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旅游 设施招标公告(焉耆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
项目概况
七个星佛寺遗址景区智慧旅游配套设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过期不予受理,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4-224XZBZZH0055
项目名称:七个星佛寺遗址景区智慧旅游配套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七个星佛寺遗址景区智慧旅游配套设施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七个星佛寺遗址景区智慧旅游配套设施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过期不予受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过期不予受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线上(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会议室(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梨香路16号豪景大厦5楼5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各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开启时间在政采云平台自行解密文件,开标后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焉耆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焉耆县新体育馆
联系方式:0996-6010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市友好南路179号13楼
联系方式:0996-2222077、15276837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勇、岳明
电 话:0996-2222077、15276837168
附件下载:
七个星佛寺遗址景区智慧旅游配套设施项目-谈判文件.doc
七个星佛寺遗址景区智慧旅游配套设施项目-谈判文件.doc
采购代理: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委托单位:焉耆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项目名称:七个星佛寺遗址景区智慧旅游配套设施项目项目编号:0634-224XZBZZH0055谈判文件A说明9供应商须知附表7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第一部分谈判邀请3目录新疆招标有限公司编制G谈判失败条件18F授予合同17E谈判程序14D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3C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10B谈判文件102、开标一览表321、谈判响应承诺书31第六部分范本格式31第五部分合同特殊条款29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23第三部分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198、相关证明文件387、商务条款偏离表376、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36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5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43、分项报价表33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焉耆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的委托,对七个星佛寺遗址景区智慧旅游配套设施项目下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以密封谈判响应文件的形式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0634-224XZBZZH0055第一部分谈判邀请11、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3810、国内非特定行业项目类似业绩389、售后服务方案38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6个月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不足6个月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例如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等,不足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项目内容:七个星佛寺遗址景区智慧旅游配套设施项目(预算金额:170万元)供应商可从2022年8月29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10:00时~19:00时(北京时间)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过期不予受理,法定节假日除外。3、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若未提供,由代理机构及监督人现场查询核实);8.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8、联系方式:7、谈判地址: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会议室(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梨香路16号豪景大厦5楼513室)6、谈判地点:政采云线上(www.zcygov.cn)5、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1日11:00时(北京时间)4、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帐户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电话:0996-2222077、15276837168联系人:余勇、岳明电子信箱:2501326570@qq.com邮编:830000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联系电话:0996-6010171联系人:赵老师详细地址:焉耆县解放路体育馆三楼8.2采购人名称:焉耆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人民东路支行人民币帐号:3010024209200124890(请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后8位)说明目录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监督投诉电话:0996-6029970联系人:祁主任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焉耆回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谈判文件5.谈判费用4.供应商资格3.合格的供应商2.定义1.适用范围10..谈判响应文件语言9.要求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8.谈判文件的修改7.谈判文件澄清6.谈判文件构成16.谈判响应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5.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14.谈判响应货币13.谈判响应报价12.谈判响应文件格式11.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2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9.谈判保证金18.谈判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7.谈判响应有效期26.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25.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24.谈判过程23.谈判谈判程序22.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31.签订合同30.成交通知书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的权力28.合同授予标准授予合同27.谈判过程的保密性1.适用范围A说明供应商须知附表G.谈判失败条件32.代理服务费序号内 容说 明1项目名称:七个星佛寺遗址景区智慧旅游配套设施项目项目编号:0634-224XZBZZH00552采购人名称:焉耆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邮编:830000电话:0996-22220774谈判保证金金额:30000元(须足额交纳)谈判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等。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日11:00(北京时间)5投标语言:中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6供应商资格标准: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例如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等,不足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6个月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不足6个月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由代理机构及监督人现场查询核实);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各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开启时间在政采云平台自行解密文件,开标后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8投标有效期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9谈判响应文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10谈判响应文件以加密形式递交至:政采云线上(www.zcygov.cn)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日11:00时(北京时间) 11谈判日期:2022年9月1日11:0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政采云线上(www.zcygov.cn)谈判地址: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会议室(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梨乡路16号豪景大厦5楼513室)授 予 合 同12质疑电话:0996-222207713未标注允许进口的产品不接受非国产产品投标。