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边坡治理工程勘察服务 工程勘察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2022)
关于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金沙洲浔峰山西路两处边坡治理工程勘察服务】公开选取【工程勘察】机构的公告
2022-09-05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 公开选取工程勘察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金沙洲浔峰山西路两处边坡治理工程勘察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01004554160882208311145
项目规模
投资额(¥120,094.00元)
所需服务
工程勘察
服务内容
计划布置勘探孔18个,其中沙凤林地10个,横沙林地8个,均属于线路上作业,总延米数约255米,钻孔孔位测量4天。勘探孔终孔深度控制:钻孔钻入连续中微风化岩5- 6m;若发现已有潜在滑面,钻孔深度应进入最下层潜在滑面2-5m。分层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对主要岩土层分层采取试样,进行岩、土常规试验,采取水、土样进行水和土腐蚀性试验,量测地下水水位。【具体详见附件《需求书》,投标单位须响应《需求书》内全部要求】【中介机构报名前必须查看附件内所有文件,若有任何疑问,请与项目业主联系:020-83908047】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参加公开报名的企业,需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乙级资质,并已入驻广东省中介超市。
其他要求说明:
【具体详见附件《需求书》,投标单位须响应《需求书》内全部要求】【中介机构报名前必须查看附件内所有文件,若有任何疑问,请与项目业主联系:020-83908047】
服务时限说明
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服务金额
¥120,094.00元
金额说明
计价标准:《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最终合同金额以政府有权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是
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广东中煤江南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选取理由
邀请的上述单位均达到需求书要求。
截止报名时间
2022-09-05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附件1:采购需求书(金沙洲浔峰山西路两处边坡治理工程勘察服务).pdf
附件1:采购需求书(金沙洲浔峰山西路两处边坡治理工程勘察服务).pdf
附件3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沙凤林和横沙林边坡治理).pdf
附件3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沙凤林和横沙林边坡治理).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09-01
金沙洲浔峰山西路两处边坡治理工程勘察服务采购需求书类别1名称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金沙洲浔峰山西路两处边坡治理工程勘察服务采购需求书2投资审批项目编码无3项目业主情况项目业主名称: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5号21楼联系电话:83908149联系人:刘鹏凯4中介服务事项工程勘察服务5中介服务类别工程勘察服务6选取方式直接选取7采购金额报价方式:报总价服务限额:120094元(人民币:壹拾贰万零玖拾肆元整)计价标准:《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最终合同金额以政府有权部门审定金额为准)。8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要求1.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2)参加公开报名的企业,需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乙级资质,并已入驻广东省中介超市。2.需要回避的机构:无9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一)技术要求根据建设单位确认桩位图纸,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版)等国家相关规范对金沙洲金沙洲浔峰山西路两处边坡治理工程进行勘察作业,并及时提交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二)服务人员要求1.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章。2.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其他人员需有助理工程师职称。(三)工期要求本项目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中选单位在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并配合本项目进度所进行的各阶段工作。(四)服务内容计划布置勘探孔18个,其中沙凤林地10个,横沙林地8个,均属于线路上作业,总延米数约255米,钻孔孔位测量4天。勘探孔终孔深度控制:钻孔钻入连续中微风化岩5-6m;若发现已有潜在滑面,钻孔深度应进入最下层潜在滑面2-5m。分层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对主要岩土层分层采取试样,进行岩、土常规试验,采取水、土样进行水和土腐蚀性试验,量测地下水水位。(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中选单位完成相关检测并提交符合规定的检测成果报告后,中选单位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至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报审政府有权部门审定该项检测结算费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六)其它条件1.对项目有关情况保密,不得与项目有利益关系的人接触。2.做好资料保密工作,保证所有资料不外泄。3.中选人在接到选取人的通知后,须安排项目负责人于2个工作日内,到选取人办公地点领取项目的“公开选取中介机构确认书或项目相关资料”,领取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含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4.合同期内如发生人身安全及其它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中选单位负责。中选人中选后自行登录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10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服务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浔峰山西路,具体时间以选取人下发的工作通知单为准。履行方式详见合同。11服务时间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工期:勘察人应根据发包人下达的工作任务书、工作时间要求制定勘察工作计划,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勘察人的工期计划。勘察人应当按该工期目标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资料。2勘察工期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和勘察人制定并经发包人批准的工期计划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12验收1.验收时间:服务完成后验收2.验收程序:勘察人按照项目业主要求完成所有的勘察工作后,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交符合标准的全部技术成果报告至项目业主、设计单位复核,同按规定移交技术档案及相对应的电子文件至项目业主进行存档。完成后相关程序后视为验收合格。3.验收标准:勘探数据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4.