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12367热线招标公告(浙江省公安厅2022)
项目概况
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QS2022N-CF-014
项目名称: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47500
最高限价(元):7475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475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以项目正式上线运行作为正式启用日期)。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需提供《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12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公安厅(本级)
地 址:杭州市民生路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286653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286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丹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286661
质疑联系人:蒋敏芝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0912AMZJQS2022N-CF-014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docx0912AMZJQS2022N-CF-014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docx110.9K
项目编号:ZJQS2022N-CF-014项目名称: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线上电子交易)磋商文件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浙江省公安厅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一章采购邀请目录采购计划文号:[2022]53419号、临[2022]53607号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浙江省公安厅项目概况第一章采购邀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预算金额:74.75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1.项目编号:ZJQS2022N-CF-014一、项目基本情况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12日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采购需求:7.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响应。6.服务周期:一年(以项目正式上线运行作为正式启用日期)。5.最高限价:74.75万元序号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1项详见采购需求否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时间: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提供《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截止时间:2022年9月12日9:30:0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售价(元):0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1)开启时间:2022年9月12日9:30:00(北京时间)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其他事项: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286653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传真:/地址:杭州市民生路66号名称:浙江省公安厅1.采购人信息传真:/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质疑联系方式:0571-87286639质疑联系人:王先生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质疑邮箱:jdkh@qszb.net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质疑联系人:蒋敏芝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286661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丹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联系人:倪文良、吴聪瑜传真:/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第二章采购需求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序号政策名称内容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3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不适用4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文件”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本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需缴纳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服务期内无违约责任和服务问题,服务期满无息退还。▲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剩余50%款项在合同履行完成之后1个月内支付。3.需满足的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成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采购。1.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如技术要求中未注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执行最新标准、规范。四、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交付时间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团队建设、软硬件安装部署和调试、系统对接、职场和坐席建设,以及呼叫服务人员实操培训、互联网专线开通等前期准备工作,此阶段不计入服务期。交付地点用户指定地点服务效率中标人应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设置服务热线,在接到故障申告后,做到10分钟响应,1小时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验收标准1.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实施;2.验收依据:2.1合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2.2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格、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服务的有效检验文件;2.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服务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检测办法及相应检测手段。3.供应商应派员在所供服务到采购人处时进行验收,有需要时能联系产品制造商到场共同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妥善处理直至采购人满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验收合格的条件:4.1所供服务符合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要求;4.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4.3合同中规定的所有服务和材料均已交付;4.4所供服务已通过使用单位组织的验收;4.5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已提交并得到接受。培训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提供不少于6人次的使用培训。培训地点:由采购人提供;培训天数:不少于0.5天;(3)服务内容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按照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相关标准规范,通过整体购买服务方式,保障“12367出入境管理咨询服务平台”热线服务接续工作。12367热线主要承接出入境业务咨询及意见建议等来电,并完成咨询投诉工单流转、转派处理等工作。(2)项目目标按照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需求,开展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12367出入境管理咨询服务平台(呼叫中心服务)建设,以“一号对外”的方式全面承接浙江省移民管理业务领域所有咨询、意见建议等来电,服务对象涵盖所有出入境人员,服务语种为中文,服务内容为接听处理移民管理业务领域内政策业务咨询、意见建议等来电,开展政策宣传、旅行提示、调查统计等;12367平台24小时全时段运行。(1)项目背景3.1项目概况(4)建立服务团队建设运行过程中,投标人须具备根据各地各单位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方案、提供服务团队的能力。投标人须按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要求,建立运营、运维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运营、运维管理制度开展相关管理工作,并基于运营、运维管理制度和相关服务标准协助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建立运营、运维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为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开展相关考核工作提供基础。