14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或工业-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若投标人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其评标价格=投标人报价×(100%-10%);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根据财库【2019】9号文件及财库【2019】19号文件要求,供供应商所投的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号设备等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报价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投标产品为《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中非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提供一项国家正规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评审价格扣除0.5%。投标产品为《国家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中的产品,提供一项国家正规机构出具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评审价格扣除0.5%。15谈判轮数和最后报价的其他要求:1、谈判轮数:二次或二次以上;2、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所有仍在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做最后报价(含修正的响应文件,如有)。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支付,支付比例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30%执行(不含税),成交服务费不高于1.6367万元。2.4“成交人”系指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将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即成为“成交人”。2.3“供应商”“卖方”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2“采购人”“买方”系指焉耆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招标有限公司;2.定义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例如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等,不足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供应商资格(废标因素)3.2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内法律和规章条例。3.1有能力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及服务、资格审查合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为合格的供应商;3.合格的供应商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若未提供,由代理机构及监督人现场查询核实);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6个月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不足6个月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谈判邀请;6.1谈判文件包括:6.谈判文件构成B谈判文件5.1无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5.谈判费用6.2谈判文件以中文编写。(6)范本格式。(5)合同特殊条款(4)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3)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2)供应商须知;8.谈判文件的修改7.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供应商的质疑为:供应商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的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7.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质疑,须在得到谈判文件之日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质疑文件须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的格式及内容提交。7.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7.谈判文件澄清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谈判响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谈判响应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可能被拒绝。9.要求C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8.3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8.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8.1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资格证明文件1)、谈判响应承诺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11.1供应商编写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1.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10.1谈判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谈判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10.谈判语言12.谈判响应文件格式11.2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文件资料清单。6)、其他补充文件5)、谈判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合同特殊条款中要求提交的文件资料4)、谈判保证金3)、所投产品的相关技术/证明资料13.2.2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2.1谈判文件应包括实施该项目涵盖的所有费用。13.2谈判报价应注意下列要求:13.1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单价和总价要相符。小写和大写要相符。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谈判报价。13.谈判报价12.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谈判响应承诺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13.3.4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供应商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谈判报价。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投标担保。13.3.3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13.3.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13.3.1当以小写表示的金额与大写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13.3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谈判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3.2.3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开标一览表,费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例如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等,不足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1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15.供应商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谈判和有能力履行的文件(范本格式),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如不满足以下条款将导致投标无效)14.1人民币报价。14.投标货币注:(1)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供应商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和其它签字处须同时加盖有关有法律效力的印章方为有效;15.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若未提供,由代理机构及监督人现场查询核实);1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6个月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不足6个月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17.