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 分布式光伏发电招标公告(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



绿港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港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已由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项目代码为2207—450112—04—05—8336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绿港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绿港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总承包
项目编号:0633-224022242914
建设地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详细地址分别位于空港科创产业园区、创意产业园区、金凯南工业园园区、银凯孵化园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由空港科创产业园区1、3、4、5、6、7、8栋;创意产业园区A栋;金凯南工业园园区3、14栋;银凯孵化园区1、6、7栋屋面新建光伏板等组成,屋顶总面积约2.5万平方米,总装机容量约3.311MW,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合同估算价:约1400万元
要求工期:45日历天
招标范围:按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完成本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等施工总承包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配套电缆、低压并网柜、交流汇流箱、并网计量柜、光伏计量表、防雷保护系统、电缆防火材料等所需设备、所需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的移交(含竣工档案移交)、工程竣工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配套服务,相关试验联调等工作,同时配合接入电网并保证本光伏发电项目并入南方电网。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按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采购、安装、调试完毕,正常发电,达到国家现行的发电、供电工程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地方供电部门的验收合格标准,并入南方电网。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2)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四级以上(含四级)承装类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在南方电网入库名录内(须提供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名录截图),(4)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取得南方电网安规考试合格证明(须提供合格证明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投标人没有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电力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或禁止进入电力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前10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其中“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必须包含供应商基础信息、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等方面内容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必须包含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截图须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5日9时30分至2022年9月 26日0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6日 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时开标会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身份登记等,且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交易活动。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查阅详细说明,并按规定执行,若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能按时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参加开标会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zb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nannin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kq.nanning.gov.cn(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nnlgjt.com/(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以及南国早报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电话:0771-4516306)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那洪大道12号A座6楼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邮 编:530031           邮 编:530021
联 系 人:梁工 联 系 人:薛飞、梁策
电 话:0771-4951091电 话:0771-2808185
传 真:0771-4950465          传 真:0771-2808185
电子邮箱:3322980004@qq.com     电子邮箱:liangce@gxbidding.cn

2022年9月2日

附件:

绿港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总承包发售稿.docx绿港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总承包发售稿.docx

日期:2022年9月2日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0633-224022242914招标文件绿港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总承包四、招标文件获取:2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一、招标条件1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1总则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八、联系方式:3七、监督部门及电话:3六、发布公告的媒介:3五、投标文件的递交:31.6保密151.5费用承担15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41.1项目概况141.12偏离161.11分包161.10投标预备会161.9踏勘现场151.8计量单位151.7语言文字153.1投标文件的组成173投标文件172.3招标文件的修改172.2招标文件的澄清162.1招标文件的组成162招标文件164投标193.6投标文件的编制193.5备选投标方案193.4投标保证金183.3投标有效期173.2投标报价175.2开标程序205.1开标时间和地点205开标20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4.2投标文件的递交19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6.3评标方式216.2评标原则216.1评标委员会216评标215.4开标异议215.3不予开标217.2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227.1定标方式227合同授予226.6中标候选人公示226.5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226.4移交评标资料229纪律和监督238.2不再招标238.1重新招标2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37.4签订合同237.3履约保证金2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9.5投诉2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4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4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4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310.6知识产权2510.5投标文件电子版2510.4技术标评审方式2510.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510.2招标控制价2510.1词语定义2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3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7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2610.10解释权2610.9监督2610.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252.2详细评审标准342.1初步评审标准342评审标准341.2适用于采用资格审查合格制办法341.1总则331评标方法33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73.4评标结果35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3.2详细评审353.1初步评审343评标程序34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39A4详细评审38A3初步评审38A2评标准备37A1基本程序37A0总则3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4B1否决投标条件42B0总则42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42A7补充条款41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402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105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0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03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8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48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44二、投标函附录138一、投标函13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16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12第六章图纸1083投标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06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卷二、项目管理机构145一、施工组织设计145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40三、投标报价表139项目编号:0633-224022242914项目名称:绿港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总承包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绿港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已由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项目代码为2207—450112—04—05—8336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绿港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一、招标条件绿港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总承包招标公告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招标范围:按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完成本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等施工总承包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配套电缆、低压并网柜、交流汇流箱、并网计量柜、光伏计量表、防雷保护系统、电缆防火材料等所需设备、所需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的移交(含竣工档案移交)、工程竣工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配套服务,相关试验联调等工作,同时配合接入电网并保证本光伏发电项目并入南方电网。要求工期:45日历天合同估算价:约14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由空港科创产业园区1、3、4、5、6、7、8栋;创意产业园区A栋;金凯南工业园园区3、14栋;银凯孵化园区1、6、7栋屋面新建光伏板等组成,屋顶总面积约2.5万平方米,总装机容量约3.311MW,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建设地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详细地址分别位于空港科创产业园区、创意产业园区、金凯南工业园园区、银凯孵化园区。4、投标人没有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电力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或禁止进入电力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2)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四级以上(含四级)承装类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在南方电网入库名录内(须提供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名录截图),(4)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取得南方电网安规考试合格证明(须提供合格证明通知书等证明材料)。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按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采购、安装、调试完毕,正常发电,达到国家现行的发电、供电工程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地方供电部门的验收合格标准,并入南方电网。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5日9时30分至2022年9月26日0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招标文件获取: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前10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其中“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必须包含供应商基础信息、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等方面内容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必须包含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截图须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zb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nannin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kq.nanning.gov.cn(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nnlgjt.com/(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以及南国早报上发布。六、发布公告的媒介:5.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时开标会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身份登记等,且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交易活动。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查阅详细说明,并按规定执行,若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能按时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参加开标会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邮编:530031邮编:530021地址:南宁市那洪大道12号A座6楼地址: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招标人: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八、联系方式: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电话:0771-4516306)七、监督部门及电话:2022年9月2日电子邮箱:3322980004@qq.com电子邮箱:liangce@gxbidding.cn传真:0771-4950465传真:0771-2808185电话:0771-4951091电话:0771-2808185联系人:梁工联系人:薛飞、梁策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宁市那洪大道12号联系人:梁工电话:0771-4951091电子邮箱:3322980004@qq.com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530021)联系人:薛飞、梁策电 话:0771-2808185电子邮箱:liangce@gxbidding.cn1.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绿港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总承包项目编号:0633-2240222429141.1.5建设地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详细地址分别位于空港科创产业园区、创意产业园区、金凯南工业园园区、银凯孵化园区。1.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备注: 按照【备注: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2019〕10号)规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除清包工工程、甲供工程的建设工程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外,其他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建设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营改增后价格信息发布除税价计算按《关于营改增后价格信息发布除税价计算调整的通知》(桂造价〔2017〕10号)执行。增值税税率按《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2019〕10号)执行。1.3.1招标范围本项目由空港科创产业园区1、3、4、5、6、7、8栋;创意产业园区A栋;金凯南工业园园区3、14栋;银凯孵化园区1、6、7栋屋面新建光伏板等组成,屋顶总面积约2.5万平方米,总装机容量约3.311MW,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按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完成本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等施工总承包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配套电缆、低压并网柜、交流汇流箱、并网计量柜、光伏计量表、防雷保护系统、电缆防火材料等所需设备、所需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的移交(含竣工档案移交)、工程竣工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配套服务,相关试验联调等工作,同时配合接入电网并保证本光伏发电项目并入南方电网。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45日历天【备注: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9.11.1条规定,原则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应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超过的,必须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措施项目清单】 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10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2年11月 28 日1.3.3质量要求合格。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使本工程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项目的合格率达到 100%;按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采购、安装、调试完毕,正常发电,达到国家现行的发电、供电工程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地方供电部门的验收合格标准,并入南方电网。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2)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四级以上(含四级)承装类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在南方电网入库名录内(须提供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名录截图),(4)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取得南方电网安规考试合格证明(须提供合格证明通知书等证明材料)。财务要求: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业绩要求:详见评分办法。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专职安全员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其他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电力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或禁止进入电力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10天前。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日前15天(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除外)1.11分包■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 离不允许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10天。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澄清和答复须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进行。2.2.2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26日9时30分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方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除南国早报外)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不需要确认。澄清文件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企业信誉实力部分组成资格审查部分【备注:以下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专职投标员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的复印件];(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4)项目经理简历表[附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含审计报告),对于成立至今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所有自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备注:如上一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6)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附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在本单位缴纳的2022年6月—2022年8月(近三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交,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对主要人员做明显标志)}(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且截图须显示截图日期。(“信用中国”查询内容包含供应商基础信息、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等方面内容截图;页面显示的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内容包括: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须显示投标人名称以及查询结果;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只能设置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①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②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③企业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如有)④企业近三年信誉实力一览表(如有)⑤专职安全员简历表(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复印件;⑥企业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如有)⑦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商务标部分:投标函;(含投标人承诺及其附件)投标函附录;(3)投标报价表;(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部分:(1)施工组织设计;(2)项目管理机构;(3)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设施、电缆、电线等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有效检测和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章投标单位公章);企业信誉实力部分: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后6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或担保机构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元递交方式:使用银行转账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投标无效。(详见操作手册:http://www.nnggzy.org.cn/gxnnzbw/infodetail/?infoid=1a9fefbb-ecb3-4498-b25a-9c9970ccb120&categoryNum=005002)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进行解释。(备注:在投标时间截止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由招标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交易中心管理。投标人提交的保函原件未单独密封的,投标无效。)(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时,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 3.6.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由投标人在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或加盖印鉴。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或加盖印鉴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3.6.4纸质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一正陆份3.6.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5册,分别为: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企业信誉实力、电子文件U盘 。投标文件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3.6.6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技术标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标封面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的全套封面(详见___________ ,包括封面一张、封底一张、封面和封底塑料膜各一张、黑色夹条一副),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标封面和封底上书写和打印任何文字和符号。封面处编号为评标委员会使用,投标人不得在此处编号。4.1.1包装、密封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企业信誉实力、电子文件U盘分别密封在五个内层密封袋内,再合封在一个外层密封袋里;内层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资格审查部分”或“商务标部分”或“技术标部分”、或“企业信誉实力”或“电子文件U盘”。提交投标文件时应为_1_个密封袋。4.1.2封套上写明项目编号: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标段(如有多个标段时):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在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厅(具体场地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是 ■否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厅(具体场地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签到手续:专职投标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到、验证。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采用方式一:技术标明标开标程序开标顺序:随机□采用方式二:技术标暗标开标程序开标顺序:随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 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4人。