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坟墓安置建设工程招标公告(青岛市黄岛区大场镇人民政府2022)



青岛市黄岛区大场镇人民政府黄岛项目坟墓安置建设工程三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黄岛项目坟墓安置建设工程三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 注该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 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 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HDCG2022002815
项目名称:黄岛项目坟墓安置建设工程三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标包【1】:14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标包【1】:132.408061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标包【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n28356080/index.html)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2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2: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 注该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 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 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磋商文件。
方式:报名后下载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06月20日 14点00分
地点: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岛市黄岛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场镇吉利河141号
联系方式: 58700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10阳光大厦10楼
联系方式:15063087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丁秀荣
电话:15063087167

供应商请在 2022-06-20 14:00:00 前在www.ccgp-qingdao.gov.cn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或谈判)。

附件1 采购需求0607.pdf采购需求0607.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黄岛项目坟墓安置建设工程三期

品目

采购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青岛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8月26日 17:2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2本项目供应商所响应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1.3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供应商成交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术资料。1.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2.技术标准和施工要求2.1项目概况及项目预算内容,说明该墓区占地面积约2355.60m2,拟新建坟墓442座,柏树416棵,高度1.2-1.5m;柏树146棵,高度2.8米;松树9棵,高度4米;基地内道路结项目概述合现状,考虑路面坑洼不平,采用机械整平,上铺100mm厚风化砂,面积780m2。墓地内砖砌排水沟长167米,路边排水沟长32米,金属围栏123米。\n\n项目预算 \n\n147 万元 \n\n\n\n2.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2.2.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采购1家施工单位,负责本项目施工,主要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采购文件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2.2.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n\n1 \n\n促进中\n小企业\n发展政\n策 \n\n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n(财库〔2020〕46 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n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n2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 的通知》 (工信\n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n3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 情形的, 享受《政 府采购\n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 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n\n\n\n(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监狱企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2业扶持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政策扣除。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报价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报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磋商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促进残(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3疾人就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业政策(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5、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n\n4 \n\n节能环\n保要求 \n\n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n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n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n\n\n\n\n\n\n\n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规定,属于节能、\n环境标志优先采购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策。 \n\n\n\n2.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13年;(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16〕40号);(4)《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5)《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6)《2020年山东省价目表》;(7)《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21年);(8)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设计说明、设计答疑回复;(9)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计价规定(10)工程应按国家、建设部、工程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标准施工。(11)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有关技术要求、文件、资料进行施工。2.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数量:1家施工单位。(2)工期:25日历天。(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5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2.5.1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保准、地方标准或其他相关标准规范要求。2.5.2服务效率:设备及人员等满足工作需求,并满足以下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1名,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承诺书详见投标格式附件。(2)项目班子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外)要求:配备人员合理,满足工程需求。2.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2.6.1一次性验收合格。2.6.2其他详见合同条款。3.商务条件★3.1计划工期:2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成交供应商无法施工的,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协商,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顺延工期)。★3.2付款方式:发包人根据工程进度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最高拨付至工程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完工后审计之前最多拨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70%;待审计报告出具后拨付至审计值的97%;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工程移交,根据规定无息拨付余款。(最终以区相关部门规定为准)。3.3质量要求:合格。3.4安全要求: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3.5工程质保期:本工程质保期为2年。本工程质保期应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4、其他详见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另附。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坟墓安置建设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