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维运营服务 平台运营服务招标公告(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2)


发布时间:2022-09-02 18:07:30
采购计划编号:441401-2022-01558 预算金额:3680000.0000 采购品目:平台运营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卓雪玲 项目负责人:卓雪玲

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1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01-2022-01558
项目名称: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平台运营服务
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6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运维运营服务期限为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03日 至 2022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1102室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开标大厅(注:09:0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
6.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现场电子开标,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当日须携带数字证书(即CA证书)到现场开标,如因自身原因未携带数字证书导致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7.项目类型:服务类
温馨提示: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由智慧云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的招标文件,若PDF版本与Word版本内容有不一致时,应以PDF版本的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市政府大楼七楼
联系方式:0753-2219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1102室
联系方式:0753-2396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753-2396126
广东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2日

相关附件:

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招标文件(2022090202).zip
委托协议.pdf

采购人: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项目名称: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1401-2022-01558采购计划编号:441401-2022-01558公开招标文件广东省政府采购1.名称与编号一.项目概述广东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第一章投标邀请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3,680,000.00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441401-2022-01558采购计划编号:441401-2022-01558项目名称: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运维运营服务期限为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预算金额:3,680,000.00元采购包1(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平台运营服务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1.0000(项)详见第二章否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采购包1(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售价:免费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三.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联系方式:0753-2219919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市政府大楼七楼名称: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1.采购人信息六.本项目联系方式: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项目联系人:吴小姐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753-2396126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1102室名称:广东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400-887-6133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电话:0753-2396126采购包1(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服务期内的业务运作中的风险等因素。并保证投入足够的人员,除采购人另有规定外,不得转包、分包,不得向采购人收取本合同价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广东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委托,对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概况:第二章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内容备注1运行维护服务1.1标准版系统运维服务两年运维1.2共享交换平台运维服务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2.1管理运营服务两年运营附表一: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商。2.技术标准与要求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本项目运维运营服务期限为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标的提供的地点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预付款)。2期:支付比例60%,2023年8月份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3期:支付比例10%,项目运营运维期服务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验收要求1期:由采购人组织,按采购人验收有关规定的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本项目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安排、投标文件的约定,达到项目预期的服务目标和要求且运营运维期服务期满后,由中标人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经监理单位确认后,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中标人应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项目合同约定,整理装订好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阶段全部相关文档,与电子文档一并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1、报价要求:应包括各种人力成本、货物成本、资料费、系统业务运营运维费、所有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食宿、通讯费用等),培训辅导、售后服务、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2、付款方式其他补充说明:(1)每笔款项支付时,中标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3)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采购人逾期支付资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的该期支付金额的0.1‰支付给中标供应商作为逾期付款的违约金。(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己经按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人造成的任何损失。3、报价风险:报价已各种人力成本、货物成本、资料费、系统业务运营运维费、所有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食宿、通讯费用等),培训辅导、售后服务、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供应商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4、采购人配合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5、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升级服务能力,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技术人员、响应时间及备品、备件方面等)。负责现场培训采购人操作人员,直至掌握操作技术为止。(2)投标人所选用的第三方软件和技术框架等均须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3)投标人应自行增加设备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须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设备、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4)考核方案及应用:根据2022年省考核(包含办件信息汇聚、监管数据汇聚情况、政务数据目录编制和注册、数据调用情况、数据审核时效)的综合排名情况,结合项目执行实际情况,拟采用如下考核方案:①当名次高于或等于第13名,不扣当期服务费用;②当排名在第14、15、16、17、18名时,扣当期10万元服务费用;③当排名为第19、20、21名,扣当期50万元服务费用。(5)在运维运营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不少于4名技术人员现场驻场的保障运维,提供7*24小时的系统故障响应,并在12小时内完成应急故障处理。