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高低压 配电工程 电缆招标公告(扬州市美赞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022)
扬州GZ178地块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高低压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出自于: 发布日期: 2022-08-26
扬州GZ178地块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高低压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HJFFJSZ2022020010
工程名称
扬州GZ178地块项目一期工程
招标人名称
扬州市美赞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地点
东至运河北路,南至古运河,西至三星路,北至黄金坝路
工程规模
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06965.72平方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HJFFJSZ2022020010003
扬州GZ178地块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高低压电缆采购
公开招标
695.14
2022-08-26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2-08-26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57401040099997
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09月2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2年09月27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2-08-26
公告结束时间
2022-08-31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扬州GZ178地块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高低压电缆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GZ178地块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邗江区发改委关于扬州GZ178地块项目一期工程核准决定书 扬邗发改投[2020]1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美赞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GZ178地块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高低压电缆采购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扬州GZ178地块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高低压电缆采购 2.2工程地点:东至运河北路、南至古运河、西至三星路、北至黄金坝路 2.3合同估算价:695.14万元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供货期):7日历天(根据现场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度,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扬州GZ178地块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高低压电缆采购(具体详见采购设备清单) 2.6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并具备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投标人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3.3产品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6投标单位的资质类别、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7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8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9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3.1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31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 ; 5.3招标文件售价 255 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9月15日9时30分 。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市美赞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北路 68 号旺角三楼 邮 编: 邮 编: 225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张琴 电 话: / 电 话:0514-80827735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2022年8月26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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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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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联系人
张琴
传真
电话
0514-80827735
邮编
E-mail
附件:
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扬州GZ178地块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高低压电缆采购招标文件标段编号:HJFFJSZ2022020010003招标人:扬州市美赞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章):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发放时间:2022年8月26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货物需求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扬州GZ178地块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高低压电缆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扬州GZ178地块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邗江区发改委关于扬州GZ178地块项目一期工程核准决定书扬邗发改投[2020]1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美赞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GZ178地块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高低压电缆采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扬州GZ178地块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高低压电缆采购2.2工程地点:东至运河北路、南至古运河、西至三星路、北至黄金坝路2.3合同估算价:695.14万元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供货期):7日历天(根据现场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度,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2.5招标范围:扬州GZ178地块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高低压电缆采购(具体详见采购设备清单)2.6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并具备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2投标人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3.3产品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3.6投标单位的资质类别、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3.7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3.8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3.9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3.1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3.1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4.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31日;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5.3招标文件售价255元/标段,售后不退。6.投标截止时间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时30分。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扬州市美赞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邮编:,邮编:225000联系人:,联系人:张琴电话:/,电话:0514-80827735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022年8月26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名称:扬州市美赞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联系人:张琴电话:0514-808277353项目名称扬州GZ178地块项目一期工程4标段名称扬州GZ178地块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高低压电缆采购5建设地点东至运河北路、南至古运河、西至三星路、北至黄金坝路6资金来源自筹7出资比例100%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9招标范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0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供货期)7日历天(根据现场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度,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11交货地点项目现场(买方指定交货地点)12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13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予以支持。