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商务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1人;技术类专家2人、商务类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6.3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6.5评标资料封存方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封存6.5.1(3)封存的其它材料无6.6.1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除南国早报)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 否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 叁名7.3.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保函(如采用保函时,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工程总工期);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的 5%[备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其他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须在_10_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备注:因征地、拆迁或招标人原因影响项目开工的,招标人应当相应延长提交履约担保金的时间,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支付履约金的50%;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竣工资料移交至供电局、南方电网并取得竣工检验意见书及通过并网运行)后,并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无息)。(如采用保函时,在承包人在完成上述所有要求后,发包人一次性将保函退还给承包人,且不计利息;如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可向担保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担保公司于7天内赔付足额的履约保证金至发包人账户。)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自2019年7月1日以来,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MW及以上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0.1.2考核期考核期是指: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除南国早报外)公布。□不设招标控制价 10.4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 □采用。10.5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及格式:全套投标文件,文本内容为Word格式,工程量清单为计价软件格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贰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存储介质:U盘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项,外包装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11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1.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按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广西区发改委《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费字[2003]7号)等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工程标准下浮27.8%计取,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0.11.2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百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11.3低价风险保证金■不实行低价风险保证金10.11.4建设工会经费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确保项目工会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组建工会和职工维权工作的意见》(桂工发[2013]29号)和南宁市城乡建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建设行业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和拨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建[2011]9号)相关规定,项目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列入工程总造价,由招标人出资,待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缴纳。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工会并拨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中标人如不按时缴纳,招标人有权扣除代缴。 10.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投标人必须就招标人审定的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做出完整且唯一的报价,有效报价为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带“★”号的项目)的单价不得超出经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相应单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招标文件中有与本说明不一致之处,则按本说明执行)。2、根据广西住建厅(桂建标【2016】17号文)要求,本项目按照营改增后的计价依据执行结算,本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此文要求不一致之处,则以桂建标【2016】17号文的要求为准;如广西及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有新颁发的计价文件时,则以最新的文件精神作为计价依据执行结算。3. 满足《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16】12号)要求的,使用预拌砂浆。4.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文件附件的合同格式、样本是本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须理解及响应,合同签订时原则不再对合同条款、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5、本项目设备、设施对其所使用的等级、品牌,要求相当于或优于发包人的要求,对项目交付后亦有一定的服务期限要求,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部分及投标函中的投标人承诺部分,投标人未按要求作出承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投标人将该要求(承诺)所需的费用,充分考虑在报价中,并结合企业自身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谨慎作出报价。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诚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被责令停业整顿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2)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正处在停业整顿或暂停投标期间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1.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1.11分包不召开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地质勘察资料及现场的市政管线资料均是以诚实可信的态度提供的,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有义务核实市政管线的真实性。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2.1.1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不允许1.12偏离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6)图纸;(5)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和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书面要求(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于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投标文件格式;(7)技术标准和要求;2.3.3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澄清文件确认的相同方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规定的澄清文件发布的相同方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资格审查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2.3.5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并做出响应,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通知中予以明确。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投标报价3.1.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4)企业信誉实力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技术标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商务标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递交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的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4.5投标保函约定(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3.4.3对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回;对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回;对于中标人交纳的低价风险保证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退回。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1)非中标人的保函退还。在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非中标人,非中标人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交易中心办理保函原件退还手续。(4)保函的退还方式。(3)投标人所提交的保函其有效期不能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且仅限于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招标项目有多个标段并允许投标人分别报名的,投标人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保函。在相关项目(标段)投标时间截止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由招标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交易中心管理。投标人提交的保函原件未单独密封的,投标无效。(2)投标保证金采取保函形式的,提交流程和核验方式的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人以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具,如保函不是从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则须由开具保函的银行或担保机构提供从其基本帐户转帐划付资金的收款凭证或收费凭证(凭证须注明对应的保函编号,并在编号处加盖银行印章予以确认)。3.6投标文件的编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5备选投标方案(6)采用保函之外的支付方式(电汇、转帐、网银支付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扔按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关于印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公管办发〔2015〕4号)的规定执行,即在相关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在开标现场公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保证金到账信息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5)投标人如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保函原件不予退还,并按相关规定由出具保函的银行、担保机构承担投标人违约赔付责任;投标人已中标的,中标无效。2)中标人的保函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交易中心办理保函原件退还手续。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5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也可使用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进行包装、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款的要求签字和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主持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的以下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员必须到场,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6款和第4款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4)由招标人代表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低价风险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如有);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1)宣布开标纪律;方式一:技术标明标开标程序(11)开标结束。(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K值;(如有)(8)公布招标控制价及相关内容;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对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进行唱标;(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代表和监标人一同检验已开封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并宣读核查结果;(4)专职投标员与授权出席开标会、授权签署投标文件的专职投标员非同一人的。(3)投标人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未按时出席开标会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招标人拒绝受理或在开标时当场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评标:5.3不予开标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人委派的评标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具备工程或经济(仅限商务标评审)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应同时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工作人员出任。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开标异议(6)为该工程的勘察、设计人员;(5)为该工程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的主要人员;(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封闭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具体评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评标方式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8)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7)为该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的人员;6.5.3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应符合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6.5.2如在封存期间处理招标投标利害当事人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时需要启封评标资料的,应按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启封。6.5.1评标结束至中标通知书发放时,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评标资料。6.5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立即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同时移交所有评标所涉资料。6.4移交评标资料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6.6.3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有投诉的,按照本章第9.5条的规定程序执行。6.6.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9.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6.6.1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工作日。招标人逾期不发出中标候选人公示的,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招标人及时改正。6.6中标候选人公示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由招标人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7.3履约保证金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2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或者评标结果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由招标人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签订合同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8.2不再招标(3)其他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情形。(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9.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2.2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活动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要求。投诉事项应按本章第6.6.2和6.6.3条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活动不符合要求的,招投标监管管理部门不予受理。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0.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及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应上调或下浮),并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七天前向所有投标人公布,同时报送当地建设工程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投标人如有疑义,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五天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正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重新公布修正后的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设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词语定义10.6知识产权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具体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投标文件电子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技术标评审方式根据南府发『2007』51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市财政部门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帐户。一旦其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情况的,由财政部门从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提交上述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10.10解释权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9监督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依次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9)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9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详细评审,如前第9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详细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9名(含9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2.1.1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一)企业情况(满分 25分)1、投标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否则投标被否决:投标人同时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②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资质的得15分;2、考核期内,即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有承接过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MW及以上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每个得5分,此项满分10分。(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二)企业信誉、实力(满分10分)投标人取得在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注册资金在5000万及以上得5分(满分5分)(需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有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章公章,否则不予计分,原件备查)(三)项目经理情况(满分15分)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2、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的得5分,具有工程类初级职称的得3分,此项满分5分。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四)技术负责人(满分10分)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10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8分,满分10分。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五)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满分15分)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基本情况: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全部持证上岗且年检合格,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主要人员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满足本工程施工需求的情况,优得15分,良得12.5分,中得10分,差得0分,此项满分15分。优: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完全满足施工需要,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每个至少有2人或2人以上的。良: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完全满足施工需要,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每个至少有1人,部分2人或2人以上的。中: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完全满足施工需要,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每个至少有1人的。差: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不齐全,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提供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将拟投入人员姓名做明显标注)(六)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满分 15分)拟投入本工程的专业机械设备和其他辅助机械设备满足工程需求情况:(优得10.1~15分,良得5.1~10分,中得1~5分,差得0分),此项满分15分。 优: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齐全且配备科学合理,设备型号、数量完全满足施工需要且配置科学合理,采用目前国际、国内先进的机械设备。 良: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齐全且配备较合理,设备型号、数量满足施工需要且配置科学合理,采用目前国际、国内先进的机械设备。 中: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基本齐全,无重大缺漏,设备型号、数量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且配置科学合理,采用目前国际、国内先进的机械设备。 差: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不齐全,存在重大缺漏,设备型号、数量不能满足施工需要。(七)企业财务状况(满分10分)1、具有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每一年得3分;此项满分9分。2、提交全部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的得1分。(满分10分)3、成立至今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所有自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的得满分10分。注:如上一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2.1.2符 合 性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价格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或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情况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情况的。2.2.1分值构成综合得分(满分100分)技术标得分:35分,技术分得分低于21分的,技术标评审不合格。商务标得分:60分企业信誉实力得分:5分2.2.2(1)技术标评分标准项目管理机构(8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满分4分)(1)项目经理资质: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1分。(2)项目经理职称: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类初级职称的得1分,满分2分。(3)拟派项目经理即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有承接过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MW及以上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每个得1分,此项满分1分。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拟派任项目经理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其他主要人员(满分4分)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各岗位每个不少于2人,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的得4分;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各岗位每个至少有1人,部分2人或2人以上,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的得3分;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各岗位每个至少有1人,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的得1分。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施工组织设计(27分)项目实施方案(5分)一档(3.4-5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十分合理、可行,完全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二档(1.8-3.3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三档(0-1.7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有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合理、可行,基本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4分)一档(3.1-4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十分合理,完全满足施工需要。