谈判的有效期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将是对本次招标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6.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8.3谈判响应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18.2谈判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谈判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18.1判响应文件须打印。18.谈判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商量延长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7.1谈判响应文件从谈判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19.2本次招标可接受电汇、转账等作为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谈判响应有效期一致。19.1谈判保证金于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19.谈判保证金18.7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编写。18.5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18.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9.5.2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9.5.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1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9.4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谈判无效。19.3.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19.3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时间:20.1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在每个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公章、正本或副本。20.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D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9.5.2.3按本须知第33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19.5.2.2按须知第32条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19.5.2.1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供应商名称: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20.2谈判响应文件袋上应写明:21.2所有谈判响应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邀请中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到谈判文件规定的地点。谈判响应文件以加密形式递交至:政采云线上(www.zcygov.cn)21.1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2022年9月1日11:00时(北京时间)2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4谈判响应文件装订要求:谈判响应文件要求不得活页装订20.3为方便谈判,供应商须将正本的谈判响应承诺书、开标一览表和谈判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正本谈判响应文件密封袋中。23.谈判E谈判程序22.2供应商不得在谈判时间起至谈判有效期期满前撤销谈判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谈判保证金。22.1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22.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1.3出现第8.2款因谈判文件的修改推迟谈判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3.6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3.5谈判原则在谈判会议上宣布。23.4谈判时检查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23.3宣布谈判响应文件开启顺序。23.2本次谈判按谈判文件中谈判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谈判,将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谈判会。23.1谈判时,监督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23.9对谈判小组成员要求谈判纪律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谈判有关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23.8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23.7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3.9.5.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3.9.5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3.9.4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23.9.3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23.9.2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采购人征询确定成交人意向。23.9.1谈判小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谈判标准和办法客观、公正的对谈判响应文件提出评审意见。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谈判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谈判依据。24.3谈判后谈判小组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谈判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24.2在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监标员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24.1谈判的依据为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24.谈判过程23.9.5.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3.9.5.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3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25.2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1为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澄清其谈判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谈判时供应商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重要内容作出书面答复。25.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24.4谈判小组将确定每一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是指符合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谈判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序号评审内容是否满足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使得其谈判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采购人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谈判文件或优惠方案,其谈判报价视为无效报价。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投标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3谈判小组应当审查每一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4谈判小组应当根据谈判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谈判响应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若存在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实质性相应谈判文件。5谈判报价未高于设定的预算价格。6谈判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与投标人一致的,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没有瑕疵的,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7质保期、交货期满足谈判文件要求8没有不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审查结果26.5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最终成交商。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与其谈判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6.4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26.3谈判小组将根据需要决定对所有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或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将作为谈判小组评比的最终依据。