投标人须提供人员管理运营方案、服务质量保障方案,需保证方案全面、具体、要素齐全、可操作性强。投标人须提供语音呼叫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立12367行业知识库;提供坐席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坐席人员配备、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等。本项目性质为购买服务,投标人按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要求提供坐席语音服务、职场场地、互联网专线和其他服务。语音服务职场场地应包括呼叫中心、会议室、培训室、更衣室等,并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统一风格,悬挂明显标识,人员统一着装。投标人提供位于杭州市主城区(西湖区、上城区、拱墅区、滨江区)的专业场地及坐席区域。职场内坐席需配备专业的坐席软硬件设备包括坐席卡座及座椅、电脑终端、电话接口和专业耳机等。设置不少于2个出入境管理局管理岗位坐席,由出入境管理局派驻人员对坐席进行管理,为出入境管理局派驻人员提供办公所需工位、办公电脑及备勤室。此项目使用的呼叫中心场地及配套设施,须由投标人提供,具体需求如下:(5)完善坐席职场投标人负责坐席人员的基础培训,并制定完善的岗前、在岗培训规划,确保业务能力适应工作需要。12367热线后台可应请求参与对接线坐席人员的业务培训。采购人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12367平台组建并运行6人的专职人工坐席呼叫服务团队,提供7×24小时全时段运行服务。当30秒接通率(30秒内接起的电话数量占电话总呼入数量的百分比)小于90%时,提交话务预测及接通率服务报告,由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确定是否增加话务坐席。配合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更新维护知识库,开展相关人员业务培训。(1)业务培训。一是针对专职人工坐席呼叫服务团队,开展话务系统使用培训,内容包括“出入境管理局12367出入境管理咨询服务平台”概况、基本任务、系统基本功能、系统应用、知识库的使用、工单流转、业务转办、业务督办、系统考核等多个环节的全方位系统使用培训;二是设立专职呼叫服务人员培训岗位,编制培训教材和系统应用手册,针对呼叫服务人员流动性大、人员更迭频繁等特点,建立从团队建立、项目上线试运行、服务上线、日常培训等全过程培训机制和考核机制,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移民管理领域业务知识、接线技能等培训,确保人员业务知识和接线技能的熟练掌握。投标人应按要求向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提供系统集成建设、运维等服务,并按照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要求提供对不同团队、不同岗位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3.2.1集成、培训和运营需求3.2需求清单及性能要求(6)硬件设施详细信息序号硬件设施名称【使用费用】详细参数数量1一体机电脑处理器:Intel Celeron I5—8400,六核 2.8GHz内存:8G DDR4硬盘:256G MSATA SSD显卡:Intel HD Graphics 630屏幕:21.5英寸,1920*1080的分辨率可视角度:178°/178° 广角配色方案:银色+黑色配备插口:USB2.0*2,USB3.0*4;3.5mm音频输入/输出接口;标配鼠标/键盘套装;VGA*1,HDMI*1; RJ45网口*1;6台2耳麦空气导管拾音,不锈钢材质,静音方便;失真≤1.0%,超高清拾音;失真度≤0.5%,声临其境的超高清音质;频率范围:400-3400Hz,完美适配人声频域;QD接口(Quick Diconnect);选配3种主流接口:3.5mm单/双插口;USB接口;适配不同台席场景。耳机净重48g,超轻舒适体验,给头顶减负;限制喇叭109dB声音输出,远低于国际118dB限制标准,保护耳朵不受损限制喇叭109dB声音输出,远低于国际118dB限制标准,保护耳朵不受损6套3桌椅办公桌:长1000mm-1400mm,宽度是550mm-700mm,高750mm。办公椅:114cm*50cm*50cm6套4配套设施1.呼叫中心:面积大约80平,后期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扩充;职场内坐席配备有专业的坐席,软硬件设备包括坐席卡座及座椅、电脑终端、电话接口和专业耳机等;2.会议室:面积大约100平;配备有会议桌、椅、投影仪等;3.培训室:面积大约80平;配备有坐席卡座及座椅、电脑终端、投影仪等;4.更衣室:面积大约50平;配备有储物柜等。1年3.2.3热线平台信息维护费用清单3.2.2热线平台信息维护费用清单(3)安全保密服务。建立安全保密制度,针对相关人员开展保密教育和管理、监督,杜绝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业务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投标人提供相应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满足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服务风险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数据异地灾备等不能因安全问题出现业务数据泄露、服务中断、数据丢失等问题,必须保障7×24不间断无故障运行。(2)运维人员保障。在运维服务期内,建立专项运行维护团队,在坐席职场和设备机房开展日常维护、系统调整、故障处置、现场技术支撑等服务:设置职场专属运维岗位,同时在岗不少于1人,提供7×24小时监控话务系统平台运行状态、现场工作环境维护、系统升级、知识库维护和系统故障处置,配合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完成其他指定工作,国家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等期间,提供加强运维保障服务。序号服务名称工时数(人天)备注112367热线平台IVR导航、知识库信息维护费44协议期内,12367热线平台智能导航、知识库需更新并测试22次,每次智能导航及知识库更新各2个信息维护工时。序号服务名称参与维护人数(人)备注112367热线平台及职场运维服务费412367热线平台系统维护人员配置4人进行7×24轮班。(1)人工接通率(单位时间内接起的电话数量占电话总呼入数量的百分比平均值)≥90%;服务效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语音服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政府热线服务规范》(GB/T33358-2016)和国家标准《政府热线服务评价》(GB/T33357-2016),且高于行业平均标准,具体如下:3.3语音服务规范与考核要求3.2.4热线平台信息维护费用清单服务结果要求:(6)遇重大、突发、隐患、敏感事件,须立即报告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5)员工年流失率≤25%;(4)人工呼入呼出录音质检抽样率≥10%,质检合格率≥95%,解答准确率≥95%;(3)平均等待时长(用户来电接通后振铃平均等待时长)≤30秒;(2)人工呼损率(单位时间内用户等待后放弃通话数量占电话总呼入数量的百分比平均值),每天≤10%;需配置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的消防系统及消防设备,通过国家专业机构的消防验收;对坐席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全员消防演练,演练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需定期检查、维护及妥善保管消防设备。3.4安全管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为保证以上服务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制定的专门的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检方法、质检内容、抽检比例、人员安排、质检结果应用、培训提升计划等,并说明相关措施的具体实施方式。(3)挂机满意率(用户挂机后系统短信回访,用户满意度评价回复满意占总有效评价的百分比)≥95%;(2)服务差错率≤1%(出现处理差错的服务数量与服务总量之比);(1)服务可靠度,满足服务对象需求的程度达到100%,如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针对性、服务对象诉求转出准确性。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团队建设、软硬件安装部署和调试、系统对接、职场和坐席建设,以及呼叫服务人员实操培训、互联网专线开通等前期准备工作,此阶段不计入服务期。3.6.1建设周期及地点:3.6实施及服务要求3.5需求清单定期组织工作人员体检,确保工作环境卫生达标,提供干净卫生的就餐和休息环境,保障餐食的卫生,遇重大疫情时确保出入境管理局12367出入境管理咨询服务平台7×24小时服务不间断,确保全省许可话务系统运转正常,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在位,保障语音服务接通率。名称数量单位相关要求互联网专线使用费2条带宽100Mbps其中一条用于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接入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出入境管理服务平台以进行话务工单处理工作。另一条用于话务职场接入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出入境管理服务平台以进行话务接续、质检管理、知识库管理等工作。职场场地及坐席(含电脑、耳机等配套硬件)使用费≥6套采购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服务项目所需要的话务职场、坐席硬件使用服务。具体要求见“采购需求”。在职场场地设立≥6个坐席工位,至少包括4个客服工位及2个招标人管理工位,并提供电脑、耳机等配套硬件。12367热线平台IVR导航、知识库信息维护费1项按照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要求,制定适合本省的IVR智能语音导航、热线知识库,按要求定期进行平台侧的配置刷新工作。12367热线平台及职场运维服务费1项在运维服务期内,建立专项运行维护团队,在坐席职场和设备机房开展日常维护、系统调整、故障处置、现场技术支撑等服务:设置职场专属运维岗位,同时在岗不少于1人,提供7×24小时监控话务系统平台运行状态、现场工作环境维护、系统升级和系统故障处置,配合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完成其他指定工作,国家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等期间,提供加强运维保障服务。