投标人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另提供该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承诺内容不齐全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序号核心产品(“△”)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平台运营服务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项1.00003,680,000.003,68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运行维护服务内容1.1标准版系统运维服务运维服务范围是为保障梅州市分节点的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数据需求管理系统、数据服务管理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粤政图平台正常运行而开展的运行维护工作,服务内容如下:1.1.1日常维护制定日常维护方案,合理安排维护计划,针对系统进程、系统/数据接口、系统/数据权限、系统/数据资源、业务保障等设定维护项,周期性开展共享数据和服务链路的常规维护保养工作,消除链路异常、链路告警、存在问题、安全隐患等,保障链路与数据交换过程运行状况良好,防止故障发生,降低数据缺失风险与负面影响,确保已共享至需求部门的数据服务链路7×24小时正常运行。1.1.2例行巡检针对性能容量、可用性、可连续性、可管理性等方面设定巡检项,合理安排巡检计划。通过日常检查分析,提前发现系统的故障异常、软件告警、潜在问题、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1.1.3响应支持服务提供服务热线服务,针对日常咨询、故障问题、专项任务、数据统计、服务投诉等服务请求进行统一登记,并根据事件的性质、类别、等级进行判断,分派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事件处理全流程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服务请求得到及时的响应与处理,定期形成分析总结报告。1.1.4重要时刻保障对重要时刻,包括重大政治活动、重要会议、节假日等,制定重要时刻运维保障方案,进行值守保障、预防性健康检查和深度巡检,落实监控部署措施,主动发现系统异常、业务风险、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进行干预和处理。特殊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值守。在特殊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进行值守,针对重保范围内前置机设备和软件系统的系统业务量、系统状态、性能状态、磁盘空间、服务状态、错误日志等方面进行7×24重点监控,并每天加强巡检及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和处理;每天以微信、邮件等形式告警信息通过短信邮件实时推送相关负责人员。1.1.5应急保障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如软件故障应急预案、系统应急预案、信息数据损坏应急预案等。1、软件故障应急预案。(1)发生计算机软件系统故障后,系统使用人员应立即保存数据,停止该计算机的业务操作,并将情况报告应急小组,不得擅自进行处理。(2)应急小组应立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必要情况下,通知各业务相关部室停止业务操作,并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3)应急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在保持原始数据安全的情况下,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修复;修复系统成功后,利用备份数据恢复丢失的数据。2、应用系统应急预案。(1)当应用系统出现故障时,通知用户运维接口部门相关负责人;(2)通知相关方,并进行初步的检查,判定问题归属并组织故障处理;及时向用户运维接口部门相关负责人汇报事件处理进度。3、信息数据损坏应急预案。(1)发生信息数据损坏时,立即检查、备份当前系统数据。调用备份数据,同时通知相关部门暂缓上传及上报数据。(2)在信息数据系统恢复后,检查历史数据和当前数据的差别,记录数据损坏情况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3)根据数据损坏情况,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共同研究制定数据恢复方案。1.1.6版本同步当标准版系统在省市范围内更新系统版本时,在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营中心支撑下,梅州市分节点完成系统升级工作,确保省市版本保持同步,一般包括下述10个步骤:1、确定系统升级目标。明确系统升级目标,了解升级需要解决的业务问题或满足什么样的管理要求。2、调研系统使用情况。了解当前系统覆盖的用户范围和存储的数据情况,设计调查报表统计系统使用情况,收集各层级用户提出的改进需求。3、分析系统升级需求。综合评估各级用户提出的改进需求,评估需求的合理性、可行性、必要性及影响范围,确定需求是否纳入本次系统升级的范围及需求实现的优先级。4、设计需求实现方案。基于分析后的需求清单,组织产品人员、开发人员、测试人员完成需求实现方案的设计及评审,并将最终需求评审结果与用户进行同步。5、开发系统升级功能。根据需求实现方案,开展系统迭代排期、代码开发、内部测试等相关工作。6、测试环境升级部署。将系统升级包部署在测试环境中,并在系统升级前提前做好相关备份。7、测试环境升级测试。组织专业测试人员进行全场景测试,开发人员同步处理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8、升级功能操作培训。协同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讨论培训方案,组织相关用户进行升级功能操作培训,确保相关用户能够熟练使用升级后的系统功能。9、生产环境切换上线。将升级包部署在生产环境中,并根据系统上线切换方案完成数据提取、上线切换等相关工作。10、生产环境用户验证。通知梅州市关键用户,登录系统进行主要功能及流程的验证,确保上线后系统正常运行。关键用户验证通过后,正式发布系统切换上线通知。1.1.7运行维护报告1、常规报告。通过整合日常巡检、响应支持、问题修复和收集反馈建议意见,定期汇总编制运维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度总结报告,提高运维数据整理分析能力;定期整理服务数据分析、工作建议,建立评估分析机制,促进信息化建设管理能力的提高。2、专项报告。针对故障、应急、重保、版本同步等工作输出专项报告。1.2共享交换平台运维服务梅州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是梅州市“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省市一体化梅州节点一期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果之一,由梅州市自主建设,包含交换节点管理系统、交换数据源管理系统、交换任务管理系统、交换安全监管系统、用户管理。共享交换平台运维服务,是为了保障上述服务系统正常运行而开展的运行维护工作,运维服务内容如下:1.2.1日常维护制定日常维护方案,合理安排维护计划,针对系统进程、系统/数据接口、系统/数据权限、系统/数据资源、业务保障等设定维护项,周期性开展共享数据和服务链路的常规维护保养工作,消除链路异常、链路告警、存在问题、安全隐患等,保障链路与数据交换过程运行状况良好,防止故障发生,降低数据缺失风险与负面影响,确保已共享至需求部门的数据服务链路7×24小时正常运行。1.2.2例行巡检针对性能容量、可用性、可连续性、可管理性等方面设定巡检项,合理安排巡检计划。通过日常检查分析,提前发现系统的故障异常、软件告警、潜在问题、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1.2.3响应支持服务提供服务热线服务,针对日常咨询、故障问题、专项任务、数据统计、服务投诉等服务请求进行统一登记,并根据事件的性质、类别、等级进行判断,分派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事件处理全流程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服务请求得到及时的响应与处理,定期形成分析总结报告。根据巡检情况,对系统策略配置和系统性能进行调优,保障系统最好的提供服务和稳定运行。根据系统运行实际状况,结合用户对今后系统发展规划和需求,提供有关系统安装、调试、使用、维护、升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1.2.4重要时刻保障对重要时刻,包括重大政治活动、重要会议、节假日等,制定重要时刻运维保障方案,进行驻场值守保障、预防性健康检查和深度巡检,落实监控部署措施,主动发现系统异常、业务风险、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进行干预和处理。特殊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值守。在特殊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值守,针对重保范围内前置机设备和软件系统的系统业务量、系统状态、性能状态、磁盘空间、服务状态、错误日志等方面进行7×24重点监控,并每天加强巡检及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和处理;每天以微信、邮件等形式告警信息通过短信邮件实时推送相关负责人员。1.2.5应急保障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如软件故障应急预案、系统应急预案、信息数据损坏应急预案等。1、软件故障应急预案。(1)发生计算机软件系统故障后,系统使用人员应立即保存数据,停止该计算机的业务操作,并将情况报告应急小组,不得擅自进行处理。(2)应急小组应立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必要情况下,通知各业务相关科室停止业务操作,并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3)应急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在保持原始数据安全的情况下,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修复;修复系统成功后,利用备份数据恢复丢失的数据。2、应用系统应急预案。(1)当应用系统出现故障时,通知用户运维接口部门相关负责人;(2)通知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并进行初步的检查,判定问题归属并组织故障处理;及时向用户运维接口部门相关负责人汇报事件处理进度。3、信息数据损坏应急预案。(1)发生信息数据损坏时,立即检查、备份当前系统数据。调用备份数据,同时通知相关部门暂缓上传及上报数据。(2)在信息数据系统恢复后,检查历史数据和当前数据的差别,记录数据损坏情况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3)根据数据损坏情况,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共同研究制定数据恢复方案。1.2.6版本同步当标准版系统在省市范围内更新系统版本时,在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营中心支撑下,梅州市分节点完成系统升级工作,确保省市版本保持同步,一般包括下述10个步骤:1、确定系统升级目标。明确系统升级目标,了解升级需要解决的业务问题或满足什么样的管理要求。