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1)勘察人的勘察成果如出现疏漏或错误,勘察人应负责无偿进行补充或改正且每出现一次应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的,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且每发生一次勘察人应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3)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导致设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或造成项目工期延误的,每发生一次勘察人应承担两次严重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4)勘察人应保证勘察结果的准确、真实及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应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勘察人提交虚假或推断或借鉴等一切未经过实地勘察的勘察成果文件的,勘察人除无偿给予补充完善外,每发现一次勘察人应承担两次严重违约责任。13付款及结算方式已签订合同、中选单位完成相关检测并提交符合规定的检测成果报告后,中选单位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至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报审政府有权部门审定该项检测结算费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14违约责任(一)项目业主违约责任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项目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项目业主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应当退还项目业主已支付的价款;已进行勘察工作的,项目业主应按勘察人的实际工作量向勘察人支付已发生费用,但应扣减项目业主已支付的价款。2.项目业主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万分之二的违约赔偿金。(二)勘察人违约责任1.勘察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1.1勘察人的勘察成果如出现疏漏或错误,勘察人应负责无偿进行补充或改正且每出现一次应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1.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的,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且每发生一次勘察人应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1.3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导致设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或造成项目工期延误的,每发生一次勘察人应承担两次严重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1.4勘察人应保证勘察结果的准确、真实及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应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勘察人提交虚假或推断或借鉴等一切未经过实地勘察的勘察成果文件的,勘察人除无偿给予补充完善外,每发现一次勘察人应承担两次严重违约责任。2.勘察工期方面的违约责任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开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每迟延一日,应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3.勘察服务方面的违约责任3.1勘察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应当接受、配合及服从项目业主、代建人或其委派的代表的安排及监督。如有违反的,每发生一次勘察人应当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3.2勘察人投入的机械设备与本合同附件二规定不符或勘察人投入的人员未在勘察工程开工时全部到场的,或未经项目业主同意擅自撤场或离岗的,每发生一次勘察人应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3.3勘察人投入的人员与本合同附件二规定不符或未经项目业主同意擅自更换的,每更换一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项目业主有权扣减10%的勘察费;经项目业主同意后更换的,更换后的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水平等各项条件均不得低于被更换的人员,否则,勘察人应当在3日内更换并承担严重违约责任一次,逾期仍未更换或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本条规定的,项目业主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4其他方面的违约责任4.1如勘察过程中发生非因项目业主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勘察人自行负责;如该事故是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勘察人还需向项目业主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4.2若勘察人转包或私自分包工程勘察任务的,项目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勘察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4.3勘察人或项目业主违反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9.1款关于保密责任的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15补充合同和解决争议方式解决争议方式: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6备注1.如果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服务已经拟定“合同范本”,业主单位、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使用有关“合同范本”。2.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与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的内容一致。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是指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3.合同的变更、终止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编号: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市政园林工程类)发包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勘察人: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勘察人:发包人投资建设的“金沙洲浔峰山西路两处边坡治理修复”项目,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方式,依法确定“,”为该项目勘察实施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规定,发包人将该项目勘察及相关任务委托给勘察人承担。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金沙洲浔峰山西路两处边坡治理修复项目岩土工程勘察1.2工程地点:金沙洲地块浔峰山西路1.3工程规模:两处边坡治理和修复工程分别为横沙林地边坡和沙凤林地边坡.横沙林地边坡支护长度约70m,总高度6~10m,局部坡体裸露,坡面冲刷严重,冲沟明显;坡脚存在松散堆积物,局部有土体脱空现象,存在崩塌滑坡安全隐患。为地质灾害隐患点,需对其进行治理修复。沙凤林地边坡支护长度约100m,支护高度约大部分超过8~25m局部山体较陡,存在岩石,土体脱空现象,局部植被根系裸露,坡体遭暴雨冲刷,存在崩塌滑坡安全隐患,需对其进行治理修复。