16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7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范围:仅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允许偏离幅度:/1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或答疑文件、图纸等内容19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1日上午11:00前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网上提问”模块20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2年9月1日下午17:00前获取方式:http://www.yzcetc.com的“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中公布、电子化交易系统“答疑下载”模块21投标文件组成☑资格审查资料(按资格审查要求编制)☑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表☑付款方式及质量保证期承诺书☑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技术认证相关证明材料☑技术参数响应表☑技术规格书☑制造商授权书☑投标货物产品样本等☑制造商承诺书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22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2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95.1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4投标有效期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5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保函)、电子担保保函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万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区支行银行账号:10157401040099997咨询电话:0514-878797300514-80785522一、银行转账方式1、工程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3、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4、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无须到邗江分中心财务科打印保证金收据),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0514-82882901进行电话咨询或至扬州市百祥路35号人防大楼5楼财务室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电子保函方式电子保函办理方式及要求详见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本项目招标公告,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及附件,扬州市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扬公易【2020】19号)。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结并符合规定。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编入(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承办方: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承办,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网上提交申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实施网上退还,招投标监管部门实施网上监管。2、退还时间要求:(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5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出后5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人将在招标失败后5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5)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退还投标人。3.1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发生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形,被没收的不予计息。3.3工程类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日为计息日,以实际退款日为结息日,计息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为准。2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28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要求正本0份,副本0份。29其他编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签章。2.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网上投标文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30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上午9时30分31投标文件上传系统和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响应方”上传;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地点:/;3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3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V2.0(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V2.0(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34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1)项目不见面开标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开标时间和开标登录网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登录网址:“扬州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3)解密地点:通过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V2.0)完成投标文件解密。(4)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电脑登录“扬州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通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提出和答复异议(仅限文字方式)以及文件传输等活动,异议的提出和答复必须在系统“异议”板块采用文字方式。(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扬州不见面开标大厅,开启群聊、直播、桌面分享等相关准备工作。(6)依据《V2.0版本(新)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房建市政、农业工程)》,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可提前两小时登入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中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进行网上签到并填写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QQ等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开评标与中标后的业务联系,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互动交流”板块中反馈。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网上签到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对于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建议所有参与项目投标的企业可在开标前两小时内进行相关网络测试及签到并填写相应信息,以保证顺利完成开标程序。访问路径: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在首页右侧找到7.0版本下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入”的模块,点击进入即可参与;操作手册请在扬州市公共资源网站底端的“下载专区”中进行下载。(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通过“公告栏”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按规定时间通过扬州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需在招标文件限定时间之内完成(目前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招标人需调整解密时间,请提前以书面形式与软件公司技术支持联系进行修改)。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在征得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暂时中止开评标。(9)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参与远程交互人员的交流发言,发送的文字材料和图片等均被视为是投标企业行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0)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采取现场直播,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出现现场音视频延迟或卡顿现象,但并不影响抽取结果。(11)开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可随时进行沟通交流,如现场管理端在10分钟(此处时间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内无法与客户端建立起联系(无人应答或不作响应等),即视为投标人放弃交互权利,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处置方式(招标人可以不再通过其他方式与投标人建立联系),投标人必须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同时,所有交互内容必须与此项目有关的方可提出,不得涉及敏感信息,否则,招标人将会对其单位做出禁言处理。(12)在开标会议进行过程中,投标人若对开标有异议,请在开标结束前在系统“异议”板块提出,招标人当场做出答复,并如实记录。开标结束后,请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接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的澄清或者说明要求。特别提醒: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硬件设施并按照操作手册做好软件环境的设置。建议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不低于百兆)、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电脑系统win7及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可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xzzq/201608/be11aa0fdecb4fc289692a737439b3aa.shtml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和发布,网址为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pro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0701&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14-82087167、4009980000。35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确认投标人是否派相关人员到场;(3)宣布相关参会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第5.1项的规定,对递交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5)需抽取相应数值进行基准价计算的,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当众随机抽取;(6)当众解密所有投标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唱标(如需),并予以记录;(7)相关参会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36解密时间现场解密的:进入解密阶段起30分钟以内需成功解密;远程解密的:进入解密阶段起30分钟以内需成功解密。