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食材配送 食堂招标公告(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2022)



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成都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成都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丰德羊西中心18楼1805室或邮箱1537142159@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CG-2022-XYS03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成都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至 2022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丰德羊西中心18楼1805室或邮箱1537142159@qq.com
方式:1、现场报名:需携带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2、网上报名:①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上述携带资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537142159@qq.com)。②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并确认信息后,供应商缴纳报名费后即报名成功。本项目招标文件将发送至供应商预留邮箱(资格不能转让)。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丰德羊西中心18楼18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         
联系方式:蔡老师 028-87510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名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丰德羊西中心18楼1805室            
联系方式:蒋先生028-867366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  028-8673668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成都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谷物细粉

采购单位
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行政区域
金牛区
公告时间
2022年08月29日 14:5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5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丰德羊西中心18楼1805室或邮箱1537142159@qq.com

开标时间
2022年09月21日 10:30

开标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丰德羊西中心18楼1805室

预算金额
¥12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8-86736682

采购单位
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蔡老师 028-87510201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名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丰德羊西中心18楼18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蒋先生028-86736682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食材.pdf采购需求-食材.pdf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成都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单位: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最高限价:125万元二、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一)采购内容序号产品名称采购数量所属行业备注1米在履约时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数量进行配送工业(制造业)2面在履约时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数量进行配送工业(制造业)3油在履约时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数量进行配送工业(制造业)4冷鲜猪肉在履约时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数量进行配送农、林、牧、渔业5生鲜牛、羊肉在履约时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数量进行配送农、林、牧、渔业6生鲜禽肉在履约时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数量进行配送农、林、牧、渔业7其它肉制品在履约时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数量进行配送农、林、牧、渔业8蛋在履约时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数量进行配送农、林、牧、渔业9蔬菜水果在履约时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数量进行配送农、林、牧、渔业核心产品10干杂在履约时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数量进行配送工业(制造业)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需按照上表内的产品名称逐项填写。★(二)技术参数要求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要求1米1.等级:“一级大米”(粳米);2.符合GB1354-2009《大米》质量标准;3.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等国家相关标准;4.包装标准符合GB/T17109-2008《粮食销售包装》。2面1.等级:“特制一等”面粉;2.符合GB1355-2005《小麦粉》质量标准;3.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等国家相关标准;4.包装标准符合GB/T24905-2010《粮食包装小麦粉袋》。3油1.等级:“二级或二级以上”菜籽油(压榨油);2.符合GB1536-2004《菜油》质量标准;3.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等国家相关标准;4.油为非转基因产品;5.包装标准符合GB/T17374-2008《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4冷鲜猪肉1.配送猪肉须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活鲜肉经过严格生产工艺处理后,达到冷鲜肉标准(低于0℃环境下,将肉中心温度降低到0℃--4℃,而不产生冰结晶的肉),必须完成猪肉分割和包装,应符合生产地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检疫证、冷冻检验、卫生许可证、肉质检验的相关证明。2.肉质要求:①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②状态:肉质紧密有坚实感;③气味: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5生鲜牛、羊肉1.牛、羊肉品质好,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2.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6生鲜禽肉1.兔、鸡、鸭等品质好家畜/禽肉类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2.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7其它肉制品1.水产品类须为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符合合GB2733-2015(或最新标准)、GB19643-2016(或最新标准)的规定。2.供应产品应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冻品在觧冻后,发现质量问题需退货。8蛋1.禽蛋必须保证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应有动物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禽蛋必须保证质期内新鲜、卫生、安全。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等国家相关标准。9蔬菜水果1.蔬菜类主要包括叶菜类、瓜类、根茎类、茄果类、葱蒜类、水生菜类、多年生菜类、豆制品系列、豆芽等;2.蔬菜类须干净、新鲜、无感观异常;3.所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须符合要求,自检、送检、抽检相结合,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无公害蔬菜标准,农药残留不得超标;4.肉眼观看不能有腐败变质和杂质。5.水果类:当季各种水果,无虫、无杂质,新鲜、无破损、大小均匀、色泽本样、不得过熟或欠熟。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无公害的标准。并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报告。10干杂1.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和非法使用添加剂;重金属元素、农药残留不得超标,须优质、无感官异常。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其中酱油符合GB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食醋符合GB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2.