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疫苗招标公告(安岳县农业局2022)



安岳县农业农村局狂犬疫苗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狂犬疫苗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31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20212022000012
项目名称:狂犬疫苗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天内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包含狂犬病灭活疫苗)和所投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②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具有兽用生物制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8日至2022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安岳县岳城街道南山社区茶店子街369号11栋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安岳县岳城街道南山社区茶店子街369号11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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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安岳县岳阳镇杨家湾路124号
联系方式:15283218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鑫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杨树街365号2栋1单元25楼2505号
联系方式:028-24101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24101611
四川鑫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8月17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采购需求.pdf

一、项目概况采购15万头份狂犬灭活疫苗。二、项目清单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备注1狂犬灭活疫苗15万头份否三、参数要求序号参数具体要求1产品质量:CTN-1株,Flury株,SAD株,r3G株疫苗中含灭活的狂犬病病毒量及外观性状(1)CTN-1株:每头份疫苗中含灭活的狂犬病病毒(CTN-1株)至少为2.0IU/头份,乳白色至淡红色液体。(2)每头份疫苗中含有灭活的狂犬病病毒(Flury株)至少为2.0IU/头份,白色团块,加稀释液后迅速溶解,每头份配备稀释液1ml/瓶。(3)SAD株:每头份疫苗中含有灭活的狂犬病病毒(SAD株)至少为2.0IU/头份,红色混悬液,久置后,下层有易摇散的淡乳白色沉淀。(4)r3G株:每头份疫苗中含有灭活的狂犬病病毒(r3G株)至少为2.0IU/头份,乳白色至淡红色液体。2用法与用量根据农业部颁布免疫程序3规格1头份/瓶(犬用量)4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犬的狂犬病5效力检验用NIH方法测定疫苗效价,各疫苗毒株必须不低于农业部批准该毒株质量标准的NIH效价。并且每头份疫苗(犬用量)NIH效价不低于2.0个国际单位(IU)(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的批签发等检验报告证明复印件并加盖鲜章)6装量检查按现行《中国兽药典》附录进行检验,不低于瓶签标示装量7无菌检验按现行《中国兽药典》附录进行检验,无菌生长8产品使用后效果使用动物狂犬病灭活疫苗免疫后,对受免疫动物至少产生12个月及以上的保护期(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9到货有效期18个月及以上。10运输要求全程冷链运输。四、项目要求1、免费开展疫苗免疫技术培训;2、承担免疫副反应、免疫失败补偿费;3、建立免疫失败准备金;4、对免疫副反应和因疫苗质量因素导致免疫失败的区域,接到通知后立即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5、制定免疫副反应、免疫失败、产品质量问题等的处理方案;6、建立售后服务体系。五、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全部疫苗免疫注射4周后进行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达标之后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2、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天内交货。3、交货地点:四川省安岳县岳阳镇杨家湾112号。4、验收标准:①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②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和磋商文件的要求。质量验收以疫苗免疫后经县相关部门狂犬病抗体抽样检测,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为合格。。成交供应商提供疫苗清单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一份)。签收单:收货单位现场验收后,供应商同时提供该批次疫苗质检合格报告,由收货单位经手人签字、单位盖章生效,一式二份。到货后1周内采购人组织人员再次验收数量。5、回收处理:供应商对疫苗瓶、过期疫苗及包装物采取回收处理。注:以上参数均为实质性参数,不允许偏离。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谈判过程中,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本章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相关内容,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会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狂犬疫苗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