话务人员服务费6人采购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服务项目所需的专职话务服务。具体要求见“采购需求”。组建并运行6人的专职人工坐席呼叫服务团队,提供7×24小时全时段呼叫咨询服务。(1)合同签订3.7其他(3)投标人必须采取认真负责的预防措施,防止公司员工在合同执行期间将掌握的任何有关客户机密或专有信息透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人等。(2)要求服务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涉及到的用户的数据、文件等任何资料进行保密。因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泄密等问题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1)合同签订时按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3.6.2保密要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本项目报价明细表应包含实现本次项目系统功能所必需的相关设备及工程费用、安装、调试、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2)报价要求本项目按合同总价填写报价明细表,中标人与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签订总价合同。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的磋商、评审、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线上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三)竞争性磋商委托1.▲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2021年12月(含)以后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2.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四)磋商费用1.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成交供应商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成交供应商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差额累进):成交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20及以下2400元20-100(含)1.2%成交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20及以下2400元20-100(含)1.2%成交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20及以下2400元20-100(含)1.2%(五)磋商保证金(元)无。(六)联合体响应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响应。(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3.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内容为“3.2.2热线平台信息维护费用清单:12367热线平台IVR导航、知识库信息维护费”,仅允许以上内容分包。(八)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时间;(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1.供应商单独投标且不分包的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需提供《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2.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联合协议(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需提供《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3.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的: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分包意向协议(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需提供《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十)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陈丹妮)收,电话:0571-87666115,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3@q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风险。(十一)磋商报价1.报价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2.本次磋商采用人民币报价;3.最后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4.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十二)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十三)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十四)其他▲不同供应商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出现文档属性中作者名雷同的,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合理的澄清或合理的说明,按废标处理。(十五)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十六)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1.“采购人”系指浙江省公安厅;(二)定义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的磋商、评审、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适用范围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一、总则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1)。5.“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响应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4.“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2021年12月(含)以后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四)竞争性磋商委托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线上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三)采购方式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差额累进):3.成交供应商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成交供应商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1.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五)磋商费用成交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100以下2400100-5001.2(七)转包与分包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响应。(六)联合体响应5.磋商保证金(元):无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质疑和投诉▲3.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内容为“3.2.2热线平台信息维护费用清单:12367热线平台IVR导航、知识库信息维护费”,仅允许以上内容分包。2.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提供虚假材料;(1)捏造事实;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2.支持绿色发展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3.支持科技创新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磋商文件和合同。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二、磋商文件除财库《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企业类型以外的供应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供应商须知2.采购需求1.采购邀请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一)磋商文件的构成(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二)供应商的风险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6.响应文件格式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三、响应文件的编制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文件为准。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供应商已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响应客户端)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二)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与采购需求偏离表响应不一致,以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为准。响应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各部分分别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指定位置。