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服务招标公告(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
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2-C3-990431-GXHT)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2-C3-990431-GXHT
项目名称:《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1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研究报告通过验收止
本标项(是)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面向大型企业或事业单位采购。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结束起30分钟内(2022年09月 05 日09:30至10:00 )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4.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4.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4.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4.4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政采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4.5本采购项目为政采云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数字证书),确保磋商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大厦北楼
项目联系人:蒋振峰
项目联系方式:0773-2850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凤凰路金贸中心3-3栋2505室
项目联系人:陆树成
项目联系方式:0773-5590288
附件信息:
8.25 -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 火天信.doc8.25 -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 火天信.doc1.8M
1_情况说明.doc1_情况说明.doc13K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GLZC2022-C3-990431-GXHT项目名称:《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火天信DQ第四章评审办法25第二章采购需求2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目录2022年08月项目编号:GLZC2022-C3-990431-GXHT一、项目基本情况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8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3项目概况《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5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数量:1标项名称:《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采购需求:预算总金额(元):1100000.0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标项(是)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最高限价(如有):/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预算金额(元):1100000.00地点(网址):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时间: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五、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09:3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元):0方式:潜在供应商请自行选择以下网站,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lggzy.org.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开启时间:2022年09月05日09:30(北京时间)“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4.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3.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结束起30分钟内(2022年09月05日09:30至10:00)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面向大型企业或事业单位采购。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5本采购项目为政采云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数字证书),确保磋商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4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政采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4.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4.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凤凰路金贸中心3-3栋2505室名称: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人:蒋振峰,0773-2825921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北楼24-26层名称: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022年08月25日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62142邮箱:htxglfgs@163.com项目联系人:陆树成,0773-5590288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适应范围一、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GLZC2022-C3-990431-GXHT23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3.1 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100000.00 元,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3.2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4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超出评委设定的最后报价时限或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514.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15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7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16.1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 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传即可。16.3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6.4磋商前准备 16.4.1本项目实行在线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 16.4.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4.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8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2022年09月05 日09:30之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918.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结束起30分钟内(2022年09月05日09:30至10:00 )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1019.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无采购人代表时,采购人代表也可以随机抽取)。1119.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9.2.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9.2.2磋商地点: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政采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19.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供应商政采云平台CA数字证书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磋商。19.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线上开启响应文件。1220.2评审办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1326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⑵查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427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7.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7.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15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1629.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729.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临桂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档。1830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1931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2032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621422.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2.3“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2“货物”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定义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4.磋商费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资格2.7实质性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标注★号的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2.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载明对应的相关人员信息。5.5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5.4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各方都可以计算。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当明确牵头人并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应当符合采购需求,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成员承担;否则,联合体投标不成立),并在投标文件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目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均无效。5.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5.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投标。5.联合体投标要求(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最多不得超过2家)6.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格式详见附件。6.3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6.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6.1供应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6.质疑和投诉5.6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7.