26.2谈判小组和供应商谈判过程中作出的书面承诺是否符合谈判文件中对质量、技术和服务的要求。26.1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26.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28.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28.合同授予标准F授予合同27.2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谈判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次谈判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谈判资格。27.1谈判后,直到授予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成交人的建议等谈判小组成员或参与谈判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谈判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谈判。27.谈判过程的保密性30.成交通知书29.1为维护国家利益,买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谈判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的权力28.4如果确定该供应商无法圆满履行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下一个可能成交的供应商资格作出类似的审查。28.3最低报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28.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1.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需要融资时可以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方案》新财购[2022]17号。31.1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天内按规定的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买方和成交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签订合同30.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适用)后退还其谈判保证金。30.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1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谈判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3.1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期限交纳谈判代理服务费:33.谈判代理服务费32.1成交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32.履约保证金(如适用)31.4谈判文件、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31.3如成交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没收其谈判保证金。36.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3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G谈判失败条件33.1.2在宣布成交后一周内,成交人须按第33.1.1条规定的标准以银行汇票、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谈判代理服务费。33.1.1成交人须向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支付谈判代理服务费。1、本章节中的参数只作为参考,但所投产品参数不得低于上述要求。为保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真实性,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反应参数真实性的厂家彩页或说明书或检测报告,并在其中标注出技术参数符合条款。上述资料均无法证实其真实性的,以评标委员会集体认定意见为准。谈判响应文件所投产品技术、商务条款须全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若有一项不满足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备注:第三部分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38.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37.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序号项目名称备注单位数量1 景区智能导览车A、具备智能讲解导览等功能。1)电机:≥72V 5kW直流电机。2)电池:≥12个6V170Ah(3h放电率)大容量蓄电池。3)电控系统:优质直流控制器。4)充电器:与电池配套的智能充电器,充电时间≤10小时。5)灯光和警示系统:远近光灯、转向灯、制动灯、倒车灯、倒车蜂鸣器、电喇叭。6)开关及仪表:玻璃钢成型仪表台,组合式仪表。7)加速器:原装电控配套的加速器,性能稳定、加速性能好。8)雨刮器:带自动复位功能的雨刮器,刮水面积大,干净彻底。B、车体系统1)底盘车架:微型车改进专用底盘,高强度的钢管焊接结构,防锈电泳烤漆处理。底盘防锈标准:电泳按JB/T 10242-2001技术标准;喷粉按JB 15607-1995标准;中性盐雾试验48小时达8级以上。2)外饰:高强度玻璃钢车身及双面玻璃钢顶蓬。3)前桥及悬挂:麦弗逊式独立悬挂,螺旋弹簧+筒式液压减震。4)后桥及悬挂:整体式后桥,带主减速及差速器,钢板弹簧+筒式液压减震式非独立悬挂。5)制动系统:采用液压双回路四轮鼓式制动,并带机械式驻车(手刹)。6)转向系统:齿轮齿条式转向系统。7)前挡风玻璃:汽车用双层安全夹胶玻璃。8)前保护杠:配原厂保护杠。9)座椅:公交塑料座椅。10)后视镜:左右手动型外后视镜及驾驶室内后视镜。11)轮胎:加强型真空子午线轮胎,规格型号为:155/80R12,配装铝合金轮辋。12)其他:配下拉式遮雨帘。C、基本技术参数1)长×宽×高:约4900×1500×1950 mm2)座位数:14座3)整备质量::≤1300kg4)满载总质量:≥2300kg5)轴距:≥2600mm6)前轮距:≥1200mm7)后轮距:≥1200mm8)最小离地间隙:≥150mm10)最小转弯半径:≤6.5m11)制动距离:≤5m12)最大速度:28km/h13)最大续驶里程:≥80km14)充电时间:≤10h15)最大噪音:≤75dB;16)爬坡能力(满载):≥15%辆62 智能导游机器人1.机器人高度:机器人整体高度需大于1.2米。2.双臂:机器人需具有2只拟人化手臂,每只手臂需具有6个或以上自由度。双臂具有压力薄膜传感器和自动掉电保护功能,能在感知障碍物后,自动停止运动,保障双臂在运动过程中对用户及自身的安全。3.工作温度:0℃~40℃及以上。4.网络支持:支持2.4G/5G 双频WIFI和4G无线网卡,机器人网络中断时,能自动移动到预定安全区域继续进行业务播报,不能因为网络中断而出现失控状况。5.工作时间:机器人充满电情况下能持续工作10小时及以上。6.充电时间:机器人从电量为0到充满电时间在8小时及以下。7.自动充电:机器人在电量低的情况下,能自动移动到充点电,通过红外定位系统自动连接充电器充电。8.声音:机器人需具备3个及以上立体声喇叭,声音自然动听。9.收音:机器人需采用行业内先进的拾音系统,6阵列麦克风及以上,机器人能识别声源方向并主动转向,有效拾音距离在3米及以上。10.显示屏:具有11英寸及以上的高清显示屏,分辨率为1920*1080像素及以上。11.人脸识别:高精度人脸识别功能,人脸识别准确率在98%及以上,支持在线和离线两种识别方式12.避障防撞:通过激光雷达、超声波传感器、红外传感器等3 种及以上的识别技术,可感知自身周围障碍物和自身位置,并通过避障算法绕开障碍物。拥有≥3 个超声波感应器,≥6 个红外感应器,支持机器人前端断崖检测,有效规避前方楼梯等跌落风险;支持地磁感应,有效检测机器人底部障碍物,避免机器人被损坏。13.运行速度:最大运行速度在0.7m/s及以上。14.定位导航:通过UWB、激光雷达、视觉定位等技术,实现分米级的精确定位,定位不能受走动的旅客,玻璃、不锈钢围栏等影响。安装定位基站配合定位时,须对定位基站应采用冗余设计,不能因1台基站故障导致机器人定位受到影响,同时,定位报文应采用特殊标识或加密传输,保证定位不受干扰。15.用户手册:提供完备的用户操作使用手册和维修保养指导手册。16.机器人调试:在不用拆机的情况下可方便进行机器人的调试及功能测试台31.定义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5、如果供应商按照合同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厂家的项目授权原件扫描件,或者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4、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故障处理流程、应急预案、定期巡检方案等3、国内非特定行业项目类似业绩不少于3个,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甲方单位签字盖章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2、报价格式必须参照第六部分范本格式。1.6“卖方”系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1.5“买方”系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或单位。1.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软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1.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3.1原产地系指货物的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3.原产地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2.适用范围1.8“验收”系指买方依据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1.7“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和运转的地点。6.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空运和内陆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6.包装5.1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专利权4.1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本谈判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有关权威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4.