2、调研系统使用情况。了解当前系统覆盖的用户范围和存储的数据情况,设计调查报表统计系统使用情况,收集各层级用户提出的改进需求。3、分析系统升级需求。综合评估各级用户提出的改进需求,评估需求的合理性、可行性、必要性及影响范围,确定需求是否纳入本次系统升级的范围及需求实现的优先级。4、设计需求实现方案。基于分析后的需求清单,组织产品人员、开发人员、测试人员完成需求实现方案的设计及评审,并将最终需求评审结果与用户进行同步。5、开发系统升级功能。根据需求实现方案,开展系统迭代排期、代码开发、内部测试等相关工作。6、测试环境升级部署。将系统升级包部署在测试环境中,并在系统升级前提前做好相关备份。7、测试环境升级测试。组织专业测试人员进行全场景测试,开发人员同步处理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8、升级功能操作培训。协同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讨论培训方案,组织相关用户进行升级功能操作培训,确保相关用户能够熟练使用升级后的系统功能。9、生产环境切换上线。将升级包部署在生产环境中,并根据系统上线切换方案完成数据提取、上线切换等相关工作。10、生产环境用户验证。通知梅州市关键用户,登录系统进行主要功能及流程的验证,确保上线后系统正常运行。关键用户验证通过后,正式发布系统切换上线通知。1.3运维知识库每月整理运维知识库,定期向运营运维人员宣贯发布。根据客户日常提问的系统、数据运营和系统维护问题,整理知识库,主要整理问题类型、具体问题、解答内容、操作指引等内容。1.4运维响应时间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建设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粤政数函〔2021〕62号)中政务大数据中心分节点标准版系统运维运营服务、试点地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建设及运维运营服务,为保障系统稳定运行,运行维护单位需提供及时对故障进行处理、根据故障等级提供相应的响应要求。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2.1数据资源发布服务支撑数源部门开展数据资源汇聚挂接,进行数据质量检测后,将权威可靠的数据资源目录发布至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开展门户个性化需求配置展示、账号权限配置管理等运营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一)数据资源发布支撑依托前置机将库表数据形成数据资源目录并发布。1、支撑部门数据编目。协助部门完成数据编目工作,根据待编目信息类型,对表字段名称、字段定义等进行梳理,完善编目相关信息,同时维护信息项对应的枚举值及相关质检信息。对于文件类型的数据,根据编目要求完善相关信息。2、支撑部门数据汇聚。协助部门完成数据汇聚工作,将数源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整合汇聚至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3、确定或制定数据质量检测规则。对库表数据进行分析,按照国家、省、行业标准及数源部门提供的质检规则,从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唯一性、及时性等方面,明确数据的质量要求,根据业务场景要求制定数据质量检测规则。4、开展数据质量检测。数据质量检测规则制定完成后,系统自动将部门前置机的数据抽取到地市分节点质检库,对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质检,生成质检报告。质检通过则系统自动将质检库的数据同步至分节点数据仓库,不通过则通知数源部门修复数据质量问题,重新上传。5、信息资源目录发布。对数源部门编目信息进行规范性检核,包括信息类规范、信息项规范、数据分类等,提高部门编目的规范性,与数源部门沟通反馈修正数据目录规范性问题(需沟通协调并反馈检查)。如检核通过,则将部门的编目信息推送至政务数据主管部门审核,检核不通过则直接退回。6、协助政务数据主管部门审核。根据数据编目信息及数据质检情况,由政务数据主管部门判断是否发布该目录,同意则直接发布,不同意则直接退回。(二)系统租户及账号管理支撑地市政务数据管理部门开展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的个性化需求配置展示、账号或租户权限申请的审批、配置开通、管控、维护清理等工作。具体工作包括用户账户、权限、组织架构的新增、变更、删除;按照最小原则,依据流程分配系统的账号、租户和权限;对登录日志和权限进行定期安全审查。并提供7*24小时客服服务。2.2数据共享服务数据共享服务主要依托地市分节点系统,进行数据共享需求跟踪、反馈及交换实施,根据需求以库表、接口、文件等形式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具体工作包括:2.2.1数据共享(库表/文件)以库表方式提供给需求部门使用工作内容包括需求收集分析、需求整理、需求申请、需求分析、需求审核、需求跟踪及反馈、需求交换、联调测试等流程。需求跟踪及反馈包括数据需求整理、需求申请、支撑数源部门进行审核和授权、需求跟踪管理等工作;数据交换。完成数据资源从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到需求部门前置机。具体工作内容如下:2.2.1.1需求跟踪管理数据共享需求跟踪管理,包括未完成需求的跟踪、已完成需求的应用成效持续收集、以及协助管理方提交各类需求相关的管控材料。2.2.1.2数据交换对账数据交换对账目的是对地市各业务部门通过前置机提供的更新数据与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的数据进行比对,保证数据一致性。包括对数据的条数、大小等重要属性进行核对、检验;对账异常时则记录日志可采用实时、定时、盘点等方式进行对账。2.2.1.3联调测试目标库表完成从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往需求部门前置机推送后,支撑数据需求部门进行库表交换联调测试,并为其提供相应技术支撑,采用典型案例和数据进行测试,以确保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已达到交付使用状态。2.2.2数据共享(接口)2.2.2.1需求跟踪管理统筹管理数据共享需求,包括未完成需求的跟踪、已完成需求的应用成效持续收集、协助管理方提交各类需求相关的管控材料。以台账形式管理每一单数据服务接口需求的需求单编码、实施单编码、需求部门、数源部门、业务场景、应用成效等情况。2.2.2.2协助接入申请协助部门填写数据管理服务子系统接入申请表,完成数据管理服务子系统的接入、服务订阅,并获取passid与token。具体包括:应用接入数据管理服务子系统申请、订阅数据服务申请等。2.2.2.3联调测试联调测试支撑,接口调用规范、智能网关开发者手册、接口智能网关网关接入申请等提供与技术支撑,包括服务包、使用事件和整个系统的测试。联调测试支撑,接口调用规范、智能网关开发者手册、接口智能网关网关接入申请等提供与技术支撑。目的是检测所开发的数据共享服务接口跟业务系统对接后能否正常支撑业务系统需求。联调测试包括服务包、使用事件和整个系统的测试。采用联调测试的方式,采用典型案例和数据进行测试,以确保数据共享服务接口能达到交付状态。联调测试完成后,还要支撑业务系统进行性能测试、压力测试、破坏性测试的方式进行系统测试,以确保数据共享服务接口的质量。2.2.2.4出口审核根据实际数据出口情况,审核调用方提交的数据使用授权材料,确保调用系统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完成数据授权出口审计。2.3重点行业核酸数据对比分析服务当前,全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局部地区出现小规模聚集性病例,是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点之一。核酸检测是精准防控的有效手段,是主动筛查无症状感染者、落实“四早”要求的第一道防线,可以尽早发现传染源并从源头上控制住疫情传播,防止因无法及时诊断、及时隔离给整个疫情防控带来巨大的挑战。因此,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特点,对于人员的核酸检测数据的把控尤为重要,根据地市的要求,结合国家及省市的相关政策,对梅州市20类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开展监测工作。2.4前置机日常运营服务协助完成前置机的政务云资源申请、网络策略开通,前置机运维,确保前置机的政务云资源申请及网络策略正常运行,最终以实际需求为准。并根据数源部门的需求提供相应的前置机技术支撑服务。2.5数据建库支撑服务在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完成业务逻辑分析、数据清洗、数据关联、确定映射关系、数据开发合并等工作的基础上,为基础库、专题库、主题库提供数据发布、数据共享、数据治理工具、技术支撑服务。(1)数据发布支撑服务。对基础库、主题库和专题库的数据项进行业务无关的数据质量检测。如通过数质量检测,则支撑将该数据发布到数据目录管理系统,便于其他部门通过数据目录管理系统查看数据信息,以申请数据共享。(2)数据共享支撑服务。大数据中心是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间数据共享的通道,同时提供库表、接口、文件三种数据共享方式。大数据中心分别通过数据服务管理系统为各库的数据提供接口数据共享的服务、共享交换平台为各库的数据提供数据文件和库表的共享服务。(3)数据治理工具支撑服务。通过数据资源管理平台,为三类库的业务逻辑分析、数据清洗、数据关联、确定映射关系、数据开发等工作提供元数据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开发、数据对账、任务调度管理、数据质量检查的能力,提升数据管理效率和水平。(4)技术支撑服务。为其他单位使用大数据平台的门户、目录、需求、数据服务、数据资源管理等子模块提供培训和指导等支持服务。2.6视频感知平台的支撑服务针对需求单位进行视频感知平台的支持服务,支持内容如下:(1)根据市、县单位的需求,支撑相关单位到省视频感知平台申请视频资源,完成相应的支撑需求。(2)针对需求单位的具体需求,及时完成相应的单位角色权限申请,需求资源申请等。2.7涉财税源数据共享机制指导各单位在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做好涉财税源数据编目、挂接(汇聚)、共享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组织落实各涉财税源数据共享单位信息联络员的平台赋权及平台操作培训,指导各涉财税源数据共享单位对照涉税数据共享目录完成数据编目等初始化工作。(2)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及时协助解决各部门提出的系统问题和操作问题。2.8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根据需求归集涉企信用信息,对纳税信息、生态环境领域信息、不动产信息、行政管理信息、水费信息、电费信息、燃气费信息、科技研发信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等进行数据编目、挂接(汇聚)、共享等工作,其中部分数据(如水费信息、燃气费信息等信息)采用接口方式进行并协助相关单位完成数据的归集工作。2.9第三方考核支撑服务针对国家、省的第三方考核进行专项支撑服务,支撑内容如下:(1)数据发布支撑服务提升第三方考核的政务数据挂接率。根据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中已发布且共享类型为无条件共享或有条件共享的信息类,与地市各部门的普查数据结果、省回流数据进行比对,将本地存在的信息类进行发布到数据目录系统,以提升第三方考核的政务数据挂接率。(2)数据发布支撑服务提升办件质量。第三方考核的办件质量主要有事项覆盖率和办件质检通过率,本项目可为本市提高事项覆盖率和办件质检通过率提供数据发布、数据共享、数据治理工具、技术支撑服务。a)数据发布支撑服务。