二档(1.6-3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三档(0-1.5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劳动力安排计划(4分)一档(3.1-4分):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非常合理,完全满足施工需要。二档(1.6-3分):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三档(0-1.5分):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2分)一档(1.3-2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十分合理,制度很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非常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二档(0.7-1.2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较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三档(0-0.6分):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基本完整 ,基本能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2分)一档(1.3-2分):能结合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地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合理、适用;有针对安全用电及临时用电的管理办法;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完全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能结合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危害识别及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可操作性强,满足项目要求;二档(0.7-1.2分):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基本合理、适用;针对各道工序有安全技术措施,有危害识别及分析,具备可操作性;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较得力,满足项目要求。三档(0-0.6分):无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或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不具体,不可行;描述对象混乱。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3分)一档(2.1-3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详细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十分完善,安排科学合理,完全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二档(1.1-2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较完善,安排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三档(0-1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一般,安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设备性能及售后服务(4分)一档(2.7-4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完整清晰,主要产品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方案良好,有具体的定期回访、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出现质量问题承诺更换时间等条件,如产品出质量问题有具体惩处方案,整体方案较好满足采购需求,有后续持续性的电站管理;二档(1.4-2.6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完整清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方案简单,有定期回访、售后服务人员、出现质量问题承诺更 换时间等条件,基本满足采购需求; 三档(0-1.3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基本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无售后服务方案,未有定期回访、售后服务人员、出现质量问题承诺更换时间等条件,不满足采购需求。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3分)一档(2.1-3分):项目总体概述表述清晰,对项目实施内容有深刻认识;能结合施工的总体实施方案合理划分施工阶段,有详细地划分理由;有项目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并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针对性强,分析内容全面、准确,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合理。二档(1.1-2分):有项目总体概述,但总体概述描述不够完整;有施工段划分及理由分析,但施工段划分及理由不够合理;有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但施工重点难点分析针对性不够强,解决措施基本合理。三档(0-1分):无项目总体概述、施工段划分及施工重点难点分析,或以上内容表述不清晰,分析不具体,无解决措施,描述对象混乱;2.2.3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2)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3)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在10家以上的,从最高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n家投标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n家或n-1家(有效报价范围内投标人家数为奇数时取n-1家)投标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报价时,一并去掉),取10家(如不足10家,按实际家数计取)投标人报价进入经评审合理低价计算范围,再取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在10家(含10家)以下的,将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n=(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家数-10)/2,n为四舍五入取整数。2.2.2(2)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60分)商务标评分标准(1)以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为满分10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投标总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得分。(2)报价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得分×报价分分值权重60%。2.2.2(3)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5分)本部分由商务类专家评审,同一工程同类型的奖项,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评审内容1、投标单位考核期内曾获得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须在有效期内),得1分,满分1分。(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3、投标人考核期内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有类似项目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类似项目指: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有承接过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MW及以上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汇总得分投标人汇总得分=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企业信誉实力分3评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1.2否决投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1.2适用于采用资格审查合格制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封闭式评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价也相等时,以企业信誉实力分高的优先;企业信誉实力分也相等的,以企业资质高的优先;企业资质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1.1总则1评标方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考核期是指: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2详细评审标准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有资格参加资格评审。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1.2.1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参与竞标。2.2.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企业信誉实力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也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书面提出、投标人书面答复,否则无效。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3.2.3投标人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企业信誉实力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3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材料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评标资料。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规定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评标结果3.3.4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时来往的书面材料传递,由招标代理机构的专职代理员进行。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A1基本程序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0总则评标详细程序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2评标准备(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4)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2)初步评审:(1)评标准备;A2.3熟悉文件资料在本附件的表述中,当评委划分为技术类、经济类时,除标明由技术类或经济类评委实施评审外,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委员进行。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条的规定组建。首先以记名方式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当需要划分技术类、经济类评委时,应按照规定组建为技术组评委和经济组评委。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明确参加类别。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经济类的评委不应少于评标委员会总数的二分之一。A2.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分工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A3.2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A3.1资格评审A3初步评审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A3.3.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3.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3.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3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2.2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A3.2.1评标委员会评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详细评审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3.5澄清、说明或补正A3.4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4.2技术标评审和评分(4)汇总评分结果。(3)企业信誉实力评审和评分;(2)商务标评审和评分;(1)技术标评审(或评分);(如有)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商务组评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A4.4企业信誉实力评审和评分A4.3.2评标委员会的经济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的商务标得分。A4.3.1评标委员会的经济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4.3商务标评审和评分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评审标准,由技术组评委对技术标进行评审(或评分)。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A4.6汇总评分结果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4.5澄清、说明或补正由评标委员会的经济组评委认定投标人是否以低于成本竞标。A4.5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A5.1.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底的次序排列,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的规定及本章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各一份。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5.3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按照本章的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A5.2直接确定中标人(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3)开标记录;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1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10)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A6.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A6.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A7补充条款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6.4记名投票A6.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B1否决投标条件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0总则否决投标条件B1.7投标文件未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3.6.4、3.6.5条的要求签字、盖章、装订和标记的;B1.6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按时出席开标会的;B1.5在技术标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B1.4在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或资格评审未达到合格标准的;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1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辩认不清且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的;B1.12(2)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在在建项目中任专职安全员的(符合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和桂建管﹝2013﹞17号文要求的除外)或无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的;B1.11(1)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在建项目中任项目经理的(符合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和桂建管﹝2013﹞17号文要求的除外)或无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B1.10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的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的;B1.9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B1.8不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1条内容提供资料的;B1.18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相应项目(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带★号的项目)的单价超出经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相应单价的;B1.17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的;B1.16投标人没有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的;B1.15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作为独立法人资格但就本工程提交一个以上的投标文件的;B1.14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条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B1.1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的;B1.24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B1.23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报价中;B1.22投标函中的报价与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汇总表不一致的;B1.21投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增减调整的;B1.20投标人未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B1.19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增值税不按规定报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B1.25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条款5.工程内容:本项目由空港科创产业园区1、3、4、5、6、7、8栋;创意产业园区A栋;金凯南工业园园区3、14栋;银凯孵化园区1、6、7栋屋面新建光伏板等组成,屋顶总面积约2.5万平方米,总装机容量约3.311MW,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207—450112—04—05—8336422.工程地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详细地址分别位于空港科创产业园区、创意产业园区、金凯南工业园园区、银凯孵化园区。1.工程名称:绿港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总承包一、工程概况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月日。二、合同工期6.承包人作出以下承诺:(1)本项目首年发电量不低于320万度电,从第二年起每年发电量衰减不大于0.55%的;在日照较为理想的状态下测定,每10小时的平均发电量必须不小于9度/KW(首年),设备发电本身的衰减按此比例计算;(2)本项目采用的光伏板和逆变器等设备、材料的等级、品牌必须相当于或优于甲方要求的等级、品牌(具体要求见第六章项目要求及第八章投标函中的承诺附件),如果承包商更改甲方参考品牌的设备及材料,在设备及材料进场之前必须取得甲方及监理的书面批准同意(3)逆变器及光伏板质量保修10年的;(4)建成后三年内由中标人免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当工程承包范围有增减时,发包人以书面通知明确。承包人不能拒绝,并按本合同明确约定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除本合同有明确的规定外,承包人不能因施工范围调整而提出索赔。工程承包范围:按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完成本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等施工总承包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配套电缆、低压并网柜、交流汇流箱、并网计量柜、光伏计量表、防雷保护系统、电缆防火材料等所需设备、所需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的移交(含竣工档案移交)、工程竣工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配套服务,相关试验联调等工作,同时配合接入电网并保证本光伏发电项目并入南方电网。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按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采购、安装、调试完毕,正常发电,达到国家现行的发电、供电工程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地方供电部门的验收合格标准,并入南方电网。质量标准:合格。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使本工程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项目的合格率达到100%;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合同总工期时间不变,除合同明确约定外,开工时间的延后并不涉及费用及工期的索赔。因甲方实际建设需要调整的开、竣工时间延后不涉及费用的索赔。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月日。(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增值税税率为%,增值税税额为,不含税金额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3.本签约合同价已经包含了总包服务费在内,由承包人支付给总承包施工单位。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最终结算价以发包人审定为准)。人民币(大写)(¥元)。(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1)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署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1)《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NB/T32035-201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10)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技术标准和要求;(7)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及招标文件;(6)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12)其他合同文件。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在合同订立后及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注:专用合同条款每一条均应填写完整!)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按通用条款1.1.3.10执行。1.1.3.9永久占地包括:按通用条款1.1.3.9执行。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通用条款。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所有现行建筑工程及相关现行工程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作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冲突的则以比较严格的为准。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3)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1)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署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如果有);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地方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行收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技术标准和要求;(7)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及招标文件;(6)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12)其他合同文件。(11)《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NB/T32035-201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10)图纸;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实施前7天。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前10天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作业指导书、施工二次设计文件等,其他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由双方另行确定;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免费提供肆套完整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十天;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未经发包人同意不许将图纸泄露和转让给第三方。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之日起7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送达;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电子版一份,纸质版四份;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或技术(现场)负责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代表(现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室;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工程用地红线界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约定。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及发包人指令自行考虑场内、外道路及交通设施,费用自理。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专用条款第12.1款执行。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可调整合同价格。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约定。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3)当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出现调整,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总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按照《(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9.3.2条规定进行调整。(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或其工程数量超过15%的,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可进行调整,调整具体办法详《(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第9.6.2条;(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姓名:;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若供电部门的原因造成停电,承包人必须自行解决施工用电,费用自理。现场办公设施及工人食宿由承包人自理。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场地应当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七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具体施工条件按以下条款2.4.2约定。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开工前7天,发包人应将所派驻的工程师的姓名、委托的事项及权限、委托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于开工前3日内现场交验,双方做好签认工作。*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由发包人在开工前7天提供。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陆套。(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竣工图纸、变更等。(1)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①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工作内容并拒绝或不配合进行完善,或未能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本工程,发包人有权安排第三方实施承包人未能完成的工作内容,由此发生的费用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需承包人签字认可,且发包人处承包人本工程结算总价5%的违约金。