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2022)



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国道219阿克苏(温宿)至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道219阿克苏(温宿)至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9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4384001
项目名称:国道219阿克苏(温宿)至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预算金额:537712.3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路线起终点

路线起点位于阿克苏市北外环岔口东侧(原G219线K6+992处), 终点位于阿合奇县佳朗奇新区北侧,与在建 G219线阿合奇县至八盘水磨段公路连接。

路线走向

路线起点位于阿克苏市北外环岔口东侧(原G219 K6+992处),设计起点桩号K1782+000,自东向西贯穿阿克苏市、乌什县、阿合奇县,终点位于阿合奇佳朗奇新区东侧,接阿合奇至八盘水磨公路,设计终点桩号K1945+400。

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总里程为166.40km,其中主线全长为163.40公里,全线采用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100km/h设计速度技术标准建设。本项目共设置特大桥1628m/1座,利用原桥加宽特大桥1088m/1座;大桥2438m/14座、利用原桥加宽大桥510m/4座;中桥1549m/31座,利用原桥加宽中桥524m/10座;小桥2002.58 /99座,利用原桥加宽小桥1357.32 m/67座;共设涵洞592道,互通式立体交叉4处,平面交叉24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3处、养护工区3处,管理分中心1处、收费站2处。联络线全长3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根据可研报告批复,本项目总投资537712.37万元(含建设期利息 13219.32万元),其中静态总投资(建设投资)524493.05万元,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31365.02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28368.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453.25万元、预备费43306.77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3290.77万元。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3年。
上述国道219线阿克苏(温宿)至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工程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均来自《工可报告》,具体情况以批复后的《初步设计》为准。
(二)招标范围及合作模式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道219线阿克苏(温宿)至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方式为 BOT)。中标社会资本和政府出资人代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成立项目公司。招标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国道219线阿克苏(温宿)至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授权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
项目公司享有以下特许经营权:1)投资、建设项目的权利;2)运营、管理项目的权利;3)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权利;4)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的服务设施(住宿、餐饮、修理等)经营权;5)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广告经营权等;6)与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指定的国有企业合资经营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等设施的权利。
服务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等设施由项目公司和阿克苏地区国企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开展经营,阿克苏地区国企在合资公司中占股不超过35%,同股同权,土地性质变更事宜由合资公司主导办理相关手续,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给予协助。
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实施机构拥有本项目及附属设施等有形及无形资产所有权、处置权和监管权,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项目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应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资料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本项目拟申请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下简称“车购税资金”),以项目资本金注入方式和建设期投资补助方式对本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支持的规模暂定为297842.94万元。(最终以实际到位金额为准)。车购税资金的实际金额及到位时间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确定的资金额度和资金下达时间为准。
政府出资人代表为阿克苏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为1%,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为99%。政府出资人代表投入资金(通过车购税资金安排)作为股东,对项目公司进行监督管理。政府出资人代表不参与分红(除超额收益外),不承担融资、建设、运营等环节的管理和实施等风险,不承担连带责任,在项目公司股东会中作为股东参与项目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重大事项(如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满足建设工期 3年的总体目标,且符合经甲方批准的项目实施建设计划的总体要求;运营期自交工日的次日起至项目合作期届满之日止,其中收费期暂定 30 年(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最后批准期限为准)。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详见附件一(二)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相关的要求如下:1.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相互关系和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若有多个成员承担施工任务的,需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具体施工专业),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参股项目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是最大的一方,若联合体投标人中标,未经招标人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2.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至2022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
方式:1.各投标人请于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6日前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实际下载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确定截止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9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9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新疆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        
联系方式:邓科长 187999558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41 号院动信通文心创意园8-1号楼4 层            
联系方式:于经理 150993277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经理
电 话:  1509932774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道219阿克苏(温宿)至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道路旅客服务

采购单位
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
阿克苏地区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02日 14: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6日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

开标时间
2022年09月29日 12:00

开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5楼)

预算金额
¥537712.3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15099327747

采购单位
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邓科长 18799955842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41 号院动信通文心创意园8-1号楼4 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经理 15099327747

附件:

附件1
招标公告-国道219阿克苏(温宿)至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docx招标公告-国道219阿克苏(温宿)至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docx

(一)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国道219线阿克苏(温宿)至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219线阿克苏(温宿)至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批复〔2022〕69号文)批准建设,并经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招标人为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条件招标公告国道219线阿克苏(温宿)至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本项目建设总里程为166.40km,其中主线全长为163.40公里,全线采用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100km/h设计速度技术标准建设。本项目共设置特大桥1628m/1座,利用原桥加宽特大桥1088m/1座;大桥2438m/14座、利用原桥加宽大桥510m/4座;中桥1549m/31座,利用原桥加宽中桥524m/10座;小桥2002.58/99座,利用原桥加宽小桥1357.32m/67座;共设涵洞592道,互通式立体交叉4处,平面交叉24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3处、养护工区3处,管理分中心1处、收费站2处。联络线全长3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建设规模路线起点位于阿克苏市北外环岔口东侧(原G219K6+992处),设计起点桩号K1782+000,自东向西贯穿阿克苏市、乌什县、阿合奇县,终点位于阿合奇佳朗奇新区东侧,接阿合奇至八盘水磨公路,设计终点桩号K1945+400。路线走向路线起点位于阿克苏市北外环岔口东侧(原G219线K6+992处),终点位于阿合奇县佳朗奇新区北侧,与在建G219线阿合奇县至八盘水磨段公路连接。路线起终点项目公司享有以下特许经营权:1)投资、建设项目的权利;2)运营、管理项目的权利;3)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权利;4)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的服务设施(住宿、餐饮、修理等)经营权;5)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广告经营权等;6)与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指定的国有企业合资经营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等设施的权利。本次招标范围为国道219线阿克苏(温宿)至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方式为BOT)。中标社会资本和政府出资人代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成立项目公司。招标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国道219线阿克苏(温宿)至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授权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二)招标范围及合作模式上述国道219线阿克苏(温宿)至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工程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均来自《工可报告》,具体情况以批复后的《初步设计》为准。本项目计划建设期3年。根据可研报告批复,本项目总投资537712.37万元(含建设期利息13219.32万元),其中静态总投资(建设投资)524493.05万元,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31365.02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28368.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453.25万元、预备费43306.77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3290.77万元。(一)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条件)政府出资人代表为阿克苏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为1%,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为99%。政府出资人代表投入资金(通过车购税资金安排)作为股东,对项目公司进行监督管理。政府出资人代表不参与分红(除超额收益外),不承担融资、建设、运营等环节的管理和实施等风险,不承担连带责任,在项目公司股东会中作为股东参与项目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重大事项(如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本项目拟申请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下简称“车购税资金”),以项目资本金注入方式和建设期投资补助方式对本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支持的规模暂定为297842.94万元。(最终以实际到位金额为准)。车购税资金的实际金额及到位时间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确定的资金额度和资金下达时间为准。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实施机构拥有本项目及附属设施等有形及无形资产所有权、处置权和监管权,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项目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应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资料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服务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等设施由项目公司和阿克苏地区国企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开展经营,阿克苏地区国企在合资公司中占股不超过35%,同股同权,土地性质变更事宜由合资公司主导办理相关手续,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给予协助。3.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相互关系和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若有多个成员承担施工任务的,需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具体施工专业),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参股项目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是最大的一方,若联合体投标人中标,未经招标人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相关的要求如下:(二)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详见附件一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12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1时00分至12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5楼)。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1.各投标人请于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6日前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实际下载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确定截止时间为准)。招标文件的获取联系方式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克苏地区财政局监督部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41号院动信通文心创意园8-1号楼4层招标代理: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电话:18799955842联系人:邓科长地址:新疆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招标人: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2022年8月29日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电子邮件:yukai@ktrue.com电话:15099327747联系人:于经理(3)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相互关系和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若有多个成员承担施工任务的,需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具体施工专业),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参股项目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是最大的一方,若联合体投标人中标,未经招标人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相关的要求如下: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条款的要求。3.如投标人为新成立或重组的公司,无法提供上述规定年份财务报表的,应提供新成立或重组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只计算可提供的相应年份。投标人须提供新成立或重组的证明材料,且财务会计报表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否则不予认可。2.资格审查条件中“最近一个年度”为2021年度,“最近三个年度”为2019年-2021年度。1.投标文件依照本表填报的财务状况须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资格条件1、最近三个年度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2、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条款的要求。