3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8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39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合同价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清,不计息。40付款进度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1、工程整体验收合格且送电后90天,买方向卖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20%;2、送电完成一年后3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3、两年质保期满后所有产品设备材料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付清余款。41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扬州市邗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4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4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前附表”中内容有矛盾处以“补充说明”为准。2、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完成投标任务和活动。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①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②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9.9在从合同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的期间,如发现卖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补救措施:9.9.1修理卖方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合同货物进行修理(含返厂维修),以使其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卖方承担。除非买方同意,修理工作应在30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按照本合同第11.1.6条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修理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更换、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或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按照本合同第13.2条执行。9.9.2更换卖方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替换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合同货物,费用由卖方承担。除非买方同意,更换应在30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按照本合同第11.1.6条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或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按照本合同第13.2条执行。9.9.3退货买方将有缺陷的合同货物退还卖方,卖方负责将被退还的合同货物运出安装现场。在此种情况下,卖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该合同货物的货款并承担买方支出的安装、拆卸、运输、保险及购买替代品的差价等费用。所有款项的返还应当在买方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30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卖方应当按照“返还款项金额×0.5‰×逾期退款天数”向买方支付违约金。9.9.4削价在买卖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对有缺陷的合同货物作削价处理,卖方应将有缺陷的合同货物原合同价与削减后价格之间的差额退回买方。所有款项的返还应当在买方提出削价要求之日起30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卖方应当按照“返还款项金额×0.5‰×逾期退款天数”向买方支付违约金。9.9.5向第三方采购买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的货物,由此发生的差价、增加的费用和损失等由卖方承担。9.10买方选择以上任何补救措施均不减轻或免除卖方依据合同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9.11合同货物喷漆应能长久的预防腐蚀和损坏,如果在合同货物验收投运后五年内出现喷漆脱落、锈蚀等任何影响合同货物外观的损坏,卖方应免费处理。9.12合同货物存在家族性缺陷的,卖方应主动召回。10.转让和分包10.1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0.2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义务对外分包。未经买方同意卖方擅自分包的,卖方应承担不高于合同价格30%的违约金。买方有权拒收分包部分合同货物并按照本合同第11.1.6条追究卖方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0.3卖方应对所有分包事项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买方对分包商的确认与否并不减轻或免除卖方根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也不增加买方的责任。11.违约责任11.1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11.1.1卖方违反第3.5条规定逾期送达发票的,每逾期1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11.1.2因合同变更需退还发票或返还超付合同价款的,卖方应在合同变更30日内与买方相互配合办理红字发票手续或超付退款手续。因卖方未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或无理由拒绝办理红字发票手续、超付退款手续而造成结算滞后的,卖方应按对应发票金额×1%×逾期交票天数,或者超付退款金额×1%×逾期退款天数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1.1.3经验收,由于卖方责任合同货物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的,买方有权退货、更换或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买方选择更换的,卖方应及时进行更换,更换周期应满足工期要求,否则卖方应按本合同第11.1.6条的规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若合同货物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但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且经买方认可接受的,卖方应按本专用合同条款或其他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未明确约定的事项,违约责任的承担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1.1.4买方对合同货物进行抽检,发现合同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卖方未能在买方限定的时间内通过整改使其符合合同要求,或者买方扩大范围抽检的结果表明合同货物仍不符合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更换、退货或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11.1.5如果在出厂试验时合同货物未满足合同约定的保证值,卖方在发现不合格之日起2个月,并在交货期内未能使合同货物满足保证值的,买方有权要求重新生产、更换、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或解除合同。11.1.6卖方违反合同约定迟延交货的,买方有权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天向卖方主张迟延交货违约金。迟延交货违约金总额达到合同价格的100%或者迟交合同货物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买方有权追诉该批次供货造成的损失,并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第三方购买可替代的货物,由此发生的差价、增加的费用和损失等由卖方承担。同时,买方也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13.2条执行。11.1.7卖方未按期向买方或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交付技术资料的,每逾期1日,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1%的违约金。11.1.8由于卖方提供技术服务存在错误或疏忽,造成买方工期延误的,每延误工期1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11.1.9买方要求卖方进行现场服务时,若卖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答复和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的人员不能胜任该项工作,每逾期1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11.1.10在质量保证期内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接到通知后未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的,严重缺陷的处置每逾期1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危急缺陷的处置每逾期1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11.1.11合同货物交付后,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合同货物不能按期投运的,每延误1天,买方有权向卖方主张合同价格1%的违约金。11.1.12卖方明确表示无法供货或买方有理由认为卖方无法供货的,买方有权就全部或部分合同货物解除合同。全部解除的,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按照合同价格的20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部分解除的,卖方按照未履行合同部分价格的20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1.1.13卖方根据本合同第11条需支付各项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价格的200%时,买方有权退货或解除合同。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自费将所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运离现场。买方因退货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安装费用、拆卸(除)费用、另行采购合同货物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等及其他相关损失,由卖方承担。11.1.14卖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买方进行赔偿。11.1.15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从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卖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11.1.16合同质量保证期满30日内(有索赔待索赔完成)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经合同货物使用单位签署的合同货物质保单,卖方未按期向买方提交的,每逾期1日,应向买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11.1.17买方依本合同约定向第三方采购的,按本合同第9.9.5条约定执行。11.1.18因卖方违约导致买方应向第三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窝工损失等),该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先行承担的,有权向卖方追偿。11.2买方违反合同约定迟延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就逾期部分向卖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2.