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完成办件质检工作的基础上,由本项目对该数据项进行业务无关的数据质量检测。如办件数据通过数质量检测,则支撑将该数据发布到数据目录管理系统,便于其他部门通过数据目录管理系统查看数据信息,以申请数据共享。b)数据共享支撑服务。大数据中心是市级各部门、省市大数据中心间办件数据共享的通道,同时提供库表、接口、文件三种数据共享方式。大数据中心分别通过数据服务管理系统为各库的数据提供接口数据共享的服务、共享交换平台为各库的数据提供数据文件和库表的共享服务。c)数据治理工具支撑服务。通过数据资源管理平台,为办件数据的业务逻辑分析、数据清洗、数据关联、确定映射关系、数据开发等工作提供元数据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开发、数据对账、任务调度管理、数据质量检查的能力,提升办件数据管理效率和水平。d)技术支撑服务。为其他单位使用大数据平台的门户、目录、需求、数据服务、数据资源管理等子模块提供培训和指导等支持服务。(3)办件信息汇聚。对接好涉及网办系统单位的数据上报监督,按照省办件过程4.0的规范,每天按时对数据进行上传,对返回的错误数据,督促数据产生部门及时整改、做好重传工作。提升办件量、质检通过率、依申请事项覆盖率等指标的情况。评估各地市通过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汇聚的办件数据的数量、质量、范围和领域。评分指标主要是:办件量、质检通过率和依申请事项覆盖率。(4)监管数据汇聚。按“互联网+监管”数据规范,制作文件上传的模板,打通共享平台数据导入的通道,方便汇聚数据,提升监管数据量、监管数据准确率、监管行为覆盖率、数据更新的等指标情况。评估各地市汇聚的监管数据的数量、质量和范围。评分指标主要是:监管数据量、监管数据准确率、监管行为覆盖率和数据更新。(5)数据开放情况。在政务大数据中心发布选择可向社会开放的目录、与各部门沟通挂接数据将可向社会开放的数据进行开放,推进数据类型为库表或文件的数据开放。评估各地市在开放广东平台开放的数据集数量和数据量(数据量包括结构化数据量和非结构化数据量,非结构化数据量按数据文件个数统计)。评分指标主要是:开放数据集数量、开放数据量。(6)政务数据目录编制和注册(挂接)。根据省下发的清单,沟通涉及有关单位及区县完善各项指标的内容,做好部门提交数据后的质检工作,全面保障各项指标。根据省下发的清单,沟通涉及有关单位及区县完善各项指标的内容,做好部门提交数据后的质检工作,全面保障各项指标。(7)数据调用情况。收集各部门的用数需求,合理申请调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接口,确保每个接口申请后的合理使用情况,沟通申请部门按时反馈申请数据后的效能成效。评估各地市围绕应用场景,按照需求导向的原则,申请调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接口情况。评分指标主要是:申请接口数量、申请受理接口率、被调用次数和抽查情况。(8)数据审核时效。重点围绕工单平均审核时长、工单超时审核率,督促梅州市有数据提供的单位在收到用数需求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的有条件共享数据,保证梅州市数据用数审核的及时性。申请单位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或自建市级政务大数据中心申请数据时,评估本地区数源单位依托省(或自建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开展本地区政务数据审核时效工作情况。评分指标主要是:工单平均审核时长、工单超时审核率。2.10其他省市要求的专项支撑服务针对省市下发的其他考核任务,根据要求提供具体支撑服务。2.11地市培训实施服务培训作为政务大数据中心省市一体化日常运营的一个重要环节,目的在于更有效地将政务大数据中心省市一体化的能力传递给系统的使用者与管理人员。针对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的部署内容,通过对市直级和各区县发函通知现场或线上培训开展分角色、针对性的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材料和课件,实现系统管理和使用人员都能学会如何使用并熟练操作系统,确保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部署工作后在各类业务场景下得到有效使用。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一、名词解释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第三章投标人须知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1.总则三、说明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整。开户单位:广东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账号:80102020000167798开户银行: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票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汇票、本票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供应商应保证该优先步骤(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1份。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二、纸质投标文件:(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投标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收取【其他补充说明:1.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3.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4.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5.投标人如果不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抵扣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纸质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统一密封包装,并贴上封面(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字样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补充说明,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可由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9开标解密时长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3.进口产品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2.适用范围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4.投标的费用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纪律与保密事项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现场踏勘(如有)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登记五、投标要求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投标文件的提交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6.投标保证金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文件的解密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样品(演示)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六、开标、评标和定标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1.1开标程序1.开标(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2开标异议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1中标公告:3.定标2.评审(详见第四章)(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1.询问七、询问、质疑与投诉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3终止公告: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中标通知书:(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质疑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提出质疑的日期。(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传真:0753-2206126电话:0753-2396126质疑联系人:廖小姐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梅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3.投诉邮编:514000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1102室邮箱:gdsd20212021@163.com1.合同签订八、合同签订和履行传真:0753-2122199邮编:514000电话:0753-2122128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18号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合同的履行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采购包1(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1.评标方法一、评标要求第四章评标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评标委员会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评标原则(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2)对广东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5.投标无效的情形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7.价格修正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6.定标1.节能、环保要求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采购包1(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1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三、评审程序(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包1(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表一资格性审查表: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2.