注:无需提供信誉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但投标人须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中对“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不得存在的不良状况和不良信用作出响应,并按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文件附表表6商业信誉表“注”填报。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注:投标文件依照本表填报的投融资能力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提交自有资金证明文件、银行授信文件和贷款意向书。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资格条件具有不低于5.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具有不低于4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度。具有针对本项目的不低于 18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意向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累计应满足上述条款的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累计应满足上述条款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交不低于联合体内部所占股权比例对应额度的自有资金证明文件;联合体中承担融资任务成员提交银行授信文件和贷款意向书。资格条件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条款的要求。注:1.“近五年”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注:投标文件依照本表填报的资质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资质要求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承担特大桥施工任务的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土建专业施工任务的成员应满足上述要求。资格条件投融资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不少于3个高速或一级公路建设项目投融资业绩,且:1、项目投资总额累计不少于150亿元;2、至少有一个项目的投资额不少于50亿元。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承担(参与)投融资项目业绩累计应满足上述要求。运营业绩投标人至少承担过或正在承担1条高速或一级公路项目的运营管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承担(参与)项目业绩累计应满足上述要求。评分办法评标办法附件二:评标办法投标文件依照本表填报的业绩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1.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外层封套上注明的项目名称及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投标函中的项目名称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3)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标前页)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质量目标、运营养护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c.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商务技术文件装在第一个信封,未混装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的文件或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5)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2.1.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的法人资格符合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的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的规定;(4)投标人的投融资能力符合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的规定;(5)投标人的商业信誉符合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的规定;(6)投标人的资质符合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附录5的规定;(7)投标人的业绩符合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附录6的规定;(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附件一的规定;(9)投标人不存在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如有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10) 不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2.2.1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同一份投标文件仅能提交唯一的社会资本方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报价;(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不存在开标现场需记录在案的其它情形。2.3分值构成(总分100分)2.3.1(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①商务部分:55分;②技术部分:25分;2.3.2(1)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评分分值构成:①社会资本方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5分;②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5分。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A1:F18A1:F21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3.1(2)商务方案55分融资能力5分投融资能力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投标人每提供一家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不小于18亿元的贷款意向书加0.5分。本项最高得5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以联合体中承担融资任务成员出具的贷款意向书为准。上年末净资产7分投标人的净资产规模为50亿的,得基本分4.5分,净资产每增加50亿元(不足50亿元的部分不予考虑),加0.5分。本项最高得7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净资产确定。上年末资产负债率9分资产负债率>80%得4分;75%<资产负债率≤80%得5分;70%<资产负债率≤75%的6分;65%<资产负债率≤70%得7分;60%<资产负债率≤65%得8分;资产负债率≤60%得9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资产负债率确定。业绩34分a.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的,得基本分23分;b.在满足业绩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投资额超过50亿元的一级或高速公路投融资项目业绩加0.5分,本项最多加2分;c.在满足业绩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投标人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一级或高速公路项目的运营管理,累计里程长度每增加160公里(单项业绩不足160公里部分不计入累计加分项)加0.5分,本项最多加7分;d.近五年内,投标人完成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等工程)施工业绩,每累计完成合同额20亿元(不足20亿元部分不计入累计加分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b、c加分项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确定,d加分项以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成员提供的业绩总和确定。2.3.1(2)技术方案25分项目公司组建方案3分1、对投标人提出的项目公司组建方案(包括组建计划、项目公司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增资方案等)进行评分。2、科学、合理、可行:2.7-3.0分;基本可行、合理:2.3-2.6分;有措施但欠合理:1.8-2.2分资金筹措方案3分1、对投标人提出的资金筹措方案、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计划进行评分。2、科学、合理、可行:2.7-3.0分;基本可行、合理:2.3-2.6分;有方案但欠合理:1.8-2.2分工程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3分1、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工程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2、科学、合理、可行:2.7-3.0分;基本可行、合理:2.3-2.6分;有措施但欠合理:1.8-2.2分工程质量目标及保障措施3分1、根据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是否全面、合理、可行;2、科学、合理、可行:2.7-3.0分;基本可行、合理:2.3-2.6分;有措施但欠合理:1.8-2.2分施工安全目标及保障措施2分1、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工程施工安全目标是否满足要求,及安全目标保障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2、科学、合理、可行:1.8-2分;基本可行、合理:1.5-1.7分;有措施但欠合理:1.2-1.4分投资控制目标及保障措施2分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资控制目标是否满足要求,及保障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2、科学、合理、可行:1.8-2分;基本可行、合理:1.5-1.7分;有措施但欠合理:1.2-1.4分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2分1、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2、科学、合理、可行:1.8-2分;基本可行、合理:1.5-1.7分;有措施但欠合理:1.2-1.4分运营方案3分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运营管理原则、运营管理制度、运营管理目标和保障措施、养护质量目标和保障措施、运营期保险方案等)进行评分。