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完整的经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后的竣工图纸纸质版及电子版。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十五日前。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d.装饰工程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4%×2%。c.市政工程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5%×2%;b.学生公寓及教学综合楼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6%×2%;a.房建工程(含厂房和高层)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10%×2%;③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组建工会和职工维权工作的意见》(桂工发[2013]29号)和南宁市城乡建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建设行业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和拨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建[2011]9号)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工会并拨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应缴工会经费额的参考标准:②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现行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土石方单价以综合单价包干,运距承包人自行考虑,结算时均不对取土场及相关费用、弃土场及相关费用、运距进行签证及调整费用。⑧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⑦承包人于收到中标通知书10天内向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总体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下月工程进度计划。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承包人、监理检查工作的依据,承包人必须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总体计划及每月进度计划施工。⑥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南宁市文明工地标准实施。施工现场要求保证清洁,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完工前将所有建筑垃圾从施工现场清除。场地平整、场地道路、场地排水排污等附属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所有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占用场地费、抽水台班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⑤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④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过程中,承包人须①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要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②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地方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或有关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承包人组建项目工会的同时,从审批办证大厅南宁建设窗口领取并填写《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带上施工合同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到工程项目所在主管地税部门办理工会经费缴费手续;区直企业可到区地税局办理工会经费缴费手续。(详情请咨询南宁市建设工会5521531、审批办证大厅南宁建设窗口3221206)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10.承包人施工前须对施工图纸进行认真的审查,对于设计图纸的违反规范、不合理、前后表述矛盾、管线碰撞、标高矛盾、不同专业图纸之间自相矛盾等设计错误的问题须及时向发包人提出,避免返工;如因承包人不认真审图,未能发现上述问题而造成工程返工的,承包人承担所需返工费用的60%,返工的造价以发包人审定为准。如遇图纸设计不明,承包人不经与甲方沟通而擅自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9、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征地拆迁、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发包人将施工场地移交给承包人后,承包人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非政府原因(如当地居民干扰施工),或非发包人指令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发包人概不负责,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程师应在承包人约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隐蔽中间验收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改期),如果在约定时间超过两小时内工程师未到现场(有发包方现场代表证明),承包人可自行隐蔽继续施工,后果由工程师承担。但在约定时间承包人未到现场及超过约定时间两小时,工程师可另订时间验收,承包人不得有异议且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交纳违约金20000元,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每月不少于25天,每少到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违约金须当月向发包人缴清,否则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由发包人派驻代表或监理人员确认项目经理到场天数)。项目经理无故连续七天不到的,发包人将本项目视为挂靠工程,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仅限于本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但未经承包人盖章同意,不得以承包人名义向外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建筑周转材料、雇佣劳动力、签订分包合同等从事一切为承包人设立义务或责任的行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因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100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5000元/人•次(人民币)。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因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10000元/人•次(人民币)。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50000元/人•次(人民币)。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0元/人•次(人民币)。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业工程师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元/人•次(人民币)。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处2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业工程师处1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经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同意。(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须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无。④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并对承包人处予违约处罚金,违约处罚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③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2)对于发包人的专业分包工程,如需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配合服务的,需支付不超过该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的1%作为总承包服务费,由专业分包人支付,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塔吊、电梯、井架、施工道路、脚手架及其他临时设施的使用费、水电接口费(实际使用的水电费由各分包人装表计量使用并按水电管理部门收取的价格缴费)、工程资料收集整理费、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费等费用。(1)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的专业分包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专业分包的进场、施工、验收等各环节的工作,如经监理人、发包人代表证实承包人有以上行为者,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扣罚2万元/次,如该行为超过3次(含3次),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而无须承担责任(承包人存在恶意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造成维稳事件等不良社会影响的除外)。3.5.5关于发包人专业分包的约定: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存在恶意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造成维稳事件等不良社会影响的除外)。3.5.4分包合同价款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之日止(且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工程总工期)。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承包人承诺如承包人预计保函到期未能完成上述义务,承包人应提前一个月完成办理续保事宜,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最近一期的工程款而不构成违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的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保函(如采用保函的,必须是广西区内的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止,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格内。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承包人须按《关于印发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绿港发〔2018〕59号)》进行农民工工资管理,如有劳资纠纷,发包人将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农民工工资,且无须承包人同意。承包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南府发【2007】51号文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财政部门指定的帐户。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支付履约金的50%;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竣工资料移交至供电局并取得竣工检验意见书)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办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无息)。(如采用保函或其他担保形式时,在承包人完成上述所有要求且支付约定违约金后,发包人一次性将保函或其他担保形式函件退还给承包人,且不计利息)。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详见监理合同。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5.1.2作为项目质量管理一部分,承包人应按照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要求建立健全施工全过程的项目档案管理机制,将项目档案收集齐全、按规范整理并且及时移交发包人。若承包人未按相关规定整理移交工程档案资料的,发包人有权推迟相关部分付款而不构成违约。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广西住房和城乡自治区住建厅《关于严格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的通知》(桂建管【2014】96号)和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南建质安【2014】155号)要求,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1)按本合同通用相关条款执行;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隐蔽工程须有相关的照片、影像等资料,发包人有权随时检查承包人隐蔽工程相关资料,资料不齐全、无照片、影像资料的,可处500-20000元/次违约处罚,并有权拒绝支付该部分工程款。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双方另行约定。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南宁市政府令第46号)、《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南府规【2016】24号)、《南宁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必须与合法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使用符合密闭规定的合法车辆进行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环卫管理部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履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批。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现行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安全文明标准及《工程管理制度》组织施工,创建规范的施工现场,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即使在对外法律关系上人民法院判决发包人承担责任,但在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由承包人全部承担)。6.1安全文明施工7.工期和进度根据《南宁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0年)》(南环委办〔2019〕166号)文件精神,宜优先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漆和有机溶剂。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6.3环境保护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桂建质[2015]16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管理细则》和南建质安[2013]22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执行。双方同意安全文明施工费随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于收到之日起7日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工程开工前10天。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发包人对合同签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施工组织设计属承包人自身的施工措施。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合同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施工组织设计7.2.4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追赶进度,所增加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若实际进度(关键线路节点工期)滞后15天及以上的,且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下达指令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进度,进度仍然滞后的,发包人有权处于5000元-50000元/次的违约处罚;如经发包人2次约谈项目经理及承包人法人后,进度仍未有明显改观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承包人全部履约保证金,或发包人有权直接对工程进行分割另行委托施工,费用按承包人原投标报价工程量分割,由发包人直接扣除支付另行委托方。造成工期滞后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7.2.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开发计划、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总体计划、月度计划组织施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单位或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或调整进度计划,并获得发包人审批同意方可执行。若调整进度计划未报审,视为承包人擅自调整计划,处承包人1000~5000元/次违约金。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处承包人1000~5000元/次违约金,承包人也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于收到之日起7日内批复。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7.1.3承包人须于开工前10天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进度计划,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进度计划作为发包人、监理人检查的依据,检查中承包人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发包人有权处罚。承包人须于每月的25日前上报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及投资。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日。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日。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日。7.3.1开工准备7.3开工7.2.5如发包人指令本项目分期开发施工,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的分期建设的计划进行施工,并不得以此提出工期或费用的赔偿。7.5.1.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的;7.5.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但不做经济赔偿: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3日。7.4测量放线7.3.2开工通知:经发包人批准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1.5承包人在7.5.1款情况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发包人代表在收到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发包人代表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承包人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7.5.1.4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以本合同约定内容为准)、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注:一般性的设计变更,只能作为办理设计变更调整工程结算的依据,不能做为承包人延长工期的理由;7.5.1.3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程进度的;7.5.1.2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用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经发包人认可的承包人有证据证明的可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5)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天的低温天气;(4)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3)台风及暴雨级以上持续1天的大雨;(2)10级以上持续1天的大风;(1)6级以上地震;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双方另行协商。7.9提前竣工的奖励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6)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如有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须承包人代为保管的,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监理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的,承包人不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由此导致丢失毁损的由发包人负责。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满足《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16】12号)要求的,使用预拌砂浆。满足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重新印发《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通知》(南建规【2016】1号)要求的工程或部位必须按设计要求使用高性能混凝土。对发包人在招标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类似于或优于所约定品牌、等级进行采购,施工期间该部分材料或设备如未超过招标约定的风险幅度的,结算时按投标单价支付,不得调整。除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对工程使用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承包人应按《南宁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建设工程材料目录中选用重要建设工程材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至少三个品牌)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如发包人在筛选过程中发现承包人提供的三个品牌中有一个(含)以上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自行另选取其他品牌,补足备选品牌数量,承包人从备选品牌中选定并采购施工。样品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发包人选样、定样仅为对样品的确认,不涉及造价的增加。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8.8.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④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③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①施工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所有费用(包括征地、租金、建筑物征拆补偿、绿化迁移、管线改迁、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承包人应做好与地块产权人、居民、公共机构关于场地清理、租用协议、公用设施接口、管理以及工程完成后清场和恢复等有关问题的协商。②建筑红线范围内具备搭建项目部驻地条件的,承包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可统筹规划布置,但须配合发包人的开发建设,如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拆除搬迁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且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不再另行支付;建筑红线范围内不具备搭建项目部驻地条件的,承包人自行解决项目部驻地用地问题,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支付该部分费用。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确定。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确定。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无。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包括工程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变更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依据。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确定。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确定。(4)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延顺。(2)工程质量标准变更、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设备的替换、暂定材料或新型材料价格的签证、招标清单漏项或工程量计量错误、发包人原因造成施工方案调整,以及其他因素引起的工程量及工程价款的增减。工程变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满足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确保变更过程合法合规、公开公正,经济合理,未经审查批准的工程变更项目严禁组织实施。(1)工程施工过程中为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由承包人征得原设计单位、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发出要求承包人执行的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因变更导致合同金额的增减或工程返工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重大设计变更如基础变更、主体结构体系变更、容积大幅增大等关键线路项目,影响工程进度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但一般性的设计变更,只能作为办理设计变更调整工程结算的依据,不能作为承包人延长工期的理由。发包人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对工程量进行调增、调减,这均属于合同范围,承包人须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增减工程、工程变更或现场签证,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及时执行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及其他合同外零星工程,计价方式、变更价款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10.4.1条约定执行,否则,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增减工程或工程变更,且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最终的结算款中扣除。工程承包范围外的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生费用按本合同约定计取。因承包人延误或拒绝实施变更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同时,发包人委托他人实施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最终的结算款中扣除,且承包人需要按发包人委托他人实施之价款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不得有异议,且承包人不能因此免除保修责任。工程承包范围外的承包人需积极配合。(10)涉及到不平衡报价的工程变更,应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合理单价后方能进行工程变更。(9)承包人中标后,原则上桩基的成孔方式、施工工艺、施工方案等不得进行工程变更;如需变更,需经发包人同意。(8)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有土石方综合报价的,土石成分比例不得进行工程变更。(7)由于施工现场排水组织不畅造成的软土处理、积水排放不得进行工程变更。(6)工程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或检测便道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建,费用由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不得以此进行工程变更。(5)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人批准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承包人才能按图进行施工。3)征地拆迁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需县(区)、开发区(管委会)提供不能按要求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的书面证明材料,并经市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同意才能进行工程变更。2)因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引起的工程变化不得进行工程变更;1)已办理施工图备案并且正在施工的项目不得擅自提高设计标准和安全储备进行工程变更;(13)工程变更的其他规定(12)施工图出现重大修改时,发包人发放修改后的新版施工图,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未按时将旧版施工图作废并返回发包人,或承包人未及时按新版施工图施工,造成工程实体与新版施工图不符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对施工图(包括系统合理性和功能合理性)进行审查,在收到图纸后7~10天形成书面意见提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汇总后向发包人反映,在施工过程中对图纸有不理解或存在疑问的,也应及时反映咨询,取得核实后再施工。对于原施工图中有专业间矛盾、尺寸错误、图纸不符、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等应发现的问题,承包人应在工序开始前及时提出,不能隐瞒不报,或推诿为按图施工,否则,要追究其不作为责任,除无条件整改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1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自发现日起3日内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因施工方案不当、施工质量有问题、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以及擅自变更工程设计等原因造成的费用个其他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延顺。