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转包与分包6.6投诉联系部门: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62142;通讯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凤凰路金贸中心3-3栋2505室6.5质疑联系部门: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3-5590288;9.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磋商文件(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1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8.特别说明(6)响应文件(格式)。(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4)评审办法;(3)采购需求;(2)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磋商公告;10.5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0.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2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媒体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五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2.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1.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http://www.ccgp-guangxi.gov.cn/PurchaseAdvisory/ImportantNotice/2866753.html”下载。11.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分别提交相关证明文件);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分别提交相关证明文件);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分别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4.服务承诺(如有,请提供);3.管理服务方案(如有,请提供);2.磋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二、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5.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的,必须提供);11.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否则响应无效。8.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7.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合同内时间进度要求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完成项目的名称、金额(或规模)等相关内容)(如有,请提供);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并一起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有,请提供);5.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并一起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有,请提供);12.2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1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或加盖个人CA签章),无签字的视为响应无效。(1)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说明:14.响应文件有效期13.4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超出评委设定的最后报价时限或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13.3磋商报价应包括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内所有资料收集费、调研考察费、评审费、工作经费、技术服务费、人工费、利润、税金等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及在项目采购中产生的服务费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13.2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100000.00元,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6.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5.保证金14.2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4.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6.4.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16.4.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4.1本项目实行在线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16.4磋商前准备16.3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6.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8.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解密17.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8.4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18.3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9.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线上开启响应文件。19.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供应商政采云平台CA数字证书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磋商。19.2.2磋商地点: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政采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19.2.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9.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9.1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5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0.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20.3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20.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20.1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0.评审原则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磋商报价表为准;20.6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1.4.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21.4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21.3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2磋商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1.1磋商小组成员的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保管后到达评标室,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推选磋商小组组长。21.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21.5磋商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线上补正或更正。(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3)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21.4.2审查流程:21.7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磋商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21.11、21.16程序和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第一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1.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个人CA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CA签章)。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统一整理的书面磋商记录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CA签章)后按时线上提交。磋商小组集中就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意见与单一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CA签章确认)。21.9第二轮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个人CA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CA签章)。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1.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1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21.1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21.11最后报价依据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10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金额的,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21.11、21.16程序和评审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第二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仍有实质性变动的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含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1.13评审报告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处理。21.1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21.11.4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11.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如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1)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2.确定成交供应商21.16本采购项目的评审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1.15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临桂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21.14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磋商小组成员的意见为准。(4)响应文件有效期、交货时间、免费保修期(升级、维护)期/维护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线上签字、签章的;2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3)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9)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变动,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8)未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6)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的;(5)供应商未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的;(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编;(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5.