(一)响应文件的组成(三)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修改和撤回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风险。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陈丹妮)收,电话:0571-87666115,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3@qszb.net,以便查收)。4.响应文件份数: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名。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2.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写全称。a.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后,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b.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a.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4.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响应客户端)编制加密响应文件。3.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d.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b.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非电子签章),供应商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包装的备份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1.报价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五)磋商报价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有中文汉语说明的除外)。(四)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备注:四、响应无效的情形▲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六)响应有效期▲4.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3.最后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2.本次磋商采用人民币报价;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资格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2)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未响应磋商文件“▲”标记条款要求的,响应无效。(6)响应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5)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负偏离达到规定数目的,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的;(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代表参加响应但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的;(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特别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最后报价具有选择性的。(1)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六、评审程序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启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五、响应文件开启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一)资格审查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时间;(二)信用信息查询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四)磋商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三)符合性审查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一、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五)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磋商内容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zb03@qszb.net)或传真号码(0571-87666116)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磋商记录,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公章。现场监督员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七)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六)综合评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十)补充说明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名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九)编写评标报告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八)排序与推荐(二)合同授予3.评审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一)成交七、成交与合同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八、验收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九、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一、评审方法第四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的规定:说明:二、评审标准商务分、技术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分、技术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细则价格分(10)最后磋商报价10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商务分(14)业绩1【客观分】具有类似呼叫中心服务业绩的,每提供1个2019年1月1日以来的案例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有效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司技术力量10【客观分】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能力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5分,本项最多得10分。职场安排3【客观分】投标人在本地自有或被授权可使用的人工坐席呼叫中心,提供应急响应承诺,且承诺建立人工坐席呼叫接听,人力资源的储备。(提供场地产权或者租赁证明、授权使用证明及对应的场地实景照片的复印件。自持职场提供场地产权或者租赁证明(被授权的职场补充提供授权使用证明)得2分,对应场地实景照片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分(76)技术方案3【主观分】针对本项目设计一套科学可行的系统平台对接方案,提供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12367坐席与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平台在参数配置、网络接入等方面具体对接的实施方案。评委综合评价方案,酌情评分,本项得分0-3分。技术方案3【主观分】针对本项目设计一套科学可行的IVR流程,提供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12367平台IVR配置流程。评委综合评价方案,酌情评分,本项得分0-3分。技术方案3【主观分】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平台的注册、登录、操作和配置、测试等内容的详细方案和验证结果。评委综合评价方案,从可操作性酌情评分,本项得分0-3分。技术方案3【主观分】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平台的知识库管理方案。评委综合评价方案,酌情评分,本项得分0-3分。人员管理3【主观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岗位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描述、分工和各工作岗位服务标准,根据其科学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审,评委综合评价方案,酌情评分,本项得分0-3分。人员管理3【主观分】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现场管理制度。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投标人现场管理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评委综合评价方案,酌情评分,本项得分0-3分。人员管理3【主观分】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规范。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投标人安全管理规范的科学性、有效性。评委综合评价方案,酌情评分,本项得分0-3分。人员管理3【主观分】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员工考勤管理细则。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投标人员工考勤管理细则的科学性、有效性。评委综合评价方案,酌情评分,本项得分0-3分。