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房拍租 粮库招标公告(归仁大口分公司 魏营分公司 宿迁市茂盛拍卖有限公司 泗洪县洪发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22)
泗洪县洪发公司魏营、归仁大口分公司粮库库点仓房公开拍租
泗洪县洪发公司魏营、归仁大口分公司粮库库点仓房公开拍租
编号:shcqjy[2022] 第064号
宿迁市茂盛拍卖有限公司受泗洪县洪发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的委托,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批准,现对泗洪县洪发公司魏营、归仁大口粮库库点仓房租赁权进行公开拍租。
1.项目概况
本次拍租共分2个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租 期
出租仓容(吨)
租金起始价(元)/年
增价幅度(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归仁大口分公司
2022.8.24 –2024.8.23
9100
270000
1000或其倍数
5
2
魏营分公司
4400
130000
2.5
2.对意向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3.竞买报名
3.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至2022年8月22日17:30时;
3.2报名: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登陆》进行注册登记并报名,或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拍卖公告附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
注意:非自然人需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3.3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①本人身份证;②竞买承诺书;③本人银行卡(备注好银行卡开户行);④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
3.4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③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竞买承诺书;⑤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
3.5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投标报名系统的材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4.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4.1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17:30时,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银行账户)转账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现金方式缴纳及从其他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7066 7120 3112 0145
0000 02
开户行: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青阳路支行(苏州银行)
注意: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竞买人提前办理
4.2保证金退付方式:成交人按报名时的方式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将成交合同及成交价款交费凭证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平台进行申请,经审核后退付;未成交人的保证金于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付;
4.3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3.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3.2竞买人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3.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3.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4.3.5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4.3.6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4.3.7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4.3.8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4.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
5. 竞价及成交
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8月23日上午09:30时整,本次拍卖采用网上竞价形式,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附件《竞买人须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及《拍卖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6.支付成交价款
6.1受让方应于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的租金及拍卖佣金(每个标的1500元整),并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
7.其他事项
7.1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转让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粮库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
7.2甲方保证出租的土地和房屋产权清晰、若有纠纷甲方负责处理。
7.3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将库点交给乙方使用。
7.4甲方以现有库点所处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和仓房等现状对外出租,租赁期间房屋日常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维修保养不到位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5甲方将租赁库点现有的设备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并提供《租赁物清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附件,租赁结束后,交还甲方。
7.6甲方租给乙方使用的仓房、设备等租赁物不能用于乙方质押、抵押、担保和偿还债权、债务纠纷等。存在上述情况的甲方不予租赁,已经租赁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7乙方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租金,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7.8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适当装修,但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乙方自行承担房屋的装修费用。
7.9在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水、电、管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7.10在租赁期间,原则上乙方需保持租赁物现状,如乙方因自身需要对仓房、设施、场地、道路的维修费的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遇政策调整(政府征用、拍卖出售、政策性粮食收储等)需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11如遇政策调整(政府征用、拍卖出售、政策性粮食收储等)需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提前3个月告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安排,甲方不予任何补偿,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收取租金。
7.12如乙方使用粮食集团满仓贷业务,需要集团公司提供担保,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根据办理贷款抵押粮食数量,乙方另外按10元/吨/年交纳甲方相关费用;在收购及粮食在库期间甲方派员监管,乙方全力配合。
7.13在租赁期满前,如乙方不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7.14乙方项目运行须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乙方应严格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义务,并承担项目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事故的全部责任。
7.15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订租赁时,应向转让方缴纳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租赁期间如未发生违约情况,于合同期满时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
7.16在租赁期间内,受让方如出现下列情况,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权:
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及土地。
⑵损坏承租仓房,在转让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或请转让方代为修复但不承担修复费用的。
⑶乙方不缴纳租金。
⑷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的。
7.17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条款方式明确。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转让人:泗洪县洪发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拍卖机构:宿迁市茂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倜
杨明 联系人:滕
龙
联系电话:18261131333、13815764310 联系电话:0527-86245839
地址:泗洪县永昌财富广场 地址:泗洪县会议中心三楼
附件:
1、《竞买人须知》
2、《竞买人承诺书》
3、《授权委托书》
4、《拍卖规则》
5、《电子竞价规则》
6、《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7、《自然人报名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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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洪发公司魏营、归仁大口分公司粮库库点仓房公开拍租