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或行业质量要求;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商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具备产品合格证,不变质,不过期。3.配送供应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制作。4.鲜牛奶规格:≥250ml,独立包装,剩余使用有效期须大于保质期二分之一天数。合格产品,不得提供过期、临期、残次产品,所有产品均必须满足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12693-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19644-2010)等乳制品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5.酸奶规格:≥200ml;组织细腻、均匀,允许有少量乳清析出,具有添加成分特有的组织状态。蛋白≥2.3g/100g,酸度:≥70.0°;剩余使用有效期须大于保质期二分之一天数。★(三)存储及配送过程标准1.米、面、油1.1供货时提供所配送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1.2按批次提供合格证且按时送达,按规定的品种、规格,及时送货。2.冷鲜猪肉、生鲜牛、羊肉2.1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肉和肉制品标准,供货时需提供猪肉生产厂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以及家禽类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采购人查验。2.2食材保存应分筐透气,无挤压。包装物应清洁卫生。2.3配有标准冷藏库及低温车间,体积应能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2.4食材应按品类分筐、分色区冷链配送,每一品类固定颜色配送。2.5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2.6供应商须保存配送车辆出库到用户接收产品位置的冷链(0℃-4℃范围内)记录。3.生鲜禽肉家禽鲜活原料应壮,色泽正常,无病,无内脏,无异物,符合规格要求,达到使用标准。4.其它肉制品4.1食材保存应分筐透气,无挤压。4.2包装物应清洁卫生。4.3配有标准冷藏库及低温车间,体积应能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5.蔬菜、水果5.1配送所供应食材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规定,并承诺蔬菜类送检报告。5.2使用专用车辆配送,特殊食材用冷链车配送;车辆内部应保证干净、整洁、卫生。5.3食材应按品类分筐、分色区分配送,每一品类固定颜色配送。6.干杂所供食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供货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查验。★(四)质量标准1.所配送的食材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且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所有食品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及国家及当地最新卫生、食品部门颁发的相关标准。配送期内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不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2.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SC标记。预包装原料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各类存在保质期的食材在交货时,剩余保质期必须超过原保质期一半的时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3.食品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分等分级的质量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中位数水平,如质量或规格等级划分为1、2、3、4、5或大(L)、中(M)、小(S)的,应选择1、2或大(L)、中(M)等级。食品原料的包装应完整、清洁、无破损,包装有关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质量等级、生产经营者等标识内容应与其内装物一致。4.冷鲜畜禽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07-2016(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其中:鲜片猪肉(不包括种猪、晚阉猪来源的片猪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T9959.1-2019(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国家有定点屠宰、检验检疫要求的品种,应来自于定点屠宰厂(场)出品、有国家规定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随每批次供货时按批次提供)。精肉:新鲜、去皮去骨,瘦肉占80%以上。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膘肥嫩、色雪白,且有光泽。瘦肉部分呈淡红色,有光泽,不发黏。三线肉:(位于猪的腹部,即是在猪肋排上的肉,新鲜,半肥半瘦。可用手摸,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精排:无龙骨,肌肉应有光泽,不粘手,有弹性,并具有的正常气味。应为当日生产的冷鲜肉,保证肉质新鲜,及时配送。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5.鲜蛋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49-2015(或最新标准)的规定,感官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二级指标要求,应保证新鲜;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6.水产品的淡水鱼类(仅限鲶鱼、草鱼、鲢鱼、鲫鱼)、海水藻类(仅限海带)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GB2733-2015(或最新标准)、GB19643-2016(或最新标准)的规定。7.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并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配送时提供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的报告。8.乳制品执行标准:(1)纯乳制品以生牛乳为原料,符合GB25190(或最新标准)国家标准。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气味:具有牛乳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2)调味奶以不低于80%的生牛乳为原料生产,符合GB25191(或最新标准)国家标准。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具有调味乳应有的色泽。气味:具有调味乳应有的滋味和气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9.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并按采购人送货前提出的具体要求供货。10.调味品、干杂: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剩余使用有效期须大于保质期二分之一天数,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具有SC标记。11.供货商应承诺所提供每批次预包装食品均应附有合法有效的出厂检验报告或送检报告,所提供的食用农产品应附有农残、兽残检测报告。不得提供高风险食品以及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供货商承诺在其发证机关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公司法人和企业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采购人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鲜章)(五)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当建立配送管理工作制度,运输过程中实施“双人双锁”管理。供应商需为采购人配置至少1名专职采购专员,并提供联系方式,负责联系(电话、短信、QQ、微信等信息)并确认食材种类、数量、配送时间及配送要求,信息交换方式等由双方自行商定。供应商需配置不低于2名专职配送人员,且应着企业统一的工作服。配送人员应具备健康证,无犯罪记录、无吸毒史。驾驶员及配送人员应着企业统一的工作服,持有效健康证开展配送工作。配送人员进入采购方所属场地,要自觉遵守采购人所属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及消毒程序,未经采购方许可严禁在办公区内随意走动,拍照等。2.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标准,不得另行配送其他产品。★3.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采购人于前一日提前提供次日菜单,供应商需每日8:10定时将采购人菜单货物送达,如有调整,以采购人提前调整为准。如采购人有临时食材配送需求的,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小时内将所需食材配送到指定地点(包含法定节假日)。(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鲜章)4.供应商应当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企业需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SC),生产食品的源头与成交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成交人应保存以下资料:(1)成交人与生产企业或上一级供应商的销售合同;(2)生产企业或上一级供应商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3)成交人与采购人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5.