①工程变更说明:变更理由、内容及范围、变更估价及对合同价款影响,各专业人员或相关部门对变更的审核意见。(3)在项目变更实施前,承包人应按变更类别填写相应的单项变更报审表和累计变更汇总表按工程变更限额报批,并附以下资料:(2)工程变更在工程变更施工前提出申请。(1)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发包方相关规定办理。10.3变更程序4)本项目暂估价、暂列金额、所有工程变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审定的控制价进行施工,如承包人不按发包人审定的控制价进行施工的或承包人在发包人审定价格前拒绝施工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分包,并按发包人审定的控制价的30%作为管理费从承包人的合同金额中扣除。且承包人不能因此免除保修责任。⑦项目变更报审表应规范填写,签证手续应当完备,报审表应当经发包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载明变更日期。⑥工程变更资料:工程变更文件、《工程变更申请表》、《工程变更审批表》、《工程变更通知单》及其他应当提交的相关资料。⑤涉及施工方案变更,应附专家评审意见;④项目变更预算书及工程量计算书,填写工程变更前、后的工程量、单价和金额,并对未在合同中规定的方法予以说明。③设计变更应附变更设计图和说明,并由设计人员签字及设计单位盖章。②经设计、承包人、监理、勘探等相关单位签字盖章的项目变更报审表,附件材料包括监理单位对因变更事项造成对工期、质量、施工方案和其他有关工作的影响评价。(9)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8)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且对于工程变更、签证等引起的造价调整,发包人可先审核初步变更金额,用作过程中支付使用,调整金额待合同工程竣工结算时,一并进行结算;承包人不得以变更价格未定拒绝开展工作,否则认定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0元/次,如造成发包人其他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7)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按专用合同条款10.4.1款执行。(6)属隐蔽工程的变更工作内容,承包人必须在隐蔽部位覆盖之前要求工程师、发包人代表核清工程量。(5)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工程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人将有关变更文件、签证单审批件、工程联系单、预算书等工程资料送发包人备案,并作为进度款支付、事后抽查和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4)项目变更报审表应规范填写,签证手续应当完备,报审表应当经发包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载明变更日期。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有偏差时,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如通过上述方式仍不能确定变更合同价格的,发包人及承包人一致同意向南宁市造价站进行咨询,并以咨询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专用合同条款12.1款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执行。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11)对于双方在价格上有争议的材料或设备,发包方有权采取甲供材的方式进行材料或设备采购;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且继续履行安装任务。在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继续施工,承包人拒不执行的,发包人有权立即组织第三方进场施工,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仅需书面告知),且承包人不能因此免除保修责任。(10)《工程联系单》、《工程师指令》等只作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联系的用途,不作为计价依据,如承包人认为应计价的,承包人须申请办理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或现场签证手续。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6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无。10.7暂列金额(2)材料价格以《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7期(下半月刊)为准,《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7期(下半月刊)没有刊登信息价的材料,以甲方询价为准。(1)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编制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12.3.1计量原则执行;(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以《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7期(下半月刊)为准。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可调整。其他价格调整方式: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主要材料外,材料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因征地拆迁影响及重大设计变更等发包人的原因,在招标后延迟开工或中途停建重新复工的施工工期内,主要材料涨跌的调整幅度按南重点办【2014】29号文执行(政府投资工程适用)。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引起工期延误时的调整方式:遇材料价格上涨时,不予调整;遇材料下跌时按施工期间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平均价进行调整(即施工期间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平均价格-《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7期(下半月刊)发布的材料价格)。第3种方式:无其中主要材料是指:电缆、电线。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主要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上涨或下跌价差=确认价-基准单价*(1+风险系数)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主要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价格上涨价差=确认价-投标报价*(1+风险系数),价格下跌价差=确认价-基准价*(1+风险系数。)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主要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价格上涨价差=确认价-基准单价*(1+风险系数),价格下跌价差=确认价-投标报价*(1+风险系数)。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单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风险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单价中。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和政策性调整以外以及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定约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变动的风险。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发包人审定为准,由于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工程总投资超出概算10%的,未经调概前,一律不予结算和核拨超概部分费用。对于双方在价格上有争议的材料或设备,发包方有权采取甲供材的方式进行材料或设备采购;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且继续履行安装任务。前述材料以《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7期(下半月刊)发布信息价格为基准价格。《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7期(下半月刊)没有刊登信息价的材料,以本项目上限控制价的材料价格为准。(三)本工程可以调整的主要材料:电缆、电线。(二)国家和自治区、南宁市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一)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该子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子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土石方工程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经发包人审定的工程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2022年第7期(下半月刊)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由发包人询价确定;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由发包人询价后按相关造价法规、编制办法编制确定综合价格;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发包人审定。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无。2、总价合同。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预付款支付期限:无。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12.2.1预付款的支付③执行的费用定额中取费有区间的,按区间的平均值计算,没有区间的按文件规定执行。②本工程执行以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勘误、《关于颁布2013年的通知》(桂建标〔2013〕41号文)、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勘误、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勘误、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拆除工程及费用定额》、2016《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桂建标〔2016〕16号)、《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2019〕10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8〕19号)执行。在项目实施期间,如颁布实施新版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①工程计价和计量按以下规范进行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NB/T32035-201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桂建标〔2015〕46号);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⑨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现行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土石方单价以综合单价包干计算。⑧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现场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与工程量清单不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但承包人须提前报发包人审核确认;⑦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招标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建设工程检测试验费从招标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检测试验配合费按桂建标(2009)7号和桂建标[2013]47号文计取;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计价依据和价格调整文件以及本合同履行期间发文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文件;④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设计变更、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及指令、现场签证等;12.3.2计量周期(4)其他费用:按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业主确认的金额结算。(3)设备费:按设备投标报价结算。(2)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施工图工程量,因承包人原因超出施工图纸或发生返工的工程量,均不予计量和计算。(1)发电场等建筑安装工程(含调试、施工临建)、道路施工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NB/T32035-2016)》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最终竣工结算的工程量计算原则如下:(3)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扣除保留金后的价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2)按南建项目[2004]3号及南财投审[2007]66号文规定执行。(1)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25日前。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无。(2)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扣除保留金后的价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1)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②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如有异议,发包人再次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每期工程款付款前,承包人均须先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承包人在支付至结算总价95%时,承包人须提供至结算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发包人预先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未能按照要求开具发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提供的发票如非合法或未能按照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包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要求承包人重新开具,承包人立即退还发包人已付全部款项,虚假发票所导致的行政处罚或其他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导致的行政、刑事责任由承包人负责自行承担,且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①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工程结算完成,支付到结算金额的90%(含已支付的),竣工资料移交供电局并取得供电局出具的竣工检验意见书,将该意见书交由发包人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结算总价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及保修期满后返还(无息)。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无。户名:公司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号:银行名称:承包人设立的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须在广西区内银行开户):承包人在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提供上月关于农民工工资已按实发放的书面承诺书。发、承包双方约定:发包人按经审定的本期应付工程进度款20%的比例拨付到承包人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剩余工程进度款按本期应付工程进度款扣除本期拨付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后的余额,支付到合同约定的工程款帐户。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2.4.2执行。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2、如因承包人责任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由发包人暂行垫付时,发包人所垫付款项可从承包人未结清的工程款中扣除,并且承包人须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3倍计算的垫付款利息,垫付期从垫付之日起至结清代垫款之日止,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若因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承包人有权向有关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发包人须以本合同约定的应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金额为限,承担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发包人依此所清偿部分的款项由发包人从承包人未结清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补足。施工期间若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按下列方式处理:发包人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进度款申请资料后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5个工作日。(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15个工作日。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申请工程进度款时,承包人应像发包人提供以下资料:①《工程用款支付证书》;②工程量计量报表(格式按发包人具体要求);③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④增值税专用发票。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进度款支付方式:发包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所有工程款(进度款)转入本合同承包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0天。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发包人严禁承包人将付给的工程进度款使用在与发包人发包的工程以外的其他项目,工程进度款必须专款专用,一经核实承包人有挪用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处承包人10000元/次的违约金。承包人雇佣的劳务工人工资及一切支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事项为借口拖欠劳务工人工资,发包人对承包人拖欠任何应付款不承担责任。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报告等。(4)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验收资料:(3)已按合同约定编制了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计划;(2)除发包人同意的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1)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供电局及南方电网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移交标准:由承包人自行对接),并取得供电局、南方电网等相关部门出具的竣工检验意见书。如因竣工资料移交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内。13.2.1竣工验收条件(3)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工程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3.2.2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承包人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5天(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10天(工程造价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含1000万元)、15天(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6套。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13.2.5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向发包人支付2万元/天违约金,此部分费用在工程结算中予以扣除。13.2.4拒绝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对于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完成整改后,应当重新进行验收,经重新组织验收仍不合格的且无法采取措施补救的,则发包人可以拒绝接收不合格工程。因不合格工程导致其他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确保相关工程的正常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3.2.3工程竣工日期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1)调试前,安装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应通过单位工程验收,现场应整洁,缺陷整改应完成;防雷接地系统连接应可靠,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相序应检查正确,绝缘测试合格,具备带电条件。在调试人员的指导下,完成调试工作中设备停、送电工作。承包人负责启动试运期间设备与系统的维护、消缺工作;配合设备厂家开展质量问题的处理与消缺;负责试运中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现场文明有序;负责在移交生产后完成尾工、尾项和遗留缺陷的处理等工作。本工程的启动试运行根据《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796-2012》。13.3工程试车承包人在配合发包人完成竣工备案过程中,不得以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等为由拒绝或拖延提供需承包人提供的资料(如劳务工人工资发放完成承诺书、工程款支付证明等)。否则,发包人除处承包人10万元的违约金外,还须承担由此造成竣工备案延误引起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及间接损失等)。同时,发包人有权延缓结算的办理时间,缓付甚至拒付工程款。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13.5施工期运行全部发电单元通过试运行后,办理工程移交生产验收手续,移交生产。承包人提交全部档案资料及需要的报告,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调试单位等参建单位进行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移交生产验收时存在的施工尾工、调试未完项目、缺陷等问题,应明确整改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发包人统一组织协调和安排下,完成项目的消缺、完善工作,直至验收合格。13.4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因工程设备制造原因导致启动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采购该工程设备的承包人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施工,由此增加的修理、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施工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采购该工程设备的承包人承担。13.3.2启动试运中的责任因设计原因导致启动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人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施工。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施工的全部费用,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启动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监理人要求重新施工和启动试运,并承担重新施工和启动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调试完成后,承包人进行调试验收。2.退场清理:承包人应按相关条款完工清场并恢复原貌(含各种建筑垃圾清运出场),即施工现场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人员、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现场等,施工现场的竣工退场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承包人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发包人处承包人5万元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将直接委托第三方强行拆除并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发包人仅需书面告知且加收20%的管理费)及造成发包人或承包人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后60天内撤退场,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竣工退场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1%。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13.5.2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进行修复。13.5.1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完工,但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同意,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同意后,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合同、投标文件、工程量计算书、结算书、签证单、竣工图等发包人要求的结算审核资料。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经双方核对并确认结算金额28日内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给发包人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汇总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同时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并提供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所需要的资料和进行相关的解释说明,因承包人不积极配合,影响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进度或使审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发包人将不再要求承包人参与审核和认可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的审核结果,而直接按经发包人认可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的审核结果执行,发包人也不对审计超期负任何责任。14.竣工结算在对数过程中,乙方如发现结算存在结算资料漏报或者漏算的情况,甲方给予乙方一次补结算资料的机会,且因乙方原因漏报或者漏算部分的造价按50%计取,其他情况的结算资料不再接收。因本工程结算的前提条件为通过验收合格,完成现场质量整改,完成工程资料移交,完成撤场且交付甲方使用。乙方对所提交的结算资料的完整性负责,甲方收到结算资料30天内完成资料审查及确认,如乙方提交资料缺失或不合格,甲方审定时间顺延,乙方必须在7天内将缺失的结算资料补齐并提交至甲方,超过时间的,甲方有权不予接收。注: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或解决争议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相应顺延。发包人审批竣工结算的期限: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费:工程结算以发包人及具备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审定为准。承包人报送结算资料经审核后,如出现核减造价超出审定结算价3%(不含3%)以上,则审核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审核服务费按工程项目委托时间的《发包人与造价咨询单位签订的项目工程预(结)算编审服务合同》约定的费率计算,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发包人审查时间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本工程在保修期有质量问题的,且保修期仍未解决的,承包人应负责维修,保修期自维修完成之日起顺延六个月;顺延六个月内仍出现质量问题的,保修期再顺延六个月,如再出现质量问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保修费用的,承包人在保证金不足的时候开始7天内补足所需的保修费用。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且经发包人审定后支付到计算金额的90%(含已支付的),竣工资料移交供电局、南方电网并取得竣工检验意见书,将该意见书交由发包人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结算总价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返还。如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时,仍有部分项目保修期未满时,则将按比例扣留该工程质量保修期未满项目的质量保证金:(1)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2年后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60%;(2)所有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满后,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40%。甲方审核结算资料时间:甲方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审核意见。乙方收到甲方的审核意见后7天内有异议的,双方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对,单价由甲方按相关法规、编制办法编制确定;若乙方收到甲方的审核意见后7天内不向甲方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结算。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14.4.2执行。(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14.4.2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14.4.1执行。