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 总承包 旱改水招标公告(冕宁县自然资源局2022)
冕宁县自然资源局冕宁县惠安镇勒安村土地整理暨旱改水总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冕宁县惠安镇勒安村土地整理暨旱改水总承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34332022000050
项目名称:冕宁县惠安镇勒安村土地整理暨旱改水总承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647,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从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投标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7日至2022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T3-4406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T3-44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冕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四川省冕宁县城厢镇长征东路27号
联系方式:0834-6723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19楼2、3、4、5号
联系方式:028-61524101(报名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文件咨询)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6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2).docx
采购需求(2).docx
服务要求2、标的名称、项目类别及所属行业:1、本项目为冕宁县惠安镇勒安村土地整理暨旱改水总承包服务项目。项目概况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项目类别所属行业1冕宁县惠安镇勒安村土地整理暨旱改水总承包服务项目服务类其他未列明行业在规划区域内对格田整理区、并进行相关配套工程设施的布设、完善。(1)规划区域3.1土地平整工程3、项目主要工程内容2、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发[2011]144号文印国土资源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1号,《川自然资规〔2020〕8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增耕地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8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1、总承包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工程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新增耕地复核、财务决算编制、群众协调补偿和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和新增耕地指标确认等。根据当地政府和农民的意见,水田需对零星田块进行归并、对原有田土坎进行归并,将原有田埂采取大弯随弯小弯取直的原则整理田面、田坎,加高加固,增加耕地面积。田间土地平整的目的是,通过平整土地,削高填低,达到田间灌溉及排水和满足基本农田耕作的要求;并按照田间土地平整,通过改善农田灌溉条件,达到提高土地利用质量,建设高产稳产农田的根本目的。(2)田块布局以上工程设计实施后该片重点规划区域将达到耕作条件良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标准,通过对项目区进行重点规划,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提高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规划实施后,一方面重点整理区域将实现田块集中,田面平整,田块规格和平整度满足农业机械化生产要求,每个耕作田块直接临渠(管)、临沟、临路,保证每个耕作区与农村居民点相连,灌溉水利用系数大于0.6,满足灌溉设计保证率的农田面积比例大于90%,排涝标准大于5年一遇。另一方面便捷高效的田间道路体系的构建,使田块之间与居民点保持便捷的交通联系,满足农业机械化生产、安全方便的生活需要。道路通达度大于95%。为保障项目区内旱涝保收、排水通畅、交通运输方便,将配套相应的灌排渠道,机耕路,渠道采用现浇C20砼,整治道路C30砼硬化或铺连砂石、新建道路铺连砂石。在格田整理区域内对格田整理区上下田面高差小于60cm的田面块进行归并,对弯度较小的田埂进行裁弯取直。土埂修筑应分成夯实,每层不宜超过20cm,对格田整理区损耗的田埂进行修补,格田整理上下田面高差控制在1.5m以内。本项目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原则是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与社会进步的需求;对现有渠道进行整治改造,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能力,提高现有水利设施的利用率;对现有排水设施进行清淤改造。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状况,本次设计灌溉保证率采用P=80%。3.2灌溉与排水工程项目区内涉及旱改水整理地块5个、格田整理地块2个,位于惠安镇勒安村,工程包括旱改水整理面积483.07亩、格田整理面积146.2亩、农机下田坡道50处和钢筋混凝土盖板涵50处,新建挡土墙1613m³。在进行平整时,如在一个平整区内,根据相邻地块高程进行局部整理,减少对耕地表土层的破坏,减少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根据平整区域内的现有田块的地形,先制埂,制土埂,可选择在保留的原有田埂基础上进行,将原有田埂过于弯曲的部分改直,或新制埂,要求制埂比较顺直,制埂高度,高于设计田面高程0.2m为准,埂顶宽0.4m,上游边坡1:0.3,埂高20cm;下游边坡1:0.5,埂高视现场情况因地制宜。制新埂时选择的土料,就地取用,但不能有草根、树根等杂质,采用人工夯填,筑好后,用木棒将埂两侧拍实,以防止漏水。3.4其他工程布局新建田间道路4.5米宽3条,长1391米;新建田间道路3米宽5条,长1729米;整治田间道路(硬化)3米宽2条,长603米;整治田间道路(加宽2.8米)5.5米宽1条,长217米。道路布置原则。结合地形地貌及生产方式,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进行布置,并做到少占耕地、少拆农房、不损坏环境和重要建筑及文物,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尽量的原则和项目区外道路衔接,同时为方便生产,考虑附近村庄的道路情况,以满足交通运输,农机行驶和田间生产及管理的要求。项目区的道路设计主要以方便田间生产和运输为原则,保证村村通路,“路、沟、渠”相结合布置。3.3田间道路工程本项目配套排灌渠(斗渠)0.4*0.5米8条,长5549米;配套排灌渠(斗渠)0.6*0.8米5条,长3161米;配套斗渠0.8*1.0米1条,长1270米;配套排水沟0.3*0.3米6条,长2038米;配套道路涵管22处;新建拦水坝1处。制定规范化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等。3.5.3实施管理3.5.2明确工程管护和固定资产移交的原则,说明管护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程类别制定管护措施。3.5.1根据批准的规划设计成果,制定施工组织方案,选定主要工程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明确控制性工期和进度安排计划。3.5实施方案为了方便宣传公示,在项目区显目的位置,设置标志牌,标志牌采用M7.5浆砌砖、正面内容用彩色打印图张贴,然后图面再用透明强力板保护,不锈钢包边固定。