投标文件澄清采购包1(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否固定唯一价5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没有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6实质性技术与商务条款(如有)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条款(即标注★号条款)产生负偏离或不满足的。(如有)7其它条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采购包1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3.详细评审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40.0分技术部分50.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对项目背景、目标理解情况(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6.0;)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背景、目标的理解进行评审:1.能准确理解本项目背景、项目目标的得6分;2.能较准确理解本项目背景、项目目标的得4分;3.基本理解本项目背景、项目目标的得2分;4.不理解本项目背景、项目目标或无相关文字说明的得0分。对项目现状理解情况(4.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4.0;)根据投标人对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功能,省市大数据中心节点关系,数据编目挂接流程等)的描述进行评审:1、现状描述详细完整的得4分;2、现状描述较详细完整的得2分;3、基本描述现状情况的得1分;4、现状情况描述不详细、不完整或无相关文字说明的得0分。运维服务方案(1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5.0;10.0;15.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服务方案进行评审:1.方案针对性强,内容全面具体详细,条理清晰,可操性强的得15分;2.方案较全面、较完善、有针对性,无缺失内容,可行性较强的得10分;3.方案较全面但不够完善,缺乏针对性,存在缺失内容,基本可行的得5分;4.方案不全面且不完善,无针对性,且存在缺失内容,可行性不高的得1分;5.无提供方案得0分。运营服务方案(1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5.0;10.0;15.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营服务方案进行评审:1.方案针对性强,内容全面具体详细,条理清晰,可操性强的得15分;2.方案较全面、较完善、有针对性,无缺失内容,可行性较强的得10分;3.方案较全面但不够完善,缺乏针对性,存在缺失内容,基本可行的得5分;4.方案不全面且不完善,无针对性,且存在缺失内容,可行性不高的得1分;5.无提供方案得0分。应急保障措施方案(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1、应急预案内容完善,方案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2、应急预案内容相对较完善,方案基本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3分;3、急预案内容不齐全或者方案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4、应急预案内容描述差或无提供方案的得0分。重要时刻保障方案(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重要时刻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重要时刻保障方案内容完善,方案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2.重要时刻保障方案内容相对较完善,方案基本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3分;3.重要时刻保障方案内容不齐全或者方案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4.重要时刻保障方案内容描述差或无提供方案的得0分。商务部分同类项目业绩(10.0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数据采集、数据平台、数据治理等与政务大数据相关的项目实施或运营经验的,每个项目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1.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2.同一合同不能重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综合实力(16.0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无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无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无不得分。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无不得分。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3级(或以上)的得2分,其他或无不得分。6.投标人具有数据中心门户、数据资源目录、数据分析、数据需求管理方面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项著作权证书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7.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省级(或以上)信息化项目优秀案例证书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以上1至7项内容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项目负责人资质(3.0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情况: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1分。2、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得1分。3、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说明: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凭证并由社保部门盖章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项目团队成员资质(11.0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1.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2.具有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3.具有软件设计师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分2分。4.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注:1.如同一人提供多份证书则按最高得分计算,不重复计分;2.上述人员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凭证并由社保部门盖章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5.中标价的确定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购包1:4.汇总、排序(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第五章合同文本采购计划编号:合同书广东省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乙方:电话:传真:地址:甲方:一、合同金额根据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电话:传真:地址:序号项目名称备注1运行维护服务1.1标准版系统运维服务两年运维1.2共享交换平台运维服务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2.1管理运营服务两年运营合计大写:(¥)运维服务范围是为保障梅州市分节点的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数据需求管理系统、数据服务管理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粤政图平台正常运行而开展的运行维护工作,服务内容如下:1.1标准版系统运维服务1.运行维护服务内容二、具体合同内容2、合同款已包含各种人力成本、货物成本、资料费、系统业务运营运维费、所有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食宿、通讯费用等),培训辅导、售后服务、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注:1、乙方应充分考虑到服务期内的业务运作中的风险等因素。并保证投入足够的人员,除甲方另有规定外,不得转包、分包,不得向甲方收取本合同价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提供服务热线服务,针对日常咨询、故障问题、专项任务、数据统计、服务投诉等服务请求进行统一登记,并根据事件的性质、类别、等级进行判断,分派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事件处理全流程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服务请求得到及时的响应与处理,定期形成分析总结报告。1.1.3响应支持服务针对性能容量、可用性、可连续性、可管理性等方面设定巡检项,合理安排巡检计划。通过日常检查分析,提前发现系统的故障异常、软件告警、潜在问题、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1.1.2例行巡检制定日常维护方案,合理安排维护计划,针对系统进程、系统/数据接口、系统/数据权限、系统/数据资源、业务保障等设定维护项,周期性开展共享数据和服务链路的常规维护保养工作,消除链路异常、链路告警、存在问题、安全隐患等,保障链路与数据交换过程运行状况良好,防止故障发生,降低数据缺失风险与负面影响,确保已共享至需求部门的数据服务链路7×24小时正常运行。1.1.1日常维护1、软件故障应急预案。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如软件故障应急预案、系统应急预案、信息数据损坏应急预案等。1.1.5应急保障特殊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值守。