磋商过程的监控(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2)查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成交人的成交资格进行信用查询:信用查询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7.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27.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27.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7.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29.2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1签订合同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签订合同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28.履约保证金五、签订合同30.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六、其他事项29.3合同备案存档: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费率 服务类预算金额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31.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帐号:660012093906900010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开户名称: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采购方名称《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名称湘桂运河建设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将实现全国高等级航道网的联通,充分发挥航道的网络化效益,与国家水网建设结合,优化水资源优化配置。湘桂运河建设工作由国家交通运输部牵头,联合湖南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展专题研究,研究认为线路1(永州萍岛-潇水-永明河-江永-越岭段-恭城河-恭城-平乐-桂江)优势明显,但运量较小。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现开展《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第三章采购需求32.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62143.提出开展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思路,研究桂林临港制造业、航运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金融、文化旅游业等适港产业的发展方向、任务措施和重点项目。2.科学研判湘桂运河经济带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结合国家、自治区赋予桂林市的战略定位以及各项政策,提出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1.全面总结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的发展现状、资源条件及存在问题。(一)研究内容三、研究内容和服务要求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022年9月上旬前,开展基础资料收集、调研等工作,完成初稿,提交桂林市发展改革委初审。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形成《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完成供应商合同签订。时间进度要求《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经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报市人民政府后经常务会审议通过方视为质量合格。(二)质量要求4.优化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适港产业空间布局,推进经济带协同发展。四、咨询服务费用2.编制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人数要求至少5名,具有空间规划、区域经济、产业经济、开放合作、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工程、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领域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与课题内容和要求相适应,并全程参与、亲自撰写规划文稿。1.编制组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含)或博士学位,必须是本规划编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起草工作,要亲自组织汇报衔接、专家评审等关键节点工作。(四)对供应商的要求4.2022年9月下旬,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稿报市人民政府。3.2022年9月中旬,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评审稿),提交并通过桂林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的专家评审。2.第二次支付时间:《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通过桂林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合同价款。1.第一次支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40%的合同价款。咨询服务费分三次支付。咨询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五、咨询服务费支付方式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报价必须包含资料收集费、调研考察费、评审费、工作经费、技术服务费、人工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2.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对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管理服务方案、能力和信誉分、业绩分、人员配置分等五个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一、评审依据及方式第四章评审办法3.第三次支付时间:《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通过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支付剩余30%的合同价款。(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价格、管理服务方案、能力和业绩和人员配置等四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30分、管理服务方案44分、能力和信誉分11分、业绩分9分、人员配置分6分。(一)评委构成:本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有关专家代表共三人单数构成。三、评标原则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均要通过资格后审才能获得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内容为: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证明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注册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2法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正、背面)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3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背面)复印件必须提供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 (如为联合体的,必须提供)如有5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如有五、综合总得分=1+2+3+4+5(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四、评标方法(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审因素得分评分标准备注1、价格分(满分30分)30(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作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 分。(2)磋商报价得分 =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分注: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详细的成本核算的有关数据、清单及证明文件(包括采购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如果不提供或者提供的有关数据、清单及证明文件不完整或者所列的成本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2、管理服务方案(满分44分)(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工作思路(满分4分)4基础分(满分4分):一档(1分):对本项目的内容理解阐述不明确。二档(2分):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所在地的建设条件、项目总体工作思路阐述表达一般。三档(4分):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所在地的建设条件、项目总体工作思路清晰均有深刻详细的阐述,能够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2、管理服务方案(满分44分)(2)技术方案(满分32分)321)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沿线地区基础条件分析(5分)一档(1分):对湘桂运河沿岸国民经济、产业发展现状、基础条件等阐述不明确。二档(3分):对湘桂运河沿岸国民经济、产业发展现状、基础条件等均有一般阐述。三档(5分):湘桂运河沿岸国民经济、产业发展现状、基础条件等均有深刻详细阐述,符合当地的经济发展。2)对湘桂运河经济带和桂林市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分析(5分)一档(1分):对湘桂运河经济带发展意义有阐述,从湘桂运河在区域经济及广西水运发展中所处的地位等方面,分析经济发展对湘桂运河航运的需求及建设的必要性等阐述不明确。二档(3分):对湘桂运河经济带发展意义有阐述,从湘桂运河在区域经济及广西水运发展中所处的地位等方面,分析经济发展对湘桂运河航运的需求及建设的必要性等阐述基本合理。三档(5分):对湘桂运河经济带发展意义有详细阐述,从湘桂运河在区域经济及广西水运发展中所处的地位等方面,分析经济发展对湘桂运河航运的需求及建设的必要性等详细阐述,表达清晰明了。3)提出开展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规划的发展思路(3分)一档(1分):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发现目标等阐述中思路不明确。二档(2分):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发现目标等阐述中思路一般、理解度不高。三档(3分):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发现目标等阐述中思路详细清晰正确。4)桂林适港产业发展基础、问题、思路与重点(5分)一档(1分):包括桂林临港制造业、航运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文化旅游业等适港产业的发展基础、主要问题、发展思路与重点等内容简单。二档(3分):包括桂林临港制造业、航运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文化旅游业等适港产业的发展基础、主要问题、发展思路与重点等内容表达清晰、较完整。三档(5分):包括桂林临港制造业、航运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文化旅游业等适港产业的发展基础、主要问题、发展思路与重点等内容表达清晰、较完整、针对性强符合当地的发展状况。5)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与分工协作的任务(3分)一档(1分):包括湘桂运河经济带支撑产业发展、深化沿线地区分工协作的重点任务等阐述中思路不明确。二档(2分):包括湘桂运河经济带支撑产业发展、深化沿线地区分工协作的重点任务等阐述中思路一般、理解度不高。三档(3分):包括湘桂运河经济带支撑产业发展、深化沿线地区分工协作的重点任务等阐述中能够提出发展政策诉求思路详细清晰正确。6)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空间布局的思路(3分)一档(1分):包括优化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空间布局的思路框架,分析布局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布局的思路以及产业布局的重点等阐述中分析不明确。二档(2分):包括优化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空间布局的思路框架,分析布局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布局的思路以及产业布局的重点等阐述中分析一般、理解度不高。