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 设备维保 电梯招标公告(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2)


南宁轨道交通1、2、3、5号线车辆段与停车场电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22年-2025年)(项目编号:202204190011)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1、2、3、5号线车辆段与停车场电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22年-2025年)“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2、3、5号线车辆段与停车场电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22年-2025年)
1.2项目地点: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屯里车辆段及西乡塘停车场、2号线安吉车辆段及综合基地、3号线心圩车辆段及新村停车场、5号线那洪车辆基地。
1.3项目规模: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屯里车辆段包含5台曳引式客梯、2台杂物电梯、1台曳引式货梯,西乡塘停车场包含3台曳引式客梯、2台杂物电梯;2号线安吉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包含2台曳引式客梯、1台曳引式货梯、2台杂物电梯;3号线心圩车辆段包含3台曳引式客梯、1台曳引式货梯,1台杂货电梯,新村停车场包含2台曳引式客梯;5号线那洪车辆基地包含6台曳引式客梯、2台曳引式货梯。
1.4招标范围: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屯里车辆段及西乡塘停车场、2号线安吉车辆段及综合基地、3号线心圩车辆段及新村停车场、5号线那洪车辆基地共33台电梯(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1)及其附属部件[包含但不限于电梯安全防护挡板、电梯各类安全标志、电梯设备与低压配电系统接口线路、电梯机房、电梯井道钢结构(含卫生清理)、轿厢地板、轿厢扶手、底坑积水处理、空调、风扇及相关附属设备]。主要工作内容为:应急维修、定期维保(包括年检、半年检、季检、半月检)、国家规定的年度检验(包括电梯年检及问题整改、计量仪表拆装检验运输等)和临时任务四大部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南宁轨道交通电扶梯设备检修规程》中的内容;并负责提供及更换所有电梯设备维保所需的零部件(包括预防性更换性能不可靠的零部件,以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意见为准)。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元)。
1.6服务期:1号线屯里车辆段和西乡塘停车场维保计划服务期: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服务工期731天,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签发开工令进场时间为准。
2号线安吉车辆段及综合基地维保计划服务期:2024年12月28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服务工期368天,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签发开工令进场时间为准。
3号线心圩车辆段维保计划服务期:2022年12月6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服务工期1121天,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签发开工令进场时间为准。
3号线新村停车场维保计划服务期:2022年10月2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服务工期1161天,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签发开工令进场时间为准。
5号线那洪车辆基地维保计划服务期:2023年12月16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服务工期746天,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签发开工令进场时间为准。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南宁轨道交通1、2、3、5号线车辆段与停车场电梯设备制造单位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证级别要求C级以上(含)。
2.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接过包含15台及以上的电梯维修保养项目业绩。
2.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本项目不需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如需获取项目有关技术文件(如有),请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22年 9 月 22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5.2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投标文件:
5.2.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1)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2)投标人进入交易现场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身份登记等。并符合《外来人员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图(2022年7月12日修订)》的要求(如发布最新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投标人须承担因不满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防疫要求而导致的全部后果。
5.2.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30~17:3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邮寄包裹外包封面应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联合广场C座502号;收件人:袁工;联系方式:15177163036、0771-5572399。
5.3开标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九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九楼电子显示屏当日开标公告)。
5.4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但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与签署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以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nannin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和e车网(http://www.ecrrc.com)上发布。
7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联合广场C座502号

邮 编:530029
邮 编:530200

联 系 人:梁工、熊工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0771-2228209、0771-2778972
电 话:0771-5572399、15177163036

传 真:/
传 真:0771-55723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ngdjd@163.com

网 址:www.nngdjt.com
网 址:www.gde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室

账 号:44001863201053034613

2022年9月 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停车场 设备维保 电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