技术规格和标准(3)收货人代号(2)合同号(1)收货人7.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7.运输标记6.2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9)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8)毛重/净重(公斤)(7)出厂或装箱日期(6)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5)目的地(4)发货单位8.4交货日期以货物到达买方现场为准。8.3卖方负责安排自发运地至买方现场的运输和安装、调试及技术监督部门第一次强制性检验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8.2在目的地交货价合同条件下,由于卖方延误了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而有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8.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前6天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同时,卖方应以挂号信寄给买方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x宽x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8.卖方的交货价合同7.2凡重达两吨以上的包装,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11.支付10.1在国内交货价合同条件下,由卖方在货物装运前或接到装运通知后办理保险。或由买卖双方具体商定。10.保险9.1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完成24小时内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载运车次名称和启运日期。如果包装件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达到或超过12米长、2.7米宽和3米高,卖方应将其重量或尺寸通知买方。若货物中有易燃品或危险品,卖方也须将详细情况通知买方。9.装运通知8.5卖方装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12.1除谈判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的外,卖方应准备与合同设备或仪器相符中文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寄送到买方,例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免费另寄。12.技术资料11.2付款方式见合同特殊条款。(2)电汇付款。(1)转帐支票;11.1除另有规定外,可采用下列付款之方式一种付款:14.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正式验收后12个月。14.1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0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14.质量保证1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卖方为其所供货物和服务而要求买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谈判报价一致。13.价格12.2上述一套完整的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买方,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16.1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6.索赔15.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买方应申请商检局检验,并有权根据商检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15.1卖方应让制造商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给议付银行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15.检验18.不可抗力17.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本合同第18款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在卖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买方将同意延长工期。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从未付款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核定损失额比率为每迟交7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5%,不满7天按7天计算,但是,核定损失额的支付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5%。如果卖方在达到核定损失额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而卖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金额。17.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16.2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1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19.3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19.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19.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物保证期满。履约保证金应由银行开具。19.履约保证金(如需要)18.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8.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20.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20.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20.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0.2仲裁应由买方当地仲裁机构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2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20.仲裁22.变更指示21.2一旦买方根据第21.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但是,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2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21.违约终止合同22.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1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4)卖方须提供的服务。(3)交货地点;(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1)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的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22.1买方可以随时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25.适用法律24.2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卖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24.1除买方事先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4.转让与分包23.1欲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3.合同修改27.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末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27.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27.1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27.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26.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6.通知25.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28.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用中文书写,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肆份,用中文书写,买卖双方各执贰份;28.3商务合同应包括买方最后确认的价格条款和付款方式。28.2卖方须按技术规格中的规定,向买方提供与合同项下货物有关的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28.1本合同应在买方和卖方签字(及买方收到卖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28.合同生效及其他27.3除合同本身以外,27.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合同条款及合同特殊条款;履约保证金保函(如需要);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询标中的书面答疑;成交通知书;谈判文件;28.5下述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具有同等效力;附录3技术服务附录2供货范围及详细报价的技术资料附录1价目表附录:代表:代表:买方:卖方:1.1货物到达目的地,买方、卖方及买方聘请专家一同开箱验货;1.