三档(3分):包括优化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空间布局的思路框架,分析布局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布局的思路以及产业布局的重点等阐述中能够有图示设计和专栏分析,思路详细清晰正确。7)湘桂运河(桂林)运量预测 (满分8分)一档(2分):调查统计湘桂运河(桂林)沿岸港口货物种类、流向、货运量及货物运输方式均有详细阐述,思路清晰明确。二档(5分):调查统计湘桂运河(桂林)沿岸港口货物种类、流向、货运量及货物运输方式、能够根据产业发展分析湘桂运河(桂林)水运运量的发展情况等均有详细阐述,思路清晰明确。三档(8分):调查统计湘桂运河(桂林)沿岸港口货物种类、流向、货运量及货物运输方式、能够根据产业发展分析湘桂运河(桂林)水运运量的发展情况、对湘桂运河(桂林)各种货物进行货运量预测等均有详细阐述,思路清晰明确。2、管理服务方案(满分44分)(3)工作内容及计划安排(满分4分)4工作内容及计划安排(满分4分)一档(1分):对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工作计划均有阐述,对招标项目的工作开展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描述简单,可行性差。二档(2分):对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工作计划均有阐述,对招标项目的工作开展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描述明确,可行性一般。三档(4分):对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工作计划均有阐述,对招标项目的工作开展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描述明确、可行性强、针对性强。2、管理服务方案(满分44分)(4)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满分4分)4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满分4分)一档(1分):有工作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并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人员配备、相关制度等措施简单,可行性差。二档(2分):有工作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并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人员配备、相关制度等措施可行性一般。三档(4分):有工作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并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人员配备、相关制度等措施可行性强,人员工作经验丰富。3、能力和信誉分(满分11分)11(1)具备工程咨询乙级资质的得1分;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得2分;属于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的得5分。各项不累加,满分5分。(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CA签章))(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综合交通或产业规划相关研究获得省级(盖有国徽章)二等奖或以上奖励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满分4.5分。(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CA签章))(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水运项目相关研究获得国家级行业协会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满分1.5分。注:同个项目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提供有效相关获奖证明书复印件或获奖公示文件加盖公章(CA签章),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4、业绩分(满分9分)9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内河水运相关研究项目(含需求预测、规划、战略研究等)得1.5分(同一个编号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标中标或成交的只算一次),满分3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地市级或以上产业规划或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研究工作得2分(同一个编号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标中标或成交的只算一次),满分6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同一个项目只能计算一次业绩。5、人员配置分(满分6分)6(1)项目负责人: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1分;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加1分;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加1分;该项满分3分。(2)其他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每人得1分,满分3分。注:需提供以上人员①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②合同相关页复印件,③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供人员相应证明的不得分。总分1001 + 2 + 3 + 4 + 5 附表(3)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1)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审报价相同的,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按“管理服务方案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六、中标单位推荐原则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说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中标人:(中标人)采购人:(采购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科学研判湘桂运河经济带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结合国家、自治区赋予桂林市的战略定位以及各项政策,提出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1.全面总结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的发展现状、资源条件及存在问题。(一)研究内容2.技术服务的内容:1.技术服务的目标:完成标段范围内的各类研究报告,并通过验收。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完成供应商合同签订。时间进度要求《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经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报市人民政府后经常务会审议通过方视为质量合格。(二)质量要求4.优化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适港产业空间布局,推进经济带协同发展。3.提出开展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思路,研究桂林临港制造业、航运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金融、文化旅游业等适港产业的发展方向、任务措施和重点项目。2.编制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人数要求至少5名,具有空间规划、区域经济、产业经济、开放合作、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工程、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领域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与课题内容和要求相适应,并全程参与、亲自撰写规划文稿。1.编制组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含)或博士学位,必须是本规划编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起草工作,要亲自组织汇报衔接、专家评审等关键节点工作。(四)对供应商的要求4.2022年9月下旬,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稿报市人民政府。3.2022年9月中旬,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评审稿),提交并通过桂林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的专家评审。2.2022年9月上旬前,开展基础资料收集、调研等工作,完成初稿,提交桂林市发展改革委初审。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形成《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1.提供技术资料:(1)相关文件和研究要求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自提交服务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以及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的相关要求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在保证期内因为服务成果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间题负责处理解決并承担一切费用。1.技术服务地点:广西桂林项目所经地区2.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研究报告通过验收止。3.技术服务进度:一按委托人的要求进行。所提交的最终成果全部材料须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形式提交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满足主管部门要求。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3.技术服务的方式:提交与本项目有关研究成果资料。3.第三次支付时间:《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通过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支付剩余30%的合同价款。2.第二次支付时间:《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通过桂林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合同价款。1.第一次支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40%的合同价款。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咨询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咨询服务费分三次支付。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万元。本合同价款采用费用包干合同方式确定。提供工作条件:/3.其他:/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无。4:泄密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井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子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3.保密期限:长期2.涉密人员范围:全体相关工作人员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成果未经评审不得公开。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第八条双方确定: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按甲方规定提交。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会议审查。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的设社成果设计成果内容必须符合本务书中关于研究内容的规定。成果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标准齐全、准确。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甲方联系人需要配合技术服务进度,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确认阶段性成果;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日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应当调整项目进度,井根据进度週整付费。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总额不超过本项目合同额。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甲(甲、双)方所有。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节解决。协商、调节不成的,确定按以第种方式处理:2./。1.