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
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与永春路交叉口东北角港华大厦9楼招标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SH-XFZD-2022-001
项目名称: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5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5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物业服务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相关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4日 至 2022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与永春路交叉口东北角港华大厦9楼招标采购中心)
方式:根据营商环境政策和疫情防控政策,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或者电子邮件报名。(1)现场报名的:须携带以下①-③项报名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①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即为证明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即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到现场报名的不需要委托书。(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以下①-③项报名资料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henghezhaobiao@126.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电子邮件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报名资料最终合格的电子资料成功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报名电子邮箱时间为准,电子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视为报名不成功):①报名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填写(手写)后的彩色扫描件);②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后的彩色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即为证明原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即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到现场报名的不需要委托书。(3)报名表下载地址:邮箱sdshzbb@126.com,密码sdshzbb8066260,该邮箱仅为报名表下载的邮箱,不接收任何资料。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与永春路交叉口东北角港华大厦9楼东首)。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与永春路交叉口东北角港华大厦9楼东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4.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5.供应商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潍坊市寒亭区北海路与泰祥街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联系方式:0536-3082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6899号东方·昌大广场3号办公楼9楼
联系方式:0536-8066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海昌、刘小玲
电 话: 0536-806626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潍坊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8月23日 15:1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08月24日至2022年08月30日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与永春路交叉口东北角港华大厦9楼东首)。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09月06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与永春路交叉口东北角港华大厦9楼东首)。
预算金额
¥45.5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史海昌、刘小玲
项目联系电话
0536-8066260
采购单位
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潍坊市寒亭区北海路与泰祥街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36-3082016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省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6899号东方·昌大广场3号办公楼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36-8066260
附件:
附件1
(定稿)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定稿)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SH-XFZD-2022-001采购人: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二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磋商办法第七章附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与永春路交叉口东北角港华大厦9楼招标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SH-XFZD-2022-001项目名称: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5.52元/年(人民币)最高限价:45.52元/年(人民币)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物业服务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2年08月24日至2022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与永春路交叉口东北角港华大厦9楼招标采购中心)。3.方式:根据营商环境政策和疫情防控政策,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或者电子邮件报名。(1)现场报名的:须携带以下①-③项报名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①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即为证明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即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到现场报名的不需要委托书。(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以下①-③项报名资料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henghezhaobiao@126.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电子邮件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报名资料最终合格的电子资料成功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报名电子邮箱时间为准,电子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视为报名不成功):①报名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填写(手写)后的彩色扫描件);②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后的彩色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即为证明原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即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到现场报名的不需要委托书。(3)报名表下载地址:邮箱sdshzbb@126.com,密码sdshzbb8066260,该邮箱仅为报名表下载的邮箱,不接收任何资料。(4)售价:¥30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2022年09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与永春路交叉口东北角港华大厦9楼东首)。五、开启时间:2022年09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与永春路交叉口东北角港华大厦9楼东首)。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4.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5.供应商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地址:潍坊市寒亭区北海路与泰祥街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联系方式:0536-30820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6899号东方·昌大广场3号办公楼9楼联系方式:0536-80662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史海昌、刘小玲电话:0536-8066260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采购人名称: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人地址:潍坊市寒亭区北海路与泰祥街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联系人:鞠鹏电话:0536-3082016采购内容: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物业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2合同名称: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合同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5磋商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7招标答疑: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于2022年08月31日12时前(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将疑问(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纸质版)送至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玲,电话:0536-8066260。各供应商在“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8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供应商在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递交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以U盘形式递交,PDF格式响应文件应当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致。U盘由供应商自行准备,单独装入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外加贴封条并在正面标注供应商名称,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9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与永春路交叉口东北角港华大厦9楼东首)温馨提示:由于面临停车位问题、交通路况问题和天气变化等因素,请各供应商提前规划好时间,预留出足够的时间,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办理相关签到手续,无论何种原因,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递交响应文件。由于港华大厦停车场不能进入停车,温馨提示以下停车场供参考:永春路与健康街东南角蓝谷酒店停车场(收费)、永春路与健康街西南角灯具城停车场(收费)、永春路与崇德巷西南角欢乐海精品酒店停车场(收费)、华怡街沿街停车位(免费)。1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9月06日15点00分11磋商时间:2022年09月06日15点00分(供应商须提前半个小时到达开标现场,提交响应文件及其他资料)地点: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与永春路交叉口东北角港华大厦9楼东首)12评标原则:综合评审、择优定标,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1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季度支付一次。甲方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物业服务及遵守规定情况等进行检查、评分,按照实际检查、评分情况确定付款金额,于本季度结束后支付物业服务费。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与当期应支付价款金额相对等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等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采用1+1模式签订。合同到期前提前三个月按照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续签。151.与本项目评审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任何资料(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或承诺的资料除外)。2.相关证书等资料作为评审时重要依据之一,为了方便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应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封装,并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二、磋商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采购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2项;1.2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成交单位。2.资金来源2.1采购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已获得。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供应商须将以下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做入响应文件中,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不需要提供原件):(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不需要此委托书);(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信用承诺书;(6)信用信息查询截图;①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用服务”模块,然后依次选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六个查询窗口进行查询;②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息;④将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做入响应文件中。备注:1.在响应文件外,请供应商单独准备以上(1)-(6)项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本项非废标项)。2.第(1)-(6)项为资格审查项,若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材料缺(1)-(6)项中任一项或者有不合格项,资格审查不通过,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进入详细评审。3.资格审查时,对查询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取消其磋商资格。4.以上证件如果正在办理年审或变更的,则需办证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或公证件。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磋商报价时应考虑在内,无论采购工作如何开展,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给予任何补偿。4.2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承担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类型按下表服务类标准计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无论成交供应商是否单独列项计算该费用,采购人均认为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0%1.50%1.0%100-5001.1%0.8%0.7%(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政府采购政策: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扣除后的价格仅用于评审排序,不具有结算意义。中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后随中标公告一并发出,接受社会监督。四、节能环保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方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了解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在评审时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价格评审总分值和技术部分总分值加分,强制采购产品除外。计算方法:报价部分加分=(价格总分值)×加分比例(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技术部分加分=(技术总分值)×加分比例(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开标时,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评审现场通过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核实供应商所投产品是否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或提供证书不全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记录的,将不给予加分。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必须提供相应证书,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注:A、(1)、(2)、(3)项政策不可同时享受;B、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享受(1)、(2)、(3)项政策优惠;C、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不享受(4)项政策优惠。第七章附件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声明函(若企业非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则不需填此表)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监狱或戒毒)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监狱或戒毒)企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声明函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不符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条件,则“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空着不要填写或者填写“/”。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企业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填此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符合或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招标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全称)制造的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如不符合条件,供应商不得单独提交或附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4:供应商业绩公示汇总表(此表仅填报作为加分的企业业绩)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业主单位备注:1.供应商业绩加分要求详见磋商办法。此表仅填报作为加分的内容。2.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列入潍坊市企业诚信黑名单,禁止其3年内参与采购人的采购活动。此表做到响应文件中一份。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地址:邮政编码:日期:2022年月日响应文件封口格式………………………请勿在2022年月日时分之前启封………………………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6: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表序号项目名称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物业服务项目1总报价我方愿以¥元/年(大写)元/年总报价承担上述项目的全部内容。2质量标准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3需澄清说明的问题4供应商名称5授权委托人年月日(备注:此表为磋商时最终报价的格式,不需要做到标书中)此页后无正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潍坊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