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环线 景观 建设工程 灯光 立交桥招标公告(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2)
外环线立交桥和桥下空间景观灯光建设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宝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委托,对外环线立交桥和桥下空间景观灯光建设工程(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报建编号、标段号:2202BS0177 B01
项目名称: 外环线立交桥和桥下空间景观灯光建设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1949万元;
最高限价:40.0851万元;
设计任务书:本项目位于外环高架段(同济路至北泗塘河约1公里)、同济路立交桥、沪太路立交桥、富长路跨线桥、顾太路跨线桥、康宁路桥以及吴淞大桥桥下空间等,招标范围:主要对7个节点进行景观灯光美化,具体包括新建投光灯612套、洗墙灯4280套、水纹灯36套、光圈灯16套、地面线条灯620米、集中终端控制系统8套、同步实施路面修复及附属工程。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合同履约期限:设计周期30日历天(包含扩初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须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设计资质甲级;(3)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等)、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供应商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设计资质甲级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4)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身份证提供原件。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领取招标文件: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领取磋商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地点: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
(3)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注:因受疫情影响,招标代理公司办公场所按物业要求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才能进入,为此带来不便请各投标单位谅解,由于以上原因未准时送达投标文件者,作报名不成功处理。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9月14日13时30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
3、响应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应于开标时前半小时内派授权代表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因受疫情影响,招标代理公司办公场所按物业要求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才能进入,为此带来不便请各投标单位谅解,由于以上原因未准时送达投标文件者,招标人将拒收,作否决投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hbsq.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青路18号
联系人:周莉
电话:13585848806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宝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
联系人:许智超
电话:19512116204
传真:021-5557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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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环线立交桥和桥下空间景观灯光建设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建编号、标段号:2202BS0177B01)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宝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设计任务书第四章评审方法与程序第五章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宝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委托,对外环线立交桥和桥下空间景观灯光建设工程(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报建编号、标段号:2202BS0177B01项目名称:外环线立交桥和桥下空间景观灯光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2.1949万元;最高限价:40.0851万元;设计任务书:本项目位于外环高架段(同济路至北泗塘河约1公里)、同济路立交桥、沪太路立交桥、富长路跨线桥、顾太路跨线桥、康宁路桥以及吴淞大桥桥下空间等,招标范围:主要对7个节点进行景观灯光美化,具体包括新建投光灯612套、洗墙灯4280套、水纹灯36套、光圈灯16套、地面线条灯620米、集中终端控制系统8套、同步实施路面修复及附属工程。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合同履约期限:设计周期30日历天(包含扩初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须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设计资质甲级;(3)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资格。(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等)、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供应商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设计资质甲级证书。(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4)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身份证提供原件。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2、领取招标文件:(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领取磋商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2)地点: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3)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售后不退。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注:因受疫情影响,招标代理公司办公场所按物业要求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才能进入,为此带来不便请各投标单位谅解,由于以上原因未准时送达投标文件者,作报名不成功处理。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1、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9月14日13时30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3、响应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另行通知。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应于开标时前半小时内派授权代表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因受疫情影响,招标代理公司办公场所按物业要求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才能进入,为此带来不便请各投标单位谅解,由于以上原因未准时送达投标文件者,招标人将拒收,作否决投标处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hbsq.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青路18号联系人:周莉电话:13585848806采购代理单位:上海宝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联系人:许智超电话:19512116204传真:021-5557153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外环线立交桥和桥下空间景观灯光建设工程(设计)2.报建编号、标段号2202BS0177B013.采购人名称: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青路18号联系人:周莉电话:13585848806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宝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联系人:许智超电话:19512116204传真:021-55571538邮箱:bdgczx2014@163.com5.立项文件及文号关于外环线立交桥和桥下空间景观灯光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2022]182号)6.设计周期30日历天(包含扩初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的深度、质量和规范要求8.合格供应商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须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设计资质甲级;(3)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资格。(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10.现场踏勘■不组织,已报名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组织:踏勘时间:年月日时分踏勘地点:联系人:11.