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 公益广告制作 公益广告平台招标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2022)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公益广告制作及公益广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公益广告制作及公益广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MZFCG2022F099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公益广告制作及公益广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采购需求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公益广告制作及公益广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公益广告制作及公益广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1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底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6)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1日 至 2022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资格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到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66号         
联系方式:张秀年 电话:0951-5117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            
联系方式:雍媛 电话:0951-6048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秀年
电 话:  0951-511716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公益广告制作及公益广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行政区域
银川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01日 15: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09月08日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2年09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
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

预算金额
¥5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秀年

项目联系电话
0951-5117165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秀年 电话:0951-5117165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雍媛 电话:0951-6048098 

附件:

附件1
2022年广播电视局公益广告制作项目招标文件.pdf2022年广播电视局公益广告制作项目招标文件.pdf

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公益广告制作及公益广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文件编号:NXYMZFCG2022F099编制:雍媛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2022年8月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公益广告制作及公益广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XYMZFCG2022F099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公益广告制作及公益广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预算金额:550000.00元最高限价:550000.00元采购需求: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需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公益广告制作及公益广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公益广告制作及公益广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1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底完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6)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后,“信用中国”网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下载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资格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到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9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66号联系方式:0951-51171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联系方式:0951-60480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秀年电话:0951-5117165项目联系人:雍媛电话:0951-6048098代理机构: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2年9月1日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公益广告制作及公益广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益广告制作及公益广告综合服务平台建2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66号联系人:张秀年联系电话:0951-5117165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业务联系人:雍媛联系电话:0951-6048098邮箱:948692014@qq.com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7)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备注:(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9项目预算金额:550000.00元;最高限价:550000.00元10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12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14开标时间:2022年9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开标地点: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15信用查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家投标供应商18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19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20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协商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8200.00元,由成交单位向乙方支付。收取形式:转账收取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2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否2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3其他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2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四份(注:另附U盘一份(以PDF形式保存))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及中标公示的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2答疑时间、地点:(不安排现场答疑,有疑问者请于招标文件发放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阅读招标文件后所提出的疑问及要求答复的所有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对投标人书面提出的疑问进行澄清和解答,并以补遗书的形式将正式答复发给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收到,否则视为收到。在招标的整个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对口头做出相关询问的任何答复负责,任何询问仅以书面答复为准。)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等方面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4服务期:2022年12月底完成5合同签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同中标企业签订书面合同。6中标通知书领取时间:在公示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联系人:雍媛联系电话:0951-6048098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7)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备注:上述要求的(3)(4)(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全部资料在投标文件中以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形式按顺序排放。1.4.8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七、投标单位承诺函项目名称:日期:致:(采购人)我们(投标单位名称)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我代表,(投标单位名称),在此做出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经济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3.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公章: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八、投标单位关于投标文件真实性的声明函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致:,(采购人)我方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单位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投标单位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公章)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九、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八)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项目 公益广告制作 公益广告平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