2、科学、合理、可行:2.7-3.0分;基本可行、合理:2.3-2.6分;有方案但欠合理:1.8-2.2分移交方案2分1、根据投标人提交的移交方案及保障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2、科学、合理、可行:1.8-2分;基本可行、合理:1.5-1.7分;有方案但欠合理:1.2-1.4分合同偏差2分无偏差:2分;有1-3项非实质性偏差:1.5分;有4-6项以上非实质性偏差:1分,有6项以上非实质性偏差不得分。2.3.2(2)财务建议书20分①社会资本方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5分评分办法:平均价法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评标价在7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3.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15-(评标基准价-投标评标价)×100×0.5c.投标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15-(投标评标价-评标基准价)×100×1以上报价得分保留小数1位。报价最低得分为0分。②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5分评分办法:平均价法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评标价在7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3.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5-(投标评标价-评标基准价)×100×0.1c.投标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5-(评标基准价-投标评标价)×100×0.2;以上报价得分保留小数1位。报价最低得分为0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为了保证项目建设进度要求,本PPP项目尚未完成入库(指纳入财政部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工作,在入库审核过程中合同文件可能需要按照上级意见进行调整,届时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对合同文件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对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均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计算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第二个信封综合得分。招标人对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投标人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第二个信封进行量化打分,计算出投标人第二信封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首先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投标人第一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第一个信封进行量化打分,计算出投标人第一信封综合得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下简称“第一个信封”)进行评审,然后对第一个信封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以下简称“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只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方法2.1.2第一个信封评审详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第一个信封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的,以社会资本方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较低的优先;社会资本方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也相等的,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较大的优先;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也相等的,以第一信封得分较高的优先;第一信封得分也相等的,采用第一信封“技术方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即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均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①商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第一个信封分值构成:2.3.1第一个信封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3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第二个信封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第二个信封评审标准(1)第二个信封分值构成:2.3.2第二个信封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②技术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①商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②技术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程序②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①社会资本方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第二个信封评分标准:②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①社会资本方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1.2详细评审(2)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递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2项至第3.4.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可依据监标人、监督部门对开标现场确认并记录在案的结果,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的情形进行核查和确认,如有一项不符合本章第2.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第一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3.1.1初步评审3.1第一个信封评审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第一个信封进行详细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④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②按本章第2.3.1(2)目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方案计算出得分B;①按本章第2.3.1(2)目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方案计算出得分A;(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3.1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3.1.3评分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3.1评审3.3第二个信封评审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第5.2.6项的规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第二个信封进行公开开标。3.2第二个信封开标(3)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A+B。(2)计算得分时以评标委员会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①按本章第2.3.2(2)目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社会资本方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计算出得分C;(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计算出投标人第二个信封综合得分。3.3.2评分(2)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依据监标人、监督部门对开标现场确认的结果,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6项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核查和确认,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本章第2.1.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得分=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第二个信封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对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均通过评审(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计算投标人得分。3.4计算投标人得分(3)第二个信封综合得分=C+D。(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②按本章第2.3.2(2)目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计算出得分D;3.6评标结果3.5.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5.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递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递交书面评标报告。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即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均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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