发生不可抗力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系人需要定期向甲方报告技术服务完成情况。1.技术背景资料:/第十四条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1、招标文件;第十五条签订本合同依据5.其他:/4.技术标准和规范:/3.技术评价报告:/2.可行性论证报告:/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采购人(公章):中标人(公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两份、中标人一份。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桂林市财政局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3、中标通知书。2、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表、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实施方案和服务承诺书;(以下无正文)日期:日期: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电话:电话:项目编号:GLZC2022-C3-990431-GXHT项目名称:《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CA签章)]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分别提交相关证明文件);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分别提交相关证明文件);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分别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响应文件材料目录3.管理服务方案(如有,请提供);2.磋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二、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5.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的,必须提供);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否则响应无效。8.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7.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合同内时间进度要求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完成项目的名称、金额(或规模)等相关内容)(如有,请提供);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并一起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有,请提供);5.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并一起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有,请提供);4.服务承诺(如有,请提供);致: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格式一)附件: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分别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年月日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致: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声明附件: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的,必须提供);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分别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日期: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各方经协商,就响应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乙方:甲方: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附件:五、本协议提交招标采购单位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乙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为: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为: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采购单位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采购单位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合同收款时,收款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牵头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乙方单位:(CA证书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甲方单位:(CA证书签章)六、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根据贵方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致: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响应函(格式)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二、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3、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按具体项目合同条款要求实施咨询服务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责任。磋商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1.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和磋商报价表: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6、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对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须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5、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与本项目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10、我方承诺本次投标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知悉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应负的法律责任。8、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7、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贵方对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响应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CA签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除外]:账号:开户银行:开户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供应商(CA签章,自然人除外):磋商报价表(格式)附件:2.磋商报价表(必须提供);项号服务名称服务供应商服务承诺数量①单位单价②单项合计=数量×单价③=①×②备注11项合计金额磋商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 )交付使用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说明:磋商报价应包括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内所有资料收集费、调研考察费、评审费、工作经费、技术服务费、人工费、利润、税金等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及在项目采购中产生的服务费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管理服务方案(格式自理)附件:3.管理服务方案(如有,请提供);3.磋商报价表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并加盖投标人CA签章(自然人除外)。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或个人CA签章)2.供应商应根据所投项目如实填写投标报价表的各项内容。注:1.各供应商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服务承诺(格式自理)附件:4.服务承诺(如有,请提供);日期:投标人[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2.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本项目自行制定;附:1、须附相关人员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5.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并一起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有,请提供);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工程咨询、设计工作年限专业注册证书号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类似项目情况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项目所在地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附件: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并一起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有,请提供);日期: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序号姓 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本项目拟担任的职务职称备注11.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7.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完成项目的名称、金额(或规模)等相关内容)(如有,请提供);2.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本项目自行制定;注:1、须附相关人员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日期: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的通知》附件2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9-湘桂运河东1线520公里投资匡算为1980亿,为国家重大战略,政治、经济、国防、社会意义重大,我市将选择高质量、高规格单位承担编制工作,优先选择近三年承担过运河经济带规划编制工作的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编制组成员应具有空间规划、区域经济、产业经济、开放合作、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工程、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领域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故不适宜中小企业。我市于8月上旬下达2022年第二批市本级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市发改投资〔2022〕30号),落实《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110万元。按照国家运河办要求,我市需在9月中旬提交《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无法将采购意向公开30天。湘桂运河建设工作由国家交通运输部牵头,联合湖南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展专题研究,研究认为线路1(永州萍岛-潇水-永明河-江永-越岭段-恭城河-恭城-平乐-桂江)优势明显,但运量较小。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开展《湘桂运河经济带(桂林)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研究桂林临港制造业、航运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适港产业发展重点方向,优化湘桂运河经济带适港产业空间布局,推进与永州、贺州、梧州等经济带城市协同发展,提升线路1的竞争力。202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将湘桂运河纳入“四纵四横两网”的国家高等级航道及“8条通道”之一的汉湘桂通道。建设湘桂运河,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将实现全国高等级航道网的联通,充分发挥航道的网络化效益,与国家水网建设结合,优化水资源优化配置。情况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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