基座采用C20现浇砼,其中基础40cm埋入地下。详见单体设计图册。本项目设置项目公示牌1座,设置单项工程标志牌64块。按照批准的规模、施工设计及预算认真实施,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4.1依照土地调查有关的技术规程、规范,形成满足地籍管理和土地登记发证需要的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资料,编制权属调查成果。以冕宁县自然资源局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的资料为依据,确定冕宁县惠安镇勒安村土地整理暨旱改水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3648.67亩,其中参与整理的面积629.27亩,为冕宁县惠安镇勒安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土地,并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权属界定清楚,权属界限明确,无权属争议,符合申报地方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对土地权属的要求。4、搞好权属调整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工程变更管理,对因规划、设计或施工计划调整引起的重大变更应进行论证建立组织保障体系,做好招投标、合同管理、公告等工作,明确各方责任义务。项目法人制定现场管理制度,做好分工协调;落实多部门共建机制,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5.1.1应充分利用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完善定期报备制度。统筹信息的采集和处理实现集中统一、全程全面、即时动态的管理。5.1信息化建设5、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4.4严格资金管理和财务审计,保工程质量,按照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标准,负责项目的施工设计备案,并按照规定及时在自然资源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系统完成信息备案。按照相关规范完备项目档案材料。4.3建成后应依法及时办理土地确权变更登记手续,发放土地权利证书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并与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做好衔接。4.2制定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合理减少飞地、插花地和宗地数量,同一产权主体的土地尽量集中连片,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生产创造条件。6、验收标准5.2.2应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严格档案管理。5.2.1应及时将记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的有关管理、技术等文件,以及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进行立卷归档,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5.2档案管理5.1.3鼓励采用其它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管理效能。5.1.2建立信息员制度,定期进行信息的统计、分析、汇总和上报。6.5高标准基本农田建成后,应根据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开展耕地质量评定。6.4涉及工程质量的验收应查验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及有关质检部门意见,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进行验收。6.3验收应以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和设计变更、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为依据,先由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再由项目承担单位初验并提交验收申请后,由立项单位组织验收。6.2验收内容包括:建设范围、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耕地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权属调整成果、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后期管护措施等。6.1验收分为阶段验收和终验,采取全面核查与抽样核查相结合、室内核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法组织验收。项目竣工后,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规程及标准组织项目验收,并对新增耕地数量、质量进行初验,合格后按要求及时上报自然资源局验收和备案。★2、实施时间及地点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664.78万元,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报价要求三、商务要求6.6验收合格后应形成有关验收文件,及时进行土地利用变更,新增耕地面积纳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服务合同签订后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开展服务,服务结束后经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验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规程及标准组织项目验收,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财库[2016]205号文及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对新增耕地数量、质量进行初验,合格后按要求及时上报验收和备案。4、履约验收本项目自供应商成交之日至验收合格日止。成交人将负责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一切安全责任。因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人为损失,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安全要求2)实施地点:冕宁县惠安镇勒安村。实施区域范围在中标后由马冕宁县自然资源局指定。1)实施时间:从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注:以上带“★”的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项目建设所在地建立服务机构进行相关服务工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成交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必须交纳合同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无重大质量问题后予以无息退还。签订合同后支付30%预付款,工程进度达50%后再支付合同金额的20%,完成所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5、付款方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整理 总承包 旱改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