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配餐招标公告(济南市刘堂小学校2022)



济南市刘堂小学校外配餐服务招标公告

第一章 采购概况和评审定标方法
一、项目概况:
根据区教育局的要求,刘堂小学现接受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下学期将采取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配餐企业的选择将以公开的方式进行,现欢迎合格的配餐企业参加投标。
二、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营业态和经营项目须为集体用餐配送资质、饭盒制售单班限生产份数),配餐企业生产厨房地址要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场所一致;为鼓励投标人新建场所和扩建场所参与竞争,投标人可承诺在8月27日前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到期不能提供,取消投标人供餐资格;
(3)投标人必须提供配送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三、发布公告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17:00。
四、投标资料收取时间:投标人应按照评分项的内容按顺序整理好相应资料,所有复印件应盖上公章,所有投标资料应于2022 年8月23日17点之前送至刘堂小学由相关负责人现场收取和初审,初审合格出具书面回执。
五、综合评分时间和地点:2022 年8月25日下午1点30分,在学校会议室进行综合评分,优选出前五家配餐企业后,进行评分公示(校门口及学校家长群)
六、综合评分方法:
1.在不少于3家(含三家)有效供应商的情况下,以综合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汇总比较。(每一项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
2.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委员综合评分。综合评分表全体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并公示。
评分项以最终评标现场评分表为准。
七、评委: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委员(七人)
八、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五名供餐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委员在考察后综合考虑企业实力、供餐距离、供餐价格等因素投票确定1家配餐企业。
九、将选定的一家配餐企业投标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上交经市场监管局查验确认资质。
十、学校与确定配餐企业签署合同。
十一、备注说明
1.配餐企业投标递交所有证明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案需盖齐缝章。
2. 配餐企业投标所有证明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存在虚报、假报相关证明及材料,则取消相关企业投标资格,并全区通报。
3.配餐企业投标证明及材料须按照目录顺序放置并装袋,送审材料目录须正反面打印并填写完毕,放第一页以便核对。
4.如配餐企业选择配送方式为热链,其生产厨房所在地址须在本区范围内。投标企业须加报校方《企业校外配餐热链配送情况说明》,说明内须告知校方热链配送食品制作、加工及运输时间分配方式及生产厨房单班剩余产能饭盒制售份数及承诺饭盒制售不超过当天单班限生产份数。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技术需求明细
1.配餐方需承担学生餐制作、加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分包中小学配餐业务。
2.配餐方在本校园内只能为本校学生提供配餐。
3.配餐方不得私自向本校家长收取合同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4.配餐方需按照投标递交材料承诺配送方式给本校配餐。如使用冷链配送需在甲方地址就近建设加热点并在正式供餐前取得相应证件,如使用热链配送需在签署合同前报区教育局及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岗局核查食品经营饭盒制售单班最大生产份数是否超过供餐份数上限及新学期配餐企业供餐剩余饭盒制售份数产能证明材料。
5.配餐方使用一次性pp餐盒须符合《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18006.1-2009)标准。
6.配送服务方案中应包括配送方式、使用的餐盒标准、配餐时间、卫生清理方案、配餐价格及餐标、膳食计划等。
7.配餐价格及餐标(配餐价格为:小学生每人每份人民币 13 元,配餐标准为两荤一素:大荤(肉类)小荤(蔬菜搭配肉类+蔬菜+米饭+汤或饮料,米饭可添加。)。供餐企业填写配餐价格及餐标,签订服务合同前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与中标公司协商。
二、商务需求明细
1.合同期限及缴费相关:
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2021年09月01日至2022年07月15日,学校于新学期开学前3天统计本校是实际用餐学生人数告知配餐企业,每学期供餐次数学校校历法定教学日为准,学校告知学生监护人新学期开学前7天通过约定缴费方式一次性将新学期餐款总数直接支付给配餐企业。如在供餐期间学生用餐人数或供餐次数变更,学生监护人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供餐企业重新校对每学期餐款总数。
(1) 学生未用餐,已交款项的退款
(2) 中途退出的学生已交款项的退款
(3) 未报餐学生,中途加入用餐的事项(包括新学期一年级学生)
2. 配餐价格:
配餐价格一经确定,本合同需存期间乙方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物价变动因素等确需变更价格的,应当经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成员投票决议后方可实施。
3.配餐营养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中小学生的成长特点和营养需求制定膳食计划。计划中制定每周食谱。
4.投标人应保证其工作人员无精神疾病、不携带任何隐形或显性传染病及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具备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合格证等相应资质、并承诺定期(至少每年1次)为其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5.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配餐原料及制作加工过程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不得向无资质的商户采购原料,保证在有定期送检合格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有关规定索取凭证,投标人应当建立采购食品质量检查登记制度。
6.投标人应当保障配餐食品的质量,不得加工隔产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7.投标人应当做好食品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济南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