检验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第五部分合同特殊条款附录5验收及验收测试附录4技术参数2.3卖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并负责进行安装中的技术指导,通过验收(同买方共同完成);2.2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2.1卖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将所有的安装调试条件、需买方配合的事项以书面方式通知买方;2.安装调试1.3具体的标准应在供应商递交的文件中明确规定,并在合同中由双方确认。1.2卖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中国以及国际通行的标准,并应附有相应的测试报告、合格证书;3.1免费进行现场培训和其他方式的培训、负责指导安装调试、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确保使用人员的熟练操作。3.培训2.7在货物安装和调试结束后,由买卖双方共同验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免费提供验收所需的仪器,买方在验收合格后归还卖方。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技术监督局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2.6卖方承担本项目交付使用后属地监管机构进行强检及出具报告的费用。2.5货物安装后,买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房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卖方提供相关文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2.4因卖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卖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做出赔偿。4.4卖方须提供设备使用软件的备份,提供设备的维修测试方法及测试程序。设备所包含的所有软件均须提供合法的使用证书。4.3提供质保期后无偿技术支持,承诺质保期后按备品备件价格表内的标准收取费用。4.2售后服务保证:终生提供该设备的所有维修零件,承诺12小时内维修零件到场更换。所提供产品需具有厂家直属售后服务团队,并提供详细售后服务联系方式及专职的维修工程师名单及工程师2022年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4.1质保期:1年。4.售后服务3.2卖方有义务对买方的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使用/维修人员能熟练掌握货物的各项功能和操作,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提供详细的设备使用培训方案和用户培训计划及。5.2买方指定交货地交货价;5.1人民币报价;每个品目需具有单独报价,并列入分项报价表中;5.报价要求4.7*针对以上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生产企业和供应商公章。4.6提供正规的备品备件价格表(含人工费),承诺设备停产后保证10年以上备品备件供应。4.5质保期后的维修费用,先修后付款,零备件的购买,先交货后付款。维修响应速度:1小时响应,2小时答复,4小时人员到场,12小时解决故障,若故障无法解决则提供替代设备。7.2交货期:30天7.1交货地点:买方指定交货地点7.交货地点及交货期6.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包括在总价内)。5.3列出详细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清单以及所需提供的相关服务的费用,并分项报价(应2.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规定履行合同责任义务。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并确保我方提供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及相关服务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1.我方谈判报价为万元,交货期为,质保期为,谈判响应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在充分研究(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郑重承诺如下:致:(采购人名称)1、谈判响应承诺书第六部分范本格式供应商:(盖章)7.我单位承诺我方的谈判响应资格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否则成交无效。6.我方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作为我方代表,负责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署与谈判响应有关的相关文件等。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谈判报价的谈判响应或收到的任何谈判响应。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本响应文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有效期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在谈判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投标,其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2、开标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项目名称谈判报价(万元)谈判保证金质保期交货期备注……注:按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逐项填写。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包号:3、分项报价表2、折扣条件与折扣声明应在表下注明。注:1、此表与投标书正本和谈判保证金一同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质保期数量单价合价123总价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特此证明。系(申请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请随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物。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6、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注:若法定代表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加谈判响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年月日公章: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包号:7、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与谈判文件要求逐条对应填写(对应谈判文件第三部分条款)。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包号:序号谈判文件规格条目号谈判文件要求规格响应规格偏离说明证明文件页码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号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8、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对应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条款)(格式自拟)10、国内非特定行业项目类似业绩9、售后服务方案5其他资料。4具有健全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3缴税、社保证明材料;如果我公司中标,将严格按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保证装机设备与投标设备是一致的.如有违反,用户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追究相应责任。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给与有关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提交的所有文件均是真实、有效的.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中,保证做到: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1、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证明文件等(如有)。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予的处罚。3.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企业名称(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公司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收):附表:退谈判保证金的函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项目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税号: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行名称:备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请将以上退款信息加盖公章邮件至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邮箱为2501326570@qq.com。我公司收到退款信息后,在3~5个工作日内,将谈判保证金余额电汇至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后附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注:如果是个人姓名的汇款,请附汇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谈判保证金的金额:谈判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网银等)投标项目编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旅游 设施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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