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份。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15.3质量保证金(3)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并申请缺陷责任期检验,如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或未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则由承包人负责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申请缺陷责任期检验,直至检验合格后发包人出具缺陷责任期检验合格证书或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方可申请退还质保金。(2)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承包人应重新进行合同约定的试验和试运行,试验和试运行的全部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1)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2缺陷责任期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2)%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3)其他扣留方式:无。(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天内,紧急抢修应以最快速度到达并立即抢修。在接到发包人书面或电话通知24小时内未能进行修补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他人进行抢修,费用直接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费用仍由承包人承担。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按《工程质量保修书》。15.4.1保修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本合同专用条款执行。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另行协商。(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所耽误的工期相应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所耽误的工期相应顺延。(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承包人的损失按实际发生计,所耽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相关规定的,按规定给予处罚。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3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订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质量保证金。(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2)、(3)条内容完成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10%的工程款作为处罚,处罚款不足以支付修复或返工费用的,责任仍由承包人承担。(7)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前期下,承包人拖欠员工工资待遇导致其员工到发包方或政府部门静坐、闹事的。(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的;(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以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8)因承包人出现以上违约情况时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14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负责购买所有施工人员(含临时工)的劳动保险、人身保险、现场财产和设备的保险及工程一切险(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装工程一切险),该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因项目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侵权行为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因项目安全事故、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对承包人进行追偿,或者从应付款项当中予以扣减。发包人实现债权产生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等合理费用由承包人负担。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自行考虑。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21.补充条款(2)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另行商定。发包人有权检查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到岗情况,如发现未经发包人同意批准,项目经理擅自离岗的,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未经发包人同意批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以上违约金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再从承包人的进度款中扣除。本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不得兼职其它工程。21.5施工期内,承包人应保持项目部管理人员相对稳定。承包人调换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报发包人书面同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调整。如不经发包人同意批准擅自调换项目经理,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擅自调换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则按每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处理。21.4承包人应在施工合同生效后3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委派的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人员名单、简历。委派的项目经理、项目部人员必须与投标时承诺的人员一致(增加不限),不经发包人同意,擅自调换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人员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1.3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部门规定做好环保、文明施工和其他临时设施建设,达到文明施工工程的相关标准,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中。21.2为了不影响工程施工工作的正常进行,对于发包人认可的设计或其他变更,即使承包人暂时不能事先就费用问题与发包人达成共同意见,也必须先执行后双方再协商有关费用。承包人拒不执行造成工期延误的,发包人有权处以100000元/次的罚款。21.1凡进入本工程工作的妇女应持有计生证、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21.7.3对连续出现不合格工程或出现不合格工程补救措施已不能满足质量管理目标时,除拆除重建外,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对乙方处以违约金50000元,从当次计量支付中相应扣除,且行文通报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21.7.2对出现不合格工程或严重违反施工规范,造成质量事故或工程质量隐患的,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对乙方提出警告,并处以违约金10000元/次,从当次计量支付中相应扣除。21.7.1监理工程师每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对评定达到优良的给予奖励(主要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警告、通报及必要的经济处罚。21.7工程质量要求21.6承包人必须在签订施工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按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材料清单,提供齐全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如延误一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可由发包人从工程款中扣除。施工期间,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到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不足以满足现场需要或以为不称职时,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增加或更换施工管理人员的通知,承包人在收到通知后的5天内应增加或更换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21.7.9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制定质量检查流程。项目工序完成后,操作人员进行“自检、互检”合格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进行检验,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检验应由项目总工程师先进行检验,合格后,提前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设计院共同进行检验,并进行签认。需进行隐蔽验收的项目完工后应立即组织验收,各项记录和图示必须经甲方、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签字盖章,并有结论性意见。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缺申报或自查、自验程序及不经甲方或监理验收合格同意下道工序施工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乙方须缴纳违约金5000元/次,各级检查权限、内容、职责不明,申报不及时,制度不落实的甲方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次。21.7.8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岗位责任制,在项目开工前,制定项目质量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确定每个部门的职责,最后落实到项目每个管理人员,并签订相应的质量岗位责任状,形成一个由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项目总工和现场经理领导监控、各职能部门执行监督、分包队伍严格实施的网络化的项目组织体系。乙方未按要求制定质量岗位责任及责任不明确的,须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21.7.7乙方必须制定总体质量目标,并对总体质量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层层分解到各分部和分项质量目标。根据各分部、分项的质量目标制定达到质量目标的各种具体施工方案、交底和措施。每月月底组织项目质量领导小组人员对当月各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对未达到目标的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办法,责成专人负责整改办法的落实、检查。乙方未按要求制定质量目标、目标未进行分解及未按时对质量进行分析的,乙方须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21.7.6乙方须按合同设置施工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来全面进行施工质量管理及控制,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根据合同范围,并依据工程质量要求和工程特点进行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分项质量责任人,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未按要求设置管理机构或责任未明确的甲方有权处违约金10000元;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到位或证件不符的甲方有权处违约金10000元/人.次,其他质量管理人员不到位或无相关资格证的,乙方须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21.7.5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建立健全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终身制,建立工程质量登记表。明确每位管理者的职责和岗位责任,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人,工作到位、责任到人。对分包或劳务队实行分级管理,设置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质量自检人员,明确分工职责,落实施工质量控制责任,各行其职。乙方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不齐全,质量职责不明确,未分级管理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缴纳违约金1000-10000元。21.7.4如被通报两次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可视具体情况指令乙方整改,一个月内无法扭转现状且无有效改善措施的,可更换项目经理和强制分割,直至解除合同。砖:必须复试报告合格。砂石:复试报告合格,入场必须分规格插牌标识。水泥:必须有材质证明、准用证、复试合格报告,入库须分类堆放,挂牌标识。钢筋:必须有材质证明、准用证、复试合格报告,原材必须有规格、钢号等标识,成型钢筋进场按规格型号,使用部位挂牌标识。21.7.11为了保证工程使用的物资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防止使用不合格品,乙方必须采购合同内规定的品牌,同时材料以适当的手段进行标识,以便追溯和更换;21.7.10在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要对所有的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劳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书面施工技术交底及现场交底。技术交底要分级分阶段进行。关键的岗位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书才能上岗。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技术交底或交底不真实、不具体、不全面的,乙方须缴纳违约金1000元/次。21.7.12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试验、检验制度,设专职试验员,试验员必须持证上岗,负责整个工程的试验、检验工作,包括取样、试件制作、送检、索取试验、检验报告等。工程开工前,编制或组织编制出本项目的试验、检验计划,对工程施工试验、检验进行预控管理,建立试验管理台账。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材料及相关成品的试验检验,未编制检验试验计划,未按要求建立试验台账的,视为乙方违约,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2000元/次。乙方未按要求对材料进行试验、标示的,甲方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次。所有标识均应建立台帐,作好记录、以具有追溯性。所有混凝土砂浆试块必须标明工程部位、浇筑时间和强度等级。其它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其包装必须有出厂标识。防水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认证书,工艺标准,复试合格报告,按包装标识分类存放。21.8.2乙方对外支付其他工程款,必须按以下规定报批,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等额)款、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等。21.8.1本工程资金属业主自筹、业主贷款等,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资金的专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并自觉接受业主和银行的监督,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21.8工程款的使用21.7.15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档案必须做到及时、齐全、正确、可靠、真实。乙方项目经理必须重视资料管理工作,要在项目部设专职资料员全面负责整理工作。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要与工程进度同步,乙方主管工程师随时检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内容及要求要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主管部门规定办理。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施工技术资料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移交企业档案室备案。乙方未按要求及时、齐全填写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视乙方违约,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1000元/次;乙方对试验资料及验收资料造假的甲方有权处违约金10000元/次,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追加处罚。21.7.14乙方必须加强对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各成品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平直,下枕垫木,对于可叠层堆放的构件堆放高度及搁置部位符合图集及规范要求,保证构件水平且各搁置点受力均匀,以防变形损坏,侧向堆放除垫木外还需加设斜向支撑以防倾覆。成品堆放做好防霉、防污染、防锈蚀措施。乙方未按要求对半成品、成品进行保护的,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1000元/次。21.7.13乙方必须加强对工程实体的检查,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的质量、技术、工程人员随时进行现场质量检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和整改,以确保质量一次达到标准,防止出现成型后的返修、返工现象,实现质量过程控制。每月项目质量负责人对本月各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进行汇总,报监理,业主。甲方、监理每月对每个工程质量进行至少一次的抽查、检验,对项目的质量评定进行核实。每月做一次整个的质量检查通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把关不严,未进行有效的提前预控而出现质量缺陷及质量事故的除按要求返工外,甲方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10000元/次,情节严重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罚。21.9.1.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21.9.1.2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21.9.1.1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21.9.1甲方职责21.9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21.8.3乙方购买用于本工程的各种材料,施工机械设备、配件等,凡是每次支付的货款金额在贰万元以上,拾万元以下者,须凭购货发票或购(订)货合同、协议。21.9.2.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作(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21.9.2.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属地管理属事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21.9.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1.9.2乙方职责21.9.1.5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21.9.1.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提出整改要求,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按照南港绿发〔2017〕79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南绿港发〔2017〕102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等发包人相关安全生产制度要求执行。必要时,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和给予经济处罚。21.9.2.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21.9.2.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产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21.9.2.7对于易燃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21.9.2.6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21.9.2.5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21.9.2.4乙方须严格执行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须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及规范要求。21.9.2.15临街面多层及高层建筑物设置全封闭安全防护设施,封闭美观、牢固,居民密集应设安全通道;21.9.2.14不向街道(含人行道)上排放污水、不在围墙外堆放施工材料、预制构件、施工碴土,搞好工地和住地环境卫生,做到工地门前“二包”;21.9.2.13未经城建主管部门批准,不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进行施工作业或堆放施工机具和材料;21.9.2.12位于主要街道和城市进出口路段临街面的建筑施工工地,必须按照《南宁市建筑工地施工围挡设置和管理标准》、《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建立围墙并添置标语;位于其他路段的工地周边设置围栏或明确标志与非施工区域隔离;21.9.2.11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凡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乙方都要上报业主和相应主管部门。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21.9.2.10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21.9.3.4乙方应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列入建设工程预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未按要求投入资金或挪用资金的,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1000元/次。21.9.3.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如未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或未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或未按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整改的,乙方向甲方缴纳违约金1000元。21.9.3.2乙方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本工程的安全施工负责,项目经理一个月内5天以上缺岗的,乙方须在原合同约定的基础上再缴纳违约金1000元/天;专职安全员一个月内超过5天以上缺岗,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500元/天。21.9.3.1乙方未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技术操作规程或未执行上述相应制度,甲方书面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未整改完毕者,视为违约,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1000元/次。乙方有以下情况者,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予违约处罚金。21.9.3违约21.9.3.10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基坑边沿、存在落差的地方、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做好安全防护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和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对以上未按要求采取安全措施或措施不到位,又未按要求整改的,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500-1000元/次。21.9.3.9施工现场和项目部应按照《南宁市建筑工地施工围挡设置和管理标准》、《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等文件要求进行设置及管理。经检查发现有明显违反要求的,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500元/次。21.9.3.8承包方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未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购买保额不足或过期未按要求续保的,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违约金500-1000元。21.9.3.7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的,经甲方检查发现,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1000元/人.次。21.9.3.6乙方应建立安全教育制度。未建立安全教育制度,未对施工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变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无教育或培训记录;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者。经甲方检查发现,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200元/人(项)。21.9.3.5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安全措施应全面并具有针对性,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土方开挖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未按以上要求执行者,甲方可以处罚乙方1000元/次。对工程中涉及深基坑、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就进行施工的,甲方责令立即停工,并处以乙方2000元/次的违约金;未按方案进行施工,经责令整改仍未执行的,每发现一次,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2000元。21.9.3.16配电箱、开关箱因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安装位置应安全、方便,闸具、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应与设备容量匹配,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要遵循“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原则,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标记明确,电箱下引出线设置应整齐、有序,电箱应设置防雨措施,电箱门应完好并配有锁具。不按要求设置和使用者,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1000-3000元/次。21.9.3.15施工用电应采用TN-S方式供电系统,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应符合规范要求,工作零线和专业保护零线要严格分开,严禁混接,专业保护零线应按要求设置。不按要求设置者,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500-1000元/次。21.9.3.14配电线路应架空设置,应采用五芯电缆,电杆、横担要符合要求。线路过道、埋设线路应设置保护措施,电线老化和破皮要及时更换和包扎。不按要求设置者,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可处违约金500-1000元/次。21.9.3.13施工用电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编制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21.9.3.12承包方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施工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和作业时必须配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具,身体重心超过1.8m的空中作业,必须系挂符合标准的安全带。不按要求执行者,经甲方发现,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100元/人。21.9.3.11深度或高差超过2m的基坑、沟槽、边坡,应设置安全边坡、防护和警示标志,采取坑边卸载、基坑排水、照明等措施。坑槽开挖未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设置安全边坡、临边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隔离防护和安全警示标志、专用安全通道,未按照设计方案采取支护和基坑排水,坑边积土、料具堆放、机械设备施工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和规范规定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并处违约金500-1000元。21.9.3.22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应制定治安管理制度。出入口大门内边侧要设置门卫值班室,派专人负责场内的警卫,制定完善的门卫制度,张挂上墙,对进出人员、材料进行登记。还应定期对场内进行巡逻,并填写巡逻记录。不按要求执行的,经甲方发现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500-1000元/次。21.9.3.21乙方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室、工人宿舍、厨房、厕所、浴室五小设施的选址和设置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并应制定管理和保洁制度。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不按要求执行的,经甲方发现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500-1000元/次。21.9.3.20施工现场内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必须按施工平面图的布置合理堆放,根据不同材料的规格、品种堆放整齐,挂标识牌,不得随意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施工现场内主干道路面要平整、坚实、通畅、干净,场内无积水。出入口处应进行硬化并专门设置洗车区,运输车辆净车出场,防止施工车辆带泥上路,及时清理建筑、生活垃圾,固定堆放,按时运走,控制建筑工地周边的环境污染。不按要求执行的,经甲方发现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500-1000元/次。