人员管理3【主观分】针对本项目设计一套合理的客服人员排班管理方案,评委综合评价方案,酌情评分,本项得分0-3分。人员管理3【主观分】针对本项目设计一套合理的客服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评委综合评价方案,酌情评分,本项得分0-3分。项目交付3【主观分】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完善的项目建设计划及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严密的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进度安排的合理性、项目安全保证与控制措施等。评委综合评价方案,酌情评分,本项得分0-3分。项目交付3【主观分】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技术售后服务承诺书,无建设计划及实施方案仅此项不得分。评委综合评价方案,酌情评分,本项得分0-3分。项目交付3【主观分】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话务售后服务承诺书,无建设计划及实施方案仅此项不得分。评委综合评价方案,酌情评分,本项得分0-3分。项目交付3【主观分】针对本项目的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管理提升方案,评委综合评价方案,酌情评分,本项得分0-3分。项目交付3【主观分】针对本项目的舆情监测处置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对服务的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的科学合理性,考察投标人在应急方案的内控机制及能力。评委综合评价方案,酌情评分,本项得分0-3分。项目交付3【主观分】投标人应对接通率、平均接通等待时长、客服在线率、工单处理率和相关服务完善情况做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本项不得分。培训考核方案3【主观分】针对投标人提供的招聘方案进行打分。评委综合评价方案,酌情评分,本项得分0-3分。培训考核方案3【主观分】针对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打分。评委综合评价方案,酌情评分,本项得分0-3分。培训考核方案3【主观分】针对投标人提供的考核方案进行打分。评委综合评价方案,酌情评分,本项得分0-3分。培训考核方案3【主观分】针对投标人提供的奖惩制度进行打分。评委综合评价方案,酌情评分,本项得分0-3分。人员配备6【客观分】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配置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项目经理具有中级网络工程师证书、中级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PMP、CISSP、ITIL、CDPSE、CCNP、CISM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员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任意一月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人员配备4【客观分】项目组成员具有高级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PMP、CCIE、CISP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员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任意一月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服务承诺3【主观分】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服务团队、过程控制、要求等做出的相关承诺和支持力度。评委综合评价方案,酌情评分,本项最多得3分。服务承诺3【主观分】对服务后期运行及改造能否提供有利的创新性建议,并能有充分的借鉴经验以保障实施的可行性。评委综合评价方案,酌情评分,本项最多得3分。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后计算价格得分。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乙方(供方):甲方(需方):浙江省公安厅采购计划文号:[2022]53419号、临[2022]53607号项目编号:ZJQS2022N-CF-014项目名称: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服务期内无违约责任和服务问题,服务期满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需缴纳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第二条:履约保证金和付款方式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合同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公安厅委托,经竞争性磋商采购,确定为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编号(ZJQS2022N-CF-014)的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签署本合同。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12总计(小写):合同总价(大写):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含货物(包括主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价、货物运杂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中标人应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设置服务热线,在接到故障申告后,做到10分钟响应,1小时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第四条:服务效率交付地点:用户指定地点;交付时间: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团队建设、软硬件安装部署和调试、系统对接、职场和坐席建设,以及呼叫服务人员实操培训、互联网专线开通等前期准备工作,此阶段不计入服务期;第三条:交付时间、地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剩余50%款项在合同履行完成之后1个月内支付。1.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实施;第六条:验收标准培训天数:不少于0.5天;培训地点: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提供不少于6人次的使用培训。第五条:其他技术、服务要求4.验收合格的条件:3.供应商应派员在所供服务到采购人处时进行验收,有需要时能联系产品制造商到场共同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妥善处理直至采购人满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服务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检测办法及相应检测手段。2.2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格、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服务的有效检验文件;2.1合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2.验收依据:第七条:违约责任4.5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已提交并得到接受。4.4所供服务已通过使用单位组织的验收;4.3合同中规定的所有服务和材料均已交付;4.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4.1所供服务符合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要求;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3.如验收不能达到质量功能(性能)标准,合同商品由乙方在验收后一周内运离安装地点,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一个月内不处理(搬走)合同商品,视为乙方放弃该商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包括废物处理)。同时,乙方要支付给甲方总货款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未付价款0.5%的滞纳金。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5%的滞纳金。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第十条:合同生效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争议解决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目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第十一条:合同份数2.本合同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询标澄清、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需方):浙江省公安厅(公章)乙方(供方):(公章)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工行解放路支行开户银行:帐号:1202020709900011266帐号:签名日期: 年 月 日签名日期: 年 月 日合同鉴证方: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签名)地址:杭州市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电话:0571-87666111鉴证日期: 年 月 日(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供应商单独投标且不分包的▲资格文件(单独上传)(3)联合协议(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2.联合体投标的:(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需提供《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3.