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招标公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22)
中国铁建15局吴楚大道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集采】
中国铁建15局吴楚大道项目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WHJC-2022-91
1. 招标条件
1.1新建吴楚大道东延线(燕花路-保税区)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吴楚大道东延线(燕花路-保税区)工程施工一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鄂州临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和专项债,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钢绞线、水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吴楚大道东延线(燕花路-保税区)工程项目位于鄂州市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区域内,项目为双向6-8车道城市主干路,红线宽37.5-55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管廊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其中我公司承建的主要工程内容暂定为:K0+040~K0+617.25段、K3+020.75~K4+000段道路工程(1556.55m);K1+588.83~K3+020.75段桥梁工程(1431.92m);K0+040~K0+617.25段及K1+5 88.83~K4+000段给排水工程、管廊工程;K0+040~K4+000段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EPC合同工期为1095天、总价款暂定为8.66亿元。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②生产厂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2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②生产厂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3钢绞线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绞线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绞线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5)财务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1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②生产厂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6日17时00分。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ccec.com.cn)免费注册成为会员,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办理CA锁所需资料及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通过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ccec.com.cn)首页“交易主体登陆”会员系统,查询拟参与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及注册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及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1物资需求一览表,售后不退。
5.5发票获取: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招标组织单位在开标后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9时30分。
6.2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铁建云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3线上递交地址为: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ccec.com.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 开标
7.1 时间:2022年9月22日9时30分。
7.2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ccec.com.cn)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铁建云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通过该软件编制、加密并最终生成线上投标文件递交,具体操作规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3投标人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非平台系统原因),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 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
(3)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ccec.com.cn)
(4) 中国大宗物资网()
5.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 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吴楚大道东延线(燕花路-保税区)工程施工一标项目经理部 详细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燕矶镇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吴楚大道项目部
联 系 人:刘书绪
电 话:18736057266
邮 箱:474382867@qq.com
(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武汉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25号办公楼8楼
邮 编:430061
联系人及电话: 车 亮(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 15172343831
关星星 (保证金退款及发票开具联系人) 13986099543
(铁建云商电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001379961,QQ:468334953
监督电话:010-51881390 邮箱:crccwhjc@163.com
2022年08月23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招标人名称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 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吴楚大道东延线(燕花路-保税区)工程施工一标项目经理部
钢材
GC-01
吨
19043
1000
2
2
水泥
SN-01
吨
16556
1000
2
3
钢绞线
GJX-01
吨
2452
1000
2
份\n任 议 \n之\n邑\n锁资集中采购评2中2\n28nooo)\n7府心6)\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