在特殊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进行值守,针对重保范围内前置机设备和软件系统的系统业务量、系统状态、性能状态、磁盘空间、服务状态、错误日志等方面进行7×24重点监控,并每天加强巡检及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和处理;每天以微信、邮件等形式告警信息通过短信邮件实时推送相关负责人员。对重要时刻,包括重大政治活动、重要会议、节假日等,制定重要时刻运维保障方案,进行值守保障、预防性健康检查和深度巡检,落实监控部署措施,主动发现系统异常、业务风险、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进行干预和处理。1.1.4重要时刻保障(2)通知相关方,并进行初步的检查,判定问题归属并组织故障处理;及时向用户运维接口部门相关负责人汇报事件处理进度。(1)当应用系统出现故障时,通知用户运维接口部门相关负责人;2、应用系统应急预案。(3)应急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在保持原始数据安全的情况下,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修复;修复系统成功后,利用备份数据恢复丢失的数据。(2)应急小组应立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必要情况下,通知各业务相关部室停止业务操作,并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1)发生计算机软件系统故障后,系统使用人员应立即保存数据,停止该计算机的业务操作,并将情况报告应急小组,不得擅自进行处理。当标准版系统在省市范围内更新系统版本时,在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营中心支撑下,梅州市分节点完成系统升级工作,确保省市版本保持同步,一般包括下述10个步骤:1.1.6版本同步(3)根据数据损坏情况,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共同研究制定数据恢复方案。(2)在信息数据系统恢复后,检查历史数据和当前数据的差别,记录数据损坏情况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1)发生信息数据损坏时,立即检查、备份当前系统数据。调用备份数据,同时通知相关部门暂缓上传及上报数据。3、信息数据损坏应急预案。6、测试环境升级部署。将系统升级包部署在测试环境中,并在系统升级前提前做好相关备份。5、开发系统升级功能。根据需求实现方案,开展系统迭代排期、代码开发、内部测试等相关工作。4、设计需求实现方案。基于分析后的需求清单,组织产品人员、开发人员、测试人员完成需求实现方案的设计及评审,并将最终需求评审结果与用户进行同步。3、分析系统升级需求。综合评估各级用户提出的改进需求,评估需求的合理性、可行性、必要性及影响范围,确定需求是否纳入本次系统升级的范围及需求实现的优先级。2、调研系统使用情况。了解当前系统覆盖的用户范围和存储的数据情况,设计调查报表统计系统使用情况,收集各层级用户提出的改进需求。1、确定系统升级目标。明确系统升级目标,了解升级需要解决的业务问题或满足什么样的管理要求。1、常规报告。通过整合日常巡检、响应支持、问题修复和收集反馈建议意见,定期汇总编制运维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度总结报告,提高运维数据整理分析能力;定期整理服务数据分析、工作建议,建立评估分析机制,促进信息化建设管理能力的提高。1.1.7运行维护报告10、生产环境用户验证。通知梅州市关键用户,登录系统进行主要功能及流程的验证,确保上线后系统正常运行。关键用户验证通过后,正式发布系统切换上线通知。9、生产环境切换上线。将升级包部署在生产环境中,并根据系统上线切换方案完成数据提取、上线切换等相关工作。8、升级功能操作培训。协同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讨论培训方案,组织相关用户进行升级功能操作培训,确保相关用户能够熟练使用升级后的系统功能。7、测试环境升级测试。组织专业测试人员进行全场景测试,开发人员同步处理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1.2.2例行巡检制定日常维护方案,合理安排维护计划,针对系统进程、系统/数据接口、系统/数据权限、系统/数据资源、业务保障等设定维护项,周期性开展共享数据和服务链路的常规维护保养工作,消除链路异常、链路告警、存在问题、安全隐患等,保障链路与数据交换过程运行状况良好,防止故障发生,降低数据缺失风险与负面影响,确保已共享至需求部门的数据服务链路7×24小时正常运行。1.2.1日常维护梅州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是梅州市“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省市一体化梅州节点一期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果之一,由梅州市自主建设,包含交换节点管理系统、交换数据源管理系统、交换任务管理系统、交换安全监管系统、用户管理。共享交换平台运维服务,是为了保障上述服务系统正常运行而开展的运行维护工作,运维服务内容如下:1.2共享交换平台运维服务2、专项报告。针对故障、应急、重保、版本同步等工作输出专项报告。对重要时刻,包括重大政治活动、重要会议、节假日等,制定重要时刻运维保障方案,进行驻场值守保障、预防性健康检查和深度巡检,落实监控部署措施,主动发现系统异常、业务风险、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进行干预和处理。1.2.4重要时刻保障根据巡检情况,对系统策略配置和系统性能进行调优,保障系统最好的提供服务和稳定运行。根据系统运行实际状况,结合用户对今后系统发展规划和需求,提供有关系统安装、调试、使用、维护、升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提供服务热线服务,针对日常咨询、故障问题、专项任务、数据统计、服务投诉等服务请求进行统一登记,并根据事件的性质、类别、等级进行判断,分派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事件处理全流程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服务请求得到及时的响应与处理,定期形成分析总结报告。1.2.3响应支持服务针对性能容量、可用性、可连续性、可管理性等方面设定巡检项,合理安排巡检计划。通过日常检查分析,提前发现系统的故障异常、软件告警、潜在问题、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2)应急小组应立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必要情况下,通知各业务相关科室停止业务操作,并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1)发生计算机软件系统故障后,系统使用人员应立即保存数据,停止该计算机的业务操作,并将情况报告应急小组,不得擅自进行处理。1、软件故障应急预案。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如软件故障应急预案、系统应急预案、信息数据损坏应急预案等。1.2.5应急保障特殊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值守。在特殊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值守,针对重保范围内前置机设备和软件系统的系统业务量、系统状态、性能状态、磁盘空间、服务状态、错误日志等方面进行7×24重点监控,并每天加强巡检及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和处理;每天以微信、邮件等形式告警信息通过短信邮件实时推送相关负责人员。(1)发生信息数据损坏时,立即检查、备份当前系统数据。调用备份数据,同时通知相关部门暂缓上传及上报数据。3、信息数据损坏应急预案。(2)通知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并进行初步的检查,判定问题归属并组织故障处理;及时向用户运维接口部门相关负责人汇报事件处理进度。(1)当应用系统出现故障时,通知用户运维接口部门相关负责人;2、应用系统应急预案。(3)应急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在保持原始数据安全的情况下,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修复;修复系统成功后,利用备份数据恢复丢失的数据。2、调研系统使用情况。了解当前系统覆盖的用户范围和存储的数据情况,设计调查报表统计系统使用情况,收集各层级用户提出的改进需求。1、确定系统升级目标。明确系统升级目标,了解升级需要解决的业务问题或满足什么样的管理要求。当标准版系统在省市范围内更新系统版本时,在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营中心支撑下,梅州市分节点完成系统升级工作,确保省市版本保持同步,一般包括下述10个步骤:1.2.6版本同步(3)根据数据损坏情况,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共同研究制定数据恢复方案。(2)在信息数据系统恢复后,检查历史数据和当前数据的差别,记录数据损坏情况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8、升级功能操作培训。协同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讨论培训方案,组织相关用户进行升级功能操作培训,确保相关用户能够熟练使用升级后的系统功能。7、测试环境升级测试。组织专业测试人员进行全场景测试,开发人员同步处理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6、测试环境升级部署。将系统升级包部署在测试环境中,并在系统升级前提前做好相关备份。5、开发系统升级功能。根据需求实现方案,开展系统迭代排期、代码开发、内部测试等相关工作。4、设计需求实现方案。基于分析后的需求清单,组织产品人员、开发人员、测试人员完成需求实现方案的设计及评审,并将最终需求评审结果与用户进行同步。3、分析系统升级需求。综合评估各级用户提出的改进需求,评估需求的合理性、可行性、必要性及影响范围,确定需求是否纳入本次系统升级的范围及需求实现的优先级。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建设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粤政数函〔2021〕62号)中政务大数据中心分节点标准版系统运维运营服务、试点地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建设及运维运营服务,为保障系统稳定运行,运行维护单位需提供及时对故障进行处理、根据故障等级提供相应的响应要求。1.4运维响应时间每月整理运维知识库,定期向运营运维人员宣贯发布。根据客户日常提问的系统、数据运营和系统维护问题,整理知识库,主要整理问题类型、具体问题、解答内容、操作指引等内容。1.3运维知识库10、生产环境用户验证。通知梅州市关键用户,登录系统进行主要功能及流程的验证,确保上线后系统正常运行。关键用户验证通过后,正式发布系统切换上线通知。9、生产环境切换上线。将升级包部署在生产环境中,并根据系统上线切换方案完成数据提取、上线切换等相关工作。1、支撑部门数据编目。协助部门完成数据编目工作,根据待编目信息类型,对表字段名称、字段定义等进行梳理,完善编目相关信息,同时维护信息项对应的枚举值及相关质检信息。对于文件类型的数据,根据编目要求完善相关信息。依托前置机将库表数据形成数据资源目录并发布。(一)数据资源发布支撑支撑数源部门开展数据资源汇聚挂接,进行数据质量检测后,将权威可靠的数据资源目录发布至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开展门户个性化需求配置展示、账号权限配置管理等运营工作。具体工作包括:2.1数据资源发布服务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二)系统租户及账号管理6、协助政务数据主管部门审核。根据数据编目信息及数据质检情况,由政务数据主管部门判断是否发布该目录,同意则直接发布,不同意则直接退回。