1.4工程投资:/1.5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1.6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1.7工程勘察技术要求: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版)等国家相关规范1.8承接方式:(以的选项为准)中标:(中标通知书号及日期)□委托:(委托书编号及日期)第二条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及范围2.1勘察内容勘察人负责承担金沙洲浔峰山西路两处边坡治理修复项目的勘察,包括(以的选项为准):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地形测量□工程测量,□管线摸查□地震安全评价□地质灾害评估□工程物探室内试验□其他上述勘察工作的成果须满足设计及指导招标和实施使用。2.2工作量布置计划布置勘探孔10个,其中沙凤林地6个,横沙林地4个,总延米数约255米;分层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对主要岩土层分层采取试样,进行岩、土常规试验,采取水、土样进行水和土腐蚀性试验,量测地下水水位:计划设置控制测量点(GPS,E级,不造标)共6个,其中沙凤林地边坡和横沙林地边坡各3个;计划地形测量(1:500)面积约0.005平方千米,其中沙凤林地边坡约0.003平方千米,横沙林地边坡约0.002平方千米。第三条合同价款及其计价方式3.1本工程勘察费用拟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含税),合同金额为(小写)¥元(大写:,)。3.2勘察费的计算适用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一条的规定。3.3勘察人收款账号:开户行:户名:银行账号: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本合同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支付管理和支付方式本合同工程勘察费用支付按本合同《勘察专用条款》规定执行。第六条服务期限勘察的工期及提交勘察成果的时间适用本合同勘察专用条款第二条的规定。第七条违约责任双方违约责任适用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相关约定。第八条服务目标8.1投资控制目标:/8.2进度控制目标:/第九条守约保证9.1勘察人承诺9.1.1勘察人保证将完全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享有并承担本合同的各项权利和义务。9.1.2勘察人承诺,不论发生任何事件,将完全遵守发包人颁发的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按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承诺的各项条款落实做好各项工作;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按合同文件约定完成本工程在质量、进度、安全、信息管理等各项目标,达到合同约定的各项标准。并保证不因此增加发包人的成本负担。9.1.3勘察人承诺: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工程的实施不会导致发包人遭受任何侵权指控(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物件损害责任、相邻关系、知识产权等),若由此出现纠纷,由勘察人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第十条管理模式10.1本合同实行代建制管理模式,发包人委托代建单位对本项目实行代建管理。发包人委托代建人的工作内容、权利与义务双方签订《合同》(穗土合字[][号])执行,勘察人须接受、配合代建人的管理。10.2发包人委托设计咨询单位协助代建人对本项目实行设计管理。发包人委托设计咨询单位的工作内容、权利与义务按双方签订《合同》(穗土合字[][号])执行,勘察人须接受、配合设计咨询单位对设计工作的管理。10.3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协助代建人对本项目实行造价管理。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的工作内容、权利与义务按双方签订《合同》(穗土合字[][号])执行,勘察人须接受、配合造价咨询单位对造价工作的管理。第十一条管理机构和人员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代建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层级管理组织模式、机构设置及人员详见附件。第十二条合同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书由协议书、专用条款、附件三部分组成。优先解释顺序为协议书、《专用条款》、附件。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发包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其他事项14.1勘察人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勘察工作并提交符合规定的勘察成果报告。14.2勘察人完成相关勘察并提交符合规定的勘察成果报告后,勘察人提交结算资料至发包人,由发包人报审政府有权部门审定该项检测结算费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再执行本协议书第5.1款。第十五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六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拾份,发包人伍份,勘察人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协议书正文))第二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一条勘察费的计算及支付1.1勘察费的计取1.1.13.1本工程勘察费用拟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含税),合同金额为(小写)¥元(大写:,)1.1.2本合同工程产生新增项目的,该新增项目单价双方约定按照市场价进行计价。1.1.3有关本合同工程勘察费的其他约定:本次费用不含青苗补偿费和专家评审费;部分勘探孔位于山体绿化或现有人行道,在开展工程勘查施工之前,发包单位须与涉及到的主管部门协调场地钻探等工作。1.1.4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费为完成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勘察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及要求的全部费用,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就岩土工程向施工单位作出技术说明、解决设计或施工中的工程勘察技术问题,参加工程测量交桩、水文地质交底、岩土工程验槽、购买有关资料、勘察文件的修改、实施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工作(包括障碍物拆除、开挖、地下管线的修复等)、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用材以及加工、勘察作业机具的进退场及现场搬运等服务,以及综合考虑不同自然条件下、不同作业内容、不同复杂程度及高温勘察等因素下的勘探作业的费用。1.2支付方式1.21签订合同、中选单位完成相关勘察并提交符合规定的勘察成果报告后,中选单位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至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报审政府有权部门审定该项检测结算费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1.2.2如本合同工程包含了分批或分项工作,或者勘察范围涵盖了多个地块或区域,则勘察费可分批或分项依据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按《专用条款》1.1款规定计算,并适用第1.2.2款的约定进行支付。如本合同因此而解除或终止,且该勘察费小于发包人已支付的款项的,则该部分勘察费直接在发包人已支付的款项中抵扣,剩余的费用勘察人应在该勘察费结算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否则每迟延一天勘察人应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一次。