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 疫情防控储备招标公告(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2)
隆阳区疫情防控储备物资补充采购项目 (第二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SCH2022-01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隆阳区疫情防控储备物资补充采购项目 (第二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0.78万元,招标人为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预算90.7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隆阳区疫情防控储备物资补充采购项目(第二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隆阳区疫情防控储备物资补充采购项目(第二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法定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
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若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有效
期内)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拟供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
件(有效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
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单位投标将被拒绝)。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25日 08时00分到2022年08月31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保山川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保山川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
七、其他
隆阳区疫情防控储备物资补充采购项目(2022年第二批)
竞争性磋商公告
隆阳区疫情防控储备物资补充采购项目(2022年第二批)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川禾
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人民路20号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
年09月0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请符合采购需求的产品并能够优先供货的供应商严格按本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隆阳区疫情防控储备物资补充采购项目(2022年第二批)
2.项目编号:BSCH2022-01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0.78万元(玖拾万柒仟捌佰元整)
5.最高限价:90.78万元。磋商申请人报价标包不得超过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
视为无效。
6.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清单见下表,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
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采购数量 是否提供样品 备注
1 医用隔离衣(后背系带式) 件 10000 是 尺码170、175、180
2 医用外科橡胶手套 双 50000 是 尺码7、7.5
3 医用帽 个 10000 是
4 医用隔离面罩 个 5000 是
5 采样管配拭子(1:20) 支 20000 是
6 采样管(1:20) 支 50000 是
7 采样管配拭子(1:10) 支 50000 是
6.3质保期:不少于18个月,提供厂家最新批次生产的产品。验收入库后,如产品在质保
期内未拆封使用,临保期前180天须无条件更换。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交货。
8.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单位合同约定。
9.特别说明:本次采购依据《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的
规定组织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
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若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有效
期内)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拟供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
件(有效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
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单位投标将被拒绝)。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8月3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2.资质
证书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三)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
注:报名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
现场报名地址:保山川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201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2年09月0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磋商地点:保山川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
号)。
3.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0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保山川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
五、公告期限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二)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
缴纳现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川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行
账号:120875990010000001686
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13908755800
联系人:杨先生
磋商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标包号。
(三)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
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
磋商文件。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192号
联系方式:0875-2225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川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201室
联系方式:0875-2229018 13908755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梅
电 话:0875-222588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192号
联 系 人:张丽梅
电 话:0875-2225885
电子邮件:51385890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川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201室
联 系 人: 杨成武
电 话: 0875-2229018
电子邮件: 172580608@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编号:BSCH2022-01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隆阳区疫情防控储备物资补充采购项目 (第二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0.78万元,招标人为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预算90.7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隆阳区疫情防控储备物资补充采购项目(第二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隆阳区疫情防控储备物资补充采购项目(第二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法定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
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若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有效
期内)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拟供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
件(有效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
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单位投标将被拒绝)。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25日 08时00分到2022年08月31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保山川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保山川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
七、其他
隆阳区疫情防控储备物资补充采购项目(2022年第二批)
竞争性磋商公告
隆阳区疫情防控储备物资补充采购项目(2022年第二批)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川禾
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人民路20号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
年09月0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请符合采购需求的产品并能够优先供货的供应商严格按本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隆阳区疫情防控储备物资补充采购项目(2022年第二批)
2.项目编号:BSCH2022-01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0.78万元(玖拾万柒仟捌佰元整)
5.最高限价:90.78万元。磋商申请人报价标包不得超过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
视为无效。
6.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清单见下表,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
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采购数量 是否提供样品 备注
1 医用隔离衣(后背系带式) 件 10000 是 尺码170、175、180
2 医用外科橡胶手套 双 50000 是 尺码7、7.5
3 医用帽 个 10000 是
4 医用隔离面罩 个 5000 是
5 采样管配拭子(1:20) 支 20000 是
6 采样管(1:20) 支 50000 是
7 采样管配拭子(1:10) 支 50000 是
6.3质保期:不少于18个月,提供厂家最新批次生产的产品。验收入库后,如产品在质保
期内未拆封使用,临保期前180天须无条件更换。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交货。
8.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单位合同约定。
9.特别说明:本次采购依据《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的
规定组织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
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若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有效
期内)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拟供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
件(有效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
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单位投标将被拒绝)。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8月3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2.资质
证书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三)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
注:报名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
现场报名地址:保山川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201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2年09月0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磋商地点:保山川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
号)。
3.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0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保山川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
五、公告期限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二)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
缴纳现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川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行
账号:120875990010000001686
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13908755800
联系人:杨先生
磋商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标包号。
(三)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
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
磋商文件。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192号
联系方式:0875-2225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川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201室
联系方式:0875-2229018 13908755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梅
电 话:0875-222588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192号
联 系 人:张丽梅
电 话:0875-2225885
电子邮件:51385890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川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201室
联 系 人: 杨成武
电 话: 0875-2229018
电子邮件: 172580608@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资 疫情防控储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