5、信息资源目录发布。对数源部门编目信息进行规范性检核,包括信息类规范、信息项规范、数据分类等,提高部门编目的规范性,与数源部门沟通反馈修正数据目录规范性问题(需沟通协调并反馈检查)。如检核通过,则将部门的编目信息推送至政务数据主管部门审核,检核不通过则直接退回。4、开展数据质量检测。数据质量检测规则制定完成后,系统自动将部门前置机的数据抽取到地市分节点质检库,对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质检,生成质检报告。质检通过则系统自动将质检库的数据同步至分节点数据仓库,不通过则通知数源部门修复数据质量问题,重新上传。3、确定或制定数据质量检测规则。对库表数据进行分析,按照国家、省、行业标准及数源部门提供的质检规则,从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唯一性、及时性等方面,明确数据的质量要求,根据业务场景要求制定数据质量检测规则。2、支撑部门数据汇聚。协助部门完成数据汇聚工作,将数源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整合汇聚至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2.2.1.1需求跟踪管理以库表方式提供给需求部门使用工作内容包括需求收集分析、需求整理、需求申请、需求分析、需求审核、需求跟踪及反馈、需求交换、联调测试等流程。需求跟踪及反馈包括数据需求整理、需求申请、支撑数源部门进行审核和授权、需求跟踪管理等工作;数据交换。完成数据资源从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到需求部门前置机。具体工作内容如下:2.2.1数据共享(库表/文件)数据共享服务主要依托地市分节点系统,进行数据共享需求跟踪、反馈及交换实施,根据需求以库表、接口、文件等形式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具体工作包括:2.2数据共享服务支撑地市政务数据管理部门开展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的个性化需求配置展示、账号或租户权限申请的审批、配置开通、管控、维护清理等工作。具体工作包括用户账户、权限、组织架构的新增、变更、删除;按照最小原则,依据流程分配系统的账号、租户和权限;对登录日志和权限进行定期安全审查。并提供7*24小时客服服务。2.2.2数据共享(接口)目标库表完成从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往需求部门前置机推送后,支撑数据需求部门进行库表交换联调测试,并为其提供相应技术支撑,采用典型案例和数据进行测试,以确保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已达到交付使用状态。2.2.1.3联调测试数据交换对账目的是对地市各业务部门通过前置机提供的更新数据与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的数据进行比对,保证数据一致性。包括对数据的条数、大小等重要属性进行核对、检验;对账异常时则记录日志可采用实时、定时、盘点等方式进行对账。2.2.1.2数据交换对账数据共享需求跟踪管理,包括未完成需求的跟踪、已完成需求的应用成效持续收集、以及协助管理方提交各类需求相关的管控材料。2.2.2.3联调测试协助部门填写数据管理服务子系统接入申请表,完成数据管理服务子系统的接入、服务订阅,并获取passid与token。具体包括:应用接入数据管理服务子系统申请、订阅数据服务申请等。2.2.2.2协助接入申请以台账形式管理每一单数据服务接口需求的需求单编码、实施单编码、需求部门、数源部门、业务场景、应用成效等情况。统筹管理数据共享需求,包括未完成需求的跟踪、已完成需求的应用成效持续收集、协助管理方提交各类需求相关的管控材料。2.2.2.1需求跟踪管理当前,全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局部地区出现小规模聚集性病例,是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点之一。核酸检测是精准防控的有效手段,是主动筛查无症状感染者、落实“四早”要求的第一道防线,可以尽早发现传染源并从源头上控制住疫情传播,防止因无法及时诊断、及时隔离给整个疫情防控带来巨大的挑战。因此,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特点,对于人员的核酸检测数据的把控尤为重要,根据地市的要求,结合国家及省市的相关政策,对梅州市20类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开展监测工作。2.3重点行业核酸数据对比分析服务根据实际数据出口情况,审核调用方提交的数据使用授权材料,确保调用系统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完成数据授权出口审计。2.2.2.4出口审核联调测试支撑,接口调用规范、智能网关开发者手册、接口智能网关网关接入申请等提供与技术支撑。目的是检测所开发的数据共享服务接口跟业务系统对接后能否正常支撑业务系统需求。联调测试包括服务包、使用事件和整个系统的测试。采用联调测试的方式,采用典型案例和数据进行测试,以确保数据共享服务接口能达到交付状态。联调测试完成后,还要支撑业务系统进行性能测试、压力测试、破坏性测试的方式进行系统测试,以确保数据共享服务接口的质量。联调测试支撑,接口调用规范、智能网关开发者手册、接口智能网关网关接入申请等提供与技术支撑,包括服务包、使用事件和整个系统的测试。(2)数据共享支撑服务。大数据中心是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间数据共享的通道,同时提供库表、接口、文件三种数据共享方式。大数据中心分别通过数据服务管理系统为各库的数据提供接口数据共享的服务、共享交换平台为各库的数据提供数据文件和库表的共享服务。(1)数据发布支撑服务。对基础库、主题库和专题库的数据项进行业务无关的数据质量检测。如通过数质量检测,则支撑将该数据发布到数据目录管理系统,便于其他部门通过数据目录管理系统查看数据信息,以申请数据共享。在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完成业务逻辑分析、数据清洗、数据关联、确定映射关系、数据开发合并等工作的基础上,为基础库、专题库、主题库提供数据发布、数据共享、数据治理工具、技术支撑服务。2.5数据建库支撑服务协助完成前置机的政务云资源申请、网络策略开通,前置机运维,确保前置机的政务云资源申请及网络策略正常运行,最终以实际需求为准。并根据数源部门的需求提供相应的前置机技术支撑服务。2.4前置机日常运营服务(2)针对需求单位的具体需求,及时完成相应的单位角色权限申请,需求资源申请等。(1)根据市、县单位的需求,支撑相关单位到省视频感知平台申请视频资源,完成相应的支撑需求。针对需求单位进行视频感知平台的支持服务,支持内容如下:2.6视频感知平台的支撑服务(4)技术支撑服务。为其他单位使用大数据平台的门户、目录、需求、数据服务、数据资源管理等子模块提供培训和指导等支持服务。(3)数据治理工具支撑服务。通过数据资源管理平台,为三类库的业务逻辑分析、数据清洗、数据关联、确定映射关系、数据开发等工作提供元数据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开发、数据对账、任务调度管理、数据质量检查的能力,提升数据管理效率和水平。根据需求归集涉企信用信息,对纳税信息、生态环境领域信息、不动产信息、行政管理信息、水费信息、电费信息、燃气费信息、科技研发信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等进行数据编目、挂接(汇聚)、共享等工作,其中部分数据(如水费信息、燃气费信息等信息)采用接口方式进行并协助相关单位完成数据的归集工作。2.8涉企信用信息归集(2)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及时协助解决各部门提出的系统问题和操作问题。(1)组织落实各涉财税源数据共享单位信息联络员的平台赋权及平台操作培训,指导各涉财税源数据共享单位对照涉税数据共享目录完成数据编目等初始化工作。指导各单位在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做好涉财税源数据编目、挂接(汇聚)、共享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2.7涉财税源数据共享机制b)数据共享支撑服务。大数据中心是市级各部门、省市大数据中心间办件数据共享的通道,同时提供库表、接口、文件三种数据共享方式。大数据中心分别通过数据服务管理系统为各库的数据提供接口数据共享的服务、共享交换平台为各库的数据提供数据文件和库表的共享服务。a)数据发布支撑服务。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完成办件质检工作的基础上,由本项目对该数据项进行业务无关的数据质量检测。如办件数据通过数质量检测,则支撑将该数据发布到数据目录管理系统,便于其他部门通过数据目录管理系统查看数据信息,以申请数据共享。(2)数据发布支撑服务提升办件质量。第三方考核的办件质量主要有事项覆盖率和办件质检通过率,本项目可为本市提高事项覆盖率和办件质检通过率提供数据发布、数据共享、数据治理工具、技术支撑服务。(1)数据发布支撑服务提升第三方考核的政务数据挂接率。根据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中已发布且共享类型为无条件共享或有条件共享的信息类,与地市各部门的普查数据结果、省回流数据进行比对,将本地存在的信息类进行发布到数据目录系统,以提升第三方考核的政务数据挂接率。针对国家、省的第三方考核进行专项支撑服务,支撑内容如下:2.9第三方考核支撑服务评估各地市汇聚的监管数据的数量、质量和范围。评分指标主要是:监管数据量、监管数据准确率、监管行为覆盖率和数据更新。(4)监管数据汇聚。按“互联网+监管”数据规范,制作文件上传的模板,打通共享平台数据导入的通道,方便汇聚数据,提升监管数据量、监管数据准确率、监管行为覆盖率、数据更新的等指标情况。评估各地市通过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汇聚的办件数据的数量、质量、范围和领域。评分指标主要是:办件量、质检通过率和依申请事项覆盖率。(3)办件信息汇聚。对接好涉及网办系统单位的数据上报监督,按照省办件过程4.0的规范,每天按时对数据进行上传,对返回的错误数据,督促数据产生部门及时整改、做好重传工作。提升办件量、质检通过率、依申请事项覆盖率等指标的情况。d)技术支撑服务。为其他单位使用大数据平台的门户、目录、需求、数据服务、数据资源管理等子模块提供培训和指导等支持服务。c)数据治理工具支撑服务。通过数据资源管理平台,为办件数据的业务逻辑分析、数据清洗、数据关联、确定映射关系、数据开发等工作提供元数据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开发、数据对账、任务调度管理、数据质量检查的能力,提升办件数据管理效率和水平。评估各地市围绕应用场景,按照需求导向的原则,申请调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接口情况。评分指标主要是:申请接口数量、申请受理接口率、被调用次数和抽查情况。(7)数据调用情况。收集各部门的用数需求,合理申请调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接口,确保每个接口申请后的合理使用情况,沟通申请部门按时反馈申请数据后的效能成效。根据省下发的清单,沟通涉及有关单位及区县完善各项指标的内容,做好部门提交数据后的质检工作,全面保障各项指标。(6)政务数据目录编制和注册(挂接)。根据省下发的清单,沟通涉及有关单位及区县完善各项指标的内容,做好部门提交数据后的质检工作,全面保障各项指标。评估各地市在开放广东平台开放的数据集数量和数据量(数据量包括结构化数据量和非结构化数据量,非结构化数据量按数据文件个数统计)。评分指标主要是:开放数据集数量、开放数据量。(5)数据开放情况。在政务大数据中心发布选择可向社会开放的目录、与各部门沟通挂接数据将可向社会开放的数据进行开放,推进数据类型为库表或文件的数据开放。培训作为政务大数据中心省市一体化日常运营的一个重要环节,目的在于更有效地将政务大数据中心省市一体化的能力传递给系统的使用者与管理人员。2.11地市培训实施服务针对省市下发的其他考核任务,根据要求提供具体支撑服务。