泗洪县洪发公司魏营、归仁大口分公司粮库库点仓房公开拍租
编号:shcqjy[2022] 第064号
宿迁市茂盛拍卖有限公司受泗洪县洪发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的委托,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批准,现对泗洪县洪发公司魏营、归仁大口粮库库点仓房租赁权进行公开拍租。
1.项目概况
本次拍租共分2个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租 期
出租仓容(吨)
租金起始价(元)/年
增价幅度(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归仁大口分公司
2022.8.24 –2024.8.23
9100
270000
1000或其倍数
5
2
魏营分公司
4400
130000
2.5
2.对意向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3.竞买报名
3.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至2022年8月22日17:30时;
3.2报名: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登陆》进行注册登记并报名,或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拍卖公告附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
注意:非自然人需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3.3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①本人身份证;②竞买承诺书;③本人银行卡(备注好银行卡开户行);④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
3.4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③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竞买承诺书;⑤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
3.5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投标报名系统的材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4.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4.1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17:30时,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银行账户)转账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现金方式缴纳及从其他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7066 7120 3112 0145
0000 02
开户行: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青阳路支行(苏州银行)
注意: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竞买人提前办理
4.2保证金退付方式:成交人按报名时的方式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将成交合同及成交价款交费凭证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平台进行申请,经审核后退付;未成交人的保证金于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付;
4.3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3.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3.2竞买人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3.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3.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4.3.5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4.3.6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4.3.7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4.3.8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4.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
5. 竞价及成交
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8月23日上午09:30时整,本次拍卖采用网上竞价形式,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附件《竞买人须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及《拍卖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6.支付成交价款
6.1受让方应于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的租金及拍卖佣金(每个标的1500元整),并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
7.其他事项
7.1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转让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粮库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
7.2甲方保证出租的土地和房屋产权清晰、若有纠纷甲方负责处理。
7.3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将库点交给乙方使用。
7.4甲方以现有库点所处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和仓房等现状对外出租,租赁期间房屋日常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维修保养不到位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5甲方将租赁库点现有的设备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并提供《租赁物清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附件,租赁结束后,交还甲方。
7.6甲方租给乙方使用的仓房、设备等租赁物不能用于乙方质押、抵押、担保和偿还债权、债务纠纷等。存在上述情况的甲方不予租赁,已经租赁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7乙方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租金,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7.8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适当装修,但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乙方自行承担房屋的装修费用。
7.9在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水、电、管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7.10在租赁期间,原则上乙方需保持租赁物现状,如乙方因自身需要对仓房、设施、场地、道路的维修费的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遇政策调整(政府征用、拍卖出售、政策性粮食收储等)需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11如遇政策调整(政府征用、拍卖出售、政策性粮食收储等)需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提前3个月告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安排,甲方不予任何补偿,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收取租金。
7.12如乙方使用粮食集团满仓贷业务,需要集团公司提供担保,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根据办理贷款抵押粮食数量,乙方另外按10元/吨/年交纳甲方相关费用;在收购及粮食在库期间甲方派员监管,乙方全力配合。
7.13在租赁期满前,如乙方不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7.14乙方项目运行须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乙方应严格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义务,并承担项目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事故的全部责任。
7.15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订租赁时,应向转让方缴纳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租赁期间如未发生违约情况,于合同期满时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
7.16在租赁期间内,受让方如出现下列情况,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权:
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及土地。
⑵损坏承租仓房,在转让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或请转让方代为修复但不承担修复费用的。
⑶乙方不缴纳租金。
⑷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的。
7.17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条款方式明确。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转让人:泗洪县洪发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拍卖机构:宿迁市茂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倜
杨明 联系人:滕
龙
联系电话:18261131333、13815764310 联系电话:0527-86245839
地址:泗洪县永昌财富广场 地址:泗洪县会议中心三楼
附件:
1、《竞买人须知》
2、《竞买人承诺书》
3、《授权委托书》
4、《拍卖规则》
5、《电子竞价规则》
6、《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7、《自然人报名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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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仓房拍租 粮库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