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的:(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需提供《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1)初次报价一览表4.报价文件(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需提供《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分包意向协议(2)2021年12月(含)以后任意一月供应商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响应函5.商务和技术文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项目交付人员管理技术方案(5)技术方案:(4)采购需求偏离表(3)供应商同类合同一览表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资格文件(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服务承诺人员配备培训考核方案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说明:(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1、供应商单独投标且不分包的: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下:致: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四、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三、不存在以下情况: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说明:(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需提供《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日期:年月日(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下:致: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三、不存在以下情况: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说明:格式详见“附件2联合协议”(3)联合协议(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四、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说明:(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的:(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需提供《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致: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下: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三、不存在以下情况: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说明:格式详见“附件3:分包意向协议(3)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时提供)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四、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项目编号:ZJQS2022N-CF-014项目名称: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采购人:浙江省公安厅(1)初次报价一览表报价文件(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需提供《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产地数量单价(元)金额(元)说明:▲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总价(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1.此表在不改变格式要求的情况下,可自行增行。说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若属于中小企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5.本项目只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评判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唯一依据。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不涉及的除外),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项目包含“多件”标的物的,需按标的物项数逐项填写。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浙江省公安厅单位的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说明: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2.我方在磋商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我方参加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项目编号:ZJQS2022N-CF-014)项目,为此,我方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一份、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份。宣布同意如下:致: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响应函商务和技术文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联系: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关于代理服务费,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3.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联系人:职务:手机:电子邮箱: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文件开启、磋商、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____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致: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2021年12月(含)以后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身份证明:1.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扫描件;说明:(3)供应商同类合同一览表(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2)2021年12月(含)以后任意一月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合同签订时间采购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人:浙江省公安厅(4)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3.供应商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扫描件内容。2.所有合同扫描件应清晰,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名盖章等内容;2.偏离说明是指对磋商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1.逐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说明:项目编号:ZJQS2022N-CF-014项目名称: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规格是否偏离(提供说明)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12……服务要求12……技术要求12……人员管理技术方案(5)技术方案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3.如不填写或未如实填写,自行承担磋商响应风险。附件1: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服务承诺人员配备培训考核方案项目交付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定名称章):特此说明。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ZJQS2022N-CF-014响应(响应)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附件2:联合协议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扣除)三、本次联合响应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响应各方产生约束力。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招标编号:ZJQS2022N-CF-014】响应。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六、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若成为(出入境管理局12367热线项目)【招标编号:ZJQS2022N-CF-014】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附件3:分包意向协议四、价款或者报酬三、质量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七、其他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五、违约责任日期:年月日分包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12367热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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