合同后五天提供监理规划细则一份2.5提交报告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3.6答复委托人代表为:。3.4委托人代表5.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5.3支付酬金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1支付货币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首付款第二次付款第三次付款……最后付款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变更本合同生效条件:。6.1生效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7.争议解决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8.4奖励8.其他(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7.3仲裁或诉讼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6保密奖励金额的比率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9.补充条款。/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8.8著作权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A-2设计阶段:。A-1勘察阶段: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A-3保修阶段: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3. 其他人员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3. 试验用房4. 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 工程立项文件2. 工程勘察文件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 施工许可文件6. 其他文件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 通讯设备2. 办公设备3. 交通工具4. 检测和试验设备2.1.1为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全面实现,提高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根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2.1工程施工质量控制2、监理工作主要内容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1、委托监理的范围第五章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工作主要内容2.1.7隐蔽工程检查验收;2.1.6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现场检查、旁站、量测、试验;2.1.5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2.1.4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1.3督促承包商健全与完善质量保证体系;2.1.2建立本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2.1.13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2.1.1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2.1.11定期向委托人报告有关工程质量的动态情况;2.1.10组织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单项工程的质量评定;2.1.9进行质量技术鉴定;2.1.8审核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并经委托人同意;2.2.4对施工进度实施动态控制,定期检查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对施工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工程项目按期竣工交付使用;2.2.3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2.2.2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或横道图计划;2.2.1编制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2.2工程施工进度控制2.1.14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质量标准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标准,符合验收条件。2.3.4核实确认承包商已完工程量,及时签认工程进度款付款凭证;2.3.3对主要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2.3.2严格控制工程施工各项变更;2.3.1编制工程施工年、季、月资金使用计划;2.3工程施工投资控制2.2.5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工程施工进度的动态情况。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安全施工措施;2.4安全、文明施工控制2.3.8编制工程施工结算文件。2.3.7定期向委托人报告有关工程建设投资的动态情况;2.3.6以施工合同为依据,及时、合理地处理工程索赔。加强主动监理,减少工程索赔;2.3.5对工程建设投资实施动态控制,对实际投资与合同价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2.5.1协助委托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5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施工措施;2.6.1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施工质量信息、进度信息、投资信息、合同管理信息,为各项决策提供服务;2.6工程施工信息管理2.5.5定期向委托人报告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2.5.4公正、科学、合理地处理施工合同纠纷;2.5.3督促合同双方全面履行工程施工合同;2.5.2审核分包商资格;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8工程竣工后,依据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向委托人提供监理合同规定套数的完整的监理数据。2.7.2协调工程施工中委托人、设计单位、承包商之间的关系。2.7.1协助委托人协调工程施工外部关系;2.7协调工程施工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2.6.2利用计算机管理技术建立工程施工信息档案。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标段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执行国家和河南省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执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致:(招标人)一、投标函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资料;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大纲;我方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数据;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合同;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监理服务与设备,投标报价为(费率):(大写)(小写:)。我方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的话)和参考数据,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根据已收到的贵方项目标段监理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并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盖章):投标函附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工程名称及标段投 标 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号投标报价(费率)大写: 投标报价(费率)小写: 质量监控目标工期监控目标 计划进驻日期接招标人进场通知后 日内备注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二、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提出监理工作大纲,建议应包含以下内容并在附表内填上相应内容:投标人应根据自身企业的经验、能力,结合对本项目的特点的理解,执行国家及河南省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四、监理大纲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凭证)年月日六、合同、信息管理方案。五、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及环境控制措施。四、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三、监理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二、监理范围和服务内容、监理依据。一、监理工程概况。附表:拟配置本工程的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十一、其他。十、后续服务工作安排。九、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及配置计划。八、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七、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情况表(一)、项目管理机构五、项目管理机构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专业年限姓 名年龄性 别电话监 理资 质文化程度专业职 务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日期职 务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工 作 简 历 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三)、拟派监理人员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投标单位(盖章)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从事专业何时从事监理工作注册监理工程师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从事专业何时从事监理工作类别证号(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六、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建设规模项目投资额(万元)合同价(万元或%)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实现情况项目描述备注七、其他材料(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四)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监理项目情况表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建设规模项目投资额(万元)合同价(万元或%)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实现情况项目描述备注3、若我单位中标,保证按照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设备表组织进场,否则自愿按照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2、若我单位中标,保证按照投标文件中拟配备人员组织进场,否则自愿按照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1、保证此投标文件中所附企业资料复印件均真实有效且与原件无误,否则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我单位所投工程,在此郑重承诺:投标人承诺书建议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附件1、投标人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4、若我单位中标,保证安全生产目标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工期、质量要求各项目标完成工程任务,否则自愿按照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联系电话: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我单位承诺,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附件2、周口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周口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年月日承诺人(盖章):承诺人(盖章)联系电话: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我单位承诺,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打招呼”现象登记表周口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附件3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招标人、评标专家的承诺书,一份承诺人留存备查,一份纳入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一并提交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投标人的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年月日另附第八章图纸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分别填写此表,一并纳入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一并提交至招投标监管部门。项目名称“打招呼”人单位姓名职务方式时间“打招呼”具体事项登记人单位身份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姓名联系方式备注项目名称“打招呼”人单位姓名职务方式时间“打招呼”具体事项登记人单位身份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姓名联系方式备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