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已报名供应商书面提问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10时00分问题提交方式: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疑问函原件扫描件发送至bdgczx2014@163.com,邮件发送后需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发布补充文件时间:2022年9月9日14时00分12.磋商保证金无。13.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90日历天1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4日13时30分15.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数量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截止前,应递交以下书面响应文件:1.纸质响应文件: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4份,采用A4文本;技术标:设计方案文本,正本1份,副本4份,采用A3文本;2.电子版(电子光盘或U盘)1份(盖章扫描件)。投标文件均为明标,封面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16.纸质响应文件密封、装订要求1、设计方案文本采用短边装订,其中文字说明部分采用双面印刷(图纸除外),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得采用硬封面。2、密封要求:商务标、技术标(设计方案文本)投标文件电子版分别包装、密封,于封口处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包装正面注明:商务标文本、技术标(设计方案文本)、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3、分册装订,纸质文件装订均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得采用硬封面装订。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7.投标文件包装要求商务标与技术标:□不分开包装■分开包装正本与副本:■不分开包装□分开包装投标文件电子版(含备用电子文件);所有包装均为密封包装,封口处均需加盖牵头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18.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项目名称:外环线立交桥和桥下空间景观灯光建设工程报建编号:2202BS0177B01投标文件在2022年9月14日13:30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人:投标文件电子版封套上还应清楚地标明“电子版”字样。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包装的,还应清楚地标明“商务标”或“技术标”、“正本”或“副本”字样。19.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地址书面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20.供应商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需携带资料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1.磋商及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2.磋商小组的组建与评审方法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与程序》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23.履约保函□收取,收取金额:合同金额%。■不收取2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的深度、质量和规范要求;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5.设计深度此次投标要求达到方案设计深度,中标后承担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配合服务工作。26.招标范围1、设计费用包括: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审图、设计变更、提供设计技术交底(含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并电子竣工图设计单位出图章签章)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中间验收、竣工验收以及施工现场后续服务等费用。2、原则上本工程项目的中标价(包含完成招标范围内指定工作的所有费用)即为合同价。3、当整个项目发生整体调概或部分调概时,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承担完成上报调概的工作,相关手续所需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4、总价包干,除建设方原因增加费用外,其他费用不予调整。5、设计投标报价采用总价闭口合同形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除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工程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或由于业主原因和发生不可抗力及政府的指令(含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指令)等约定可调整合同总价外,合同价均不予调整。27.设计费用报价要求本次设计费用报价应按工程规模及投资,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工作内容自行测算。费用包含完成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即服务的全部费用,设计费用除发生重大方案调整或政策因素外,不予调整。主要包括:1)设计部分的方案深化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作现场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设计变更、提供设计技术交底(含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并电子竣工图设计单位出图章签章)、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中间验收、竣工验收以及施工现场后续服务等费用。设计深度应满足本招标文件及相关政府和当地政策规定。28.其他注意事项本次招标包含防疫抗疫费用:包括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产生的口罩、测温计、隔离服、面罩消毒物品、核酸(抗原)检测(社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会统筹的除外)、数字哨兵、临时隔离用房、场外(自行或指定隔离点的)隔离费用及其他防疫设施、现场防控人员费等费用。由投标单位报价并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若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若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若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7、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单位公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方委托人。委托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报建编号及标段号)设计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在此粘贴身份证复印件,558、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日期年月日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毕业时间年月日从事本专业时间为投标人服务时间为投标人服务时间执业注册职称职称在本项目中担任任务类似工程主要设计成果序号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模完成年月在该项目中任何职主要获奖情况其他需补充的情况注:应附项目负责人专业的技术职称证书9、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10、拟投入各专业设计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日期年月日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毕业时间年月日从事本专业时间为投标人服务时间为投标人服务时间为投标人服务时间执业注册职称职称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在本项目拟任职务在本项目拟任职务主要经历主要经历主要经历主要经历主要经历主要经历主要经历时间参加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参加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参加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参加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任职该项目中任职(主要设计人员包括:各专业负责人、并附职称或注册证书复印件)11、供应商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本表后附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12、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格式(一)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2、地址:3:邮编:4、电话/传真: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6、行业类型:(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12月31日止):1、实收资本:2、资产总额:3、负债总额:4、营业收入:5、净利润:6、上交税收:7、从业人数:(三)其他情况: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13、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14、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声明本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15、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环线 景观 建设工程 灯光 立交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