1.3如发包人发现勘察人存在违约行为,可在发现当期的支付节点直接扣除勘察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1.4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本合同项下工程价时间过长,造成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一条约定向勘察人方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协调审核工作,勘察人对此予以理解、认同,且不得因此追究甲方的责任。1.5考虑到此类工程常因场地条件限制,规划调整,以及方案或设计评审要求修改等多因素影响,导致工程变更致使勘察(测量)工作量增加或减少。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双方应及时确认实际发生的勘察(测量)工作量,并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勘察费。1.6在以勘察费为基数进行违约金计算的时候,如勘察费已确定为审定结算价,则以审定结算价计算,否则仍以暂定价计算。第二条工期2.1勘察工期: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人应根据发包人下达的工作任务书、工作时间要求制定勘察工作计划,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勘察人的工期计划。勘察人应当按该工期目标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资料。2.2勘察工期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和勘察人制定并经发包人批准的工期计划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第三条:双方违约责任3.1发包人违约责任3.1.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应当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价款;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发包人应按勘察人的实际工作量向勘察人支付已发生费用,但应扣减发包人已支付的价款。3.1.2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万分之二的违约赔偿金。3.2勘察人违约责任3.2.1勘察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3.2.1.1勘察人的勘察成果如出现疏漏或错误,勘察人应负责无偿进行补充或改正且每出现一次应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3.2.1.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的,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且每发生一次勘察人应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赔偿总金额不超过勘察费用总额。3.2.1.3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导致设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或造成项目工期延误的,每发生一次勘察人应承担两次严重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赔偿总金额不超过勘察费用总额。3.2.1.4勘察人应保证勘察结果的准确、真实及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应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勘察人提交虚假或推断或借鉴等一切未经过实地勘察的勘察成果文件的,勘察人除无偿给予补充完善外,每发现一次勘察人应承担两次严重违约责任。3.2.2勘察工期方面的违约责任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开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每迟延一日,应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3.2.3勘察服务方面的违约责任3.2.3.1勘察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应当接受、配合及服从发包人、代建人或其委派的代表的安排及监督。如有违反的,每发生一次勘察人应当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3.2.3.2勘察人投入的机械设备与本合同附件二规定不符或勘察人投入的人员未在勘察工程开工时全部到场的,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撤场或离岗的,每发生一次勘察人应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3.2.3.3勘察人投入的人员与本合同附件二规定不符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的,每更换一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发包人有权扣减10%的勘察费;经发包人同意后更换的,更换后的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水平等各项条件均不得低于被更换的人员,否则,勘察人应当在3日内更换并承担严重违约责任一次,逾期仍未更换或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发包人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3.2.4其他方面的违约责任3.2.4.1如勘察过程中发生非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勘察人自行负责;如该事故是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勘察人还需向发包人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3.2.4.2若勘察人转包或私自分包工程勘察任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勘察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3.2.4.3勘察人或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9.1款关于保密责任的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第三部分附件附件一:中选通知书附件二:投标报价书(函)发包人(章):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勘察人(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号联系地址:19楼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020-83845701,传真: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广州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党风廉政监督卡感谢贵单位对我办工作的大力支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办党风廉政建设,拓宽党风廉政监督渠道,特向贵单位派发《党风廉政监督卡》,提请贵单位对我办和我办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如发现我办工作人员有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礼金、吃拿卡要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或存在作风漂浮、办事拖拉、为官不为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廉洁从政要求、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0-83908008电子邮箱:83908008@gz.gov.cn举报信箱:设置在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号21楼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号2106室邮编5100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边坡治理工程勘察服务 工程勘察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