21.9.3.19承包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设置的围墙或围挡应整齐、坚固,墙面整洁。并应设置固定出入口,大门出入口醒目处设置完整规范的工程概况牌,注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各企业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便于群众监督。不按要求执行的,经甲方发现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500-1000元。21.9.3.18施工用电的设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电工负责,应建立用电档案,专业电工负责应做好日常巡视维修并填写记录。不按要求执行的,经甲方发现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500-1000元/次。21.9.3.17照明专用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应高于2.4m,并应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灯具金属外壳须作接零保护。不按要求设置和使用者,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500-1000元/次。21.10.2若乙方无故累计停工15天以上。21.10.1乙方延期开工或施工进度滞后,虽然给予书面提醒,但不可能按期完成的。在不影响甲方取得误期违约赔偿金和赔偿权利的条件下,在遇到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1.10合同解除21.9.3.24乙方因管理原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被政府或上级管理部门处以罚款的,发包方可根据处罚金额或事故造成直接损失金额的10%~50%比例再对乙方另行处罚。21.9.3.23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不按要求执行的,经甲方发现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500-1000元/次。对取消合同,甲方用备忘录形式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司法和采取其他措施。21.10.7如果乙方对合同的执行严重敷衍了事,或者忽视履行合同中实质义务,而且从书面要求其改正之日起十五日之内仍无动于衷。21.10.6如果乙方破产,或宣布破产,或陷于与债权人调停状态。21.10.5若乙方被证实通过自已或他人直接或间接地贿赂甲方的官员或工人,或现场代表,或伙同上述人员相勾结搞有损于甲方和有损于公益的事。21.10.4若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施工,甲方认为没有必要给其一个宽限期,或者在给其的宽限期之内未能完成施工。21.10.3若乙方撤离工地或放弃工程,或证明其没有施工,或者其被证实施工混乱,实际已不可能按约定完成工程。在因执行法令而结束合同的情况下,本条款有效。本条规定的工程量计算和清点费由乙方负担。特别是在第21.9、21.10条中所指的情况下,由甲方确定检查现场的时间,清点已完成的工程,清点乙方运到现场的机械、设备、材料。甲方至少在7天之前用挂号函件将已确定的时间告诉乙方,让其参与清点并签署纪要。乙方或其代表在规定的时间缺席,则甲方可在乙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清点,且视为乙方认可清点的全部数据,并记入清点纪要,甲方代表在纪要上签字,将该纪要用挂号函件寄一份给乙方,以此作为结算依据。21.12工程清点如果出于公益需要,甲方可在乙方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结束合同,条件是在必要时可向乙方赔偿。21.11终止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协议书附件:21.13:本合同所涉及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罚款、罚金、扣款等费用处罚(包括违约金),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可在向承包人最近一期付款中扣除。附件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附件10:暂估价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绿港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公用工程)附件3:2.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1.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电力设备安装工程、通信管道、光伏发电项目为2年;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绿港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总承包,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属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承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并申请缺陷责任期检验,如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或未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则由承包人负责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申请缺陷责任期检验,直至检验合格后发包人出具缺陷责任期检验合格证书或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如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时,仍有部分项目保修期未满时,则将按比例扣留该工程质量保修期未满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如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时,仍有部分项目保修期未满时,则将按造价比例扣留该工程质量保修期未满项目的质量保证金):①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后按本合同12.4.1条②款约定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60%返还承包人;②发包人在所有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满后按本合同12.4.1条②款约定将剩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③本工程在保修期有质量问题的,且保修期仍未解决的,承包人应负责维修,保修期自维修完成之日起顺延六个月;顺延六个月内仍出现质量问题的,保修期再顺延六个月,如再出现质量问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保修费用的,承包人在保证金不足的时候开始7天内补足所需的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电话:0771-4951091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南宁市那洪大道12号地址:发包人(公章):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4:邮政编码:530031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5: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发包人名称):履约担保附件8: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单位章)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发包人名称):预付款担保附件9:年月日传真: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单位章)10-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10-1:材料暂估价表附件10:年月日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协议条款、合同的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一起结合使用。1.1本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以下简称“《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编制。计算规范中没有的清单项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0-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7本工程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1.6本工程暂列金额约按合同造价/%计算,共/元,作为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但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1.5《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表-22,表格编号为计价规范相应表格编号,下同)作为项目实施过程中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调整依据。无1.4补充清单项目的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1.3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或调整工程量、索赔等的依据之一。定额人工工资、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按桂建标【2015】5号文及【2018】19号文执行;已颁布实施新版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的按其规定执行。本电力工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NB/T32035-2016)》、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常用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桂建标【2015】17号)及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桂建标【2014】30号)、费用标准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桂建标【2016】16号),费用定额中间有区间的,按区间的平均值计算;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调整: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桂建标【2015】5号文及桂建标【2018】19号文计列)。1.11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1.10本工程量清单编码处标注“★”号的清单项目作为主要清单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10)。1.9招标时暂估专业工程的价款属于暂估价,结算按实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表12-3)。1.8本工程部分材料和设备在招标时作为暂估价计列,结算按实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2-2)。1.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1.4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1.3总说明(表-01)1.2投标总价(扉-3)1.1投标总价(封-3)1.12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建设工程按照《计价规范》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要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要求调整,具体包括:1.1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格及调整表(表12-2)1.10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1.9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1.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1)1.7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08)1.6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1.17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1.16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1.15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1.1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1.13计日工表(表12-4)1.12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③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位及调整表(表12-2)②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①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注:以下表格视工程实际需要选用,如该工程不发生如下表格相关项目和费用,所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则不需列入相应表格:1.19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表-23)1.18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2)2.1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2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⑦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⑥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⑤计日工表表12-4)④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4)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现行的有关计价文件以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和本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和补充资料。(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NB/T32035-201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桂建标〔2015〕46号)、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勘误、《关于颁布2013年的通知》(桂建标〔2013〕41号文)、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勘误、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勘误、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拆除工程及费用定额》、2016《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桂建标〔2016〕16号)及勘误、《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关于营改增后价格信息发布除税价计算调整的通知》(桂造价【2017】10号),《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2018〕14号),人工工资及部分专业工程取费费率按(桂建标〔2015〕5号)及(桂建标〔2018〕19号)执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有关精神,已颁布实施新版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人工和机械台班费用调整规定或新的取费规定时的按其规定执行。(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1)《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2.4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2.3总价措施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规定编制。2.2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所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南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7期(下半月刊),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2.5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确定的综合单价计算;(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3.1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及《计价规范》、《计算规范》自主报价,自主报价不得违反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报价,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同时,不得出现任意一项单价重大让利,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低于工程成本报价。3投标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3、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有石方报价的,岩石类别不再进行变更。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有土方报价的,土壤类别不再进行变更。1、土方取土场及相关费用、弃土场及相关费用、运距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造价中,结算不再进行调整。2.6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3.6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3.5总价措施项目的金额应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的规定自主确定。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有关规定执行,作为不竞争费用单列。3.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单价措施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如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投标人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3.3综合单价中应包含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有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3.2投标人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人不得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增减调整。3.8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3.7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总额;(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第二卷未尽事宜详见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以及现行《计价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3.12投标报价表格按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表格要求填写,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和《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10)。3.11投标人应按《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的内容填报,不得擅自调整材料和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风险系数、基准单价。3.10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专用合同条款中变更估价原则处理。3.9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附件1、本项目要求(2)项目要求(登录南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1)图纸第六章具体服务要求见下: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二、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45日历天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且开始并网发电。并负责办理入网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三、交货地点: 发包人指定地点四、验收标准、规范: 1、以双方签定的合同的条件为准,逐项进行最终验收。中标人交付的货物须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及 投标响应的参数,则验收合格,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中标 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拒绝验收或拖延验收时间。2供货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供货证明及检测报告原件核验,否则不予验收。 3、项目验收应遵循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中标人在安装调试完成后需提交全部图纸、配置资料、 交验收报告等;五、本项目首年发电量不低于320万度电,从第二年起每年发电量衰减不大于0.55%的;在日照较为理想的状态下测定,每10小时的平均发电量必须不小于9度/KW(首年),设备发电本身的衰减按此比例计算;六、本项目采用的光伏板和逆变器等设备、材料的等级、品牌必须相当于或优于甲方要求的等级、品牌,如果承包商更改甲方参考品牌的设备及材料,在设备及材料进场之前必须取得甲方及监理的书面批准同意(具体要求见附表)。七、售后服务要求:1、整体质量保证期两年(逆变器及光伏板要求10年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行业规范、规程要求,如行业规范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招 标文件规定的,则项目质量保证期按行业规定的时间。中标人提供货品的终身维修、保养服务,服务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收取)。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保养、更换配件。(自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若投标货物生产厂家承诺免费质保期超过两年的,按厂家规定执行);建成后三年内提供维保服务,维保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3、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内,中标人接到故障通知后在 2 小时内到发包人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 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在 12 小时内不能解决的,免费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新设备或提供 代用设备或采取使设备可正常运转的其它措施;中标人必须提供 7 天×8 小时通过远程、上门服务、电 话、QQ、E-mail 等方式为发包人提供终身完善的售后技术咨询服务; 4、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要求:专职技术人员 5、备品备件要求: 投标人对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 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6、其他:(1)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免费提供相关技术指导、维护及培训服务。 (2)如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优于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则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以生产 厂家的为标准; (3)质保期内,免费定期上门保养; (4)免费对发包人的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安装调试过程也应让操作人员共同参与, 并进行现场培训,保证熟练掌握全部功能为止; (5)中标人提供货品的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6)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非因人为及不可抗拒素的原因引起损坏或问题的,中标人免费予以技术服务、 维修或设备更换。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的,中标人也要积极帮助发包人修理,并提优惠价格的配件 和服务。(7)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后,中标人需承诺本光伏发电项目与外线输电线路的连接安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8)本项目所有涉及光伏项目的设备采购、施工(含土建、线路、光伏发电设备及变电站设备安装、调试)、验收、送电投运、正式发电联网运行三年内维护内等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9)本项目所涉及使用的屋面经双方确认无漏水后交付投标人, (10)中标人在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原厂房天面的防水,由于中标人施工过程中引起的漏水情况,由中标人负责修补,修补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于施工过程中漏水造成的相关用户损失,由中标人负责。(11)光伏项目不得影响厂房原有防雷接地。所有涉及的防雷改造实施和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要求竣工投运前由具体相关资质的单位对防雷接地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相关报告。(12)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及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保修期内涉及中标人责任的维修、维护由中标人负责。以上要求,将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作为中标后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实质性条款,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自身的企业成本,谨慎报价。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标准如下,请选择性参考。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卷发包人要求的设备和材料等级、品牌明细表附件2: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参考品牌备注1光伏组件550w6020“隆基”、“晶澳”、“晶科”同等及以上品牌电池片类型:单晶硅接线盒:分体接线盒,IP68,3个二极管组件重量:27.5kg组件尺寸:2278×1134×35mm玻璃:单玻,3.2mm钢化玻璃输出导线:长度900mm,横截面4mm2边框:阳极氧化铝合金边框最大功率(Pmax/W):550wp开路电压(Voc/V):49.8V短路电流(Isc/A):13.98A峰值功率电压(Vmp/V):41.95V峰值功率电流(Imp/A):13.12V组件效率:≥20%工作温度:-40℃~+85℃开路电压和短路电流公差:±3%最大系统电压:DV1500V(IEC/UL)最大保险丝额定电流:25A组件防火等级:UL type1或IEC Class C短路电流(Isc)温度系数:+0.050%/℃开路电压(Voc)温度系数:-0.265%/℃峰值功率(Pmax)温度系数:-0.340%/℃首年功率衰减2逆变器110KW19“锦浪科技”、“古瑞瓦特”、“固德威”同等及以上品牌采用组串式逆变器36-110KW最大效率≥98.85%中国效率≥98.1%最大输入电压≥1100V每路MPPT最大输入电流≥22A额定输出电压220V/380V输出电压频率50HZ功率因数 0.8超前....0.8滞后最大总谐波失真60KW936 KW223光伏配套电缆m相当于或优于“阳工”4低压并网柜5交流汇流箱台13防护等级:IP656并网计量柜7光伏计量表8防雷保护系统《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5210.1-200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7.1建筑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和规程、规范本工程技术规范采用建设部现行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规范、验评标准及强制性标准条文、《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技术导则》和《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范DL/T5221-2005》、《埋地式CPVC(氯化聚乙烯)高压电力电缆保护套管技术规范》等国家城市建设有关规定以及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建筑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7.2安装工程及其调试、试运验收标准和规程、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137-2001;《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199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199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995;《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200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T5003-2005;《多功能电能表》DL/T614-2007;《高压/低压预装箱式变电站选用导则》DL/T537-2002;《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GB50065-2011;《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97;《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056-2007;《10kV-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程》DL/T5103-9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第5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DL/T5190.5-200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1.1-17-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1995;《地面用薄膜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GB/T18911-2002《地面用光伏(PV)发电系统概述和导则》GB/T18479-2001《晶体硅光伏(PV)方阵I-V特性的现场测量》GB/T18210-20007.3有关光伏电站的标准和规程、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相关企业标准《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5437-2009(参考)《光伏系统功率调节器效率测量程序》GB/T20514-2006《光伏系统性能监测测量、数据交换和分析导则》GB/T20513-2006《光伏(PV)组件安全鉴定第1部分:结构要求》GB/T20047.1-2006《光伏(PV)系统电网接口特性》GB/T20046-2006《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Z19964-2005《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19939-2005《光伏器件第5部分:用开路电压法确定光伏(PV)器件的等效电池温度(ECT)》GB/T6495.5-1997《晶体硅光伏度器件的I-V实测特性的温度和辐照度修正方法》GB/T6495.4-1996《光伏器件第3部分:地面用光伏器件的测量原理及标准光谱辐照度数据》GB/T6495.3-1996《光伏器件第2部分:标准太阳电池的要求》GB/T6495.2-1996《光伏器件第1部分:光伏电流-电压特性的测量》GB/T6495.1-1996《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术语》GB/T2297-1989《光伏(PV)发电系统过电保护-导则》SJ/T11127-1997《太阳光伏能源系统图用图形符号》SJ/T10460-1993《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GB/T9535-1998《光伏器件第9部分:太阳模拟器性能要求》GB/T6495.9-2006《光伏器件第8部分:光伏器件光谱响应的测量》GB/T6495.8-2002《光伏器件第7部分:光伏器件测量过程中引起的光谱失配误差的计算》GB/T6495.7-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3.4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建设项目的法规、规定《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796-2012《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795-2012《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T50794-2012《光伏器件第6部分:标准太阳电池组件的要求》SJ/T11209-199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国务院令第253号;《科技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水作物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1月30日发布279号令;《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393号令;《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分类表》能源办(1991)231号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586-2008;《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监会4号;《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2005版;《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以下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评分办法要求,提供所需要的各项材料)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卷上述标准、规范及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基本依据,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范和规程,并且所用标准和技术规范均应为合同签订之日为止时的最新版本,若标准间有差异按最高标准执行。