供应商配备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便利,并具备“五防”(防虫、防火、防潮、防鼠、防汛)条件,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材储存、运输和配送安全。★6.配送时供应商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报告的同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接到采购人反映质量等问题的通知,必须立即作出响应,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7.供应商需使用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厢式温度控制食材配送专用车辆(服务期限内不得擅自更换,若确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运输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所有车辆应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8.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配送车辆不得有污染事故的发生。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专人管理。运输食材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9.供应商必须承诺即使提供了所有产品合格的相关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但因供应商配送的产品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鲜章)★10.供应商需承诺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车辆事故等情况,由配送供应商负责处置,并依法承担所有责任。(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鲜章)11.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食品和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2)采购人连续两次(每季度一次)对供应商质量服务评议考核不达标、食材配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3)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或出现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4)经监管部门抽检不达标的。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应由比选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同时将供应商违规行为抄送相关部门。供应商被终止合同后,采购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通过紧急替补、片区调配等方式,保障职工用餐。12.供应商应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六)交货及验收1.数量验收标准:送货质(重)量优(大)于采购人下单质(重)量时按采购人实际下单要求验收,送货质(重)量低(小)于采购人下单质(重)量时,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按下单要求补齐,若无法按时补齐,则按缺货金额的5倍进行扣罚。2.价格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的配送价格根据结算基础价及投标报价下浮率进行计算的,实际配送价格以元为单位,配送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且调价周期内原则不再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3.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所指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食材有包装的,食材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结块、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4.验收流程: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机械秤做好检查,并对食材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供应商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填写验收记录。每次配送的食材都要登记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质量等级、生产商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5.抽样送检:采购人有权对配送的食材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样送检。检验所产生的检验费、样品费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三、商务要求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2.履约地点: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金科南路69号。3.付款方式:实际结算以自然月为单位。由采购人下属企业四川法斯特消防安全性能评估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人及供应商对账确认金额,采购人食堂管理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予以确认后与供应商进行结算,每期货款在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有效发票和清单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4.结算价格(1)配送参考市场价格的确定:采用“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cddrc.chengdu.gov.cn)每个月公布副食品零售价格表公布的同种类食材(含预包装食品)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参考依据。对于上述网站未公布的配送商品,采用金牛区三个农贸市场中的食品原料最低零售价为参考依据。HTTP://cddrc.chengdu.gov.cn/c114163/list_4child.shtml)(2)询价周期:第二类:生鲜肉类、第三类:蔬菜水果糕点类一周一次。第一类:粮油类、第四类:干杂、调料、禽蛋、副食品、乳制品类双方共同确定上月供货产品价格参考依据。(3)配送执行价格计算公式:成交人结算价格=食材基准单价×(1-下浮率)×实际供货数量。5.配送要求(1)要求早上08:10(北京时间)以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累计10次超过早上09:00(北京时间)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将自动解除合同。(2)日常食材的配送品种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应指派专人负责配送工作的联系。供应商应安全准时送达并规范摆放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配送、搬运、存放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配送货物如有过期、包装污染、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产品外观色泽等质量问题或现象,由供应商无条件免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供应商。供应商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6.其他要求(1)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与采购人无关,因食材质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其配送资格。(2)采购人如对配送的食材质量存在异议,有权将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食材提交相关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测,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支付。(3)采购人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1次食材配送服务、质量等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未按约定履行且满意度较差的,经合议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7.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价格是包干价,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货物、材料、制造、包装、运输、装卸、检测、人员劳务、保险等所有于履约有关的各事项的含税费用。8.履约验收:严格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釆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采购文件的内容及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注:带“★”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做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配送 食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