变更12.1在合同执行期间,若非因卖方原因需对合同货物进行重大变更,或扩大供货范围的,或减小供货范围的,经买方许可由买方向卖方发送书面变更通知。卖方接到上述书面变更通知后,应充分考虑买方的意见,并与买方一起尽快完成对合同的修改。买方的变更要求应考虑卖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12.2买方有权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从以下方面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卖方应执行买方的变更要求:12.2.1提前、推迟或暂停交货的,应在交货期30日前通知卖方。需重新确定交货时间的,合同双方应签署纪要或补充协议。12.2.2在交货期15日前通知卖方变更运输方式、包装方式、交货地点及卖方需提供的服务。12.2.3增加(减少)的货物单价以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中相同货物单价为准。12.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政策调整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履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处理。13.合同中止履行与解除13.1合同中止履行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约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卖方认为在3日内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买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中止履行,买方无需另行通知卖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中止履行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中止履行部分的合同价款,并有权索回已支付给卖方的中止履行部分的合同价款。13.2合同解除13.2.1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卖方立即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同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价款的200%支付违约金。卖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买方进行赔偿。(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合同货物;(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且在收到买方发出的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15日以内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13.2.2买方依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时,依本合同第17条约定的方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卖方时生效。14.不可抗力14.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14.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14.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14.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日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日以上时,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5.履约保证金15.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买方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格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为由买方认可的中国境内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格式参考附件《履约保函格式》),或者为现金、汇票、支票,与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15.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卖方履约保证金提交买方之日起至合同项下货物全部通过验收并投运为止。自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届满并无索赔(有索赔待索赔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买方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因买方原因导致卖方未在最后一批货物到达交货地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投运的,可以在办理投运款支付的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卖方以汇票或支票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果票据期限短于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的,买方有权在票据期限届满前兑现票据项下的全部款项,作为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卖方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需具有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出具履约保函为银行分支机构的应提供企业法人对其出具履约保函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履约保函的实际担保期限短于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卖方应于担保期限到期日15个工作日前重新提供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提交时间每延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全部款项,作为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15.3履约保证金是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根据卖方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16.税费16.1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16.2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17.通知一方根据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证明、同意、确定和请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可由专人送交或通过信件或快递、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由专人送交时,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信件或快递方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因签收方联络方式变更致使通知未被接收的,并不影响通知送达的效力;通过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对方指定特定系统的时间为到达时间;对方未指定特定系统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对方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到达时间。所有通知应按合同所述的地址发给对方,任何一方不得无理扣押或拖延。如果一方通知了另外地址,则随后的通知应按新址发送。18.争议解决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见合同协议书。19.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见合同协议书。20.份数本合同份数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以下无正文)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通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或补充。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不一致时,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合同事项条款项号约定内容第四部分合同附件履约保函致:,(买方)鉴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与贵方于年月日签订了买方合同编号为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卖方将根据采购合同向买方供应合同货物。鉴于贵方在采购合同中要求卖方提供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即人民币(大写)(小写)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卖方履行采购合同的担保。为此,根据卖方的申请,本银行,(银行名称及法定地址),特向贵方出具上述金额的履约保函,并在此声明:1.本履约保函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2.如果由于卖方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的作为或不作为、故意、疏忽或过失、过错等原因,使贵方遭受或可能遭受任何损失时,贵方即可向本行发出要求支付的书面通知。本行在收到该通知后将立即按该书面通知所要求的支付金额和时间进行支付。贵方在发出此类通知时无需随附任何证据或证据性材料,也无需说明任何理由;3.本履约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均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从本履约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4.本行特此放弃所有因贵方与卖方之间发生争议或相互索赔而享有的任何抗辩权;5.本行进一步同意,如果采购合同发生任何情况的修改、修订、补充或其他变化,本行在本履约保函中的责任将不会发生任何变化,采购合同的前述变化也无须通知本行;6.本履约保函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银行名称:(盖章)负责人:日期:年月日扬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建设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健立和健全廉政制度。(二)甲、乙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四)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五)甲、乙双方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六)甲、乙双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发出或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服从市场管理,并遵从有关规定,不提不合理的要求和条件;(六)不准预定框框、照顾关系,造成不公平竞争;(七)不准向评委施加任何倾向性影响;(八)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供应、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合作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通过关系对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施加影响;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1至10万元的违约罚款;若严重违反本合同,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工程款的1%至10%的违约罚款;若严重违反本责任书,在1—3年内不得进入扬州市工程建设市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低压 配电工程 电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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