范和规程,并且所用标准和技术规范均应为合同签订之日为止时的最新版本,若标准间有差异按最高标准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上述标准、规范及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基本依据,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内容:资格审查部分(正本/副本)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工程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文件、开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以确认。年月日1、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备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2、一旦中标,我方保证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持证上岗并履职到位,如不到位,愿意接受发包人和主管部门处罚。1、一旦中标,我方保证由法人签署授权书确认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署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自觉承担建设工程终身责任。作为参与(工程名称)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致(招标人名称):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备注: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8、一旦中标,我方承诺按现行建筑市场专业分包的实际状况,将本工程非主体部分的专业承包工程分包给有信誉、实力强、有资质、在南宁市注册的企业负责施工,并及时办理相关分包施工合同备案手续。7、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发出发(承)包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情况,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我方如不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将被取消承包资格。6、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合同约定的相应质量等级的预拌混凝土。同时我方承诺,建设项目满足《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通知》(南建规[2016]1号)的通知要求的,我方在施工中使用高性能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5、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土方施工作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府办【2014】48号)”及南建质安【2017】99号要求。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4、一旦中标,我方保证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强化对深基坑、高难支模、起重吊装、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实施、监测的风险管理。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南宁市政府令第46号)、《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南府规[2016]24号)、《南宁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必须与经城管部门及行业协会核查建立的合法合规运输企业名录当中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保证车辆受管控、服务够专业、利益分配较合理;使用符合城管部门密闭标准规定的合法车辆进行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使用城管部门认定的达标合格的消纳场。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环卫管理部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投标人名称)(盖章)9、一旦中标,我方将接受有关部门、专家对我方的诚信考评,出现未达到相关诚信要求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类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要求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安全警示标志牌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现场围挡1. 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2. 围挡材料可用彩色、定型钢板,砌块等墙体。七牌二图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现场出入制度、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节能公示等七牌以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工程效果图。企业标志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志或企业标识。场容场貌1. 道路畅通。2. 排水设施齐全畅通。3. 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办公区、生活区、现场道路、材料堆放、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钢筋加工等场地和外脚手架基础等)。材料堆放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应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2.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3. 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现场防火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垃圾清运1.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2. 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宣传栏、环保及不扰民措施宣传栏、安全宣传标语等,洗车(防止污染市区道路)、粉尘、噪声控制和排污(污水、废气)措施等。临时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1.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2.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沐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消防安全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1. 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2. 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3. 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配电箱开关箱1. 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铁质)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2. 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3. 对大型、落地式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防护棚和通透式围挡。接地装置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重复接地装置。现场变配电装置总配电房建筑材料必须达到消防防火要求,室内做硬地坪、电缆沟。类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要求安全施工高处作业防护楼层、屋面、阳台等临边设两道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通道口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预留洞口用硬质材料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电梯井口设置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2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水平防护。楼梯边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栏,18cm高的踢脚板。垂直方向交叉作业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它设施。高处作业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它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它形式的通道。基坑、物料平台设1.2m高标准化的防护栏,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悬挂标识。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等)防护服装、用品等。其它机械设备防护中小型机械设防护棚(同通道口防护并有防雨措施)。垂直运输设备1. 垂直运输设备检测、检验、日常维护、保养等。2. 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物料平台搭设、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有安全通道、安全防护门、防护棚等。专家论证审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审查。应急救援预案救援器材准备及演练等。非正常情况施工其它特殊情况下的防护费用,如:城市主干道、人流密集、河边等处施工及文物、古建筑、古树保护等。5、企业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含审计报告),对于成立至今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所有自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备注:如上一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附: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4、项目经理简历表注:本表所列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的。如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修订,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建造师注册编号附:1、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月份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7、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6、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备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岗位姓名社保个人编号缴纳月份所附证明材料索引序号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1)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信用中国”查询内容包括基础信息、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五方面内容截图,网页截图须显示投标人名称以及查询结果;页面显示的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内容包括: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须显示投标人名称以及查询结果;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只能设置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3、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需将拟投入人员姓名做明显标注。2、上述人员须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配备的对应岗位人员一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年限具有执业资格情况(根据个人情况可选择是否填写)执业资格名称专业证书编号取得执业资格时间(3)、企业已完成类似工程一览表(如有)附:各岗位人员资格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附: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岗位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承担完工工 程 情 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序号发包人名称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建设规模合同金额(万元)竣工达到质量标准开竣工日 期(6)企业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如有);格式自拟(5)专职安全员简历表(附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企业近三年信誉实力一览表(如有)注:1、投标人应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鉴证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备案表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建类似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序号获奖项目奖项类别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获奖奖项1投标单位考核期内曾获得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2投标单位考核期内曾获得国家级“全国电力建设优秀施工企业”称号的。3企业考核期内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地级市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4投标人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考核期内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有类似项目的。投标内容:商务标部分(正本/副本)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施工招标(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_____元(RMB¥_____元,其中规费中安全文明施工费_____元,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汇总表)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_____等级。年月日一、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该承诺作为我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作为中标后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实质性条款,我方已充分考虑自身的企业成本及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谨慎做出的报价。8、我方作出以下承诺,具体承诺见附件1、附件2,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第3.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书中规定的工期_____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开户银行名称: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同时是专职投标员):(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投标人:(盖单位章)(说明:无此承诺的,属于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承诺(1)日期:年月日开户银行电话: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账号:我方承诺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和材料等级、品牌达到以下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承诺(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我方中标,我方将承诺达到以下要求,我方已将以下要求,做为投标报价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承诺将其作为中标后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实质性条款。按第六章 附件1 本项目要求承诺(格式自拟)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参考品牌备注1光伏组件550w6020“隆基”、“晶澳”、“晶科”同等及以上品牌电池片类型:单晶硅接线盒:分体接线盒,IP68,3个二极管组件重量:27.5kg组件尺寸:2278×1134×35mm玻璃:单玻,3.2mm钢化玻璃输出导线:长度900mm,横截面4mm2边框:阳极氧化铝合金边框最大功率(Pmax/W):550wp开路电压(Voc/V):49.8V短路电流(Isc/A):13.98A峰值功率电压(Vmp/V):41.95V峰值功率电流(Imp/A):13.12V组件效率:≥20%工作温度:-40℃~+85℃开路电压和短路电流公差:±3%最大系统电压:DV1500V(IEC/UL)最大保险丝额定电流:25A组件防火等级:UL type1或IEC Class C短路电流(Isc)温度系数:+0.050%/℃开路电压(Voc)温度系数:-0.265%/℃峰值功率(Pmax)温度系数:-0.340%/℃首年功率衰减2逆变器110KW19“锦浪科技”、“古瑞瓦特”、“固德威”同等及以上品牌采用组串式逆变器36-110KW最大效率≥98.85%中国效率≥98.1%最大输入电压≥1100V每路MPPT最大输入电流≥22A额定输出电压220V/380V输出电压频率50HZ功率因数 0.8超前....0.8滞后最大总谐波失真60KW936 KW223光伏配套电缆m相当于或优于“阳工”4低压并网柜5交流汇流箱台13防护等级:IP656并网计量柜7光伏计量表8防雷保护系统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工程名称: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投标人承诺1项目经理专用条款/姓名:2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60日历天3工期专用条款 45日历天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专用合同条款合同价款的5%5逾期竣工违约金专用条款合同价款0.04%/天6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专用条款合同价款5%7质量标准专用条款合格8质量保证金额度专用条款结算价的5%…………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备注:投标报价规费中含按规定向社会保险费管理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依据为桂建标【2016】17号文号有关规定执行)】工程规模:币种:人民币三、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万元备注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万元社会保险费万元发包人提供材料(如有)万元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暂估价(如有)万元暂估专业工程(如有)万元暂列金额(如有)万元主要材料钢材吨水泥(不含商品混凝土用量)吨商品混凝土m31.2投标总价(扉-3)1.1投标总价(封-3)2.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表格按《(GB505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调整,具体内容包括: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表格及投标报价说明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日期:年月日1.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1.7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08)1.6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1.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1.4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1.3总说明(表-01)1.1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1.13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位及调整表(表12-2)1.12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1.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1.10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1)1.9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10)1.20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2)1.19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1.18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1.17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1.1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1.15计日工表(表12-4)②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①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要严格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表格要求和内容填报。以下表格视工程实际需要选用,如该工程不发生如下表格相关项目和费用,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应列入该部分表格,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亦不包括这部分表格。(1)1.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1.9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仅要求在商务标正本附上,副本可不附该部分内容。备注:1.21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表-23)(项目名称)施工招标⑦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⑥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⑤计日工表表12-4)④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③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位及调整表(表12-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内容:技术标部分(正本/副本)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一、施工组织设计年月日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五临时用地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 KW )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1.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单位:人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二、项目管理机构附表五:临时用地表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岗位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承担完工工 程 情 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3、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2、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必须与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所附人员一致。附:1、附各岗位人员资格证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编号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已 完工程质量{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经理必须与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经理一致。3、以上复印件均需盖公章。2、附项目经理建造师有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注:1、已完成的类似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建类似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复印件。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质量(项目名称)施工招标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并网柜、汇流箱等)、设施、电缆、电线等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有效检测和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章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4、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所附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致。3、以上复印件均需盖公章。2、附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注:1、已完成的类似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建类似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投标内容:企业信誉实力部分(正本/副本)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备注:所有奖项均须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年月日序号获奖项目奖项类别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获奖奖项1投标单位考核期内曾获得国家AAA级“质量、服务、诚信”企业称号的。2投标单位考核期内曾获得国家级“全国电力建设优秀施工企业”称号的。3企业考核期内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地级市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4投标人同时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考核期内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有类似项目的。会员报名点此登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 分布式光伏发电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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