2.10其他省市要求的专项支撑服务申请单位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或自建市级政务大数据中心申请数据时,评估本地区数源单位依托省(或自建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开展本地区政务数据审核时效工作情况。评分指标主要是:工单平均审核时长、工单超时审核率。(8)数据审核时效。重点围绕工单平均审核时长、工单超时审核率,督促梅州市有数据提供的单位在收到用数需求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的有条件共享数据,保证梅州市数据用数审核的及时性。第三期:支付比例10%,项目运营运维期服务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支付比例60%,2023年8月份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支付方式分三期:三、付款方式针对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的部署内容,通过对市直级和各区县发函通知现场或线上培训开展分角色、针对性的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材料和课件,实现系统管理和使用人员都能学会如何使用并熟练操作系统,确保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部署工作后在各类业务场景下得到有效使用。①合同6、乙方需凭以下材料办理支付手续:5、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己经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4、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的该期支付金额的1‰支付给乙方作为逾期付款的违约金。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2、每笔款项支付时,乙方同时向支付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开户名称:乙方收款账户:7.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④工作进度及请款报告。③中标通知书②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本项目运维运营服务期限为2年,年月日至年月日。五、项目服务时间: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四、合同组成账号:开户银行: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才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提供服务,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灭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七、不可抗力本项目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安排、投标文件的约定,达到项目预期的服务目标和要求且运营运维期服务期满后,由中标人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经监理单位确认后,甲方组织项目验收。中标人应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项目合同约定,整理装订好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阶段全部相关文档,与电子文档一并提交。由甲方组织,按甲方验收有关规定的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六、验收要求:2、乙方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退还预付款外,还应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并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赔偿甲方所受损失。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款项,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九、违约责任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或赔偿。1、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八、索赔十、合同转让与分包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6、在相关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任何一方均不就另一方附带、间接的、偶然的损失承担责任。在任何情况下,一方对另一方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10%。5、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服务成果的权利无瑕疵,包括服务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服务成果主张权利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项目逾期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成果、拒付合同款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并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赔偿乙方所受损失。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十二、法律诉讼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除本合同规定的可立即解除合同的情形外,一方应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改正;逾期未改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改正期间不排除一方因违约所应承担的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十一、合同终止2、乙方可依法选择本项目分包商,甲方同意乙方分包,不代表解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对其分包商或其聘用的人员的行为对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1、本合同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乙方应自行增加设备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须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设备、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2、乙方所选用的第三方软件和技术框架等均须符合甲方要求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升级服务能力,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技术人员、响应时间及备品、备件方面等)。负责现场培训甲方操作人员,直至掌握操作技术为止。十四、其他要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及本合同外获得的知识产权(“背景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包含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十三、知识产权权属十五、税费5、在运维运营服务期限内,乙方需提供不少于4名技术人员现场驻场的保障运维,提供7*24小时的系统故障响应,并在12小时内完成应急故障处理。③当排名为第19、20、21名,扣当期50万元服务费用。②当排名在第14、15、16、17、18名时,扣当期10万元服务费用;①当名次高于或等于第13名,不扣当期服务费用;4、考核方案及应用:根据2022年省考核(包含办件信息汇聚、监管数据汇聚情况、政务数据目录编制和注册、数据调用情况、数据审核时效)的综合排名情况,结合项目执行实际情况,拟采用如下考核方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2.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份。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六、合同生效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开户行:银行帐号:开户名称: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地点:代表:代表: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5.信用记录查询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投标人名称)所投采购包:第包采购项目编号:441401-2022-01558采购计划编号:441401-2022-01558(正本/副本)投标文件封面三、分项报价表二、开标一览表一、投标函投标文件目录年月日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七、投标保证金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四、政策适用性说明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承诺函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十九、各类证明材料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投标函格式一:二十四、附件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你方组织的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运维运营服务(2022-2023年)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441401-2022-01558],我方愿参与投标。致:广东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开标一览表格式二: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投标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分项报价表格式三: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1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数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维运营服务 平台运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